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预售合同范本1
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并就红木家具买卖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二、定金(可选项)
甲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货款的 %, 元(大写: )作为定金(不超过20%)。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元,相关费用 元。
2、甲方应在签约时支付货款 元,相关费用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尾款 元,相关费用 元。
注:相关费用包括:□运输费 元, □安装费 元,□ 元。
四、货物的`交付
1、买方自提;自提时间: 。
2、卖方送货;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五、售后服务
红木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 年(不得低于2年)。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消费者(甲方): 经营者(乙方):
家具预售合同范本2
甲 方:大得口腔
乙 方:重庆欧豪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委托人):
代 表:艾峰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重庆沙坪坝歌乐山山洞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货物明细(见报价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由货物总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组成,其中:
1、货物总值: :5600 元;
2、运输费用: 0 元;
3、安装费用: 0 元;合计:人民币: 伍仟陆佰元 元注:
三、技术要求说明
1、 如需借助图纸说明的事项,必须附有图纸;
2、样品说明的事项;
四、交货条款
2、 乙方送货产生延误,则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物总值每周1%计算。
但下列原因造成的延期送货不视为延误送货。
(1)、甲方要求变更或补充订货合同;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
(3)、甲方未提供适当的安装条件;
(4)、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其他情况;
3、 由于家具工程环节众多,若运输途中造成少量货品的损坏、丢失、错货及缺少配件等现象,乙方将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使用替代品),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扣款或延迟付款。
五、质量保证
1、 乙方提供年的产品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在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变形,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退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家具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但收适当的材料费和工本费。
六、付款方式: 为确保合同正常运作及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本合同付款方式应按照工程进度分两次付款;,作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2200元)
第二期:货物安装完毕,甲方应在 当 日内验收且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60 %的余款,即人民币:(:叁仟肆佰 元)。¥:3400 全部货款未结清前,所有产品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一) 乙方责任:
1、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达90日,乙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应支付逾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二) 甲方责任:
1、 报价单所列产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 (1) 订制品,桌屏、高隔间,甲方应全额赔偿。 (2) 屏风、椅、沙发等有色产品及木制产品等其他类商品退、换,以销售之20%收取赔偿金,运输费用需另行承担。 (3) 有损坏者接受退、换。甲方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
2、如因甲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7天前通知乙方。
八、 附加条款:
1、 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交货外30天的免费仓储期,若甲方仍未能安排地方进行交货,乙方将收取仓储费用;若甲方变更交货期超过一个月的,除事先书面征求乙方的同意外,还应交纳额外的仓储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预付款。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4、 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 补充条款:签订后定制产品颜色和尺寸不能更改,如需要更改所有费用全由甲方负责。货到齐付清全款。
附件报价做为本合同的参考
甲 方: 乙 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帐号:
签字日期:20xx年08月22日 签字日期:20xx年08月22日
第二页(共二页) 本合同20xx年08月232日签发有效
家具预售合同范本3
甲方(卖方):XXXXXXXXXXXXX合同编号:XXXXXXXXXXXX
签订地点:XXXXXXXXXXXXXXXXX
乙方(买方):XXXXXXXXXXXXX签订时间:XXXXXXXXXXXX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于XXXXX年XXXXX月XXXXX日在青岛XXXXXXX家具市场XXXXXX区XXXXXX号购买甲方以下商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家具名称货号规格质材颜色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合计金额:XXXX万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XXXXXXXXXXXX)
第二条:三包有效期一年,详见鲁质技监质发[20xx]27号文。
第三条:定货时,收取货款总额XXXXXX%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并由甲方开具发票,同时向乙方提交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单证。
第六条:送货时间:XXXXX年XXXXX月XXXXX日XXXXX点地址:XXXXXXXXXXXXXXXXX
第七条: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XXXX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XXXX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十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提交XX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XXXXX乙方:(签字)XXXXXXX
经办人: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