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头系统是基于秦岭保护区的网格化管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认真落实推进山长制工作总结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认真落实推进山长制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林长制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林地管理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组织,明确任务。
我局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林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
一是迅速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明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职责分工和措施保障,结合国土资源日常工作,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地管理保护机制。全局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将推行林长制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林长制工作开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各国土所工作考评内容,予以效能考评。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我局充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林长制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协调科室、各所力量。扎实做好林地绿化项目用地保障,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提升林地保护管理水平,为全面推动区脱贫“摘帽”和林地管护目标任务落实,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局以组织、监督、实施措施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为任务,协调保障林地生态建设用地;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
三、严格执法,巩固成果。
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林地管理工作有效运转。划分责任区范围、落实责任到人,不定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形成动态巡查监管网格,对各中心所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将林地管理范围内土地利用监管纳入日常土地动态巡查管理,严厉打击林地管理区域内违法用地行为。积极推进林地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林地土地管理保护,确保“林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遏制林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和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持续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搭乱建和违法占地行为,正确处理好保护环境和持续发展的关系,扎实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按照“保发展、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在抓好土地管理和利用等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理违法用地查处、闲置用地清理力度,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保障林地等基础性自然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落实《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阜发〔20xx〕23号)、《关于印发颍州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州秘〔20xx〕1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作,制定实施林地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见缝插绿、出门见绿”要求,全力推进建成区绿地建设,大力提升区绿化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生态大美阜阳作出积极贡献。
【篇2】认真落实推进山长制工作总结
按照《x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费县对辖区内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模式,为确保迎淮工作不失分,认真开展对辖区“河长制”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现将费县水利局“河长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费县境内共有大小河流103条,其中祊、浚、温凉、涑为四大主干河流,属于淮河流域,境内总流域面积1903.8平方公里。作为水利大县,我县高度重视河流治理和“河长制”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积极制定《费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费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抓好抓实,严格各级“河长”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层分解任务,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考核。通过自上而下,层层努力,我县在“河长制”方面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
县迎淮指挥部与全县各级“河长”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我县28条主要河流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出台了《费县“河长制”实施方案》和《费县“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了“河长”职责。24位县级领导担任了县级“河长”,40位乡镇(街道)领导担任了乡镇级“河长”,并。一是在每条河道的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举报电话。全县共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42块。二是建立河道档案,做到“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摸清底数,有效治理。对县域内28条主要河道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建立档案,掌握河流状况;针对各河道情况不同的特点,实行“一河一策”,因地制宜,确保水质达标,水清岸绿,要求做到对重点河流实行“六个一律”,即:入河排污口一律封堵、河流沿线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企业排放一律达标、小养殖等土小项目一律取缔、支流水质一律达标。
(二)切实搞好河道水域环境确保迎淮工作不失分
1.做好河道清洁绿化工作。今年开展迎淮工作以来,各级“河长”认真落实责任,积极参与包干河道的环境治理工作,共治理了河道19条,清淤长度达111.9公里,清淤垃圾608.8吨,河道栽植水生植物14450棵,河岸绿化173400平方米,栽植各类树木763600棵,改造河岸护坡30公里,筑坝10座,有效美化绿化了河道周边环境。
2.开展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我县浚河、祊河等
主要河流有非法养鱼网箱2110个,涉及费城、胡阳、探沂3个乡镇(街道)。相关乡镇都派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确保了5月20日前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为防止非法网箱养鱼出现反弹,在河道的醒目位置设立禁止河道非法网箱养鱼的公示牌,并加强河道巡查,坚决杜绝非法网箱养鱼的反弹。
3.加大污水垃圾清理力度。污水、垃圾是河道水域环境的重
要污染源。根据迎淮工程项目进度安排,我县加大对城区污水直排封堵和河道清淤力度。县住建局对建成区温凉河、护城河、钟山沟、洪沟及许家崖干渠的污水直排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排查直排口50处,涉及15家责任单位。目前,污水直排口封堵工作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部完成,有效地减少了城区污水入河直排量。同时加大了对建成区河道沟渠淤泥垃圾的清理力度,动用机械1200余台次,完成护城河、钟山沟等河道的垃圾清理,共清理垃圾20万方;完成县城25条道路、100余公里的排水沟内垃圾清理工作,清理垃圾2000方,有效避免了道路垃圾流入河道。
