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度重要的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委关于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意识形态工作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局领导班子、全局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局总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下达的意识形态工作目标和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导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基础,为建设美丽富饶新盈江而努力奋斗。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着眼于培育壮大社会主流价值,形成强大精神力量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统领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让干部职工熟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培育新风尚、凝聚精气神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融入到财政工作、党建等各个方面。以开展素质提高、诚信建设、孝老敬老、勤劳节俭教育为重点,传播传统文明、滋养心灵,关怀道德模范,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升职工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
2、加强文明创建工作。以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开展系列创建活动,提升财政局干部职工的文明程度和文明素质,大力培育文明创建典型,抓好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和复查工作,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着眼于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夯实思想基础。
1、加强理论学习。抓好党员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完善和落实个人党章常规党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两学一做”学习记录、年终总结考核等制度。紧密联系实际,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扎实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组织开展系列读书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2、深化理论宣传。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重大主题,开设专题专栏,深入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活动,落实“书记上讲台”制度,总支书记、总支委员每年到脱贫攻坚挂钩点作一次形势政策宣讲和党课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学习宣传的覆盖面。
3、严肃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活动。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格起来,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的心上,不得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或者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三)着眼于正面宣传,唱响时代主旋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
1、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围绕财政局职责,运用财政网站、微信群、宣传栏等新媒体宣传工作新举措,宣传反映社会发展主流的信息。
2、突出舆情管控。要提升舆情水平,做好舆情处置,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办法,做好全局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4、把握正确方向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局总支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两个机关支部和老干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7、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配备专职“五用”宣讲人员1名。
8、加强督查考核。按照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德宏州贯彻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方案》的有关规定和盈江县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及《盈江县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要求和《盈江县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相关条款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对单位内部进行意识形态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股室,将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盈江县财政局党总支
县财政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为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2、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坚特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台起来。
3、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意识形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加强领导
成立小溪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工委副书记、局长朱思理同志任组长,纪工委书记向金仕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工委书记室,由向金仕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任: 1、局工委领导班子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局工委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局工委分管负责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工作。 4、局工委其它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四、主要工作
1、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中心工作。站在“四个全面” 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来抓。局工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将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2.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定期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3、强化理论武装。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动摇,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完善和落实个人自学、学习记录、总结考核、课题调研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落实书记讲党课制度,工委成员每年到分管领域讲一次党课,不断扩大学习宣传的覆盖面。
4、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政务公开网和机关工作微信群管理,建立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信息发布,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和微信工作群管理有序,弘扬正能量。
五、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县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地,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同时使用。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主要领导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9、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0、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1、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监督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科(室)、站(所)及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县财政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石渠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石渠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一、 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我局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发展xx事业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 重点任务
(一)、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整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作出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一是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活动,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二是扎实抓好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0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5次。
(三)、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一是着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控制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建立网上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 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细落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
1、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2、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 主要措施
(一)、抓学习,确保正确的思想武装,提升好素质。崇高信仰、坚定信念不会自发产生。我局首先通过狠抓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引领各种社会思潮、抵御腐朽文化影响。
(二)、抓宣传,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三)、抓作风,确保一流的队伍建设,树立好形象。
1、夯实制度,源头管理抓作风。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我局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
2、落实“规定”,执行制度转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规守纪,规范公务活动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及提高工作效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带头身体力行,并自觉接受监督。
3、明确目标,严格考核提效能。实行工作项目化管理。在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对全局各项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效果、定奖惩,从项目立项、任务分解、责任落实、推进实施到总结评估,各个环节都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确定的目标任务,一抓到底不放松,确保把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