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材料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9日至5月31日,第一巡察组对县妇联进行了巡察,10月16日,巡察组向县妇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县妇联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对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15项问题,按照明确责任领导、确定整改时限、建立台帐、集中攻坚、整体联动的思路,提出15条具体整改措施,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目前,反馈问题15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建立完善了8项制度。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创新形式,确保质量,党支部把“三会一课”的主题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信仰的力量手机APP、法宣在线等新型媒体加强党员学习教育,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微信群功能作用,加强联系,截至目前,编发信息79篇。三是结合自身优势,帮助联点村协调解决扶贫产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开展结对帮扶,进行免费义诊、普及“两癌”知识,慰问联点户和贫困母亲、优秀母亲、老党员,建立“儿童快乐家园”公益项目,配备10万元的资源设备。四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完善财务制度。五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加强与群团服务站的联系,给联点村争取了1万元资金打造群众之家,发放3000元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费。
2.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支部学习计划,持续学、反复学。二是全面落实“四个奔着去”要求,根据自身本职工作,就党建带群建和农村单亲贫困母亲进行调研,形成微调研报告。三是按妇女需求凝聚巾帼力量,创新工作,举行“杰出女性典型和先进集体”命名大会,充分发挥“三八红旗手、精准扶贫优秀女干部和巾帼脱贫示范基地”等优秀妇女引领带动作用,宣传家风家教、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学校中的作用,做好维稳后方主阵地。四是推广“女性享学吧”学习平台,广泛宣传“四自”精神,按妇女需求组织基层妇联干部、村(社区)300余名妇女赴省内外参加各类培训。五是全面落实“四个对照”要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找准找实问题,动态调整问题清单,长期坚持、立行立改、逐条销号。每名党员认真结合各自工作撰写心得体会,支部书记严格审核把关。
3.民主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做好民主决策会议制度。二是制定发文记录本,区分了会议记录。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政治理论学风不够端正的问题。一是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三次专题研讨会,支部书记领学文件精神并围绕专题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进行思考撰写讨论稿进行讨论发言。二是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深入群众基层开展调研,调研中深入了解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家庭的基本状况,并为7名妇女发放香港何崇本先生救助金,并撰写《湟源县妇联农村单亲贫困母亲调研报告》和《充分发挥妇联作用 躬身服务脱贫攻坚》调研报告。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支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支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召开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在研究部署时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好相关工作的档案资料。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支部抓党建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坚持以党建引领群团工作,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建立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做好“党员进社区”工作,开展“忠诚与信仰”系列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和岗位建功立业活动、承诺践诺活动、“万场党课到基层”等活动和体验式教育,重温入党誓词,铭初心践使命,深入村(社区),认领微心愿,为老党员讲党课,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建立支部党建品牌,给寺寨中心学校和日月中心学校90名同学发放“民生小事”护眼灯。二是按照党建带妇建切实把广大妇女凝聚在党的周围,利用宣传活动和“巾帼湟源”微信公众,组织引导妇女、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2.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2023年召开组织生活会3次,认真撰写检查对照材料,并做好档案整理工作。二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员之间开展互评,支部书记点评,做好会议记录。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全体党员干部联系实际认真撰写党课,开展人人讲党课。
4.党费收缴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每位党员按时按月交纳党费,工作人员按时收取党费并规范做好记录。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形式主义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相关制定并严格落实。二是重新梳理各项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更新完善。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充分掌握农村妇女培训需求,协调组织开展技能培训13期。二是加强对县直机关妇女干部的培训,组织4名县直机关妇委会主任参加在厦门大学举办的“西宁市妇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此外还组织60余名机关女干部参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青海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宣讲会、“不忘初心70载 巾帼建功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开展支部工作作风整顿,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中注明记录人,支部书记严格审核把关。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制定湟源县妇女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措施,每项财务支出上会研究,并做好会议记录。
2.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规范单位所有经费支出,并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审核支出事项,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建立并完善费用报销支出管理制度,严把支出关,杜绝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二是所有经费支出凡1000元以上的,召开办公室会议,经单位主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同意后,签订好合同、协议再转账的规定。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情况,专题研究反腐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会议记录,与基层妇联负责人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二是坚持支部书记带头宣讲廉政党课,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和《忏悔录》对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勤政廉政意识教育,扎实做好廉政教育和谈话提醒,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三是通过“一封信”把家庭助廉教育融入妇联工作,创建“勤俭助廉家庭”市级26户,营造和谐清廉的家庭环境。四是注重单位党风廉政教育,落实支部党务财务公开制度,做好定期公示、公开。
