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和颍组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党员计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工作方针
1、坚持标准。坚持把党员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一个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着重看他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承认和履行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是否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2、保证质量。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审查、公示、吸收等项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每位新发展的党员符合党员条件和党员标准,确保党员质量。
3、改善结构。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不断改善党员的年龄、知识和行业分布等结构,保持党的力量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均衡发展,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注重在生产工作第一线,专业人才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和行业中发展党员,要重视做好在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
4、慎重发展。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搞突击发展,也不停止发展。加强宏观指导,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均衡发展,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三、总体要求
坚持镇党委宏观指导、基层党支部按计划发展的原则做好XX年发展党员工作。发展的新党员中生产工作一线和35岁以下青年党员要占发展总数的7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比例要达到75%以上,妇女党员比例不低于25%。要着重解决农村支部后继乏人的问题,每个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1名党员。同时注重做好科技、教育、文化、非公有企业、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中的发展党员工作。XX年全镇计划发展新党员22名。
四、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为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要落实好公示制度,凡是新发展对象必须进行公示。三是要坚持预审制度,预审合格后方能发展。四是要坚持培训制度,对新发展对象,要按规定进行集中培训,不经培训的不予发展。五是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情况,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六是建党对象必须从党员数据库中已录入的积极分子中发展。
市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2) | 返回目录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与活力,根据中央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党员队伍实际,按照《XX年xx市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现就我区XX年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在“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指导下,遵循“积极引导,重点培养,认真考察”的工作思路,坚持增加总量与保证质量相统一,准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全面打造“幸福美好新安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XX年全区发展党员的指导性计划是:全年发展党员110名左右。其中:发展妇女党员占35%左右,发展35岁以下的党员占65%左右,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占90%左右,发展工作、生产一线的党员占90%左右。通过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使全区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数量趋于合理,质量明显提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凸显。
三、主要措施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市委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和全区组织工作要点,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
(一)坚持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研究制定党员具体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二)打好基础,大力实施源头培育工程。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从源头上保障党员发展质量,要保持规模适度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从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
(三)突出重点,着力强化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要把发展工人、青年知识分子群体、各类人才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针对社区、“两新”组织青年入党积极分子较少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发展党员不平衡的问题。在涉农社区,要及时把优秀涉农社区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吸收到党内来,注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在城市社区,要重点在社区工作人员、共青团员和各类社区志愿者队伍中发展党员;在“两新”组织中,要重视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积极稳妥做好在出资人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在教育卫生科研行业,要注重吸收那些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爱岗敬业的优秀分子入党。
(四)严格把关,努力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认真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不考察的不发展、不政审的不发展、不谈话的不发展、不公示的不发展、不票决的不发展、不培训的不发展、材料不齐全的不发展。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坚持党员标准、不履行入党手续以及制假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带病入党”。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注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党(工)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要按照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在认真总结XX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党员队伍结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肃认真、扎实有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安宁区XX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发展人数,全面衡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建立党员发展质量保证体系,对发展对象,一定要进行全面综合考察,要注意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和一贯表现,特别是在关键时期的表现。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民主公开制度,增强考察结论的可信度和发展工作的透明度。
环保局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3) | 返回目录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环保局党支部今年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意义
党员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中坚和骨干,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基本成分和依靠力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员队伍活力的内在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实现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的需要,是确保社区党员队伍充满生机力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为目标,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依据,以发展优秀分子入党为重点,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为保证,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进一步增强环保局党支部党员队伍的活力。
三、目标要求
XX年党支部要积极接纳入党申请人,培养2名入党积极分子和1名发展对象。在保证质量和改善结构上下功夫,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的一般应占9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要占90%以上。
四、基本措施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立足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一)、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建设,拓宽选人视野,强化教育培养,努力把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抓好入党申请人队伍建设。及时建立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花名册、档案,指定专人培养,经常对其进行跟踪考察、培养教育。
(二)、规范发展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全面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各项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填写有关表格材料,认真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四个环节分别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党支部讨论方能确定,并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进行考察汇报;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进行党外评议和党内评议,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注意克服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防止搞突击入党,坚持“五个不批”:没有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调查而未及时审批,时间超过六个月退回支部审议,重写《入党志愿书》。今年计划确定发展对象1名,严格履行入党程序,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新党员综合素质。适应形式任务发展需要,认真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坚持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培养人对预备党员定期进行教育、谈话,采取压担子、交任务等办法,有意识地让新党员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不断增长才干,加强党性修养。
(四)、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做到认识、措施、责任、行动“四到位”,形成支部书记亲自抓,组织委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和领导格局。落实季度党建工作检查制度,加强对发展党员记录、党员档案等情况的检查,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指导,做到支部党员队伍的数量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结构更加合理。对工作不落实,违反有关规定和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要坚决追究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的责任。
党支部根据今年发展党员计划,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发展、培养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努力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
加强对发展党员记录、党员档案等情况的检查,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指导,做到支部党员队伍的数量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结构更加合理。
市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发展党员工作计划(4) | 返回目录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与活力,根据中央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党员队伍实际,按照《XX年xx市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现就我区制定XX年市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在“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指导下,遵循“积极引导,重点培养,认真考察”的工作思路,坚持增加总量与保证质量相统一,准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全面打造“幸福美好新安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XX年全区发展党员的指导性计划是:全年发展党员xx名左右。其中:发展妇女党员占35%左右,发展35岁以下的党员占65%左右,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占90%左右,发展工作、生产一线的党员占90%左右。通过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使全区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数量趋于合理,质量明显提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凸显。
三、主要措施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市委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和全区组织工作要点,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
(一)坚持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研究制定党员具体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二)打好基础,大力实施源头培育工程。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从源头上保障党员发展质量,要保持规模适度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从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
(三)突出重点,着力强化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要把发展工人、青年知识分子群体、各类人才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针对社区、“两新”组织青年入党积极分子较少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发展党员不平衡的问题。在涉农社区,要及时把优秀涉农社区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吸收到党内来,注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在城市社区,要重点在社区工作人员、共青团员和各类社区志愿者队伍中发展党员;在“两新”组织中,要重视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积极稳妥做好在出资人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在教育卫生科研行业,要注重吸收那些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爱岗敬业的优秀分子入党。
(四)严格把关,努力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认真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不考察的不发展、不政审的不发展、不谈话的不发展、不公示的不发展、不票决的不发展、不培训的不发展、材料不齐全的不发展。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坚持党员标准、不履行入党手续以及制假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带病入党”。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注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党(工)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要按照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在认真总结XX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党员队伍结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肃认真、扎实有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安宁区XX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发展人数,全面衡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建立党员发展质量保证体系,对发展对象,一定要进行全面综合考察,要注意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和一贯表现,特别是在关键时期的表现。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民主公开制度,增强考察结论的可信度和发展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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