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体检查、总体评价、总体分析和总体研究,分析成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摘要是一种应用性写作,是对已完成工作的理性反思。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总结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总结
现就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向大会作书面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永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自设立以来,社建委员会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扣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民生改善,依法履职监督,努力为社会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履职方向
1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设立社会建设工委,并依法任命主任1人,3月30日依法任命副主任1人;4月29日县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设立永嘉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并选举产生主任委员1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4名;5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任命各领域社建工委委员9名。社会建设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参照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职责设置,主要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群团组织等方面的人大工作,对口联系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关工委办、县慈善总会等单位。为规范社会建设工作运行,认真学习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工)委员会的工作规章制度、议事规则,第一时间走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总工会、慈善总会等联系部门,听取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工作开展情况及对社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回应群众呼声和关注社会热点作为履职方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重点,积极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助推社会建设领域不断前进。
二、关注民生保障,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上级人大监督工作。5月下旬,配合市人大调研组来我县瓯北街道开展家政服务业发展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调研,视察了瓯北劳务市场家政服务窗口、浙江富豪特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嘉县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和永嘉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同时征求了《温州市家政服务业发展条例》的意见。调研发现,我县家政服务业存在家政服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家政服务各类信息不对称、从业机构和人员档次较低等问题;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存在跨部门协调体系不够健全、应急管理薄弱环节较多、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不足、实际救援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意见11条,有关部门十分重视、积极整改。
二是专题调研家政服务业发展。6-7月,由胡明凯副主任率社建委赴桥头、桥下、岩头、瓯北、南城等地视察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并专题听取县人力社保局关于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分析了存在的短板问题有:家政行业市场管理滞后、家政服务人员素质不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够等。6月,县人大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指出家政服务发展提升了我县妇女劳动力个人就业能力,是推进我县就业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建议县政府要着力解决我县家政市场“低、小、散”问题,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创建“楠溪月嫂”品牌等,着力加强“线上+线下”培训力度,打造“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培训模式,加快从业人员职业化、市场秩序规范化、家政企业品牌化步伐,推进我县家政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专项监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7-8月,调研督查组深入有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实地查看了我县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温州绿康养老楠溪家园、瓯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永嘉康乐居民办养老院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了解当前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研究,及时反馈民政部门。8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第72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审议指出的问题有:大多农村老人喜欢居家养老,农村社会养老氛围未形成;农村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老人入住率较低,为老人提供配餐服务人数较少;新增机构养老机构床位数(新增800张)难落实;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难,部分服务对象对上门提供养老服务的认同度、接受度都不高,存在抵触现象;养老服务质量较低,医护人员紧缺等。建议县政府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设施建设、推进医养护融合、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继续整改落实。
四是跟踪监督“公墓革命”实施情况。人大已连续五年跟踪督导我县殡葬改革工作,9-10月,积极响应推进我县移风易俗改革暨“公墓革命”行动,开展了“公墓革命”实施情况调研工作,调研发现县政府创新地开展了资源节约、环境生态、殡葬文明的“公墓革命”,有力地推进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推进“公墓革命”力度不大、青山白化治理任务繁重、丧俗陋习问题较为突出、殡仪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11月30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墓革命”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并提出了四点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推进“公墓革命”工作,要继续做好坟墓“禁新”、生态化改造工作;要补好短板,尽快启动谋划火化场选址和县殡仪馆迁建工作,解决“最后一公里”,回应群众呼声。
三、认真开展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评议活动。
