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开展情况。全面落实国家“三项制度”和省“奖优免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2023年符合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有3079人,因变动当年退出98人、新增382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有923人,因变动当年退出29人、新增94人;“少生快富”工程有155户(其中符合国家政策26户、省政策129户);特别扶助(其它)有3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有8户;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有25户;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有82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资助条件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有28653人。共惠及33666人(户),预计兑现资金1452.71万元。
(二)自评工作情况。评价方式采取自评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认真对照绩效评价范围和内容,总结评价了2023年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
1.根据2023年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设置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6项目标,按既定政策标准确定计划生育奖扶目标人数、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补助标准兑现准确率95%以上,资金发放到位率100%,目标人群政策知晓率95%以上,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90%以上,整体评估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
2.全州符合享受人数和实际申报人数相比,资格认定准确率:奖励扶助制度99.97%,特别扶助制度100%,少生快富工程100%,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100%,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00%,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100%。
3.2023年3月11-16日州卫健委核查组对5个县市2023年及2023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核查了个案申报资料基本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规范完整,实地查看了芒市风平镇、瑞丽市勐卯镇、陇川县章凤镇、盈江县平原镇、梁河县壤宋乡5个乡镇5个村6村(居)民小组工作情况,入户走访15户28人,其中奖扶对象25人已全部领取奖扶金,资金发放到位100%,群众政策知晓率、满意率达95%以上。
二、评价内容
(一)规范资格确认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国家“三项制度”扶助对象的管理程序》,做到资格认定规范符合程序,严把目标人群资格认定质量关。具体工作:一是自愿申报,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做到三级审核三次公示,个人申请村级审议,乡级初审后在乡、村两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卫健局,县级复核录入国家系统后将符合享受对象名册返回乡镇,在乡、村(居)、组同时公示5-7天,确保对象资格认定准确;三是信息录入及时,1月7日组织县市参加全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项制度和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培训,专人负责信息系统录入,全州符合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准确并按时上报。
(二)坚持“四权分离”运行机制。我州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农信社对资金的来源与发放,严格实行“四权分离”,加强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的原则,按照省的要求,采用“直通车”形式,由农信社直接将奖扶资金发放到户到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抵扣、冒领、贪污扶助金等违规行为。每年审计局对县市奖励扶助专项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督促县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在发放过程中,各部门协作配合,互通工作情况,共同解决资金发放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开展各种检查,各县市奖励资金帐目清楚,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渠道通畅,兑现到位,享受对象能够按时收到国家的奖励扶助金。
(三)杜绝虚报、错报、漏报情况发生。各县市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把政策执行情况纳入乡镇(街道)目标责任考核,对因领导不力、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应该享受的惠民政策得不到享受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乡镇计生专干加强区域内应享受对象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尽力做到应享尽享,杜绝迟报、漏报、错报现象。
(四)建立目标人群进入、退出动态监测机制。
1.进入机制。每年乡镇(街道)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在总人口信息登记台账中将年满59岁的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纳入待进范围,跟踪调查他们两年内的婚姻和子女的变化情况,满60岁当年按当时的状况纳入奖扶。
2.退出机制。一是通过三级二次公示,在国家PADIS系统关闭前,将系统名册下载,公示于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使奖扶对象情况为群众所知,便于监督;二是乡镇、村计生专干对奖扶对象进行随访,在当月例会报告奖扶对象死亡、婚姻和子女变动情况;三是年底乡镇计生办对奖扶对象情况进行年审,入户走访后,将对象死亡和变动情况及时上报县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股予以退出和变动。
三、预算文件中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绩效目标任务有:奖励扶助制度3079人(其中芒市1003人、梁河县381人、盈江县560人、陇川县539人、瑞丽市596人),补助标准:独男960元/人、独女1080元/人;特别扶助制度923人(其中芒市318人、梁河县70人、盈江县135人、陇川县182人、瑞丽市218人),补助标准:伤残4200元/人、死亡5400元/人;“少生快富”工程155户(其中芒市65户、梁河县25户、盈江县34户、陇川县22户、瑞丽市9户),补助标准:独生子女户、双女户3000元,半边户1500元;特别扶助(其它)3人(其中芒市1人、梁河县2人),补助标准:一级4800元/人,二级3600元/人,三级2400元/人;一次性奖励金8户(其中芒市4户、盈江县1户、陇川县1户、瑞丽市2户),补助标准:500元/户;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5户(其中芒市13户、梁河县3户、盈江县2户、陇川县4户、瑞丽市3户),补助标准:5000元/户(离婚2500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820人(其中芒市272人、梁河县174人、盈江县204人、陇川县104人、瑞丽市66人),补助标准:小学生160元,初中生260元,高中1000元,专科1200元,本科2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28653人(其中芒市10311人、梁河县4533人、盈江县6967人、陇川县3410人、瑞丽市3432人),补助标准:180元/人,计生特殊家庭全额补助。