4.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费县全县共有畜禽养
殖户4371户,截止11月份,全县禁养区域内养殖户1826户,现已拆除604户,停养897户,棚舍清理完成82.2%;限养区域内养殖户1402户,现已停养729户,整改验收203户,整治完成率66.48%;适养区域内养殖户1143户,现已停养682户,整改验收65户,整治完成率65.35%。目前,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尚未完成。其中,全县养鸭户950户,停养446户,拆除352户,整改验收152户,整治完成率100%,养鸭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水政执法监管力度
为切实落实“河长”责任,全面做好河道综合治理工作,我局不断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加大河道水政执法和监管力度。
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县迎淮指挥部抽调工作人员,督促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工作,加大河道水域环境检查力度,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乡镇,共下达督导问题表12份;各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治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河长”定期对全县15条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进行巡查。密切跟踪各部门单位的河道治理进度,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县水利局严格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加大对河道执法巡查和涉水案件的执法力度。2023年,先后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6起,其中查处河道非法采砂12起,非法开采地下水资源4起,破坏水利工程6起,其他水事案件4起,维护了水法规的尊严和水事秩序的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我局“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既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习惯,也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河道治理的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彻底的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而投入不足是我们治理过程中的一大软肋。因为没有专项经费,也没有专人负责,各级“河长”的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
三是“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河长制实行“一河一长”工作机制,但是辖区内有多条河流是跨区域的,且河流具有流动性、不稳定性等特点,使“河长制”管理河道范围因跨区域造成管理不便,特别是在河道环境治理上,分别治理,分片包干,易治标不治本,不能取得有效成果。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迎淮考核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并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使群众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
二是统筹协调治理力量。实施“河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水环境质量改善。要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需要加强部门与区域间的理解和配合,协调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河长”之间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共同做好流域河流治理工作。
三是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实施“河长”应责权统一,明确“河长”考核目标。制定“河长制”考核机制时,要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建立系统化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实施的保障条件。要合理确定工作考核指标与水质考核指标的关系,做到“河长”责权的一致。
【篇3】认真落实推进山长制工作总结
为了加快建设美丽xx生态强市,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愿景,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七个方面认真落实“山长制”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建立“党政主导,分级管理”的山长制管理体系下的镇、社区、组三级山长,镇、社区、组全面履行山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社区联动、全民参与的山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xx市行动。二是设置山长制办公室,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构,扎实推进山长制管理各项工作。三是按区域、林地面积、行政区域等方面,制定重点区域范围,根据山长设立原则,按照全覆盖的要求,设立各级山长,建立多级多段山长体系;四是镇政府组织开展了山长制管理工作培训,提高山长制工作效率。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是要求各级山长要认识到位,要充分认识到生态资源保护“山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该项工作中。二是责任到位,各社区、相关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明确各级责任人,全面推行和落实“山长制”,要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三是督查到位,镇山长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各社区、相关单位山长制工作履职到位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履职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做好巡山工作
为扎实推进山长制工作,我镇制定了巡山日志,日志内容
包括:一是检测本地山体地质灾害隐患;二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制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三是及时阻止乱砍滥伐、毁林开垦、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四是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六是保护野生动植物,制止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各级山长按照要求定期对各自负责区域开展巡山工作,并对巡山过程拍照,同时要做好巡山日志记录。目前,全镇各级山长共开展巡查xxxx余次。
四、制定工作方案
为扎实落实山长制工作,我镇制定了《xx市xx镇生态资源保护“山长制”工作方案》和《xx镇山长制管理工作xxxx年度工作要点》及《xx市xx镇山长制工作制度》等文件。
五、完善配套制度
为保障山长制的顺利推进,我镇还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建立山长制乡镇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激励制度、验收制度和年度考核细则。
(二)建立与市级山长联系单位工作制度,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制度建设、任务分解、跟踪落实等工作,并协助山长履职。
(三)建立山长制巡查制度,配置相应的山长,开展巡查工作。
(四)将山长制管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
六、加强宣传引导
(一)在森林资源分布显著位置竖立山长公示牌xx个,对山长姓名、职责、管护区域、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充分利用微信、短信平台等各种宣传方式,强化宣传引导,报道山长制工作动态和成效,增强公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发布山长制保护宣传资料,调动群众保护意识。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鼓励、引导民间环保组织有序参与山林管理保护。
七、强化信息报送
(一)初步建立山长制信息报送平台。将森林资源数据、山长信息、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责任追究等情况纳入信息管理平台。
(二)积极开展实行山长制情况的跟踪调研,不断提炼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措施、好政策,及时上报信息和山长制管理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