7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陈立新副主任率工作评议调查组(社建委组成人员)赴县应急管理局专题召开工作评议调研汇报会,听取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关于人大评议调查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8月份,调查组结合其他工作,走访了部分企业,了解县应急管理局监管服务企业的情况。9月份,调查组对县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共24人进行了个人谈话,并组织了对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评议问卷调查,发出调查表26份,收回26份,工作满意度评价较高。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如基层应急管理体制不畅问题、防汛“安全码”转移不精准、基层应急装备、车辆匮乏等。10月9日,工作评议组专题召开座谈会,征求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评议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测评。同时征求了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及时反馈县应急管理局整改落实。11月30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应急管理局的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的工作评议报告,提出了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评议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要求在理顺应急管理机制体制、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提高减灾救灾能力、增强应急管理服务意识等方面继续整改落实。要求将整改方案在15日以内、整改落实情况在2个月以内及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督导。
四、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
今年2-3月社建委、社建工委敢于担当,克难攻坚,到县人大领导联系的乡镇指导疫情防控,积极协助北城街道城北社区蹲点守卡;4月,继续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工作,精准开展疫情防控,成功召开了我县“两会”。深入枫林镇指导农业蔬菜生产、旅游业恢复、杭温高铁建设工作,全力推进“两战”都要赢的工作举措。8月,认真开展相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县农村农业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去枫林镇开展精准扶贫专项督查;开展了我县重点工程建设的专项督查;积极助力挂钩乡镇村社换届“一肩挑”工作。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村农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赴枫林镇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
五、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
加强人大代表的联系,参加了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有关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或议案办理的面商会,高度重视有关社会建设方面议案的办理。积极走访了瓯北街道、岩头镇、枫林镇人大代表联络站,诚恳地听取了各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联系市、县人大代表40多人次参加市、县人大调研视察活动。
2023年是疫情防控特殊的一年,新成立的永嘉县人大社建委、社建工委工作经验不足,外部交流考察学习不多,依法监督、执法检查有待加强,履职不够到位,仍需不断改进。
2023年工作初步计划
2023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认真贯彻省、市人大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推进社会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职、主动作为,认真完成新的一年社会建设工作。
一是注重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系统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重视归口社建工作的部门2023年预算审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深入开展工作调研,计划10月份在县人大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11月份在县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关注特殊群体,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不受侵犯,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计划5月份在县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督促相关部门更好履行职责,为妇女生产生活、儿童健康成长创造一个更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是扎实开展工作评议。拟对事关民生重要工作的县民政局列入2023年县人大对县政府部分组成单位的工作评议,推进救助救济、养老服务、公墓革命、社会组织等工作。
五是加强外部交流考察学习。计划安排赴外地考察学习人大社建工作先进经验,提高履职水平。
第二篇: 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总结
7月2日下午,社会建设委召开主任委员办公会,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安排下半年任务,明确委员会驻会领导分工,对办公室人员重新进行定岗定责和项目分工。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杨勇、副主任委员高晓平,社会建设委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杨勇主任委员主持。
会议回顾总结了上半年工作情况。自今年1月17日社会建设委成立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党组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常委会2023年“一要点三计划”安排,发扬勇于担当作为精神,坚持克服困难,开拓创新,探索前进,实现了“开好头、起好步”的良好开局。在立法方面,建立社会建设领域立法项目库;配合常委会对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进行审议,条例通过后召开了贯彻实施座谈会;及时向常委会提出关于修改我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议案,建议将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对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修改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并向常委会提出了审查意见报告;按照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的要求,组织有关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研究,并提出了我省的修改意见。在监督方面,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在代表工作方面,组建省人大社会建设专业代表小组;对陈震宁常务副主任、陈蒙蒙秘书长牵头督办的医疗保障方面5件代表建议开展专题调研,为督办做好准备。在自身建设方面,研究制定了社会建设委议事规则和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成立办公室,选调人员快速高效开展工作;成立社会建设委党支部,加强党的建设,启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上下左右联系,及时召开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对口联系部门座谈会,建立联络制度,编制了对口联系部门和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委通讯录;参加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对全国兄弟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调研,对全省各市县人大设立社会建设委的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向常委会党组写专题报告,提出进一步推进全省人大系统社会建设委建设的意见建议,力争解决省人大及各市县人大社会建设委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加强长三角人大协作,签署了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人大社会建设领域协作机制备忘录。此外,接待全国人大和八批兄弟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来苏考察调研,完成了组团赴台考察养老产业工作等。
