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制度 公司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依据各单位的生产情况,设立值班岗位,由本单位划分各值班岗位管辖区域,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第三条 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对值班岗位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域和范围,与值班人员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严格审查所负责区域内人员的进出,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第五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脱岗,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岗位上打牌、喝酒、睡觉。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加强区域内巡视,看护好责任区域内的设备和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第七条 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违犯值班制度,按《劳资人事管理制度》予以处罚,并停止其工作,不再安排岗位,按停薪留职对待,其各项社会保险费均由自己承担。
第八条 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发生失盗、损坏设备设施,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损失,并按《劳资人事管理制度》处理。
第九条 值班人员应是本公司股东员工,一旦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从责任人工资中赔偿损失,工资不足以赔偿时,用其股份抵顶,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条 值班人员要相互协作,服从分配,服从管理。
值班制度 公司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防止公司财产遭受损失,规范值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
第三条 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和值班员组成,是公司生产管理和安全保卫与防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公司统一安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值班时间规定如下:
夜间值班:晚七点至第二天早上八点。
节假日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接班时间
为每天早上8点。
第五条 值班地点为办公室,值班范围为公司办公区、
生活区和施工区域等。
第六条 值班人员应服从带班领导安排,协调处理以下
各项事务:
(一)负责公司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按规定进行
巡逻检查,加强对公司所属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二)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做好各项临时工作
任务的安排部署和外来人员来访接待工作。
(三)负责对公司内部突发情况进行紧急处理,遇
有重大事项和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七条 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事必须事先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凡未经批准而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在公司规定地点食宿。凡值班期间无故离岗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三)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实填写值班台帐,做好交接班工作,本班未完成的事情,应在交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四)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处理、转达。
第八条 夜间值班为义务值班,节假日值班按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制度》计发工资。
第九条 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解释、补充、实施,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值班制度 公司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l、全体员工都有值班的责任和义务,值班表由办公室负责制订,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安排表执行。
2、值班人员要在值班室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单位办公区进行巡视,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擅离职守。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值班工作。
3、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4、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防火和保密工作。
5、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前要搞好值班室卫生,关好门窗。
6、交接班时,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岗接班;交、接班双方人员要当面交接值班钥匙和值班记录,并在值班记录上履行签字手续,做好工作交接。
7、值班人员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后,由本人自行调换班次,并在办公室登记,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8、由于本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9、值班室的用品由当班人员负责清洗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