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包括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是最常见和通用的。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年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2023年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
古有大禹治水,今有河长治污。日前,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十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至少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在全境推行“河长制”,至少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缘起
太湖蓝藻催生“河长制”
2023年至今,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河长”,已遍布江苏全省727条骨干河道1212个河段。
按照“河长公示制度”,各地在河道边醒目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写明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管治保目标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以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监督。
全国推广的“河长制”,最早正是源自江苏。早在20xx年5月,无锡市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水源恶化,市民被逼抢购纯净水。河道久无清淤、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同年8月,无锡市印发《无锡市河(湖、库、荡、)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将河流断面水质检测结果纳入各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各市县区不按期报告或拒报、谎报水质检测结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23年,江苏在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当年6月,包括时任省长罗志军在内的15位省级、厅级官员一起领到了一个新“官衔”――太湖入湖河流“河长”,他们与河流所在地的政府官员形成“双河长制”,共同负责15条河流的水污染防治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实践
“这种合力就像一张渔网”
5年前,时任江苏省宜兴市市委书记的王中苏接到新使命――任漕桥河“河长”。漕桥河全长23公里,是太湖主要入湖河道之一,也是宜兴市水系最复杂、污染最严重、治理最困难的河道,水质波动较为明显。
“担任漕桥河的‘河长’,我感到压力很大,责任也很重。”从那时起,王中苏开始常态化巡查漕桥河,每季度至少一次,了解流域现状、掌握问题所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实地勘察、调研分析,他摸清了影响漕桥河水质的四大因素,即上游入境客水、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点源污染。
2023年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篇2
“河长制”是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的创新,从一些地方推行“河长制”的实践看,“河长制”对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针对河湖管理尤其是中小型河湖管理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机构不健全以及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自发地开展建立“河长制”的探索。
由于这种探索是自发的,各地的具体做法各异,有的是水利部门牵头,以明确河湖管护主体,落实河湖的治理、保洁、清污、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等责任及管护经费为主要内容(如我省沿江的一些市县);有的是环保部门牵头,以落实河湖水污染防治责任为主要内容(如合肥市),实践表明,这种自发的探索难以建立统一、规范、有效的河湖管护新体制机制。
2023年,我厅在借鉴兄弟省推行“河长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选择芜湖县开展建立统一的的河长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调研借鉴,编制方案
为推进河湖管理工作,20xx年县政府组织水利、农委、环保和住建等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浙江的长兴、桐庐和桐乡等地考察学习“河长制”经验做法。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县政府在我厅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了《芜湖县“河长制”试点方案》,保障了试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步骤有序。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2023年县人大会议,把《以河长制为抓手,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列为“一号议案”,重点督办。县委将其列入芜湖县“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十大工程”政委和指挥长。河湖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由县政协主席担任组长,五位县级领导担任成员,各乡镇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把握契机,明确目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全国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坚持顶层设计,推进“河长制”实施,切实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县情,明确推行河长制“两洁两改善”的工作目标:即,水岸整洁。水体岸线无坍塌,沿岸无垃圾;水面清洁。水体表面无杂草、无废弃漂浮物。水质明显改善。全县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农业用水达到或优于Ⅴ类以上,县域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明显改善。全县水生态较好的水体得到切实保护,有污染的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河湖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向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该县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大力实施水生态治理保护“五大工程”。一是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监管和整改力度,控制或减少污水排放。二是农业污染防治工程。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鼓励集中收购、集中处理;严格实行畜禽养殖规划,完善乡镇村集体水面发包办法,控制水面过度养殖造成的富营养和水污染。三是清淤护岸活水工程。每年实施100条重点骨干渠道清淤整治保洁维护工程,提高水系通畅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每年实施20公里河道生物修复生态护坡等工程。落实河湖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岸线登记、管理和养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四是农村清洁工程。以住建部门统筹指导,交通、水利、农委等多部门配合的集河道、公路、集乡镇、农村“四位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水岸同治、一体运作,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置模式,解决农村河道水面、公路路面、集镇街区、农村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塑料膜的环境污染问题。五是居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水体,制定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结合美丽乡村、“三线三边”等活动,加强对集乡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快实施乡村改水、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面和处理能力。
“五大工程”的责任分别由县环保局、农委、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委等单位牵头承担。
五、健全组织,落实保障