会议研对下半年社会建设委工作任务进行了研究和安排。在立法方面,继续配合常委会法工委对《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二审;启动开展《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和《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在监督方面,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报告和关于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时间延长至2023年的议案,并作出相关决定。在代表工作方面,召开省人大社会建设专业代表小组成立大会;配合常委会领导开展医疗保障方面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活动,形成督办纪要。在调研工作方面,按计划组织开展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使用情况、殡葬改革专题调研、安全生产、社会救助和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保障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等。
本次会议对驻会领导的分工进行了明确,原则同意办公室提出的工作人员定岗定责和工作任务分工调整方案。要求办公室全体同志既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更要继续发扬团队作战精神、分工不分家。要克服人员力量不足、很多业务不熟悉等困难,以实际行动投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精气神,勇于担当,对标找差,开拓前进,争取更大成效。
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杨勇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社会建设委的各项工作都刚刚起步,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善于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合拍推进,形成共振。要针对改革进入深水区的特点和规律,多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多做调查研究,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敏锐的目光及时发现问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研判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动解决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他强调,2023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也是首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的开局之年。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要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到人大社会建设工作中去。社会建设委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计划,依法履职,统筹推进,以闻鸡起舞、昼夜兼程、夙夜在公的奋斗姿态,确保社会建设委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第三篇: 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总结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自2023年1月18日成立以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和省人大社会建设委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夯实基础,坚实起步,初始之年实现开拓性进展。紧扣中心和民生,扎实开展调查视察3次,听取专项工作汇报2次,配合国、省人大开展调查视察各1次,督办代表重点处理建议1件,推动了稳就业、社会救助、扶贫攻坚、社区建设等重点、热点民生问题的解决,实现了新委室、新形象、新发展的工作目标。
一、把准职能定位,夯实工作基础
(一)把准职能定位。社会建设委作为新成立的委员会,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部署,充分认识到,设立社会建设委不是简单的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而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社会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落实新时代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改革。因此,我们按照全国人大、省人大领导高点起步,扎实推进工作的要求,突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防灾减灾、基层治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立法和监督工作,不断健全法治保障,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规范制度建设。在社会建设委的兼职委员到位后,4月11日,召开社会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建立了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学习制度、履职考评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为委员会工作长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请专家讲课与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学习相结合,学习书本知识与走出去参观、现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参加省人大组织的社会建设工作履职培训班,人手一册自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重要论述摘编》《社会建设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书籍,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突出民生重点,坚实起步开局
社会建设委按照栗战书委员长“抓住几件事先做起来”的要求,克服机构初设、人员不齐等困难,抓关键、找重点、谋长远,主动作为,坚实起步。紧扣民生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用法治保障人民利益,增进民生福祉”的指示精神开展相关工作。
(一)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调研,强化社会保障。7月上旬,委员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严格对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八大类社会救助措施对我市开展调研工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认识不到位、措施有短板、服务水平需提升、救助队伍需加强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在8月份的主任会议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于会后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了发函办理,积极推动了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开展就业促进法调研,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10月至11月,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先后赴五个县市区听取了相关情况,全面了解了我市“一法一办法”及“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政策的落实需要加大力度、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仍需加强、重点人群的就业难等问题,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提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督促我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目标。
(三)开展社区建设调研,强化基层社会治理。6月至9月,深入全市十多个社区、村,开展了对我市社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撰写了《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的调研思考》的调研报告,并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上作重点发言,并为推进我市高品质社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一)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民生实情。坚持深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调研了解民生的“热点”“难点”,集中民智,反映民情。在委员会的监督工作中,坚持把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作为重要方法,全年下基层调研20多次。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宣传报道,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
