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总结范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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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28 11:48:0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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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总结篇1

  xx年1月1日我就任公司副总经理到今天已经三个多月了,这三个是公司极为重要的三个月,我作为公司副总经理,积极配合xx二位总经理工作,现就三个月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调整思想,更新观念,适应市场新环境工程管理的需要

  1、树立好角色意识,当好总经理配角。作为公司的副总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的授权与管理范围,员工队伍围绕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指标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以规章为支撑,积极谋划公司的营销施工策略与发展,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规章制度与奖惩机制,并想方设法地开动脑筋,锐意进取,拓展市场,完善服务。

  2、加强自身建设,贯彻“以身作则”的人本管理理念。做好施工管好项目。企业管理者是企业的一面旗帜,起着领头羊的指引作用。三个月来,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从严要求自己,坚持以管理为中心、向公司负责任的积极态度,矢志不渝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努力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用积极、健康、饱满的热情与工作态度来引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公司我所要管的事务,我们坚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平常讲人格,以此树立公平、公正,平等的管理氛围,让一切有能力的人为公司所用,为公司奋斗。

  二、以人为本,身体力行,致力培育团结、和谐、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工作团队:

  1、采取多种措施,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着力提高员工素质。

  “人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员工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企业管理和发展水平。按照创建中国梦的社会要求,结合企业经营管理需要,积极倡导建设学习型单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培训方式,使在岗位人员经过培训人人持证上岗,以良好的学习氛围带动员工愿学乐学好学的学习热情,从而使企业整体文化水平与业务素质得到全面的快速的提升,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

  2、坚持“以德为之,以情动之,以行导之”的管理原则,不断提升自身及班子的标竿。在企业中,我们积极寻求建立科学的人际工作关系和处事方法,要求管理层在对待员工时,要用“德”立身,用“情”沟通,用“行”示范,员工们时时处处看得见,摸得着,想得通,从而有效及时地化解工作出现的矛盾与隔阂,并积极培育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纯洁员工队伍的思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合力地完成公司的计划与任务。

  3、作为公司分管领导,经常亲临施工现场巡查、指导。xx年4月我公司除了xx酒店,和成世际在等待施工之外,还分别有华日轻金,恒丰海悦国际酒店,xx艺展中心,苏荷酒吧,等等项目正在施工。我经常亲临上面工地巡查工程进度、施工质量以及施工安全等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由于xx艺展中心施工时间紧,任务重我配合xx总指挥协调完善施工工作,加之我司又是第一次直接承接这样的空调整改项目,xx艺展中心空调改造项目初期,更是常去工地现场,协调各方关系,指挥前期工作。协助xx总经理保证了建设方下达的三天完成旧空调改造和安装任务。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1、协助xx总进一步理顺企业内外关系,努力营造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的良好外部环境。

  2、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企业工作需要。

  3、协助xx总科学、合理、完善健全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培育独特的企业文化,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总之,三个月来,总结过去,在xx二位总经理的坚强领导下,经全体员工的辛勤工作,顺利地完成了一季度各项任务,成绩是可喜的。展望未来,在其位谋其政,我当尽心尽职,勤勉工作,为公司

  下三个季度的宏伟发展,早谋划早打算早运筹在新的9个月里,我将加强各项工作的学习,与总经办成员一起,带领公司全体员工们积极深化企业改革,以促进兴隆建安二公司健康长远的发展,尽职尽责的工作,力争做到工作让xx总,xx总放心,让全公司员工放心。

施工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总结篇2

  20××年,按照市区政府和市区建委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以突出宣传教育、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绿色施工为抓手,结合我区建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行政处罚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截至10月21日,发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对比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25%和40%,(其中,起重机械伤害1起死亡1人、塌方事故1起死亡1人、高坠1起死亡1人)。

  (二)行政处罚情况:今年,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进行严厉行政处罚。截至10月底,行政处罚15起,处罚金额28.1万元。

  今年建设工程基本情况:截至2008年11月25日,累计开复工工程390项,建筑面积1322.41万平方米。

  二、工地监督检查执法情况

  截至10月底,执法科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005人次(含协管员),检查工地3380项次,其中:本区联合检查40余次,工地检查覆盖率平均每月1—2次,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工地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地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复查。累计查出隐患问题3884条,已整改隐患3884条,整改率100%。

  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制定下发相关文件,群发各类预警提示信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行为

  截至10月底,先后制定下发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文件27份;向企业群发各类预警及工作信息66次,其中预警信息34次。向市区有关部门报送各种文字材料165份。切实做到了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时、信息渠道畅通;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方案、有检查。同时,定期抽查企业贯彻落实情况。