健全组织。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健全“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实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乡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青弋江、水阳江河流河段及其支流,归口沿途各乡镇政府属地管辖。创建“1+5+5+5”的工作推进机制:即以建立“河长制”为总抓手,5位县级领导各联系1个乡镇,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水利、农业、环保、住建等5个工作推进组织。从水利局、环保局、农委、市容局各抽调一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三水”共治日常工作。
加大投入。20xx年计划安排和争取国家、省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补助1.65亿元。以青弋江干流治理芜湖县河段工程为平台,专项贷款10亿元,用于青弋江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拆迁工作已经启动。县水利建设基金适当倾斜,切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奖励和补助。从3000万元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中,划出30%用于水生态治理保护奖补。各地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严格考核。县领导组采取工作调度、通报、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旬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
截止目前,芜湖县专项活动共发动干部群众3000余人次,出动保洁船600余艘次,出动车辆450余辆次,清理河道、沟浜200余条,规范河长制公示牌24块,河岸绿化养护3.5万平方,限养水面养殖4650亩,禁养水面1100余亩,取缔无证渔网160条。,基本形成了河湖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实现了“两洁两改善”的治理、管护目标。
下一步,我厅将对芜湖县等地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梳理总结,自下而上逐步加以复制推广,使“河长制”由盆景变为靓丽的风景。
2023年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篇3
2023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压实责任,创新思路,攻坚克难,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各级河(湖)长机制全面有力落实。全市率先推出“河掌云”APP,实现“智慧治河”。今年以来,区、镇、村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44820人次,发现问题1145个,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明查暗访,曝光河湖问题295个,两类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全区共设置92个河长制水质监测点,每月对水质排名靠后的镇级河长进行通报。完善区、镇两级河道警长工作职责体系,共查处涉水治安案件6起,抓获嫌疑人14人,刑拘36人,逮捕31人,起诉14人。
(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要进展。一是西江潭江重点支流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截至11月底,共检查**江流域涉水企业1009家次,进一步落实废水排放总量减排三分之一以上的措施,推动**国考断面实现水质达标,全区地表水国家和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将**山河、**河、**金河、**湾河、**水道、**乐河等6条重点支流纳入市**江重点支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EPC+O项目,治理河长34.2公里,总投资4.4亿元,已于10月底开工。二是黑臭水体整治效果显著。累计投入7.67亿元,严格落实会城河、紫水河、龙湾河工业、农业、垃圾污染源治理等措施,完成截污控源、内源清理、引水增流、生态修复等工程,实现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目标,公众评议满意率超90%。采用EPC+O模式推进总投资约4.52亿元的英洲海水道(城区段)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实现初见成效目标。三是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新建城市污水管网约48公里,修复改造老旧污水管网约7公里,雨污合流、污水管网检测约186公里。完成839个自然村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完成率为100%。投入3.1亿元新建221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328个自然村。全区58家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已全部配套粪污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90%。
(三)水资源和水生态管理成效突出。在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排名第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建成全市首个节水教育基地。严格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成54宗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整改。
(四)河湖综合治理水平有效提高。一是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全面加强。水利部暗访发现新增的13宗“四乱”问题以及**江局“回头看”发现的23宗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整改完成自查自纠发现的新增“四乱”问题12宗。完成25条总长390.6公里河流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制定《**区主要河道采砂规划(2023—2035年)》《**区河砂堆放场规划(2023—2025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河道采砂及堆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收集涉黑涉恶行业乱象问题线索8条,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9宗。二是水利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推进江新联围加固工程(**段)、**江河流治理PPP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及89宗政府融资水利项目等建设。完成70宗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推动**成为全国首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之一。三是碧道工程加快建设。已完成省下达的6.8公里碧道建设任务。将**水道**段、**江城区段、**岛、**等4条碧道列入市碧道建设工程EPC项目,总长度68.2公里,总投资5.11亿元,目前已全部开工。
(五)推动形成全民关注、全民参与河湖管护的良好局面。全年组织主题宣传活动146场,参与人数近万人次。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推送相关文稿105篇,编发工作简报45篇,在“学习强国”平台刊载《打造碧水清流的生态廊道构筑幸福美好的生活空间》等工作经验报道5篇。通过“人大+河长”“战友+河长”“志愿者+河长”等治水模式,发动民间河长456名、护河愿者4478名,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水格局。
二、存在问题
一是龙湾河、英洲海水道、甲解山河、长湾河等河流水质仍不理想。二是河湖治理历史欠账较多,侵占河湖管理范围、水安全、水污染等新老水问题较为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决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源头治理,围绕工业、农业、生活、渔业等污染源大力开展整治,以强制性、约束性标准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提高。
(二)深化西江潭江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加快推进西**江重点支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EPC+O项目建设,确保**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推动**海水道实现长制久清。积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计划新增125个自然村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
(三)力促河湖“五清”“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重点开展河湖“四乱”问题“回头看”以及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出现一宗、清理一宗、销号一宗。
(四)高标准建设碧道工程。持续加大投入,力争完成**碧道EPC+O项目建设,打造富有特色、环境优美宜人、满足群众需求的品牌生态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