(二)加强与各对口联系单位的联系。2023年初,我委组织召开了对口单位联席会,建立了对口单位的联系制度,相互通报了各自的2023年度工作计划。5月,协助市总工会做好了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评、核工作。7月,听取了市消防支队关于消防站建设的情况汇报。10月,听取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三)加强对县(市)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工作指导。5月、10月、12月,召开三次两级人大社会建设委联席会议,听取组建工作情况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在韶山市、湘潭县、岳塘区选择了3个村、社区建立了联系点。
(四)充分发挥委员、代表的作用。首先,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兼职委员和社会建设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组织兼职委员和专业小组的代表参加到委员会的各项调研、检查视察活动中,效果良好。其次,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实效。建立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督促社会建设方面代表所提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落实。
(五)加强与各委室的协调配合。参加市人大环资委组织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调研,农业农村委组织的乡村振兴调研,联工委牵头的人大代表走访等活动。配合市人大法制委做好了社会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其中审查文件12份,并参加了常委会召开的规范性文件联合审查工作会议,积极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
(六)强化党建引领。为切实加强委员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后组织赴“湘潭县烈士陵园”“中共石潭坝区委南二支部旧址(原中共地下党支部)”、耿飚故居、东山学校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为主题的党性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委员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四篇: 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总结
2023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定决议,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主线,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各项工作有了一个良好开端。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社会建设的行动指南。社会建设委员会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强化思想自觉,确保各项工作方向正、起点高。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制度,通过专题汇报、文件请示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党组请示报告社会建设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重要建议意见、重要工作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把“两个维护”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以最坚决的态度贯彻党组的各项部署,始终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组织委员会全体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立足黄山实践,坚持把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放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推进,强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动自觉。
三是坚持履职为民。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新时代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主旨思想,贯穿于委员会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把群众期盼解决、代表反复反映、政府应该解决而且能够解决的问题列为工作重点,主动关注代表真正“想什么、急什么、盼什么”,把“守初心、担使命”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心选准议题
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要求,在监督议题的安排上,坚持“少而精、精而深”,牢牢把握“四个围绕”来谋划议题、确定任务,真正做到与党委合拍、与人民合心、与政府合力。
一是围绕党委和省人大的统一部署开展监督。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头等大事,常委会分管主任率执法检查组,赴部分区县、市直相关部门检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及《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情况,形成全面客观的执法检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供重要参考,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实施省人大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组织开展了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乡镇、企业、学校、社区实地考察,围绕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情况、乡村就业情况、推进就业扶贫情况、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情况、重点群体就业和公共就业服务情况等内容与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基层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等进行交流座谈。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扩大社会参与、提高培训质量等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主任会议作了书面汇报,形成了主任会议意见,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三是围绕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开展监督。组织开展了全市促进家庭教育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家庭教育活动阵地,走访普通家庭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市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和特殊家庭儿童身心健康情况。在提交常委会调研报告中,针对加强“政府促进”和“社会参与”,积极提出意见,强调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调研组《关于全市促进家庭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呈报后,得到充分肯定,被市委办公室《要情专报》刊用。
四是围绕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监督。组织开展了《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检查组围绕加快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总体目标,先后赴屯溪区、徽州区、黟县三地开展实地检查,听取部分区县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提出了加快我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相互融合,实现体育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有力推动了《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
