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读书让人获得知识。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第二,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第三,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第四,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非常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我想我的读书多半还基于消遣的层次,只是逮住什么读什么。甚至我曾开玩笑的对一朋友说:在英文里浸泡久了的人一看到方块字就像饿狼扑向死婴,哪怕是广告也恨不得唾星四溅的读上数遍。自习室里偶有学友拿报纸铺桌以示爱干净,我总会逮住人家出去的当间儿,一屁股坐上人家的位置,忘乎所以,津津有味儿的读起来,读完之后一看出版日期不是2019就是2019。自笑自乐之余也不免意犹未尽的安慰自己:有的读就是,管他哪一年的报。偶遇好文,见主人面善,就央求几句,送之于我,面不善者,就拿笔在临时的破本上摘抄下来。
如此的如饥似渴,听起来好象在标榜我多么的爱看书似的,其实这里面有个说法:叫“书非借不能读也”更应该叫“书非难读到不能也”家里满满的两书架的书,也没见我如此的饥渴。甚至83至85年的《小说选刊》也被老爸一期不拉的保存着。那时的小说选刊不像现在的很薄32k的便于携带的杂志而是很厚的16k的掂起来沉甸甸的多以中篇小说为主的书页发黄书香醉人的那种。它们被一摞摞的陈列在书架的底层。一本很厚的《小说选刊》够我在厕所里读上几天。因为我认为上厕所的时间不能浪费掉,而在非上厕所的时间读小说就是在浪费时间,但上厕所的时候没事可做就只好拿相对不算浪费时间的方式来珍惜时间。大多时候,读小说读到尽致处,忘了起来,直到老妈在外面大喝一声:“还不出来”,慌乱中把所读那页书角一折,放置厕所一隅等到下次入厕再读。久而久之,竟养成了一种恶习,当我想起读到半拉的小说的时候就往厕所里跑。一天里大部分时间荒废在厕所里。又添了一桩老妈认为我是“怪人”的理由之一。
再后来学习成绩一塌糊涂。老妈把这一切的罪过都归于小说的头上。三令五申,尾追堵截,决不让我再染指小说。书桌上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书籍都被列为禁书,甚至不惜一切手段搞突然袭击。如山的军令,敌我的悬殊,考试的压力,分数的耻辱使我缴枪弃械,举手臣服。虽然老妈在我身上所努力的一切都被目前的局面所证实收效几乎为零,但至少老妈吸取教训在她的第二根苗苗刚刚萌芽时就晓之以理地让小妹知道成绩分数的何等重要,以至妹妹在老妈设计的康庄大道上走的稳稳当当,没有丝毫的闪失。使我在近乎空白的失败之路上也有丝丝的成就感,牺牲我一个保全一家人,何乐而不为。至少我的血的教训证明了爱看小说的孩子是不咋成器的孩子。
看我定的题《我与读书》还以为这家伙真读多几本书似的,其实所读之书甚是寥寥。记得最初接触的可以称之为书的书是《格林童话》记得里面《青鸟》的插图是“一个穿公主裙的小女孩仰头多着窗口的青鸟说话”我拿白纸蒙在上面一遍又一遍的临摹。这也是我后来爱画小人画的最启蒙的诱导。接着是《安徒生童话》,但读过格林的孩子一般不愿再读安徒生,差别太大。第一本带有爱情的小说是《简爱》欣赏简爱的不亢不卑的性格。不太相信她的爱情(后来的感觉)。第一本带有野心的小说是《红与黑》说实话,一开头,我就读不下去,而且我读的是从后向前翻竖行字还夹带着繁体字的版本,但老爸逼着我看,看过几章后就沉浸在于连的心理描写与情节里。第一本侦探小说是《福尔摩斯全集》也是很早的版本。惊叹于那种逻辑的周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总用福尔摩斯的思维怪怪的寻找我身边的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第一本传记性小说是《拿破仑全集》很厚的两本。看后死活的爱上了拿破仑,幻想做德西蕾式的人物。第一本复仇小说是《基督山伯爵》心伤于伟大的复仇者最后向爱情的妥协。……不写了,套用莎翁的一句话,我都感到“门缝里有双眼睛在嘲笑我可怜的卖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