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2023年工作计划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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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09 09:50:1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洪发[2023]25号)文件精神。将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国有困难企业、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63家,职工6785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保障其基本医疗待遇,做到应保尽保。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医疗保障局2023年工作计划五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保障局2023年工作计划五篇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医疗保障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积极推进区域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成机构改革后的各项事务工作

  东湖区医疗保障局为2023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东湖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作为二级事业单位从区人社局划归区医疗保障局管理。东湖区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迅速制定了三定方案,调整了办公用房,配齐了工作人员,理顺了单位隶属关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为医疗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各项业务工作

  1.巩固成果,努力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在2023年度缴费结束前,我局进一步加大医保宣传力度,向社区居民发放医疗保险宣传材料,利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功能,清理出2023年已缴费但2023年未缴费人员名单,通过短信通知其及时缴费。截止12月底,我区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计17.2万人。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由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566元调整为至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703元,提高中小微企业员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参保积极性。

  2.落实政策,切实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洪发[2023]25号)文件精神。将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国有困难企业、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63家,职工6785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保障其基本医疗待遇,做到应保尽保。

  3.加强协调,平稳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交接工作。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对接与沟通,及时与税务部门交流、研究社会保险费征政策,协调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积极参与税务统一征收的经办模式、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等的构建工作;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征缴相关的基础数据的清查整理工作。努力做到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交接工作平稳过渡、无缝街接。

  4.贯彻落实门诊统筹制度,保障参保群众医疗待遇。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医保政策秋冬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和《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共印发五万份宣传资料,通过“五进”方式开展秋冬集中宣传活动。2023年11月12日联合区卫健委开展南昌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签约启动仪式。12月13日,南昌市首例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待遇受益人在东湖区产生。

  5.改进作风,努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服务窗口作风建设,通过不断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推进“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促进医疗保障各项工作高效地开展。一是改变过去排外(排除第三方责任)需要参保人在单位或者社区盖章证明后交至医保局审核,参保人只需要住院时在医院填写承诺书;二是简化特种病申报程序,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血透腹透等慢性门诊病种,参保人可直接在医院申请审核,由医院将审核结果报至医保局,不需要前往医保局窗口申请;三是实行异地就医备案制,不再需要定点医院审核,需转至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将通过电话、邮箱进行备案,今年已为652人办理异地转诊、87人办理异地安置。

  (三)落实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政策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脱贫解困政策。我局认真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做好我区城镇贫困人员医疗保障工作的具体意见,并编制宣传手册,加大对此项政策的宣传。同时,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为城镇贫困群众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全额补助。实行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拟参照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标准为全区3310名城镇贫困群众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城镇贫困患者最终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2.大力实施医疗救助。我局从2023年4月份开始选派人员到区民政局参与医疗救助相关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平稳顺利交接做好准备。认真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将城镇特困人员纳入医疗救助筹资人群范围,将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城镇贫困群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合理设置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自负医疗费用救助起付线。全区2023年已完成医疗救助655.45万元。

  (四)强化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1.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规范医保刷卡检查和对定点医院的日常稽核工作,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为切实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按照国家、省、市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和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专门成立了稽核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15家医院、22家卫生诊所及121家药店进行了检查,并发放了400张宣传单,对已发放宣传单的药店进行了回头看。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积极开展稽核行动,发现问题医院3家(南昌东大肛肠医院,南昌市十二医院,江西省水利水建医院),责令整改后并对以上3家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处罚,合计处罚金额70886.6元,切实维护了我区参保人员的医疗合法权益,为我区医疗专项资金的合法使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1.健全机关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2023年9月6日,我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中共东湖区医疗保障局机关支部支委会。10名正式党员通过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5名支部委员会委员。机关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到方志敏纪念馆、市廉政教育馆和挂点社区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进服务群众意识。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9月17日下午召开了东湖区医疗保障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区委部署要求,对全局开展主题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参照区委实施方案制定了本单位的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9月22日--24日,举办局机关党员干部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班》,通过集中学习研讨、观看红色教育和警示电教片、参观红色记忆馆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初心意识。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的要求,开展好专题调查研究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2篇。2023年12月12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查摆了突出问动认领、主动担责;班子逐一作了对照检查,对号入座、勇于领责。2023年1月15日,按照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东湖区医疗保障局在区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五指导组胡天诚、涂志勇同志的指导下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

  (六)认真改进作风,积极开展机关文化活动

  1.局领导班子一直高度重视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地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两学一做教育,严格规范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建立完善的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从源头上强化工作人员遵纪、守规意识,促进机关廉政勤政建设,杜绝“庸懒散奢”和以权谋私等不良风气。

  2.组织全局职工出游踏青、参观革命纪念馆、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电影。积极参加区总工会组织的羽毛球、工间操等各项比赛活动,并在工间操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我局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医保政策改革工作

  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制度,对我区生育保险资料进行整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做好准备;积极配合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工作的开展;贯彻执行市政府出台《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按照文件精神开展业务工作。