此外,与相关部门一道还就侨务工作,主要是涉侨涉台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进行走访了解。5月份参加了全省人大民宗侨外工作座谈会,并就我市有关宗教、侨务工作情况在会上作了交流。
三、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明确职责任务。召开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对口联系单位工作座谈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审议通过《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2023年工作计划》,为委员会依法正确履职打下基础。加快组织建设,在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关心支持下,逐步充实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力量。
二是增强履职能力。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和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交流,推进区县人大加快社会委机构建设和工作开展。建立对口部门联系制度,加强与各联系部门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加强与长三角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协同协作,形成良好工作交流学习机制。
三是强化使命担当。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立足黄山实践,紧盯社会建设领域短板弱项,通过集体学习、交流研讨、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依法履职作储备。
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积极履职,抓好任务落实,以高质量的社会建设工作,服务黄山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有效开展监督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
二、聚焦民生开展调研
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组织开展全市社区托幼机构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配合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区托幼机构建设情况的报告。
注重与市直对口单位联系,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
主动接受省人大社会委的业务指导,配合做好省人大社会建设委、民宗侨外委来我市开展相关立法、监督和专项调研工作。
注重与区县人大社会委工作联动,适时组织赴省外部分地市学习考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
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抓好重点代表建议的督办。
加强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参与委员会的监督、调研等方面工作。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与省人大社会委、兄弟地市人大社会委、区县人大相关工委和市直对口单位的沟通联系,不断增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整体实效。
召开全市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对口联系单位工作协调会,深入探讨依法加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全市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增实效上水平。
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素养,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工作协调,提升履职能力,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篇: 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总结
2023年,永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自设立以来,社建委员会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扣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民生改善,依法履职监督,努力为社会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履职方向
1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设立社会建设工委,并依法任命主任1人,3月30日依法任命副主任1人;4月29日县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设立永嘉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并选举产生主任委员1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4名;5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任命各领域社建工委委员9名。社会建设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参照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职责设置,主要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群团组织等方面的人大工作,对口联系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关工委办、县慈善总会等单位。为规范社会建设工作运行,认真学习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工)委员会的工作规章制度、议事规则,第一时间走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总工会、慈善总会等联系部门,听取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工作开展情况及对社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回应群众呼声和关注社会热点作为履职方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重点,积极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助推社会建设领域不断前进。
二、关注民生保障,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上级人大监督工作。5月下旬,配合市人大调研组来我县瓯北街道开展家政服务业发展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调研,视察了瓯北劳务市场家政服务窗口、浙江富豪特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嘉县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和永嘉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同时征求了《温州市家政服务业发展条例》的意见。调研发现,我县家政服务业存在家政服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家政服务各类信息不对称、从业机构和人员档次较低等问题;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存在跨部门协调体系不够健全、应急管理薄弱环节较多、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不足、实际救援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意见11条,有关部门十分重视、积极整改。
