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学业繁重,可我心不在书上,于是便买了很多书,用以打发冗长的上课时间。年少轻狂无知,个性十足,世界想怎么转就怎么转,厌恶的人、事“呸”地一声,转身云烟。当时读《麦》,无法给以心灵的震撼,或许我本身就是潇洒不羁的。
大学开始后,太多的不适应,还有一种永远说不清楚却粘在空气里的孤独感。我遇见一个不潇洒的自己,那么令我讨厌、无助。
大二的时候,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毅然搬去了单人公寓,脱离了室友,开始了半独来独往的生活。这时,生活好像非要逼得我去蜕变,一连串的事情找上门来。耐不住孤独的我堕入网恋,晚上没完没了的电话,空虚的大学夜晚借以打发,网恋是不靠谱的,因为孤独而恋爱于自我更是荒谬。后来,网恋无疾而终,只是彼此觉得太不真实了而已,或者彼此当时正值青春。这时,寂寞这个鬼开始慢慢把我吃掉了。上课完的晚上,我酗酒,抽烟,哭泣,暴饮暴食,没有任何原因,只是胸口疼痛,没理由的疼痛。我厌恶生活,一切在我眼中都是一场骗局。我甚至开始自残,割手腕,手上的伤疤至今还在。多少的夜晚,静静的夜,睡不着,站在走廊,遏制跳下去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