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1篇
根据区委、区府建设“平安昭化”的总体要求、区林业园林局《2023年度“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平安三港”总目标和“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安全”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整体推进,注重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动员全村和相关单位广泛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促进生态林业发展,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二、创建范围
创建范围为拣银岩村。
三、主要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防病虫害、防乱砍滥伐、防乱捕滥猎、防乱占滥用林地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林区治安形势良好,涉林刑事案件零增长,不发生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案件;不发生陆生野生动植物特别重大刑事案件。
(三)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救人员死亡事故。
(四)林区社会稳定,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满意。严防发生进京、赴省市涉林信访,严防发生涉林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林业生产责任事故。
(五)有效遏制林业生物灾害扩散蔓延。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科学防治水平。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防病虫害、防乱砍滥伐、防乱捕滥猎、防乱占滥用林地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森林消防协助联动机制。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做到人员、报酬、制度、责任四落实。
(二)切实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打击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适时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切实防止涉林群体性事件和涉林越级信访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森林消防工作。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普及森林消防知识,落实对痴呆傻人员的监管措施。加强对森林消防重点地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强化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森林消防队伍战斗力。
(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加大检疫执法和检疫监管力度;以实施松材线虫病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重点治理为突破口,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全力抓好森林生物灾害的实时监测、及时预警,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有效控制危险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国土安全。
五、创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是“平安三港”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辖区生态建设的重要载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创建“平安林区”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在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组织开展。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与协调,办事处成立了以分管领导张明涛任组长,综治办任大亮、林业站站长侯进任副组长,驻村干部和林管干部为成员的
“平安林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林业站负责,侯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统筹兼顾,落实责任。
各创建单位要强化创建意识,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纳入“平安村”创建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要根据本村本单位实际,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创建计划,明确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要加强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稳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加大对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的日常监管力度。林农既是平安林区的受益者,更是创建活动的参与者,要发动群众,宣传群众,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组织广大林农积极投身于平安林区建设工作,形成“平安林区、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求真务实,严格考核。
“平安林区”创建活动要在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坚决反对做表面文章,不讲实效的形式主义。要将“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实行严格考核,并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篇
根据《乐山市林业局乐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通知》(乐市林函〔2023〕7号)文件的要求,为积极参与“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按照全市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现编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创新制度与机制、坚持多点、多部门联动,强化林区基层基础建设,构建林区新型治安防控体系,有序推进平安林区创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捍卫国土生态安全。
二、创建主体
(一)我县符合创建平安林区活动条件的单位有:四川芹菜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四川沐川国家森林公园。
(二)创建主体基本情况
1.四川芹菜坪省级自然保护区
四川芹菜坪自然保护区位于我县西南部,为四川盆地向川西南山地的过渡带,与永福、建和、幸福、沐溪、武圣、利店等六个乡(镇)相接,毗邻乐山市的马边县和宜宾市的屏山县。四川芹菜坪自然保护区规划面积为3662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959.6公顷;缓冲区面积1061.8公顷;实验区面积640.6公顷。
四川芹菜坪自然保护区成立于2023年,主要保护对象是四川山鹧鸪。我县是四川山鹧鸪这一珍稀特有物种的主要分布县之一,2023年10月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四川山鹧鸪之乡”。2023年晋升为市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2.四川沐川国家森林公园
四川沐川国家森林公园总面积6485.93公顷,由竹海丹霞、凉风坳、五马坪三个景区组成。2023年启动国家级森林公园申报工作,并于2023年1月通过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正式命名为四川沐川国家森林公园。
三、创建时间
2023年1月至3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3月-7月根据平安林区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8月,组织相关领导开展自查,对创建活动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9月,填报平安林区申报表,10月接受上级审查。
四、创建措施
我县以四川芹菜坪自然保护区和四川沐川国家森林公园为创建主体,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开展四川平安林区活动。
(一)大力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气氛,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标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平安林区”创建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大力推进法治林业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人民群众“平安林区“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达85%以上。
