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2023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目标思路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用党史学习教育统思想和行动,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在抓好全县民政系统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以“一线为民服务”为抓手,紧扣“三聚焦”“三基”开展工作,大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坚决守住基本民生底线,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群众,努力为“十四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起好步、开好局。
(二)主要工作
1.全面加强政治引领。党组带头,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员率先,扎实开展“一线为民服务”,对照民政职责,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将主题党日、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对帮扶、党的建设、作风效能有效融合,引导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营造领导带头、党员干部争先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依托省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将困难群众救助数据延伸到各救助职能单位和各镇(台创园),实现救助信息的互通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数据链接、全面覆盖”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新格局,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规范完善临时救助工作,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发挥急难性救助由镇(园区)先行救助作用,提高临时救助的效率。做好农村低保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兜底保障落实到位。持续推进低保年审和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全面落实“六稳”“六保”,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审批权委托下放后的长效监督机制,明晰政府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公平、公正、高效、快捷的社会救助审批制度。
3.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加强三级中心运营管理;加快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步伐,推进镇级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完成升级改造后的镇级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试点;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督导落实镇(园区)主体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规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积极引导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逐步提高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加快推进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到2023年底17个镇(园区)至少建成1座公益性公墓。持续做好县级城市公益性骨灰堂、新殡仪馆改址建设工作。
4.夯实社区治理基础。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活动服务及城市社区公益服务活动,完成25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站)达标工程、18个农村社区服务大厅改造提升建设任务,持续加强农村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小区居民活动中心建设,围绕基层党建、协商自治、文体活动三个方面,制订基本服务项目目录,科学设置常态化服务项目,打造居民群众满意的“小区居民活动之家”。深化基层自治协商试点工作,按照全覆盖的目标继续扩大村民自治和社区协商、基层社区治理试点范围,加强监督指导,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保证试点工作开展的实际效果,激发城乡基层治理的内在动力。会同组织部门依法依规,稳妥有序进行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稳妥有序推进较大城区设立街道试点工作。
5.做好慈善社会工作。组建公益慈善募捐镇村体系网络,持续推进“五社联动”,开展第三届公益创投活动、首届“慈善之星”评选活动,开展第三届“十佳”社会组织评选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推动镇、镇2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镇9个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推动县、镇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县级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制度建设。
民政2023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突出一个重点,着力提升对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水平
积极发挥全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切实抓好县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的落实。进一步健全新型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强化社会救助工作考核制度,完善“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救助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执行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实际补差。科学核定低保家庭收入,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将供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切实提高供养标准;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巩固五保集中供养率。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加强对救灾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县、镇乡(街道)两级按人均3元的标准,安排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年度预算。出台《__县医疗救助办法》,积极实施对低保家庭、五保户和患特殊病种家庭的救助。贯彻《__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和《__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困难,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积极探索临时庇护、生活救助、心理安抚、教育启迪、信息提供相结合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帮扶机制,实施分类救助,保护受助人员合法权益;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和孤儿(弃婴)救助保护。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残疾人的劳动技能培训,扩大残疾人就业,确保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年增长5%以上。
二、突破两个难点,着力提升基层民主建设和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要在基层民主建设上有突破。一是全力以赴抓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调研,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搞好试点,总结经验,加强指导,精心部署,确保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稳定有序地完成。二是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健全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进一步推进村级民主管理“835”工程,探索创新民主监督的有效载体和形式,不断提高村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全面落实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重要村务村民参与率达100%。
——要在城乡社区服务上有突破。一是全面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建设民主法治型、服务型、学习型、平安型和生态型等“五型社区”;进一步规范社区考核评比工作,压滤机滤布建立科学的和谐社区考评体系,力争30%以上的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认可度较高的和谐社区。二是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编制全县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县、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网络建设,为社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三是有序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引入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理念,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三、深化三项改革,着力提升民政工作制度机制创新水平