(二)绩效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1406.3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21.89万元、省级补助742.99万元、州级补助41.5万元。下达资金文件:云财社〔2023〕303号(德财社〔2023〕39号)提前下达中央补助资金462.88万元;云财社〔2023〕172号(德财社〔2023〕173号)下达中央结算资金156.01万元、绩效补助资金3万元,和省级第一批补助资金188.09万元;云财社〔2023〕210号(德财社〔2023〕201号)下达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411.03万元;云财社〔2023〕270号(德财社〔2023〕235号)下达省级补助结算资金86.12万元(含代理发放费0.86万元、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德财社〔2023〕157号下达州级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资金41.5万元,中央、省级、州级补助资金全部足额下拨县级财政。另:云财社〔2023〕195号(德财社〔2023〕202号)下达计划生育宣传员省级补助资金57.75万元。(2023年县级财政应配套资金74.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3年预计兑现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资金932.94万元共惠及5013人(户),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3079人314.02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923人470.1万元;“少生快富”工程155户44.7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3人0.72万元;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8户0.4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5户11万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820人92万元。代理发放费用0.86万元、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当年使用资金合计934.9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县财政局、卫健局和代理发放机构加强资金管理,对奖扶资金发放及时进行清算,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1)年初资金结余:300.09万元,其中:奖励扶助0.038万元,特别扶助32.774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0万元,一次性奖励金5.325万元,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53.547万元,少生快富工程188.25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0.156万元。
(2)年度各级财政项目预算:1454.68万元,其中:奖励扶助314.02万元,特别扶助470.1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0.72万元,少生快富工程44.7万元,一次性奖励金0.4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1万元,“奖学金”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519.77万元。代理发放费用0.86万元、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
(3)全州5个县市均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发放,按既定政策标准发放到位,发放时间:陇川县2023年12月18日共发放172.059万元,瑞丽市2023年12月23日共发放182.34万元,梁河县2023年12月28日共发放104.478万元,芒市、盈江县预计在2023年2月份前完成奖扶资金发放工作。并按照代理机构发放成功回执单进行入户核实享受对象收到资金情况,做到补助标准足额兑现。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培训。我州实施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以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年初州、县认真组织业务骨干专题培训,对政策规定、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全面培训,使广大计生干部对奖励与扶助政策的实施范围、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办理程序等要求更加清楚。同时深入乡村,广泛地宣传国家“三项制度”和省“奖优免补”资格条件,做到面上宣传不漏村,对象宣传不漏户,使全州广大群众都知晓奖扶政策。
(二)严把资格认定关,确保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准确。加强监督,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将奖励与扶助对象的申报条件、奖励标准向社会公开,奖励对象确认结果向群众公告,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县、乡举报电话,畅通利益导向政策诉求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国家优先和优惠政策。
(三)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2023年通过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各县市始终把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开展入户调查、信息核实、审批及公示,对继续享受扶助的对象进行见面确认,能做到资格确认程序规范,资格认定准确,资金发放和管理规范、个案资料管理规范。
(四)计划生育家庭个案信息档案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云财教〔2023〕357号文件要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档案管理,各县市均建有档案室,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对象的资料建档并规范管理,做到享受对象都有纸质和电子档案。
(五)做实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提供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为714人计生特殊人员提供生活、养老、医疗及精神慰藉服务,建立社会关怀的长效机制。州、县利用春节、“5.29协会日”活动之际,由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卫健、计生协会组成慰问组开展慰问关怀活动,深入村社看望慰问计生特殊家庭275户,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达5.65余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德宏地处边疆,经济欠发达,财政基础薄弱,要承担相应配套资金,地方财政压力困难巨大。辖区山区乡镇多,群众居住分散,在宣传实施各项惠民工程中,各级的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基层难以承受。
(二)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对辖区情况短期内难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开展符合条件享受政策的对象申报工作时出现迟报、漏报、重报情况埋下了隐患。
(三)奖励标准偏低,不能明显加快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的步伐,特别对于一些经济基础较差的贫困家庭,没有产生实质性的直接改变。
(四)对独生子女身患重大疾病(如白血病、肾衰竭等)尚未治愈,没有被残联部门认定为残疾人并依照法律规定发给《残疾人证》的,其父母希望能够纳入特别扶助制度。
六、意见和建议
(一)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提高国家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比例,同时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缓解基层财政压力。
(二)进一步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将无退休工资或社保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城镇下岗、城镇待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奖励扶助范围。
(三)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基金,为“少生”家庭上一份保险,待到养老时不愁不靠。
(四)建议将医学上认为不能治愈或即将导致终身残疾的患重大疾病独生子女的父母,及时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五)独生子女家庭为国家做出了贡献,由省级以上层面应制定对这些家庭在生活上、健康上、养老上、精神慰藉上的关怀扶助力度较大的政策。
2023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县卫计局:
