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一篇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沧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福利设施专项空间规划,配合编制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沧州市国土空间规划(2023年-2035年),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聚焦民政主业,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大力发展基本社会服务,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定位,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构建我市福利设施专项国土空间规划,实现福利设施建设的高标准、高速度、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新时代“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遵循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解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最迫切和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最薄弱的环节入手,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水平的标准。
共同推进,统筹协同。坚持市县编制共同推进,协同联动,立足民政实情,以人民所思、所盼、所忧为主线,从全市民政发展大局中进行战略规划。
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坚持沧州“沿海率先发展创新示范区”功能定位和“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定位,抓住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考虑民政事业发展痛点、难点和问题,提出开创性务实措施。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注重宏观、尊重规律,前瞻谋划,科学分析,根据各自发展阶段特征和需求,量力而行,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三)基本思路
一是明确思想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谋划、研究、设置民政各项业务发展指标、规划任务和重大项目。
二是树立全局理念。“十四五”时期,将开启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坚持把民政“十四五”规划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放在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全过程中谋划,体现全局发展,既要部署五年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也要加强对未来十五年甚至更长远发展的思考。
三是聚焦发展重点。全面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确定要集中突破的领域和任务,集中力量对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进行集中攻关,推动民政事业整体持续发展。
四是科学创新发展。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牢牢抓住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殡葬服务等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形成统筹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任务安排
此次规划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两个规划共分前期摸底研究、提出思路框架、起草发布文本三个阶段。
(一)前期摸底研究阶段(2023年9月30日前)
1.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情况摸底研究
工作任务:一是认真调查摸底。全面精准掌握目前已有服务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以及设施配备、服务提供、风险隐患和短板等情况,彻底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形成设施分布图;二是提出建设需求。按照“统筹谋划、补齐短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考虑实际需求与科学发展,精准提出“十四五”期间乃至2035年的建设种类、数量、布局等总体需求,争取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以保障未来用地需求;三是提出运营方案。在摸清底数和未来需求的基础上,对机构正常运营的基础性需求做出判断,提前筹划“建、管、用”有效衔接的资金解决一体化方案。
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全面掌握本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底数,明确设施建设重点,明晰短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谋划编制设施建设规划。市局各业务科室要统筹各县(市、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总体需求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精心整理服务设施摸底情况和建设需求情况,于2023年9月30日前送规划财务科,为编制沧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福利设施专项建设规划提供数据资料支撑。
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2.民政政策举措落实情况摸底研究
工作任务:一是开展政策举措落实情况调查摸底。围绕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社工、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等工作,系统梳理各业务领域政策,形成政策目录,彻底摸清政策举措实施效果、资金补贴发放标准、服务保障对象人数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结构、服务质量等情况,形成摸底清单;二是组织重大课题研究。全面总结“十三五”以来的发展经验,根据业务工作摸底总体情况,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课题研究;三是提出工作构想。深入把握国内外大环境和发展大势,精准了解我市实际情况,全面分析本业务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结合课题研究,深入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提出“十四五”期间的工作构想。
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自我创新发展,体现自身特色,有针对性地研究发展思路,提出意见建议并报送市局对口科室。相关业务科室要着重提出各项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主要举措,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于2023年9月30日前送规划财务科。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人事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民政局。
(二)提出思路框架阶段(2023年10月1日—11月10日前)
1.提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
工作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引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全面建设经济强市、宜居沧州,擘画全市发展蓝图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民政“十四五”各项重点业务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助于从党委政府层面解决阻碍民政事业发展的矛盾问题,推动民政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要在前期摸底和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深入思考、集体研究、共同谋划,提出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重要内容,使部门规划内容体现到政府战略意图中。
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体现本地特色,研究提出纳入县级规划纲要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要认真研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发展思路,加强对各县的指导,并将纳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的主要内容于2023年11月10日前送规划财务科梳理汇总。
责任科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2.提出民政“十四五”规划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基本思路和框架
工作任务: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指引未来五年民政事业发展和福利设施建设的重点和方向,是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摸清底数和未来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深化课题研究成果,把课题研究成果中的每一个重要事项引向深入,逐项提出重大事项的规划目标、发展指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同时,算好劳动力、资金、土地、财政等重要资源要素的平衡账,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要内容。
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局各科室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细化深化的“十四五”规划、福利设施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和框架送规划财务科,市局规划财务科于2023年11月底前将汇总材料送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人事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民政局。
(三)起草发布文本阶段(“十四五规划”起草时间2023年初-2023年4月底、2035年福利设施专项规划起草时间2023年12月初-2023年4月底)
