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纪委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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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1 09:58:0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贯彻实施以来,房县纪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1件,问责223人,其中立案152 件,立案数连续4年在十堰市名列第一,成效非常明显,“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干部作风明显提升,干部群众反响强烈,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但从目前情况看,许多问题只是在面上得到了遏制,树倒根在,打擦边球、隐形变异违规或是借各种名义规避监督等问题是当前的主要问题,给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带来困难。

  一、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

  从大的方面来看,当前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在公务接待上存在“四单不全”不规范,公款吃请、请吃隐形变异与奢侈浪费问题;二是“人情风”没有得到彻底根治,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大操大办现象仍然存在;三是私车公养现象在基层站所仍然存在;四是财务票据核销不规范,使违规津补贴发放、公款送礼与购买土特产、吃喝等违规消费支出等违规问题“穿上隐身衣”;五是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特别是怕担责问题比较严重。六是文山会海问题在基层还是比较突出。在表现形式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采取“瞒天过海、混水摸鱼”的方式来变相公款吃喝。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法,有意采取一些隐蔽手段,规避上级的检查、群众的监督。如在公务接待上变地点、变名目、变标准、变包装,有的将饭局搬到了“机关食堂”,从宾馆转移到了居民住宅小区和“农家乐”,美其名曰“工作餐”,实则是公款请吃、吃请,以规避检查等。将大额消费化整为零,将高档消费变换名目来进行核销。

  二是采取“无中生有、偷梁换柱”的方式来变相核销违规支出。主要通过编造假会议、假接待(主要是编造假的上级检查、调研等)、假办公经费支出(主要是假的办公文印、耗材、维修、易耗物品等)来核销一些违规性支出,虚报的资金用来发放加班费及其他津补贴、核销公款吃喝中高档酒菜、违规购买香烟、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和购物卡公款送礼、私车加油维修等,这些问题非常难以核实,难以界定,查处难度很大。

  三是采取“化整为零、转移视线”的方式来变相大操大办。少数党员干部在操办人情宴过程中,通过将客人化整为零来分批次小范围进行宴请,或将宴请地点由县城宾馆转移到城郊农家乐、转移到居民住宅小区,或转移时间节点等方式来规避群众监督,变相进行大操大办,给查处带来困难。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极少数领导干部存在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现形式认识不清晰,喜欢按照惯例决策、进行相关安排;少数领导主体责任履行不力,怕担责、不履责,对本地方、本单位干部职工教育提醒管理不够,对违规行为听之任之;仍然有少数人认为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阵风,存在侥幸心理。

  2、监督检查手段不够。重点是在财务票据的管理上,纪检机关日常监管由于缺乏相关手段,而无法延伸触角,无法做到经常性、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合力不够,职责履行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在再监督、再检查上力度不够。

  3、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如在公务接待上,下级往往处于被动地位,造成无函接待、超标接待、超标住宿、迎来送往、随行陪同等问题产生;有的领导大讲特讲,带来会议时间过长、会议次数过多等问题。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减,发挥部门合力,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尤其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强大力量,使各种违规行为无处藏身,各类违规人员无处可逃,以保证八项规定精神能长久坚持下去,解除广大群众“一阵风”的担忧。

  2、加重查处力度。加大对违规单位、违规人员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严查重处,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不姑息、不放纵,尺度不减,取消违规人员公务员考核年度奖、精神文明创建奖、党建目标考核奖的发放,增加违规成本;对违规行为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一起,在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的同时,让违规者“丢面子”,无脸见人;对违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让对本单位违规行为不管不问的领导受到同等惩戒,吸取教训,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

  3、建立容错机制。对工作中一些模棱两可、看似违规实则合情合理的行为,做出明确规定,不搞极端化,如在治理人情风上,将操办婚丧嫁娶中正常的人情往来与借机敛财区分开来;将下级、基层部门相对被动的接待行为与大吃大喝区分开来。同时认真界定“工作需要”与“违规违纪”之间的区别,使得广大党员干部在认真遵守各项规定的同时,又能甩开畏首畏尾、担心违规受罚的包袱,大胆地开展工作。既要严惩那些违规违纪的行为,又要保护实实在在认真工作的干部。

  4、完善政策规定。在县乡基层,有些政策规定必须要进一步完善,许多“合情合理,但不合规”的问题必须加以解决,重点是要重新制定完善加班费发放、乡镇与农村公务用车、操办婚丧嫁娶宴请范围等方面急需完善。如加班费、值班费问题,基层干部待遇低,工作辛苦,“5加2”、“白加黑”,长期加班加点,但上级明确规定不得发放加班费、值班费,一方面影响了干部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干部积极性而带来了采取违规核销虚报资金发放加班费、值班费问题;如操办婚丧嫁娶,单位同事、朋友随礼在房县200元以内,应该视为不违规,是正常的人情往来;乡镇驻村的同志因为路途遥远,在个人车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如何解决交通的问题也须完善。建议上级纪委和有关部门到基层调研后做出相应的政策规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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