二是专题调研家政服务业发展。6-7月,由胡明凯副主任率社建委赴桥头、桥下、岩头、瓯北、南城等地视察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并专题听取县人力社保局关于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分析了存在的短板问题有:家政行业市场管理滞后、家政服务人员素质不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够等。6月,县人大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指出家政服务发展提升了我县妇女劳动力个人就业能力,是推进我县就业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建议县政府要着力解决我县家政市场“低、小、散”问题,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创建“楠溪月嫂”品牌等,着力加强“线上+线下”培训力度,打造“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培训模式,加快从业人员职业化、市场秩序规范化、家政企业品牌化步伐,推进我县家政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专项监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7-8月,调研督查组深入有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实地查看了我县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温州绿康养老楠溪家园、瓯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永嘉康乐居民办养老院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了解当前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研究,及时反馈民政部门。8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第72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审议指出的问题有:大多农村老人喜欢居家养老,农村社会养老氛围未形成;农村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老人入住率较低,为老人提供配餐服务人数较少;新增机构养老机构床位数(新增800张)难落实;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难,部分服务对象对上门提供养老服务的认同度、接受度都不高,存在抵触现象;养老服务质量较低,医护人员紧缺等。建议县政府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设施建设、推进医养护融合、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继续整改落实。
四是跟踪监督“公墓革命”实施情况。人大已连续五年跟踪督导我县殡葬改革工作,9-10月,积极响应推进我县移风易俗改革暨“公墓革命”行动,开展了“公墓革命”实施情况调研工作,调研发现县政府创新地开展了资源节约、环境生态、殡葬文明的“公墓革命”,有力地推进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推进“公墓革命”力度不大、青山白化治理任务繁重、丧俗陋习问题较为突出、殡仪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11月30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墓革命”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并提出了四点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推进“公墓革命”工作,要继续做好坟墓“禁新”、生态化改造工作;要补好短板,尽快启动谋划火化场选址和县殡仪馆迁建工作,解决“最后一公里”,回应群众呼声。
三、认真开展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评议活动。
7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陈立新副主任率工作评议调查组(社建委组成人员)赴县应急管理局专题召开工作评议调研汇报会,听取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关于人大评议调查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8月份,调查组结合其他工作,走访了部分企业,了解县应急管理局监管服务企业的情况。9月份,调查组对县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共24人进行了个人谈话,并组织了对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评议问卷调查,发出调查表26份,收回26份,工作满意度评价较高。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如基层应急管理体制不畅问题、防汛“安全码”转移不精准、基层应急装备、车辆匮乏等。10月9日,工作评议组专题召开座谈会,征求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评议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测评。同时征求了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及时反馈县应急管理局整改落实。11月30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应急管理局的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的工作评议报告,提出了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评议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要求在理顺应急管理机制体制、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提高减灾救灾能力、增强应急管理服务意识等方面继续整改落实。要求将整改方案在15日以内、整改落实情况在2个月以内及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督导。
四、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
今年2-3月社建委、社建工委敢于担当,克难攻坚,到县人大领导联系的乡镇指导疫情防控,积极协助北城街道城北社区蹲点守卡;4月,继续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工作,精准开展疫情防控,成功召开了我县“两会”。深入枫林镇指导农业蔬菜生产、旅游业恢复、杭温高铁建设工作,全力推进“两战”都要赢的工作举措。8月,认真开展相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县农村农业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去枫林镇开展精准扶贫专项督查;开展了我县重点工程建设的专项督查;积极助力挂钩乡镇村社换届“一肩挑”工作。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村农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赴枫林镇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
五、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
加强人大代表的联系,参加了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有关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或议案办理的面商会,高度重视有关社会建设方面议案的办理。积极走访了瓯北街道、岩头镇、枫林镇人大代表联络站,诚恳地听取了各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联系市、县人大代表40多人次参加市、县人大调研视察活动。
2023年是疫情防控特殊的一年,新成立的永嘉县人大社建委、社建工委工作经验不足,外部交流考察学习不多,依法监督、执法检查有待加强,履职不够到位,仍需不断改进。
第六篇: 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总结
2023年,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人大常委会部署和专委会年度任务,积极履职,务求实效。全年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项、开展执法检查1项、评议部门2个,协助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项,组织专委会成员开展工作调研3项,配合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和区人大其他专工委室开展工作调研5项。
一、依法履职,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一)助推全民医保,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区政府医疗保障工作报告。6月,区人大社会建设委采取现场查看、座谈交流、委托镇街人大调研等方式,了解全区医保工作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为7月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医保工作报告提供了参考。专委会梳理会议发言,及时形成审议意见按程序印送区政府。专委会认为,近年来,全区医保工作着眼解决“看病贵”、破解“就医难”、守好“救命钱”、打赢“攻防战”,在深入推进医保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医疗报销政策、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等方面,成绩突出,成效明显。同时,针对工作短板提出建议并写入审议意见。半年来,区医保局办理审议意见较好。一是医药价格更低廉。全面开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国家集中谈判药品带量采购,共计113个品种,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53%;全区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5家医院纳入国家和四省市医用高值耗材带量采购,价格平均降幅64.7%。二是医保基金监管更严格。长寿纳入全市首批智能审核场景监管试点,常态开展医保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各类欺诈骗保行为。三是贫困人口医保更精准。建立“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参保数据比对机制,“两升两降一取消一托底”倾斜型报账政策全面实行。四是“特病”证办理更快捷。患者携带病史资料到特病鉴定医院申报鉴定合格后,即可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次性办结领取。