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的通知》(X人口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按照《20XX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乡、村两级计生专干深入村组,对全乡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乡、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乡14行政村,共4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我乡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135户264人,共涉及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资金31.74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84万元。通过现场审核,有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予以退出。
二、评价内容
(一)严把资格确认关。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1、村委会核查并张榜公示;2、乡人民政府核查年审并张榜公示;3、县级审核、确认并公布;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5、自治区人口部门进行审核。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本人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4、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5、地级市人口计生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而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二)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资料。建立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资料,通过规范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监管好、使用好、发放好奖励扶助资金。
(三)通过这次乡村两级严格的审核,共审查出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按退出程序退出并张榜公示,确保我乡奖励扶助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保障得力。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乡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研究奖励扶助工作,并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二)透明公开。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款专用。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均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奖扶资金由乡村两级造表审核,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四)明确责任。我乡十分重视奖扶的年审工作,从奖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近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虽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总体来说,群众对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项目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整体评比较高,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形式比较满意,但是在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这两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五、相关建议
(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励扶助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
(二)是加大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召开各种小组会议时宣传各类奖励扶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报,刷写相关标语,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知晓率;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5岁后,不但从经济上给予扶助,还应从精神上、人文关怀上、医疗服务上、养老上或其他社会救助给予慰藉和扶助,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2023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了全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处关于开展2023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年中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办事处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状况
苗寨镇现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人员总数为1456人,成年育龄妇女为29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为52人。我镇流动人口以流出人口居多,基本上无流入人口。大多数流出人员以广东、浙江、__等经济发达地区为主。
2023年度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100%,怀孕人员怀孕后均采取回到我镇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落实98%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财政资金投入增长呈现逐年增长的情况(其中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比去年同期增长一万多元),机构设置为1、人员配备1。
二、工作情况
面对流动人口这个特殊的群体,我镇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求各行政村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和学习,使流动人口没有后顾之忧,同时对返乡的育龄妇女进行宣传,发放避孕药具和宣传页,使广大流动人口由理解到配合,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创造良好环境。
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和信息化工作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由各村村委会对本村的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进行采集核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我办事处外出的育龄人员入库率大大提高。并通过流动人口系统中待办事宜模块,及时与流入地进行信息沟通,反馈情况。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情况。简化办证程序,及时免费为外出务工的流动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
便民维权及相关优先优惠情况。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环孕情服务、妇科病普查、生殖保健咨询服务等。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及时通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等相关信息。逐步取消了由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的方式,为流动人口减轻负担。
奖励优待政策出台及落实情况。为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
区域协作情况。我镇及时应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流出地及时准确地对流出人口进行完整的个案信息登记和更新,并通报流入地,不断增强了流动人口以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互相配合,共同管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我办事处到现在还没有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情况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婚育信息难掌握。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增加了管理服务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