  (二)分层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分别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行管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43次 由主管安全工作建委副主任主持,行业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安全事故隐患,传达市、区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工作;

  刘文洪主任对安全生产提出了具体要求,李勇副主任分别部署全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辖区内相关单位及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负责人近2000人参加了大会。

  (三)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全力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

  1—3月份,结合全市工地消防安全形势,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工地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动火审批制度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以及民工宿舍的防火安全等进行了专项大检查。为督促工地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问题,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督促和警戒作用。

  (四)3月签订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确保我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平稳发展,有效防范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同辖区在施工程参建方签订了丰台区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督促其履行职责。

  (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按照市、区文件精神,从4月下旬开始,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制定并下发了百日督查行动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督查目的、形式、内容和工作要求?

  (六)危险性较大工程及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

  4月份,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审、专家论证和实体验收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管;并对辖区内施工使用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编号、使用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以及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检。

  (七)深基础工程和地铁暗挖工程

  5米以上深基础工程的开挖、边坡支护、排水措施和雨季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落实情况和地铁等暗挖工程的边坡方案专家论证落实情况、实时沉降监测情况、排水情况、雨施方案及抢险准备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管,督促工地严防雨水倒灌、边坡土方坍塌和滑坡等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大了督促企业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工作力度。

  (八)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对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安全工作进行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建筑工地食堂工作人员使用正规的液化石油气,严禁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气瓶、灶具等液化石油气设施设备。

  (九)完成区政府折子工程情况

  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折子工程,我们承办的有四项第5、6、7、19项,做到了按时限、按内容要求完成。

  (十)围绕“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执法、治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从“三项行动”,从开展以来,切实做到了有部署、有行动、有检查。一是执法行动重点针对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等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高限行政处罚;二是治理行动重点针对企业未按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加大了检查力度和约谈告诫;三是宣传教育行动重点针对企业落实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十一)认真部署,积极组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制定了20××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围绕“弘扬安全文化、服务科学发展,喜迎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主题,结合在施工程现场实际情况,针对安全生产形势,在辖区内从三个层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十二)发挥行业作用,积极开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工程监管工作

  协同区环保、城管、安监、食品办、卫生防疫、消防等部门,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各项安全检查、宣传教育、文字材料报送和数具统计等工作。

  四、存在问题

  1、需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精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

  2、需发挥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探讨加强对建设、监理企业的执法力度。

  五、工作思路

  (一)增强行业监管责任意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

  努力做好行业监管工作,坚决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市、区文件精神,扎实做好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正发挥行业惩罚警戒作用。

  (二)加强与各街乡镇的联系,积极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做好各个施工阶段的工作检查、抽查和隐患整改的复查工作,围绕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有效减压一般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推进绿色施工,实现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

  进一步加强对参建单位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等落实情况的检查,全面实现绿色施工。

施工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总结篇3

  20xx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工作部署,坚持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标准化、监督工作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工作,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以及“一单四制”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危大工程管控,确保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总体情况

  20xx年全省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事故”)26起、死亡28人,与20xx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事故起数下降4%、死亡人数下降7%。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事故。

  全省有11个市州发生了建筑施工事故,按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依次是:永州市5起、死亡5人;长沙市3起、死亡4人;湘潭市、怀化市各3起,分别死亡3人;郴州市2起、死亡3人;益阳市、衡阳市、邵阳市、张家界市各2起,分别死亡2人;娄底市、湘西自治州各1起,分别死亡1人;株洲市、岳阳市、常德市和省直管项目全年未发生建筑施工事故。

  全年每月都发生了建筑施工事故,其中5月份和9月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均发生了5起,死亡5人。按时间顺序依次是:1月份2起、死亡2人;2月份1起、死亡1人;3月份2起、死亡2人;4月份2起、死亡2人;5月份5起、死亡5人;6月份2起、死亡3人;7月、8月份各2起、分别死亡2人;9月份5起、死亡5人;10月、11月份各1起、分别死亡1人;12月份1起、死亡2人。

  二、专项分析

  1.从发生事故类型分析:全年共涉及5种事故类型,其中高处坠落事故14起、死亡14人,具体事故部位分别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人货电梯)、屋面、临边洞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以及外脚手架作业层等;触电事故3起、死亡3人,具体事故部位是基坑底部、屋面、桁车架;物体打击事故3起、死亡4人,具体事故部位是塔吊吊臂下、基坑围护作业处和挖机驾驶室内;机械伤害事故3起、死亡4人,具体事故部位是路网工程架桥机、混凝土泵车、搅拌机。起重伤害事故3起、死亡3人,具体事故部位是塔吊;分别占死亡总人数的50%、11%、14%、14%、11%。