(二)助推残有所助,协助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残疾人保障工作报告。5月,区人大社会建设委深入基层全面了解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为6月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残疾人工作报告提供了参考。专委会认为,区政府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积极推进区“十三五”规划残疾人工作落地见效,保障了残疾人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区政府按照主任会议要求,认真落实相关事项。一是进一步健全了残疾人事业工作机制。在考核管理上,首次将落实惠残扶残政策和重点业务工作等指标纳入部门、镇街年度考核。在部门配合上,完善了残工委成员单位合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残疾人能力。组织开展了残疾人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等系统业务培训。三是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效。坚持政策倾斜,对“一户多残”、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重度残疾人等实施了分类帮扶救助。
(三)助推法治建设,牵头开展《重庆市国防教育条例》执法检查。5月,区人大社会建设委牵头制订工作方案,6月上旬,组织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条例在我区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形成了执法检查工作报告。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区近几年国防教育工作成绩,并对进一步加强国防教育领导、加快国防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提出建议。7月,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认真审议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对照意见逐条研究落实,使我区国防教育机构职能职责、工作机制以及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得以进一步落实。
(四)助推部门工作,协助常委会抓好部门评议工作。2023年,区人大社会建设委提请常委会将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纳入部门评议范围。8月,专委会对两个部门换届以来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并将各方面意见及时反馈部门,继续完善工作报告,细化整改措施。根据常委会评议情况,及时形成评议意见,按程序印送部门办理。从跟踪问效情况看,部门办理评议意见较好。区民政局加大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力度,从9月起调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并强化低保与扶贫政策双向衔接。同时,以实现养老“基本服务有保障,普惠服务有供给,高端服务有提升”为目标,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大发展。区应急管理局充分发挥好综合协调和考核作用,针对责任盲区,牵头召开现场办公会议,明确长寿湖水上浮动设施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发现问题隐患519项,行政处罚575万元。同时狠抓应急工作,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快推进。
二、主动作为,有序开展调研工作
(一)调研区政府事业人才工作。人才是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11月,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对区政府事业人才工作情况开展调研。一是召开用人单位人才工作座谈会,区教委、区卫健委和部分学校、医院相关负责人到会交流,邀请区人社局人才流动科、事业单位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负责人到会,一并了解基层单位在事业人才引进和管理方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召开区人社局人才工作情况座谈会,听取上述科室工作汇报和来自镇街专委会成员关于镇街事业人才工作情况介绍,并就如何做好我区人才服务工作开展研讨,提出建议。
(二)调研养老服务发展视察意见落实情况。区人大社会建设委自成立以来,注重对纳入常委会议题的区政府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加强跟踪。11月,专委会对2023年市、区人大代表视察养老服务发展由区民政局牵头落实办理视察意见的情况开展调研,推进工作总体较好。一是政策体系不断丰富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更加规范。出台《长寿区养老服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推动长寿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3)》等政策。二是设施建设不断提质增量,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充分。2023年以来,养老设施发展进入快车道,全区新增街镇养老服务中心7个、社区养老服务站6个、民办养老机构3家。三是社会力量不断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产业更加活跃。出台租赁国有资产发展养老服务补贴措施,吸引了光大百龄帮和凯尔老年公寓等一批知名养老企业落户长寿。
(三)调研武警在长部队工作。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对接联系武警长寿中队、武警十三中队。11月下旬,专委会走进营区了解部队相关情况。武警长寿中队主要担负长寿看守所外围武装警戒、武装押解及我区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巡逻防控等任务。今年以来,该中队成功处置3起看守所羁押对象闹事事件,完成70余起临时押解勤务。武警十三中队主要担负长寿凤城监狱武装警戒及我区处突反恐、抢险救援等任务。自2023年组建以来,该中队连续多年保持执勤无事故,为平安长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针对武警十三中队训练大棚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
三、积极配合,努力完成交办任务
(一)配合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根据分工,调研组对城市污水偷排偷放整治情况开展调研,通过现场察看、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城区污水管网现状和排水排污治理情况,为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形成调研报告提供了基本素材。在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调研组就极少数企业或业主偷排偷放污水行为如何整治开展询问,并就城市污水排放工作认真评议,指出了城区雨污混排和排水执法等方面问题。
(二)配合做好城市品质提升专题询问。根据分工,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深入部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实地查看、走访摆谈,召开座谈会,及时将调研情况反馈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同时,着眼城市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在专题询问会上请相关主管部门应询作答。
(三)配合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调研。根据分工,对区保安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和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该公司1997年由两个自然人发起成立,几经体制变更,于2023年改制为国有股份制企业。通过20余年不懈努力,已发展成为一家集人力防范、劳务派遣、技术防范、物业管理、危化品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押运、车辆租赁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等多种经营为一体的国有市场化商业服务类企业,经营范围和经济效益居全市国有保安服务企业前列。调研发现,该公司创新发展还存在市场竞争灵活性不够等问题,并对此提出建议。