工作任务: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共同起草沧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形成文本草案,征求相关部门、民政系统、社会公众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修改完善,报局党组会研究审议,正式报送市政府印发实施。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人事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民政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单位要把规划编制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保证,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二)上下联动。市局各业务科室在做好市级各项规划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的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既要思考本地区“十四五”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研究编制,又要配合市局相关科室开展调查摸底、前期研究等工作,从体现可操作性、实效性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以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的顺利进行。
(三)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敢于担当,精心筹划,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责任,及时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和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关于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二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和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助力宜章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建设富裕宜章、法治宜章、文化宜章、幸福宜章、美丽宜章做出新贡献。
二、总体要求
聚焦主责主业,科学研判“十四五”时期民政发展趋势,通过规划编制工作理清宜章民政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思路,把握发展方向,提出发展目标,明确发展重点,破解发展难题,制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符合宜章客观实际,有指导性、操作性和特色性的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力争在“十四五”时期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让民政发展规划成为全县重要发展规划,争创全省五化民政示范点。
三、编制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的原则。规划编制是科学预判形势,提出未来发展的方案,也是找准问题、解决问题的计划书。“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早谋划、早启动,要体现战略眼光,既要对未来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有科学研判,也要聚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做到既不在规划层面“抢跑”,也不为未来发展“留后患”,一个五年解决好一个五年的事。
2.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实际相衔接的原则。科学是规划的前提,落地是规划的关键。“十四五”规划要在配合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发改局编制总体规划和相关重点专项规划的同时,组织研究一批关系未来发展的重点课题,也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与宜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原则,在“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十四五”规划的指标体系,突出指标的务实管用,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与民政之应为、可为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规划可执行,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3.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的原则。坚持“一盘棋”理念,在规划衔接上,既要体现战略眼光,争取将民政工作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纳入本地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中安排,实现规划编制上下、左右无缝对接,又要聚焦主责主业,把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等民政职责,聚焦工作主要领域,既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明确具体工作举措,细化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内容,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4.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十四五”规划编制要突出改革创新,注重凝聚各方智慧,既要立足民政自身资源优势,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跳出民政,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代表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运用社会力量与市场机制,有效整合优化多方资源,增强合力,形成“开放办民政、牵头办大事”的格局,使规划研究和编制成为宜章民政集民意、汇众智、促发展的重要手段。
四、总体规划框架
宜章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分为六个板块的内容。一是“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重要进展;二是“十四五”民政事业的发展环境分析;三是“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的指导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四是“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五是“十四五”民政事业保障措施;六是“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项目库。
五、时间安排
分为总结评估、前期研究、规划编制、报送发布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9月底前完成)
1.全面开展自评。以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为主体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自评工作,对标对表精准掌握民政“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重大工程实施数量、质量、效果等总体情况,总结梳理“十三五”期间民政发展情况和问题,对暂未完成的重要指标和任务集中攻克。
2.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在前期全面自评基础上,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形成本领域范围内“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报告。总结评估报告主体内容包括: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目标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下阶段如期完成规划任务进一步实施的举措,总结评估报告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科室: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二)前期研究阶段(2023年6-9月完成)
1.开展调查研究。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对本单位(股室)“十四五”时期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以及桎梏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主动开展调查、进行深入调研,拟定发展思路,为“十四五”规划编制提供参考。
2.形成规划思路。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十四五”时期民政各项业务发展的主攻方向,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各领域发展工作思路、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及实施路径。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十四五”规划思路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形成“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基本架构和基本思路。
责任科室: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三)规划编制阶段(2023年10月-11月)
1.开展建言献策。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通过座谈会、意见函、在县内主流新闻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等多种方式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关于“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10月底前完成)
2.加强规划衔接。结合“十四五”时期民政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做好“十四五”规划思路与市局规划、县总体发展纲要的衔接。(10月底前完成)
3.编制规划草案。在规划框架结构和总体思路基础上,充分吸收社会公众合理的意见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起草并完成“十四五”民政事业总体规划草案。(11月中旬前完成)
责任科室:局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规划报审发布阶段(2023年12月)。
1.征求意见。对完成的规划草案,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吸纳各方面建议,进行修改完善。(11月底前完成)
2.开展咨询论证。组织专家、学者对修改完善后的“十四五”规划草案进行论证、评审,形成《规划》报审稿。(11月底前完成)
3.规划报审发布。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论证修改后的《规划》报审稿报局党组扩大会审定,并上报县政府,通过县人民政府审议后发布。(12月底前完成)
责任科室:局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性。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内容多、要求高。按照县里统一部署,11月底之前我局必须完成规划起草并上报,各责任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按照《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和时间节点,抓紧抓实各项工作。
