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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加注重夯实基础,更加注重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正面引导,更加注重精细服务,切实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充分挥民宗界人士和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中的积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23-2023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省民委(省宗教局)推荐为“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
一是民宗领域安全稳定更加牢固可靠。制定《无锡市民宗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倡导宗教活动场所购买财产保险。出台《无锡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与应用分类标准实施方案(暂行)》。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市区部分宗教活动场所接通天然气。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质量推进年”活动。开展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明察暗访、安全督查。会同相关区联合相关部门合力做好元旦、春节场所撞钟活动和复活节、“开斋节”、天主教朝圣月、圣诞节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以及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第二届世界物联网大会等敏感节点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更加富有成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深化年”活动,及时宣传我市各条战线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在梁溪区古运苑社区、惠山区惠南社区成立无锡市“民族团结进社区示范点”。成立xx省首家由市级民宗部门和体育部门联合命名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指导江南大学等5支队伍参加xx省“红石榴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运动会,获得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承办第二届xx省少数民族优秀舞蹈展演,藏族双人舞《心之寻》、彝族群舞《老兵》2个节目荣获优秀组织奖。市歌舞剧院被省民委推荐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制定无锡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体系的意见》。开展少数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全市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贯彻落实民族平等政策情况的检查督查。会同市招生办开展少数民族考生中考、高考加分民族成份审核认定工作。
三是宗教事务管理更加精准精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无锡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会,举办宗教“中国化”巡回讲座。召开市级团体工作任务部署会,首次评选表彰民宗团体工作先进个人。建立市级团体联席会议制度,举办市级团体新春联谊会。出台《无锡市市级民宗团体集体活动考勤办法》,举办团体季度集中学习会。向市财政争取经费,将每个团体工作经费提高到20万元,改造宗教场所危旧房经费30万元,制定下发《市民宗团体财政补贴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宗教活动场所危旧房屋改造维修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指导市佛协、市道协稳妥有序换届。完成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工作。推进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截止10月底,2处场所被省档案局认定为五星级档案室。
四是服务中心大局更加聚焦聚力。指导市佛协、祥符禅寺建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第一所宗教院校——慈恩学院,顺利招僧开学。指导宜兴市举办“第四届中国宜兴国际素食文化暨绿色生活名品博览会”、祥符禅寺承办首届xx佛教素食文化博览会。指导市道协开展道教音乐传承与保护工作,出版《无锡道教音乐记事》。在全市宗教界部署开展以“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题的讲经论道活动。指导市伊协承办“东部地区伊斯兰教中国化解经研讨会”。新成立“无锡惠缘慈善基金会”、梁溪区“汉慈永兴嗣慈善基金会”。支持和引导宗教界参与贵州省三都县的帮扶活动,市级民宗团体出资130万元用于支持马尾绣产业发展。
五是民宗部门建设更加充满活力。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稳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两聚一高”先锋行动,扎实开展“连心富民、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我局走访农户2150户、企业15家、宗教场所12处、宗教团体12个,协调解决问题10余起。精心组织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实施方案。梳理市级“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办事指南。举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统战(民宗)干部培训班。围绕民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持续开展“民宗心语”编撰活动。
【篇2】小学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xx县是由汉、蒙、维、回等18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多宗教的地方,全县人口56558人,其中汉族37800人,蒙古族4154人,维吾尔族8367人,回族5807人,其他民族430人。全县有登记且年检合格的宗教活动场所46座,其中清真寺41座,喇嘛庙1座,基督教活动点4处。有宗教教职人员65人,其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41人,喇嘛教教职人员20人,基督教活动点负责人4个。有宗教团体2个,其中伊斯兰教协会1个,佛教协会1个。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政始终坚持以关于宗教工作的“三句话”和维护新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把宗教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紧抓不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正常、有序地开展活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措施到位
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我县各级党政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是县委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规定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健全了乡镇统战、宗教机构,各乡镇都配备了专(兼)职统战、宗教干事。三是落实了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考查册》,作为县委考查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求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一次,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和村干部每月至少两次,敏感时期每周不少于一次,与宗教人士谈话,了解掌握宗教场所情况和宗教人士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县有10名副县级以上领导,22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和41名村干部与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建立了联系谈话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强化了责任意识。全县自上而下紧密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强化宗教活动的管理,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综治责任状中,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分值占一定的比例,突出宗教方面抓稳定的重要性。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逐步实现了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根据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宗教工作的特点,我县对各项宗教事务实行制度化管理,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机构职责》、《宗教活动场所翻新、维修制度》、《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宗教人士外出请假制度》、《宗教人士例会学习制度》等14项工作管理制度,并且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把宗教事务的管理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不断规范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篇3】小学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镇继续深入贯彻市民族宗教会议精神,以创建“文化大镇、经济重镇、旅游名镇”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实现各民族团结互助,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网格管理,积极推进民族宗教工作。 积极探索“网格化”模式,提供定期安全消防检查、纠纷调解等服务,以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健康有序发展。