2.落实“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健全制度,进一步细化、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坚持按照职责分工抓督导、抓落实。二是切实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形成谈话记录本,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三是干部职工出省时,职工向单位报备,领导干部向组织部报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妇联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材料2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10月至11月20日对区妇联进行了专项巡察。2023年元月7日,巡察组向我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对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区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妇联党组会议进行研究,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落实;针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剖析原因,不断反思,制订了《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坚持将巡察整改与“转作风 抓落实”相结合,与履职尽责工作相结合,全面完成整改工作。2023年 1月30日妇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会上常青主席针对党的领导不力,党建活动流于形式;工作纪律涣散,财务管理不规范;联系妇女同志服务聚焦群众存在机关化、行政化现象;工作要求标准低,创新意识不够等问题进行了检讨,并对下一步整改内容和时限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党的领导不力,党建活动流于形式
1、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次数严重不足。“三会一课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等。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扎实开展支部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规范化。三是重点做好会议记录和相关会议材料的保存工作,做到支部活动有方案有照片、有签到,有记录,决不搞形式主义。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次数严重不足。“三会一课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等等问题常青主席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了进行检讨。
2、未严格落实党费收缴
整改情况:区妇联党支部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2023年按照规定党费每月收缴一次,区妇联已通过党费专用账户将所交党费上交至区直工委党费账户,收缴情况及时对全体党员进行了公示,针对未严格落实党费收缴问题对管理人赵丹丹进行了谈话提醒
3、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少,作风建设重视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教育,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制定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干部的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少,作风建设重视不到位问题常青主席召开了民主生活进行了检讨
(二)工作纪律涣散 财务管理不规范
4、人员管理松散请销假制度、工作纪律执行不好
整改情况: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对办公室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请销假制度、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并组织再学习。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干部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始终做到思想不能松懈,始终做到压力不能减,落实好工作纪律制度。针对人员管理松散请销假制度、工作记录执行不好问题对管理人赵丹丹进行了谈话提醒。
5、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多次慰问品救济款无明细
整改情况:建立完善财务管理监督程序,加强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审核把关,加大经费使用管理力度,严格执行经费报销规定,所缺明细全部整改补齐.。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多次慰问品救济款无明细问题对管理人赵丹丹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联系妇女同志服务凝聚群众存在机关化、行政化现象。
6、深入基层少,在开展工作中,只要求基层统计上报,直接调研少,对基层了解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加大改革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机关化、行政化问题。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加快《北关区妇联改革方案》的实施推进,把解决“机关化、行政化”问题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作为改革重点,制定《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联系制度、服务制度。针对深入基层少,在开展工作中,只要求基层统计上报,直接调研少,对基层了解程度不够问题常青主席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检讨。
7、妇联责任宣传不够,未形成广领域、深层次的联系机制,未将团结,教育、引导、维权等职能充分发挥,区别于行政。
整改情况:结合妇联职能引领妇女群众“听党话 跟党走,”深化“我与中国梦”“做党的好女儿”“巾帼心向党”“崇尚文明新风、坚守家庭道德”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把党和主张转化为广大妇女的自觉普追求和实际行动。创新网上妇女群众工作,打造“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的实事,实现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办好暖人心、聚人心的实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妇女群众,把广大妇女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针对妇联责任宣传不够,未形成广领域、深层次的联系机制,未将团结,教育、引导、维权等职能充分发挥,区别于行政问题常青主席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检讨。。
(四)工作要求标准低,创新意识不够
8、传达会议精神少,影响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各项制度不完善,在新形势、新环境下创新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在完善妇联干部制度的同时,及时做好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紧扣群团改革,把在新形势、新环境下创新妇联工作方式方法为这次改革的重点抓实抓好,落实党建带妇建制度创新,确保“妇女之家”有牌子、有场地,有开展活动的场所,推进壮大基层组织工作力量创新,打造专职兼职相结合的妇联干部队伍,打破年龄、学历、身份、职务限制,招募法律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为重要支撑的充满活力的各级妇联干部队伍参与妇联工作。针对传达会议精神少,影响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各项制度不完善,在新形势、新环境下创新工作不够问题常青主席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检讨。
三、深化巡察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继续抓好整改落实,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不断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构建作风建设转变的长效机制.