——深化优抚安置改革。一是依法落实优抚政策。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建立健全优抚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全面准确地掌握优抚对象的思想动态,做好优抚对象的稳控工作。二是完善自谋职业安置政策。完善和落实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在就业、创业、就学、救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协助做好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加强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积极探索军队离退休干部社会化管理,落实好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三是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和发展拥军优属服务网络,努力推动双拥工作的社会化、经常化、法制化,有效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深化殡葬改革。一是进一步推行生态葬法。有机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以“绿色殡葬”为主的葬法改革,积极推进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推行骨灰撒散、寄存、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实现骨灰处理多样化,生态葬法覆盖90%行政村。二是完善和落实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确保“三沿五区”无坟化。三是搞好殡仪服务,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加强公墓建设和管理,大力推进公墓环境园林化、葬法多样化、墓地艺术化和管理规范化建设。
——深化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加强12所中心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敬老院容纳社会寄养老人能力。培育发展公益事业力量,探索“民办公助”管理模式,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坚持家庭服务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创建居家养老所需的社区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抓好电脑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突出福彩“扶老、滤布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提高福利彩票筹集公益金能力。积极引导社会福利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力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捐赠活动,培育和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
四、强化四项工作,着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强化区划地名工作。加强区划地名管理,稳步推进全县撤村建(并)居改革工作。抓好城市地名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以地名规范、地名标志、地名规划、数字地名等专项事务为主要内容的地名公共服务。做好地址证明出具服务工作。
——强化移民安置工作。全面完成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任务,做好移民的后期帮扶工作,确保移民“稳得注逐步能致富”;积极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强化民间组织培育和管理。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着力培育一批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市场环境、自律意识较强的行业协会。积极探索慈善公益类民间组织培育发展新路子,重点扶持一批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民间组织。
——强化婚登收养工作。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严格婚姻登记,提高服务水平,争创全国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严格收养登记,增强群众依法收养观念。
民政2023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对照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城乡低保工作。2023年我县农村、城市低保标准统筹由2023年的每人每年6996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500元,年增长率7.2%。2023年上半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4221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1229.5334万元,月人均补差507.63元,月人均差补低保金为月低保标准8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42178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10538.3641万元,月人均补差435.15元,月人均差补低保金为月低保标准69.62%。
2.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营维护。2023年标准由分散供养2023年的4560元每人每年,集中供养2023年的5580元/年,统一调整为2023年的7236元/年。目前我县特困供养人员4395,(分散供养3669人,集中供养726人),上半年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按月及时打卡发放五保供养生活费1601.0818万元,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3.孤儿生活基本保障。目前我县孤儿483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437人、机构养育46人),2023年1-6月份,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经费328.159万元。
4.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4人次,其中站内救助52人次,站外救助62人次,临时安置流浪乞讨人员1名。截止2023年6月,累计支出救助资金49.26万元,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月,我县共计符合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为14334人,发放资金522.276万元;符合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为15101人,发放资金619.432万元。
6.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建设,建成县级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机构、社区以及居家养老试点,建设16个乡镇(开发区)智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3个智慧养老示范院、4个社区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和200户智慧养老示范居民户,目前已投入使用。1-6月份,全县发放农村低保中80岁以上老人和城乡低保中60-79岁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服务补贴累计35194人次,175.97万元;按照半失能、全失能失能失智情况,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累计3308人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30.874万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累计3357人次,共发放财政补贴资金77.09万元。
7.临时救助。2023年上半年县级临时救助累计救助56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28.425万元。及时帮助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摆脱困境。对给予临时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救助对象,积极提供转介服务,实行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基本生活。
(二)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2023年度下达的老年医养康复中心项目为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3600万元、省级财政投资900万元。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新建床位500张。项目位于县人民医院西北部,屏山路西侧、洼张山路东侧、泗水大道北侧,占地58亩。该项目总采取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招标,目前主体工程已经竣工,正在进行内外墙体粉刷。
2.重点工作落实开创新局面。
(1)福彩销售额度稳步推进。截止2023年6月,我县福彩总销量1010.7626万元,其中电脑票销售868.2976万元,即开票销售142.4650万元,各项销售额度虽受疫情影响,目前度过坚冰期,各项销售指标迅速呈现回暖趋势。
(2)社会组织发展有序推进。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按照“政务公开、优质服务”的要求,高质量地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目前我县依法成立登记社会组织318家,其中社会团体6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8家。截至目前新成立社会组织共计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8家,社会团体4家。
(3)窗口服务工作依法规范。上半年以来,民政窗口线下办理各项业务4548件,网上办件3614件,开展社会组织年检约193件,事项办结率均达100%。分厅办理结婚登记3592对,离婚登记741对;补发结婚证件1057对,离婚证件160对,合格率均为100%。