  (二)抓好医保经办服务,简化办事程序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便民为原则,梳理办事流程,探索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解决群众异地就医难的问题。推行就医“一站式”结算服务。继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辖区内城镇贫困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三)进一步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积极完善城镇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措施

  加强与民政部门对接,精准识别城镇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服务对象。实行城镇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医保信息系统提供接口给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及时变更城镇贫困人口信息,确保城镇贫困群众精准识别到人,及时享受待遇。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脱贫解困政策,城镇贫困群众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50%。对符合条件、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急重危伤病贫困群众,实施疾病应急救助。

  (四)加大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规范医保刷卡检查和对定点医院的日常稽核工作,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切实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

  医疗保障局2023年工作计划五篇

  一、业务工作

  1、综合窗口受理业务

  办件量:本周共计受理办件440件,其中零星报销受理281件;异地就医受理41件;异地安置受理61件;慢性病申请受理14件;生育保险受理15件;特药申请受理5件;大病审批受理9件。

  2、及时完成好了与大厅及前台窗口业务受理与各科室的衔接工作,对受理科不能解决的相关问题做到上传下达和解释工作,做到让每一位群众满意。

  4、及时完成好了单位平常安排下达的临时性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前台综合窗口人员少,严重不够,错时延时服务后,不能保证前台每个座位都有人坐班的情况,相关人员的调休不能正常执行。

  2、政策的及时性把握不够。特别是新的政策出台和变更,往往在老百姓知晓后。希望在今后的政策衔接上能够及时把握,做好上传下达,立争在第一时间知晓。

  三、下周工作计划

  1、做好综合窗口的受理工作

  目标任务:做好综合窗口的各项受理业务,力争无一例举报投诉现象。

  如何落实:①在受理过程中认真细致核对人、证、及相关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等;②提高业务素质,每周进行一次业务学习,综合窗口人员相互吸取经验和方法,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2、临时性工作:及时做好单位安排下达的临时工作。

  医疗保障局2023年工作计划五篇

  一、基本情况

  3月19日成立界首市医疗保障局,下设办公室、医药管理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和法规股及待遇保障股,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使医保基金违法查处、药品价格监督审核及医疗救助业务,下辖二级机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现与医保局一起办公。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医保基金运行平稳

  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共参保70.8万人,人均筹资标准740元/人,其中个人筹资标准220元/人,各级财政补贴520元/人,共筹集资金5.24亿元,加上历年结余1.73亿元,全年可用基金6.97亿元。

  启动阜阳市医保报补方案,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用药目录,执行慢性病用药目录。截止到9月底,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受益155.12万人次,基金报补4.03亿元,占当年基金总额的76.9%,占累计基金的57.82%,基金支出适度。

  (二)党建工作扎实开展

  今年3月份,成立界首市医保局党组,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医保局成立之初,即成立了医保局党支部,明确支部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实施党建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加强对局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党员干部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编制三定方案,明确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分工,完善各项制度。积极与人社、卫健、民政、发改等部门对接,顺利完成业务交接。树立“全民健康,医保护航”工作理念,明确医保局职能定位,切实维护人民健康,加强基金监管。

  (四)基金监管措施有力

  制定2023年医保基金预算方案,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医共体按人头付费预算结余留用,超支不补。联合卫健部门,落实医共体体内二次预算。出台《关于加强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预警控制、遏制过度医疗的意见》,遏制贫困人口过度医疗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先后出动200余人次,对全市28家定点医疗机构、59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飞行检查全覆盖,共查处定点医疗机构38家、定点零售药店9家,扣除违规基金244.13万元,罚款24.58万元,暂停1家定点医疗机构,5家零售药店协议,暂停5名医生医保处方权。

  (五)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健康脱贫政策拔高标准问题,于3月份全面停止贫困人口药品救助工作。履行十大工程牵头单位职责,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做好脱贫攻坚医疗有保障工作。与扶贫局及时对接、比对贫困人员信息,先后把2023年以来新增贫困人口231人纳入健康脱贫系统,督促2023、2023年未参合人员87人补缴参保,并做好在外地参保人员材料支撑。开展贫困人口慢性病就诊证复查工作,重点解决慢性病漏办、病种办理不符问题,今年以来,共办理贫困人口慢性病本19475本,修改慢性病种不符3300人次。继续执行健康脱贫综合医保“1579”补偿办法,今年已补偿患者151人次,基金支出68.85万元。

  (六)医改工作积极配合

  支持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参与方案制定落实。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医保基金按月预拨改为按季度预拨,缓解医共体资金压力。出台预付基金外部监管意见,保证医保基金安全。配合加快推进医改“小岗村”试点,从医保基金中单列医防融合签约服务经费1000万元 。

  (七)工会等工作全面推进

  成立医保局工会,丰富职工精神生活和业务活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八一”拥军优抚活动,营造“军民一家亲”和谐环境。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人员到阜阳监狱界首警示教育,筑牢职务犯罪预防防线。做好“扫黑除恶”、文明创建、政务公开等工作,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三、亮点工作