(三)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妇联干部廉洁从政的政治环境。
妇联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材料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3月20日至5月中旬对市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妇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整改工作全面负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压实整改责任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妇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进行全面梳理、深入研究,明确提出以高标准、严举措抓好整改。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部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从党组成员到干部职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抓实责任分解
对照市委巡察组提交的问题清单,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市妇联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强化督促检查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党组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了解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督查督办整改任务落实。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从机制上寻求堵塞漏洞、完善提升的治本之策,制定完善制度17项。
二、聚焦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重大事项未经党组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修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主席办公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范围,严格议事程序操作性得到有效加强。二是研究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决策的具体事项、程序、监督检查方式与责任追究规定。三是研究制定党组会议记录制度、主席办公会议记录制度,对记录内容、形式及记录人员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标准,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必要时做好会议纪要。
2、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对学习的内容、形式及考核方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党组理论中心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组学习会,由党组书记召集。机关干部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由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组织学习,把学习情况作为考核内容,真正在学懂得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集合,每月专门检查学习笔记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目前,机关干部学习笔记均达2万字以上。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就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的召开及上党课的时间、内容、主要任务及有关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每年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不少于4次,支委会不少于12次,党组成员或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党课不少于4次。明确提出党支部书记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内容及时、准确、完整,实事求是反映支部各项活动情况,并做到会议记录规范完整,以确保“三会一课”的质量。二是研究制定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细则,针对老干部实际情况建立了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制度,把党的政策及时传递到老干部中。并针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未定期换届的问题,已于10月23日召开老干部党支部换届会,圆满完成了换届任务,换出了工作的动力和活力。
4、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完善修订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有关程序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把关民生生活会材料,确保不达标不召开。8月19日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召开了市妇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向市各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妇联,广泛征集建议意见,班子成员间进行了谈心谈话,并对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上的发言材料进行了严格的把关。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讲真话,讲实话,敞开思想。切实纠正班子成员剖析材料深度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诚恳、不深入、不透彻的问题,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加强整改,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目前,针对查找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并且针对专题民主生活材料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撰写了整改报告。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完善了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强化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以机关党员理论辅导、轮流讲学为主,每月专门检查学习笔记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目前,机关干部学习笔记均达2万字以上。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专题研究,剖析原因,纠正错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机关干部学习制度,作为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充分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妇联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意见,并抓好落实。重点抓好妇联系统干部培训,在妇联系统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到思想中、贯彻到工作中,11月14日举办了张家口市学习中国妇女十二精神暨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培训市县乡村四级妇联干部172人,深入到县区进行“木兰有约 敬老孝亲”法律知识、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等方面的培训。开展好“巾帼大宣讲”活动,利用村“妇女之家”、妇女讲习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送到妇女家门口,进一步扩大对妇女群众意识形态宣传的覆盖面。加大互联网宣传力度,打造网上“妇女之家”,用好网宣、网评两支队伍,办好妇联微信公众号,增加点击量和关注度,传播正能量。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虚化,重形式轻内容
整改情况: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制定了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出党组每半年至少集中专题研究1次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考核。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执行党组议事程序不严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干部提拔的严格组织程序,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执行党组议事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程序按规定动议干部。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对经费的支出、会议费、培训费管理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规范列支费用。针对2023年和2023年列支剪纸费用,市妇联全体人员重新认真学习了“八项规定”的有关精神,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发生。针对2023年和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有超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规范用车程序,用好河北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做到一用车一申请一审核一登记,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四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办会办文质量和效果,细化每个会
议、文件的责任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清单制并抓好落实,每一次会议、每一份文件、每一次讲话精神都重在落实。二是研究制定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制度、妇联工作妇女群众评议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化“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下沉”工作机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访妇情解妇忧 办实事”活动,听诉求、解难事,实施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困境妇女儿童关爱、母亲健康快车等公益服务项目,开展巾帼脱贫攻坚、文明家庭建设、美丽庭院创建、妇联改革等项工作,使妇女儿童有更多获得感,使妇联工作更接地气,切实解决机关化、行政化的问题。三是完善修定《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制订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请销假制度,并与绩效工资、评优评先挂钩。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党组成员‘一岗双责’ 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党组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了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建立分级问责机制,将党风廉政工作与机关干部考核相挂钩,确保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得到层层落实。认真做好廉政谈心提醒教育工作,突出抓好财务人员、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相关人员日常廉政谈心提醒教育。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坚持领导干部上党课,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真正发挥出党的组织生活在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中的重要作用。
2、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存在违规报销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重新选派了专业会计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报支的各项手续。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审批,针对报销附件不完整的,必须规范补齐,完善原始凭证及文件资料,补充大额支出明细。
3、违规取酬
整改情况:在职干部如数足额退还培训讲课费,已经如数上缴国库。加强学习管理,以后严格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4、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履行派驻纪检组职责,对机关作风问题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正。督促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慵懒散”、不作为、纪律松弛等懒政怠政问题,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抓常抓严抓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妇女儿童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妇联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切实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不落空,不松懈。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营造全市妇联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强化督促监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妇联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 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妇儿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妇联组织的改革紧密结合,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引领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发挥好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两个独特作用。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妇联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拓展组织覆盖、夯实基层基础。密切联系服务广大妇女群众,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凝聚“半边天”力量,为全市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3年1月4日至3月4日)。联系方式:电话202329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0号(市府大楼);邮政编码:0750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