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通过毕业实习与调查,使毕业班同学广泛了解我国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将课堂上所学到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联系起来,增强感性认识,加深知识理解,进而提高他们分析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并为撰写毕业论文作必要的材料准备,为毕业后奔赴新的工作或学习岗位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方式及安排
1、本次实习采用部分学生集中实习,其余分散实习的方式,即学院选派部分学生赴中山顶固公司实习;其余学生则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并按学院的实习要求,自行安排实习过程。
2、本次实习时间为8周,自20_年2月17日起至20_年4月30日止,其中包括三周的社会调查时间。
3、全体同学必须于20_年2月17日前进入实习单位,不得无故推迟。在寒假前能确定实习单位的同学(指对方已来函表示愿意接收实习),可在放假离校之前将实习单位的接受函及本人实习期间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交给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在寒假结束后按学院规定日期准时开始实习。在寒假前不能确定实习单位或原已确定实习单位因故变更的同学,必须在寒假期内联系与确定实习单位,按规定日期准时开始实习,并在到达实习地点后的两周内(即20_年3月3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实习单位接受函、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个人实习详细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姓名等材料与资讯寄给学院实习领导小组,不得无故延迟。
4、实习结束,所有学生必须于20_年5月5日前返回学校,于5月7日上午8时在指定教室集中(5月7日确定集中的教室号码),不得有误。
5、20_年5月8-9日,各毕业班同学分班集中进行实习总结与交流。所有毕业班同学至少必须提交4项书面材料,即:①《毕业实习鉴定及成绩评定表》;②实习日记(或周记);③毕业实习报告(不少于5000字);④社会调查报告(不少于3000字)。
(三)实习内容及要求
1、参加实习的同学可以采取跟班形式,请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安排跟班操作,指导自己从事实际业务。实习生须认真听取有关情况介绍,阅读有关材料,了解有关业务活动的方法和要求,重点掌握实习单位各项业务管理的基本过程和基本方法。
2、实习也可采取参加实习单位有关管理课题研究的方式。通过参与课题研究,使自己更加了解实习单位的管理实际情况,得到管理工作研究的实际锻炼,并为实习单位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采用此种实习方式的同学,可将社会调查与毕业实习结合起来进行。
3、所有实习同学在实习中期(20_年3月25日——4月15日期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必须向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做出书面汇报(统一寄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王琪老师收)。书面汇报的主要内容是前一段时间的实习进展情况和后一阶段的实习安排等。
4、所有实习同学在毕业实习结束时应充分重视两份报告的撰写工作。一是不少于5000字的毕业实习报告。要求把实习的全部过程、收获、实习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有关思考,均反映在报告之中。实习报告要先交实习单位评定成绩,否则学院将不予评定“毕业实习”成绩。二是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调查报告。学院将依据社会调查报告来评定每位同学的“社会调查”成绩。
5、整个实习期间必须确保安全,杜绝任何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6、整个实习期间必须与班主任保持经常联系(电话号码及时报告班主任),确保每位班主任随时能用电话与本班实习生联系上。
(四)实习中的组织领导
1、在院行政和党总支领导下,成立由院领导、系主任、班主任组成的实习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王琪老师和各班班主任负责。
2、实习期间,全体实习同学必须在实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服从各实习单位的安排,认真地、圆满地完成实习任务。
3、在一个实习地点,若有两名以上同学实习,须指定一名负责人。
(五)实习纪律
1、实习单位一经确定,不得无故变更。
2、每位同学都必须按本实习方案的要求进行实习。
3、实习期间,每位同学必须服从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领导,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4、实习期间,每位同学都必须写实习笔记。实习结束前,把写好的实习小结交实习单位,作为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鉴定的依据之一。
5、实习期间,如需摘抄实习单位的有关文件和数据资料,必须征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同意。对所摘录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存,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扩散或丢失。
6、实习期间,不得无故缺勤。凡被学院抽查发现无故缺勤者,将给予严厉批评或处分。
7、每个实习学生都必须自觉地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树立社会责任感,发扬互助友爱和虚心求教的精神。
(六)实习成绩评定
1、成立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院领
导、系主任、班主任及专业教师等4—5人组成,对每位同学采取面答与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评价实习情况,并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评分标准确定毕业生毕业实习成绩。
2、评分项目内容主要有实习单位的鉴定、学生本人撰写的毕业实习报告以及学院掌握的学生实习期的其它有关情况等。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对其实习成绩最终评定为“不及格”。
(1)在非假日期间,擅自离开实习岗位3天以上者;
(2)在实习单位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3)实习单位评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
(4)未按规定汇报实习情况、递交有关书面材料和未参加实习总结者。
二、求职
能否求职成功是涉及每个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衡量我院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为提高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特别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做到“实习”与“求职”两不误。
1.积极参加各地的人才招聘会;
2.关注学校、学院网站中的各类人才招聘信息;
3.将“实习”与“求职”相结合,不搞盲目实习。
(二)降低就业“期望值”,避免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现象。
(三)在20_年5月31日前须取得以下条件之一(前三项):
1.考研上线分数条;
2.出国留学有关凭证;
3.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派遣);
4.就业证明(择业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