(四)配合做好代表工作。一是加强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社会建设委涉及领域的建议26件。专委会采取调阅主办部门办理意见、电话问询部分建议提出者满意度、专题调研等方式对部门办理建议情况跟踪问效。从建议办理回执情况看,代表满意率100%,从电话问询情况看,代表普遍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对办理意见表示满意。二是配合做好代表接访日活动。10月,派员陪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接访但渡等地15名区人大代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经过梳理,3条建议转区政府办理,34条意见供区政府工作参考。
(五)积极完成市人大交办工作。一是按照渝人办发〔2023〕12号文件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在区法院、区人社局、区总工会以及经开区相关企业开展调研,形成报告及时报市人大。二是协助办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旬一行来长调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上下沟通联络,精心制订工作方案,精准落实现场看点,精细把控时间节点,确保调研组来长调研顺利开展。
四、守正创新,不断完善自身建设
(一)坚持学习不懈怠。一年来,专委会成员始终保持政治站位,通过参加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和所在机关党委党支部集中学习、专委会例会以及利用“民声之家”微信群分享学习、分散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书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并组织参加市人大社会建设委“民法典与社会建设”专题视频讲座学习,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政治素养。
(二)坚持工作严要求。一是调研工作求严。坚持方案先行,务实管用;调研多法并举,到底到边。二是形成材料求严。社会建设委材料多为调研报告和会前会后审议(评议、视察)意见送审稿。在材料形成和部门沟通过程中,专委会坚持“成绩肯定客观实际、问题指出恰如其分、建议提出可行可办”三个原则,严把材料关。三是跟踪问效求实。对纳入区人大常委会、专委会议题的后续整改落实工作,专委会始终保持关注并逐项监督以求办理效果最优。
(三)坚持联系聚合力。一是加强对口部门工作联系。坚持与区人武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残联、区消防救援支队、武警中队常态化开展工作沟通交流。二是加强专委会成员内部联系。坚持专委会双月例会制度,对专委会工作定期作出部署,通报有关情况,并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研讨。兼职副主任委员、委员坚持人大工作优先原则,积极参加常委会、专委会相关活动,并高效完成专委会委托任务。
(四)坚持创新增实效。一是监督议题更加注重民生领域。如继2023年将养老服务发展和再就业工作纳入常委会议题后,2023年又将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工作纳入监督议题。二是了解部门工作更加注重了解内设机构工作。开展区民政局、区应急局评议工作调研,采取深入部门座谈交流,重点倾听内设机构工作情况,将基层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悉数反馈科室,增强以评促改实效。三是开展调研更加注重上下结合。充分发挥委员工作在镇街的优势,委托他们就地调研,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并在专委会调研座谈会上如实反馈,为部门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长寿“两地两区”建设目标,按照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部署,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全力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
(一)牵头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事关人民福祉安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专委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此部法规在我区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以进一步促进长寿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配合开展部门工作评议。2023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保局纳入区人大常委会部门工作评议范围,专委会将配合做好评议前工作调研,充分了解两个部门自2023年成立以来工作情况,并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部门,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认真倾听、梳理审议发言,形成评议意见,并督促抓好部门对评议意见的办理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社会保障工作。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近几年,我区社会保障工作推进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短板。专委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社会保障工作报告,以进一步推动全区社会保障工作持续向好发展。专委会将抓好工作调研,及时形成调研报告,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提供参考。
二、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题调研
(一)开展社区建设和治理情况工作调研。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在社区。为此,专委会选题对社区建设和治理开展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分析困难问题,与相关部门一道为我区加强社区建设和治理开展探讨。
(二)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调研。社区养老服务是综合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优点而发展形成的一种新型养老服务。我区社区养老服务已实现全覆盖,但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诸多困难与问题。专委会按照长寿、广安两地“2+6”人大常委会合作协议,2023年5月将联合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专题调研,组织人员互相交流学习,共同促进两地养老事业发展。
(三)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调研。我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2023年上半年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如何按照法定程序成功选举产生我区各行政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需要区相关部门和镇街认真研判,抓好统筹。专委会适时开展工作调研,提出建议。
(四)开展劳动关系管理工作调研。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区人社局负责全区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专委会安排对此项工作开展调研,旨在了解劳工合同、集体合同、职工作息休假在我区的执行情况,了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劳动人事仲裁调解制度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
三、持续抓好专委会自身建设
(一)慎终如始讲政治。新的一年,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开展监督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人大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持之以恒推工作。换届之年,区人大社会建设委着眼重点领域和社会热点问题提出工作计划,全体组成人员将一如既往发扬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抓好各项工作,正确对待进退流转,以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良好业绩书写履职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