  2.从事故类型中排比占首位的高处坠落事故分析:一是近三年高处坠落事故占比分析:20xx—20xx年高处坠落事故比例逐年下降,20xx年较20xx年下降5个百分点,20xx年较20xx年下降1个百分点;二是发生事故部位分析:发生在临边洞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的5起、5人,发生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部位的4起、4人,发生在外脚手架的2起、2人,发生在屋面部位的2起、2人,其他部位1起、1人,分别占高处坠落事故死亡总人数的36%、29%、14%、14%、7%。

  3.从发生事故部位分析:起重机械(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事故9起、死亡9人,脚手架事故2起、死亡2人,基坑事故4起、死亡6人,电梯井口事故3起、死亡3人,屋顶(屋面、屋脊)事故2起、死亡2人,其他部位(架桥机、挖机驾驶室内、搅拌机、混凝土作业层、预留洞口、桁车架、外墙立面)事故6起、死亡6人。分别占死亡总人数的32%、7%、21%、11%、7%、22%

  4.从发生事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分析:未依法依规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发生事故8起、死亡1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1%和36%。

  5.从发生事故工程形象进度分析:基础施工阶段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2%和18%;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发生事故20起、死亡2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0%和75%;改造装修施工阶段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8%和7%。

  6.从发生事故的地域分析:省会城市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和4%;其他市州级城市发生事故11起、死亡1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2%和43%;县(市、区)级城市发生事故14起、死亡1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4%和53%。

  7.发生事故企业资质等级分析:特、一级企业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7%和29%;二、三级企业(含专业承包)发生事故19起、死亡2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3%和71%。

  8.发生事故企业区域分析:外省企业在我省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5%和18%;省内企业发生事故22起、死亡2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5%和82%。

  三、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判断

  20xx年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总体平稳可控,但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高温高峰期事故频发。5—9月份共发生事故16起、死亡17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2%和61%,反映出进入夏季高温高峰施工期,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视不够、应对不足的问题。二是高坠事故虽较20xx年有所下降,但依然排在首位。高坠事故共发生14起、死亡14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4%和50%。三是县(市、区)级城市事故较20xx年有所下降,但占比仍超半数。县(市、区)级城市发生事故14起、死亡1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4%和53%。四是非法违法建设项目事故下降明显,但监管“盲区”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发生事故8起、死亡1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1%和36%。五是轨道交通项目打破未发生事故的记录,发生1起死亡2人事故。长沙市部分轨道交通项目赶工期、抢进度,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地铁4号线在6月30日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

  10月24日,怀化新晃县禾滩镇姑召村努溪组村民木房维修过程中,房屋坍塌造成3人死亡;12月19日,娄底新化县市政管网堵塞抢修时发生坍塌,造成2人死亡;12月20日,永州祁阳县茅竹镇三家村自建房装修时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造成2人死亡。这些事故虽不属建筑施工事故,但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形势严峻。

  四、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一)典型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问题较为突出。26起事故中,有11起事故为死者自身安全意识淡薄,不按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或是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冒险蛮干酿成事故。如“1·26”永州市万商红商贸新城项目事故,安装人员在二层楼面进行轻质隔墙安装施工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从人字梯不慎踩空,掉至一层致死;“4·7”长沙县湖南印山台水泥熟料生产线建筑拆除工程事故,挖机驾驶员在拆除过程中操作不当,被倒塌建筑物砸中致死;“5·8”安化县东坪镇临江片区棚改项目事故,作业人员违规采用座板式单人吊具进行高处悬吊作业,且在作业过程中为方便施工作业而违反操作规程甩掉安全绳不用,因工作绳与居民楼不锈钢防雨棚棱角摩擦导致工作绳断裂,致高坠死亡;“5·19”沅陵县黄草尾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事故,施工人员擅自打开现场临时用电开关箱搭接线路,致触电死亡;“6·16”永州市度假新村项目事故,外墙装饰工人擅自打开施工电梯防护门,不慎坠落致死;“7·20”衡山县盛豪状元府一期项目事故,作业人员私自驾驶人货电梯,出入电梯时失足坠亡。

  2.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发生在临边洞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屋面部位的事故均存在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安全投入不足导致。如“5·6”芷江县土桥镇洞下村村部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事故,作业人员到顶楼天沟取灰桶时,因屋面临边防护不到位,不慎坠落死亡;“5·24”永州市江御大厦事故,项目架子班工人在进行操作层外脚手架搭设作业时,未按要求系安全带且违章操作,不慎跌落至三层楼面死亡。“9·2”双牌县泷泊镇中心小学事故,在屋面用简易吊机吊运装满水泥砂浆的斗车时,因楼面临边防护不到位,操作人员不慎从屋面坠落至地面死亡。