(4)信访接待工作成效明显。上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信访件6件,其中线上2件线下4件,答复率为100%,满意率为90%,较好完成上半年信访的各项工作。
(5)城乡救助核对操作规范。2023年1-6月份,我县核对中心平台共核对全县低收入家庭6586户,15080人。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核对5266户,12240人;医疗救助核对23户,70人;临时救助核对343户,1159人;特困人员供养核对459户,475人;县总工会救助21户,71人;住房救助核对474户,1065人。核对中心将核对结果及时反馈给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并协同社会救助股对所查出的问题户进行妥善处理。
(6)大党建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规范党组织建设,履行党建职责。制定了《民政局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民政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规范局机关党建工作职责落实。围绕上级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要求部署,切实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动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三会一课”等载体,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学习贯彻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定了《民政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民政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分工细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改革措施推进情况
1.争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一是积极对接。主动向省、市民政部门汇报创建工作情况,做好申报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的上下衔接,争取省市主管部门资金和政策支持;二是制定方案。制定《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细化创建指标53项,确保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是提高社区自治功能。指指导社区建立健全各类社区自治组织制度,修订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加强村居务监督、推广志愿服务、强化网格化管理等,推进社区党组织与居民自治组织协调运转。培育扶持社区公益类社会组织,推荐社工专业机构、志愿服务团体申报省级购买公益类服务项目,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对社区治理的支持作用。四是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为城乡社区先后发放社区建设奖补资金150余万元,用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服务大厅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五是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举办社会工作线上宣传周活动,发挥社会工作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支持作用;鼓励广大社区工作者参加社工培训和考试,为通过社工考试人员发放一次性考试补助;邀请本地和外地专业心理老师到社区开展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心理问题,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加强志愿团体和志愿者网上注册、指导社会组织网上记录志愿服务活动等。
2.深入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试点县建设。印发《关于加强村民自治建设的通知》,对全县各村乡贤志愿者站建设、网格化管理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存在问题,指导行政村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村委会规章制度,规范乡贤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民主协商等,以遵守村规民约为基础,促进乡村善治。
3.推深做实县乡“三合一”、村“五合一”养老托残模式。目前,全县打造县乡“三合一”养老托残服务中心16个,村级“五合一”养老托残服务中心24个。“三合一”模式就是在县乡两级养老机构进驻卫生室,增加托养残疾人床位,实行养老、托残、医疗服务“三合一”。村级“五合一”模式就是对农村现有闲置校舍、村部、卫生室、老年房等基础设施进行整修,一部分打造成乡镇敬老院村级分院,集中开展“五合一”(即养老、托残、医疗、五保、老年房)养老托残服务。一部分打造成村养老托残服务站或村级幸福食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农村有自理能力的五保户、残疾人、独居老人和特困社会老年人提供日间就餐、照护、娱乐等服务。两大创新模式,解决了农村养老难题。“三合一”模式改变了残疾人在家无人照顾、看病难的现状,解决了五保老人难就医的顾虑,难兜底等多重困难得到有效化解。“五合一”运营模式不仅解决村级养老托残的问题,解决独居老人、无房老人生活困难问题,而且是综合提供农村村级行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有效形式,探索出一条有效解决村级基本公共服务多、服务难问题的新路径。
4.积极争取养老智慧化试点。一是成立养老服务三级工作机构。在县民政局成立城乡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指导中心主任;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由敬老院长担任主任,村(社区)成立区域性养老服务分中心,由村主任担任主任。二是建立养老服务三级活动阵地。建立16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选择有区位优势、有服务基础的农村敬老院,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求,实施适老化改造,将农村敬老院打造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立19个村级分院。依托日间照料中心、村级活动阵地,以村或片区为单位合理布局,充分整合和利用农村闲散资源,将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村级活动中心等,建成农村老年人聚会交流、日间照料、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的活动场所。建立16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依托老年人集中活动区,充分利用闲置校舍、村部等场所,完善老年人活动设施,建立村级养老服务站,将养老服务延伸到村民小组、到农户,逐步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三是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对农村高龄老人、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提供“助洁、助餐、助浴、助医、助急”服务。养老服务中心、分中心设定每月1天为“老年人集中活动日”,组织服务队为老年人提供集中服务。利用7012349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帮助老人网上挂号就医、网上购物、定位查询、联系呼叫、应急救援、服务调度、信息咨询、投诉办理、养老档案动态管理等服务。
5.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2023年1-5月份全县火化遗体2173具,遗体火化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全县共减免897户困难群体的基本火化费用35.6万元。加大对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督查力度,确保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我县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全覆盖。
二、下半年计划安排
(一)持续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的工作对接和政策衔接,巩固扶贫攻坚成果。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持续打击和整治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同时,确保困难人群享受低保政策的相对稳定,抓好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的发放、监督等工作,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公建民营,健全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敬老院集中入住率。
(二)倒排工期、加强监督,加速推进民政项目建设。对在建(续建)的殡仪馆、老年医养康复中心项目,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倒排工期表,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定期调度,专人监督,力争工程建设早日投入使用。
(三)健全机制、提高水平,持续优化提升民政服务能力。扎实推进社区建设,督促乡镇完成农村社区试点建设任务,指导全县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监管殡葬服务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地名普查、福彩销售、婚姻登记、综治维稳、招商引资等工作。
(四)着力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各类腐败行为,坚持有错必纠,违规必查,让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团结协作,运转高效工作新局面。切实做到以优良的作风、过硬的素质确保民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落实,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新发展。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好党建和其它各项工作。
在完成民政工作主责主业的同时,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红色教育等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