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努力夯实扶贫工作基础,积极有序推进重点工作,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凝聚脱贫攻坚合力,用“绣花”功夫推进精准施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作为市人大农工委委干部,根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一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的情况,利用回乡过年的机会,深入到群众中去,切身实地的感受、了解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还有“误区”。部分贫困村、贫困户存在着“等、靠、要”思想,幻想着“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错误地认为脱贫攻坚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是政府要我脱贫而不是自己想要脱贫,党委政府理应对贫困户脱贫致富做到大包揽、全兜底,而忽视了自身主体作用的发挥,甚至出现贫困光荣、争吃低保的怪现象。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思想上存在“怕领头、怕担当”的顾虑,引领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帮扶单位、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观念不强,帮扶工作不深入,帮扶举措不扎实,思路不宽、方式不活、办法单一,在推进脱贫攻坚中存在畏难情绪、厌战情绪、应付情绪。
2、政策落实尚存“盲区”。政策宣传还不到位,部分贫困群众担心脱贫摘帽后享受不到各项政策补助。健康扶贫方面,部分贫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场所建设滞后,标准化公共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还有较大差距;部分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医生岗位补贴政策尚未执行到位;县直医疗机构“三免四减半”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慢性疾病认定审批程序多、时间长,影响到患者就医及治疗。保障扶贫方面,多数地方在农村低保与贫困人口两项制度衔接中,对农村低保对象与贫困人口重叠率作出了规定,导致贫困人员与低保对象指标相互挤占,从而产生了不少矛盾,有待妥善处置,否则将会影响第三方评估测评的满意度。安居扶贫方面,仍有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户居住在危旧土坯房中,按照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安置建房,仍需做好过细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动员工作,努力化解危旧土坯房改建中的潜在阻力,适当满足贫困户居住的客观需要。
3、发展投入相对滞后。虽然各地贫困村或多或少发展了一些种养产业,但“弱、小、散、低”现象比较突出,缺乏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带动,特色富民产业对当地贫困户的辐射率还不高,特别是没有劳动人口和生产资源的贫困户大多被挡在产业发展之外,这部分贫困户长效稳定增收缺乏保障。多数地方乡村旅游处于粗犷式开发发展阶段,产业链条不长,综合收益不高,带动贫困群众致富能力不强,旅游扶贫作用发挥不够。相当一部分农村集体经济和专业合作组织由于长期缺乏资金支持和人才支撑,已沦为“空壳村”“空心社”,有的甚至还有欠账,导致发展动能不足、带动能力有限。现有农村公路建设、危旧土坯房改造实际所需资金与既有补助标准相差较大,各地扶贫资金投入与实际所需缺口较大,各级扶贫部门工作经费保障不足,难以满足现阶段脱贫攻坚工作需要。
4、机制规范有待提升。扶贫资金监管方面,办法还不够多、力度还不够大,在筹措、使用和管理各环节都存在制度上的缺失。比如,有的乡村向上级部门协调和争取所获得的扶贫资金没有落实到相关贫困村、贫困户,中间截留问题还存在;有的部门扶贫项目资金报账环节过多,走程序时间过长,导致扶贫资金滞留账上比较严重;一些地方整合扶贫资金用于发展产业、兑现贫困户分红的机制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对贫困户产业奖补资金集中使用于发展产业、企业入股、合作经营缺少必要的风险评估、使用监管办法,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亟需建立制度予以规范。扶贫档案建设方面,市、县、乡、村四级对贫困户建档立卡表格资料尚未统一规范格式内容,一些贫困户信息表格和帮扶手册填写不全面、不精准、不细致,普遍存在收入认定核实不够准确、外出务工实际收入填写过低的情况,相关资料台账还不够规范。部分行业扶贫职能部门涉及贫困人口扶贫信息资料不健全,收集、归类、管理还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相关佐证资料缺失情况。
二、意见建议
“xx、井冈山要在脱贫攻坚中作示范、带好头”,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老区人民的政治嘱托,可谓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对此,中央高度关注、省委寄予厚望、百姓充满期待,全市上下要把“作示范、带好头”作为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和执着追求,鲜明地写在xx脱贫攻坚大会战的旗帜上,成为xx发展的主旋律、最强音,以xx脱贫攻坚精神汇聚各方力量,以老区艰苦奋斗作风掀起脱贫攻坚新高潮。
一要加大宣传引导,进一步坚定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必胜信心。一是要注重运用各种媒介和载体,深入宣传、准确解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及时将中央、省里对xx的特殊关爱转化为推进脱贫攻坚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固树立脱贫光荣、政策保留的舆论导向,大力营造鼓励争先、鞭策后进的竞争氛围,不断增强干部群众戮力攻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二是要注重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德、扶勤相结合,明确“扶贫先扶志”、“扶贫不扶懒”的工作要求,通过典型培树、正反教育等措施,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依靠自己努力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三是要配齐配强贫困村两委班子,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一点一滴的努力,切实让广大群众看到脱贫致富的希望,振奋脱贫攻坚的斗志,坚定如期摘帽的信心,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要强化衔接落实,进一步发挥脱贫攻坚政策的扶持保障作用。统筹利用好危旧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支持建房政策,按照先难后易、分类实施的原则,优先安排贫困村、解决贫困户,确保贫困人群享受到“安居”政策;坚决兑现教育特殊资助政策,逐步实现对贫困户小孩从幼儿园到大学资助的全覆盖,坚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推行大病医疗商业保险和“三免四减半”政策,突出解决贫困家庭大病、慢性病救治等问题,有效构筑基本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大病救治等多道防线,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负担。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强化对已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人口的重点保障,主要通过纳入低保体系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发挥社会保障功能。
三要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渠道途径。各地各贫困村要突出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等产业扶贫业态,注重富民产业发展,强化龙头企业和大户带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尽最大可能把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纳入到扶贫产业中来。强化定向培训、订单培训,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贫困人口实现自主创业或转移就业。推进贫困户资产投资长效化,在有效盘活贫困户土地资源的同时,将投入合作社、龙头企业的财政扶贫资金“股权量化”给贫困户,使贫困户在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同时,还能以股东身份享受收益分成,增加财产净收入。
四要规范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和监管机制。各地要在统一规范的基础上,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做精做细贫困户帮扶手册、干部帮扶手册、贫困户收益公示卡等各项建档立卡工作,及时对建档立卡资料进行认真梳理、查缺补漏,尤其要严格按照收入测算口径如实填写贫困户收益,进一步提升各类脱贫攻坚台账资料的规范性、全面性、准确性。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要针对贫困户产业奖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企业入股、合作经营研究建立专门的风险评估、使用监管制度办法,建立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实现长效监管,发挥预警功能,降低扶贫资金使用风险。
五要严格责任担当,进一步明确帮扶主体脱贫攻坚的职责使命。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全民脱贫攻坚责任意识,努力构建部门单位、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和党员干部大帮扶工作格局,充分用好各类考核“指挥棒”,级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突出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清单,强化目标考核,凝聚攻坚合力。所有帮扶单位、帮扶干部要自觉践行“担当实干、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对标对表、加码加力、戒急戒躁,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始终,确保脱贫成效精准、真实、可靠,确保减贫数量、脱贫质量经得起各级评估和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