  1.出台《关于加强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预警控制、遏制过度医疗的意见》,重点随访药费10万元以上人群,制定诊疗方案,用好救命钱。

  2.在医共体按人头付费预算的基础上,制定医共体内二次预算,抓大管小,用好基金;

  3.支持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医保基金单列预算1000万元用于支持医防融合建设;

  4.优化报补流程,7月1日起,将医疗救助纳入医保一站式结算,方便群众办理报销,同时启用报账即时通,提升服务时效;

  5.提高站位,提早谋划,着力解决14.15已脱贫人员和新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全覆盖问题,提前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医疗有保障工作;

  6.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采取不定期暗访、夜间查房、智能审核系统、药品监管系统等方式加强检查,织就全覆盖检查网络。

  7.为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探索启用电子缴费模式,即微信缴费,网络打印电子收费票据,并实时上传参保信息至医保系统,弥补了手工缴费的不足;

  8.探索医保监管新方式,建立监管信息中心,启动系统职能监管,医保系统一旦有违规情况发生,监控中心将能第一时间得到反馈,并作出相应操作。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

  1.办公场所拥挤,没有多余场所建立信息监控中心,智能监控思路无法开展;2.个人筹资部分逐年增加,部分群众缴费积极性下降;3.监管手段落后,专业性人才不足。

  五、2023年工作计划

  (一)目标:1.基金安全;2.基金高效使用;

  (二)工作方法

  1.创新基金监管方式。根据工作新情况研究新方法,升级智能审核系统,变住院、门诊违规诊疗行为事后审核处罚为事前、事中审核提醒预防;建立实时监控中心,解决办公场所问题,利用脸谱识别等技术,实时监控、智能分析,及时掌握“欺诈骗保”证据,严防“欺诈骗保”行为发生。

  2.完善机制,保障基金安全。在严格执行按人头付费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推进体内二次预算。完善医保基金预算约束机制、医保基金预算执行公开平等协商机制、医保监管机制、医患恶意结合无效治疗预防机制、联动机制、宏观指标管理制度、病历审核制度等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3.加强党建工作,突出引领作用。一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充实加强党建力量,由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任务落实;二是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争创党建示范点、优秀党支部,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三是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要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管好群众的“救命钱”,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医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4.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做好脱贫攻坚“双包”工作,严格执行健康脱贫政策,不降低标准不吊高胃口。

  5.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加大检查频率和处罚力度,结合医保医师协议管理,既处理事,也处理人。

  6.加强对国元保险公司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提高其经办能力和水平,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7.严格执行医保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规范记录医保协议医师违规行为记分,用好积分制,同时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政策培训及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维护基金安全意识。

  8.加强宣传,多渠道多部门形成宣传合力,坚持正面宣传,重点宣传打击诈保的成效,以及围绕提高群众筹资积极性的典型案例的宣传,尤其是花费基金较多、享受医保实惠的大病、重病人员的典型宣传

  9.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好现有编制资源,补充医学、管理等专业人才,努力探索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

  医疗保障局2023年工作计划五篇

  2023年县医疗保障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力求在管理上下功夫,在实效上出成绩。面对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迎接挑战,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县委、县政府交予的工作任务。

  一、完善制度,充分发挥职能。医疗保障局是新成立科局,我们将依时顺势,积极投身到改革事业中去,将根据省市县“机构改革”和“三定方案”精神,结合我们工作实际,合理设置科室,优化组合工作人员,把最合适的人放到最合适的岗位上,从而充分提升工作效能;在强化机关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软环境的提档升级,通过制度建设,实现以制管人管事,建立起科学高效的约束激励机制;提高学习能力,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难题在学习和创新中加以解决,工作任务在学习探索中得以完成,工作瓶颈在探索和磨练中加以破解。

  二、持续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全面落实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医保目录调整等惠民政策,扎实抓好医疗救助等民生实事。

  三、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处、严震慑,巩固高压态势。全面落实举报奖励、协议管理、智能监控等制度,健全信息披露、风险防控、行业自律、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等制度,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促进形成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态势。

  四、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规定。扎实做好使用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公立医疗机构返还预付货款及完成与中选药品配送企业之间的清算工作,为群众用药提供安全保障,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五、深入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按病种付费病种,扩大按种付费范围。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通过医保协议管理,强化风险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质量评价机制,激发公立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六、抓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配合市局完善医保信息系统,推进医疗机构接入省、国家平台。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机制流程,加快推广电话、网络、APP等多种备案方式,提高群众便利度。

  七、做好医保缴费职能划转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征缴制度改革,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流程,扎实做好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如期划转工作,确保基金足额征缴到位。

  八、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为导向,以便利为第一原则,优化服务岗位,简化提供材料,减少无关“证明”,明确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跑腿少抱怨。加快推进移动支付扩面增量,让群众少跑腿少抱怨。

  医疗保障局2023年工作计划五篇

  平阳县医保局始终把谋群众健康之福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今年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上级医保部门的部署要求,围绕公平精准、便民利民,抓改革、惠民生、强基础,着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2023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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