2.理清思路,认真谋划,增强前瞻性。“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新要求,主动积极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民政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同时“十四五”规划也将成为国家、省市县制定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政策依据,各责任单位部门必须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思考,做好调查研究,切实摸清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和实际需要,在发展目标、具体指标的确定上“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切实增强《规划》的指导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3.加强沟通,高效推进,增强协同性。规划工作是个整体工作,坚持全县“一盘棋”,确保全县民政上下紧密协同配合,各乡镇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必须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与市局科室沟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关于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三篇
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进入新征程,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四个标杆区”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快推进杭州民政事业“六大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对我市打造“幸福示范标杆城市”具有重大意义。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杭州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以增进人民福祉和社会活力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引领,以智慧民政建设为主载体,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契合人民需求,提升智慧民政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打造全市域精准保障、幸福养老、和谐治理、温暖城市、移风易俗、智慧民政六大示范区,助推杭州“一城一窗”建设,不断夯实“中国幸福示范标杆城市”民生基础,确保杭州民政工作“全国领先、全省示范”。
(二)编制原则
1.坚持示范引领与补齐短板统筹谋划。“十四五”规划要与杭州民政“六大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在围绕服务中心大局中寻坐标、找定位。要重点结合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地,对民政领域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以问题解决倒逼工作、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为“十四五”高起点谋篇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2.坚持科学预测与突出重点高效协同。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主动融入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智慧民政服务新时代,整合资源、集中攻关,审慎研判好民政服务对象从“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转变、工作布局从“城乡统筹”向“城乡一体”转变、工作机制从“管理服务”向“智慧制度”转变,着力通过局部突破带动全局破题,加快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3.坚持成果运用与借力外脑精准管用。认真总结提炼“十三五”规划实施评估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鲜活案例,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学者的“外脑”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声音,吸收借鉴近几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搞好成果分析和运用。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多角度论证和多方案比选,搞好基础数据分析和绩效目标、资金测算,确保规划能落地。
4.坚持服务大局与保障民生有机统一。立足杭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大格局,突出民政事业规划的前瞻性与引领性、约束性和操作性,努力实现周期能检查、易评估,确保规划目标真正贯彻于工作全过程,提高规划引领水平。特别是针对困难群众、高龄失能老年人、大病群众、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生活问题,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及时发现、主动救助、关心关爱、定期回访等制度体系,回应社会更多的关切期望。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编制总体规划。即杭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明确全市“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总体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各类民政事业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其它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配合〕
(二)编制专项规划。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明确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保障措施。〔福利处、养老指导中心负责,局属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配合〕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参照国家和省、市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杭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编制形成、报审发布三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
1.开展调查研究。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对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主动开展调查、进行深入调研,明确规划重点内容和重大事项。
2.形成基本思路。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规划基本架构和基本思路,特别是对未来五年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工作载体,要按照项目化要求,提出具体化、可操作、强引领的工作意见。
3.加强工作联系。加强与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就我市“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开展对接,研究提出“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框架结构和总体思路。
(二)编制形成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
1.开展建言献策。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杭州民政“两微一平台”、“一报一刊”等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等方式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2.研究重大事项。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研究并论证“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思路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
3.完成规划草案。在规划框架结构和总体思路基础上,充分吸收社会公众合理的意见建议,结合论证通过的“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起草并完成“十四五”规划草案。
(三)报审发布阶段(2023年11月至2023年上半年)
1.广泛征求意见。对完成的规划草案,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吸纳各方面建议,并与国家和省民政规划草案衔接后,进行修改完善。
2.开展咨询论证。组织专家、学者对修改完善后的“十四五”规划草案进行论证、评审,形成《规划》报审稿。
3.规划报审发布。对论证修改后的《规划》报审稿,经相关流程审批后发布实施。
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原则上与总体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3年上半年出台。区、县(市)规划编制要基本与市“十四五”规划工作同步。
四、推进要求
(一)加强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多、要求高,各处室(单位)的前期研究成果、形势分析研判是确保规划质量的第一手资料,主要负责人务必统筹安排、抓实抓细、严格把关,确保各项任务内容在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民生指标的前瞻调研。充分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立足杭州民政实际和示范引领导向,组织力量对关键性民生指标作好调查研究,切实摸清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和实际需要,在发展目标和指标的确定上,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纳入“六大示范区”建设重中之重。
(三)加强智慧治理的途径拓展。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从社区一线、服务群众出发,加大智慧治理、社区大脑、智慧民政的“一盘棋”谋划,重点对瓶颈短板,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探索研究解决的途径措施。
(四)加强规划过程的沟通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考虑民政事业发展的不平衡性,强化业务指导,加强与各地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基层解决好现实问题,做到规划不盲目、有压力、增动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何凌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金富,党组成员、移民办主任周伟华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杭州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伟华兼任主任。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办公室、福利处分别负责牵头“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区、县(市)民政局是本地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启动编制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三)发挥智库作用。办公室、社工指导中心牵头组织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编制、论证等智力支持,充分运用有关民生民政领域研究成果,使规划能够更好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