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总结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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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06 20:16:4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下面是520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总结

  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活动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按照XX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北处非〔201X〕5号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受害人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150多份,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针对非法集资有网上蔓延趋势的特点,利用本地区的政务网站,以新闻、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广大网民,注意防范网络上的非法集资。

  三、依托“五进”,注重实效

  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单位、进乡村、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介绍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活动期间,我镇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活动,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于5月10日开始,在全县教体系统组织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以“远离非法集资,共创和谐生活”为主题,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师生、注重实效、注重创新”的原则,全面调动宣传工具,抓住宣传重点,拓宽宣传渠道,高效整合宣传资源,创新、丰富宣传手段,努力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师生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针对非法集资风险的新特点、新趋势,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切实加大非法集资风险警示教育,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使广大师生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给广大师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县教体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县教体系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并研究制定了全县教体系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保证了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宣传内容。各学校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面向广大师生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和提高师生识别能力。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的通知》(法〔2004〕240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xx〕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宣传重点,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教育广大师生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创新宣传形式。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县教体局印发以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社会的危害性及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常见的手法和伎俩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彩页2万多份,各学校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开展非法集资宣传,利用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等活动,做好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同时采用编发微信美篇、微信朋友圈、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注重宣传效果。通过采用各种方式的宣传,切实提高了宣传教育的受众率和覆盖度。本次宣传月活动覆盖中小学校、幼儿园167所,涉及师生及家长38000多人,宣传月活动成效明显。目前,全县教体系统未发生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案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以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完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机制,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在全县教体系统形成防范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师生远离非法集资,共创和谐生活。

  近日,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20xx年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河北保监局《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20xx年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动公司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公司保险从业人员及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所辖全体机构围绕活动主题,强化落实非法集资风险防控责任,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同时持续开展合规教育,提升全员合规意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宣传工作主要从以下方式开展:

  一、职场宣传

  运用媒体、报纸等宣传媒介开展宣传,同时运用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渠道,对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在职场内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液晶电视等载体,或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大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

  二、内外结合宣传

  充分利用公益广告、视频宣传片等,开展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通过内外勤晨会、培训会、讲座等各种会议形式宣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组织新入司员工及外勤员工签订承诺书。针对到公司办理业务的客户,应向客户发放非法集资风险普遍告知材料。

  此外,公司还将通过志愿者活动及客服节系列活动,主动深入社区、基层、公共场所等,通过发放防范非法集资普遍告知材料、宣传品、张贴宣传海报等向社会公众面对面开展宣传。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按照河北保监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做为常态化工作,为维护稳定的社会金融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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