(二)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构筑林区联防联控机制。以林业部门为基础,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单位、工作到人头。“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完善,巡山护林、纠纷调解、政策宣传人员到位,防控资金落实到位,林区关键部位监控网络健全,林区管控有效。基础工作扎实,重点人员、安全隐患、涉林信息等台帐健全,防范措施落实。
(三)维持林区良好秩序,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涉林犯罪打击有力,涉林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95%以上,无涉林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林业生产责任事故,无恶性重特大涉林刑事案件和重特大森林火灾,无重大林区道路交通事故,无种植毒品源现象,林区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
五、组织保障
为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由县林业局、县综治办、县森林公安局、四川芹菜坪自然保护区、四川沐川国家森林公园、森林经营所、伐木场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野保股,卿玉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吕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3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森林资源管护制度体系,大力推行“用法护林、用心爱林、用力守林、用情爱民”的工作机制,整体推进林区社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持续发展,加快“平安遮放”、“森林遮放”、“美丽遮放”建设。结合遮放镇实际,特制定《遮放镇“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先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作出以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云南省“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目标任务、《德宏州“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芒市“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平安林区”建设制度。“十三五”期间,通过创建活动,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创建内容
(一)加大依法治林力度。一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按照省、州、市创建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巡山制度》、《林木采伐跟踪监督检查制度》、《重大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预案》、《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制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制度,健全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年度计划总结、评定考核、协调会商等工作制度,确保平安林区建设顺利推进。二是规范和强化林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全面实行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模式,认真研究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适时开展林区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创新林政管理手段。加大高科技手段在管理检查中的应用,提高检查针对性、时效性、准确度,强化林地管理监督,坚决遏制乱砍滥伐现象,抓好木材加工、流通环节管理,坚决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四是严厉打击林区毒、爆行为。扎实抓好以禁毒宣传、禁种铲毒和打击以林区为通道走私、贩运毒品犯罪行为为重点的林区禁毒工作,坚决遏制林区毒情高发和蔓延。认真开展林区缉枪治爆工作,切实清除林区安全隐患。
(二)加强基层林区管护队伍建设。保护森林资源和林区安全,重点是在基层林区。一是建立村民小组森林资源管护护村队伍。依托原有的村民小组护村队,各乡镇每年在辖区各村委会中选取1至2个村民小组成立“森林资源管护护村队”,进一步制定护村队管理责任制度,签订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书,建立完善绩效奖惩制度,确保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全镇所有村民小组均成立森林资源管护护村队。二是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引导群众把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村规民约,落实管理责任,增强林区群众自觉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的意识。三是加大林区护林员和护村队员培训。强化护林员统一集中培训,切实增强履职能力。镇上每年组织护林员培训不少于2期。
(三)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夯实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职能作用,开展以“三情”(山情、林情、社情)、“四网”(群防群治、边界联防、案件协查、情报信息)、“两管理”(林区重点人口、重点行业)为重点的基层基础业务建设。积极引导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防范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违规野外用火、盗伐滥伐、乱捕猎杀野生动物、破坏林地湿地等行为发生。深入推进林区警务战略,不断推动林区治安管理向源头化解和事前防范转移,全面提升林区治安防范水平。
(四)强化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五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积极消除林区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组织开展扑火安全培训,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用火许可证制度,林区生产用火办证率达100%,违规用火查处和责任追究达100%;严格执行进山流动人员登记制度;落实特殊人员监护监管制度;执行林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制度。二是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野外用火行为。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警力查办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确保破案率达80%以上,受害率、火灾控制率等各项考核指标必须在目标考核范围内,努力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双无”工作目标。
(五)提高有害生物防控能力。以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为重点,加大检疫执法和检疫监管力度。以实施防范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依法治理进程,有效控制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扩散蔓延。
(六)加强林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深入排查,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纠纷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遇到重大疑难问题迅速上报,在市调处办的指导参与下,落实责任,加大力度,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七)加大基层林区宣传力度。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力度。要以“4.22世界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确定的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手机、广播、网络等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宣传平安林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民众自觉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的意识。二是强化林业法制宣传力度。坚持重心下移,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和林业法制宣传、林产业后续培训,本着宣传服务的理念,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项林产业惠民政策宣传到基层林区、农户家中,使依法保护森林野生动物资源,珍惜爱护生态环境耕植于群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