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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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07 16:46:4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1反家庭暴力活动总结

xx在全区实施创建“无家庭暴力社区(村),打造和谐张湾”活动,我局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严格按照张妇维字[20XX]2号文件要求来组织落实,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证创建活动有序进行。

成立了张湾区财政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的开展给予组织上的保障,使这项工作开展的有领导、有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二、通过构筑各种活动平台,达到户户参与、人人有责的创建新局面。

1、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疏通信访工作渠道,对妇女儿童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矛盾纠纷、上访件给予高度重视,积极有效的化解、遏制此类矛盾纠纷。

3、利用“五五”普法和有关节日时间,宣传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4、3月8日,在举办“庆三八”活动中,对妇女法律法规、妇女维权的宣传和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5、在“三八维权周”内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妇女干部、职工到其他单位参观学习;召开座谈会,交流思想,倾听民生,解决困难;办维权板报,宣传法律法规等。

虽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建活动,也受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由于没有现在可循的模式,一些制度职责还没有完全建立和运行,活动效果的辐射面还不广等。今后,我们将继续把这项工作作为妇联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新的有效方法,大胆创新,使这项工作能够真正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事件发生,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维护家庭安宁和社会稳定。

2兴隆镇20XX年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总结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规定,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认真开展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就。

一、组织实施,加强领导力量

今年初,镇党委、政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把反家庭暴力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明确领导分工职责,成立了兴隆镇反家庭暴力活动领导小组,党委委员吴少炳同志任组长,副主任科员何连青同志、派出所所长任渔滨同志任副组长,综治专干姚沅久、姚沅华同志、司法所长杨光柱同志、派出所教导员陈领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杨光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委成员实行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计生组指导员包户,实行层层负责制,确保了反家庭暴力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

贯彻落实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维护家庭社会稳定,是当前和今后的主要工作。为此,党委、政府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这一宣传活动。一是利用会议宣传,在大小会议上,逢会必将。重点在党员春训会议、镇三干会议、治保调解会议上着重强调了此项活动内容,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到位。二是举办了培训班。组织全镇村干部、党团员、计生组指导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利用一些具体典型事例,进行广泛宣传和学习、辅导,在骨干队伍中首先懂法、知法和执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搞好墙报出刊。统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关内容,利用镇和各村墙报阵地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印发宣传资料。全镇印发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关资料3000余份,发到村、到组入户,营造了人人都学,人人都知的浓厚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达到解放思想、改变旧的传统观念、家庭文明、社会稳定的效果。

三、制定措施,重视家庭文明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湖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维护家庭社会稳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制定了方案和措施,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重视家庭文明。年初、把此项工作列入各村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内容,实行责任考核。在工作中,镇党委、政府筹措资金20XX余元,建立了反家庭暴力举报站。实行了党委成员,领导小组成员接待日,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让每个群众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监督活动。坚持了每月活动情况反馈制,对有家庭矛盾纠纷的,及时调处,化解了矛盾,预防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文明道德观念,增强了男女平等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能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家庭社会稳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张湾区财政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工作总结

张湾区在全区实施创建“无家庭暴力社区(村),打造和谐张湾”活动,我局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严格按照张妇维字[20XX]2号文件要求来组织落实,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证创建活动有序进行。

成立了张湾区财政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的开展给予组织上的保障,使这项工作开展的有领导、有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二、通过构筑各种活动平台,达到户户参与、人人有责的创建新局面。

1、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疏通信访工作渠道,对妇女儿童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矛盾纠纷、上访件给予高度重视,积极有效的化解、遏制此类矛盾纠纷。

3、利用“五五”普法和有关节日时间,宣传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4、3月8日,在举办“庆三八”活动中,对妇女法律法规、妇女维权的宣传和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5、在“三八维权周”内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妇女干部、职工到其他单位参观学习;召开座谈会,交流思想,倾听民生,解决困难;办维权板报,宣传法律法规等。虽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建活动,也受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由于没有现在可循的模式,一些制度职责还没有完全建立和运行,活动效果的辐射面还不广等。今后,我们将继续把这项工作作为妇联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新的有效方法,大胆创新,使这项工作能够真正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事件发生,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维护家庭安宁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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