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2023年工作计划
(一)参保工作。2023年度,市上下达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116173人,截至2月14日,全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4600人,参保率为98.65%。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已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两个月,目前参保缴费工作还在继续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截止1月参保单位687家,参保13982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截止1月参保单位708家,参保10384人。
(二)政策待遇落实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住院费用报销、特殊疾病门诊、门诊统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提高5%、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政策,确保参保人群医保待遇及时报销,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二是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广泛宣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证明和备案手续,方便参保人员备案就医。三是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统筹合并,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基金统筹利用效率。四是认真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政策实施。建立健全“两病”报销流程及具体实施细则,加强“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切实减轻城乡“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三)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创新稽查稽核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日常稽查、突击检查、结算资料审核及处罚工作力度,着力开展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工作,加强社会监督,规范医保服务行为,降低次均住院费用,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四)防范化解基金风险、确保制度健康平稳运行。把化解基金风险,解决基金赤字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严格执行省、市医保最新政策文件和部署安排,认真落实控费制度和要求,加强基金监测管理,尽快改变和解决当前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的问题和现状,确保实现本年度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五)深化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执行省、市、区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和部署要求,做好参保、参保资助和待遇落实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补尽补,扶贫政策全部落实,防止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九)承担好医药服务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医药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开医药服务管理工作新局面。
医疗保障局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我局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医保政策改革工作
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制度,对我区生育保险资料进行整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做好准备;积极配合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工作的开展;贯彻执行市政府出台《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按照文件精神开展业务工作。
(二)抓好医保经办服务,简化办事程序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便民为原则,梳理办事流程,探索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解决群众异地就医难的问题。推行就医“一站式”结算服务。继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辖区内城镇贫困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三)进一步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积极完善城镇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措施
加强与民政部门对接,精准识别城镇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服务对象。实行城镇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医保信息系统提供接口给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及时变更城镇贫困人口信息,确保城镇贫困群众精准识别到人,及时享受待遇。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脱贫解困政策,城镇贫困群众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50%。对符合条件、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急重危伤病贫困群众,实施疾病应急救助。
(四)加大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规范医保刷卡检查和对定点医院的日常稽核工作,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切实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
医疗保障局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南城县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在市医保局的指导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深入开展医保扶贫、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医保基金监管等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2023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拓展医保基金监督范围,对医保基金涉及的各个管理层面实行监督全覆盖;积极探索和完善新的审计模式,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从业务数据入手,有效结合财务收支审计和医疗费用审核,提高医保基金审计效果;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医保基金反欺诈专项检查,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进行抽查、突击检查。
(二)做好医保扶贫工作。一是定期进行系统的比对,确保应参保贫困人员100%参加医疗保险;二是确保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落实到位;三是严格将贫困人员住院最终报销补偿比例控制在90%到90.5%之间; 四是进一步推进门诊特殊慢性病办证工作,力争做到应办尽办;五是进一步推进村卫生室医保报销,尽全力解决乡村“看病容易报销难”的问题。
(三)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坚持把“放管服”落实到优化服务上,窗口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更要及时更新观念,加强学习,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技能。组织全体人员及乡镇医保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全体人员做到业务范围内的事能说清楚,群众咨询的政策能讲清楚,对办事流程能一次性告知清楚。同时,修改和完善业务流程告知手册,分类列出各类审批所需的要件及流程,做到简单明了,方便实用。使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能进一步提升,做到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并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及乡镇医保所进行健康扶贫政策的专门培训,使建档立卡贫困户能接受政策调整使医保待遇降低的情况,从而减少过度治疗、小病大治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求各卫生院加强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必要时进行一对一的培训,使各村乡村医生均能进行门诊统筹医保报销。联合各乡镇卫生院定期对医保报销情况进行核查监管,并对卫生院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医保业务经办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