其主要做法是:按照“分级、分类、分工”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在全区划分了18个宗教网格,把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纳入网格。划分宗教网格主要根据行政区划、服务能力和工作职责的不同进行,分为镇、办事处、村(居)“三级服务网格”:永庆寺由镇提供服务;民间信仰场所由村(居)提供服务;其它场所由村(居)指定专人分区块提供服务,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隶属关系。在科学划分网格的基础上,绘制了“宗教网格分布图”,全部落实和确定了宗教工作服务部门和人员。通过一个个小“格子”组成大“平面图”,实现了服务区间、服务对象、服务环节的全覆盖。
二是积极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从去年开始,我们积极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镇党委要求各单位 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及时妥善处理少数民族在工作、生活、家庭中的各种矛盾,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确保辖区内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团结。各行政村、居委会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制订了月度例会制度,并及时贯彻落实市级各项精神,从而使上下联动,全镇广泛形成了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局面。
三是认真开展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民族大团结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全镇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各民族的团结意识,我们在
全镇各中小学校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确保每个学校有《中华大家庭》、《民族常识》、《民族政策常识》等杂志、学刊,使中小学生增长了民族知识,增强了民族团结的意识,使“三个离不开”和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思想不断深入人心。
二、精心组织活动,活跃少数民族业余文体生活。
为了活跃少数民族人员的业余文体生活,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我镇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一是在全镇“全民健身活动”中,积极组织少数民族家庭参加市镇两级举办的象棋、乒乓、拔河等各类文体活动,使他们有一个展现才艺的机会,享受各种应有的社会权利。二是组织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使全镇少数民族居民不管住在哪一个行政村都能在家门口欣赏到精彩的文艺节目,欣赏到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大片,这一活动深受欢迎。三是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向全镇居民广泛宣传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服务的知识,其中也包括镇少数民族及统战对象,通过发放文明礼仪宣传手册、问卷调查、组织观看文明交通图片展,参观文明服务窗口等活动,使他们都感受到凤凰日新月异的变化,感受到人文素质提升工程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政策宣传,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运行。
今年以来,我镇结合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少数民族及宗教政策的宣传,做好了全镇稳定工作。一是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举办宗教人士座谈会,参观永庆寺佛文化广场和文昌阁,让他们切身感受爱国爱教、依法传教等方面的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富裕家园的氛围。二是依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针对本镇宗教文化比较深厚的情况,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指导力度,扎实开展私搭乱建小庙、私设烧香点以及基督教等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上半年组织专项整治2次,取缔非法小庙1处。
四、推进帮困工程,关爱少数民族困难家庭。
今年以来,我镇加大对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力度。一是对少数民族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同时要求各行政村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人员流入流出记录。目前,我镇现有常住少数民族人员39人,新增1人,暂住人数156人,困难少数民族家庭6户、低保户一户。二是广泛开展了在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贫困学生中的“扶贫济困活动”,确保每一名少数民族的贫困学生都能完成学业。镇领导干部还与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帮助他们转变观念、找市场、找行当,使他们早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下半年工作规划
1、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一是开设一期村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讲座,通过学习,使大家了解民族宗教知识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二是以会代训,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三是征订并发送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资料,如《今日民族》、《统一战线基本常识100题》、《民族宗教基本常识》等;四是在部分村或企业开办民族知识园地专栏,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搞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
2、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少数民族的精神生活,提高少数民族参加相关活动的频率,加强与少数民族人民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开展各种送温暖活动,关爱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与工作,增进民族团结。
3、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团结教育工作。一是积极召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宣传党的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利用政协民宗三胞界小组活动之机,加强与宗教界上层人士的联系与交流,对宗教界人士在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工作生活上关心帮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宗教界广大信教群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进一步改善合法宗教场所的活动环境。及时掌握全镇小庙发展情况,坚决打击非法小庙搭建活动,加强宗教场所的规章制度与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加强少数民族的登记工作,关心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构建民族宗教团结安定的良好局面。
5、继续深化创建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民族事务管理职能,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扎实、有效、全面开展,实现辖区内民族和睦相处,共同繁荣,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