  3.对潜在危险因素辨识不够。如“7·8”长沙恒大国际广场项目在进行主体结构电梯井剪力墙混凝土浇筑时,部分混凝土灌注到电梯井道水平安全防护上,堆积严重,防护严重超负荷,作业人员进入电梯井内清理时,水平防护失稳,从20层坠落至负2层死亡。“9·27”湘潭市天元·御城项目事故,作业人员在电梯井内清理垃圾过程中使用电锤凿除大块建筑垃圾时,操作失误不慎将电锤打到3层防护架立杆对接处,导致架体对接扣件损坏,致使4—13层电梯井内防护架整体失稳坍塌。“12·7”郴州市湖南明柯泰钢构厂房及综合楼事故,在浇筑基础地梁混凝土时,泵车支撑臂支撑点土质松软,地基基础承载力不足,未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导致泵车倾覆,造成2人死亡。

  4.机械(设备)故障老化。如“3·27”慈利县工业园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雷家坪建设项目一标段事故,物料提升机扒杆仅用2个与螺孔不匹配的螺栓与天梁槽钢进行连接,且螺孔存在严重变形,连接螺栓起不到固定扒杆底座的作用,扒杆在物料提升机升降过程中倾倒,造成1人死亡。“10·29”张家界市印象城一期事故,在负一层进行钢管吊装过程中,塔吊司机在无信号工指挥的情况下盲目作业,塔吊卷扬机部位发生故障,钢丝绳滑脱,起重物坠落致1人死亡。

  (二)事故发生间接原因分析。

  1.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建设单位市场行为不规范,不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规避监管。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有20起事故责任单位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风险辨识防范能力,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技术交底直接上岗,最后导致事故发生。三是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如“9·3”新邵县滨江时代城8#、9#、10#栋事故,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四是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如“11·20”娄底市吉祥公租房小区二期3#、4#栋建设项目事故,总承包单位对塔吊安拆单位管理上存在漏洞,安装人员在安装塔吊时违反操作规程,在塔吊升节过程中塔机主要部位整体倾覆,造成1人死亡。五是关键岗位人员责任心不强,履职较差。部分施工单位对项目检查流于形式,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差,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不落实,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消除,也不向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2.部分监管部门责任仍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主管部门监管工作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监管漏洞、薄弱环节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节后复工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监管以及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等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地区监管体制不顺,个别地方仍存在监管“盲区”、“特区”。三是现场监督执法不到位、不规范。部分县(市、区)一线监督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不到位,也未严格组织复查,施工现场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存在“走马观花”现象;部分监督人员执法措施不硬、处罚不严。

  3.层级监管不到位。部分市州对所辖县(市、区)层级监管不到位,未严格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县(市、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未得到实质性提高,与市本级存在较大的差距。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本地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足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查找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不断强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强弱项、补短板,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发生。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各地要加强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巩固“打非治违”成果。要结合“一单四制”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对所有非法违法在建项目,一律责令停止施工,依法予以处罚,完善手续后方可施工。对拒不停工整改的,要严格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同时报安委办挂牌督办。

  (三)强化层级监管,狠抓监督执法。一是严格执法。各地要认真梳理归纳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扭转监督执法工作效能不高局面。二是进一步加强联动执法。对安全监督和执法职能分开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衔接,杜绝监督机构将项目违法违规情况转交执法机构后,违法项目仍然未停止施工、处罚也不到位的情况。三是要加强绩效考核。要将绩效考核工作与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实际状况、隐患整改情况、监督执法情况等实际工作情况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对不能胜任监督工作的人员要采取离岗学习、调离岗位等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层级监管。要加强对县(市、区)督导力度,督促县(市、区)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提升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效能,确保本地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一是抓好危大工程整治。重点加强深基坑、高切坡、脚手架和支模架、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和顶升加节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专项方案无针对性、不按方案施工、无资质安拆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是根据高坠事故多发的情况,督促企业做好预防高坠事故的自查自纠。要结合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支模架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设置高空安全作业平台、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以及高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绳)、未进行安全交底的,一律不得开展相关作业。四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做好年度安全投入资金计划,不定期抽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发现未做到专款专用的要责令改正。

  (五)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加强春节期间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督促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春节期间个别施工项目,监督机构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危大工程、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雨雪冰冻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要落实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各地要认真制定节后复工复查方案,明确复工条件,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各市州要加强对县(市、区)节后复工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春节后我厅将组织对各市州节后复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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