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自今年4月沈阳市委第八巡视组向于洪区委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区纪委监委主动担起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坚持“严”字当头、“紧”字为要、“实”字着力,切实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为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落到实处,于洪区纪委监委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等进行了谋划安排。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细化实化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方案,动态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真整实改。
为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纪委监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办理情况台账,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分解到委机关各部室,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由各部室到所负责联系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听取汇报、谈话了解等方式调查核实反馈问题,调度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查找整改薄弱环节,确保问题整改“不悬空”“全见底”。
在推进整改的过程中,区纪委监委注重把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区分开来,坚持个性问题逐一解决,共性问题统一整改。对涉及党员干部私车公养、违规报销、违规借款等个性问题,坚持一个线索一个线索地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核,查深查透、一查到底。对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深入的,约谈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责令限期纠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确保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落实落地。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对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日常监督主体和对象
*纪委监委机关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属于*纪委监委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
二、日常监督内容
(一)党组党委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是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是否深刻,反思、认领责任是否具体到位;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细化实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门;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体有效措施,逐项调度推进,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报整改假账等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立足根本和长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日常监督方式方法
(一)跟踪了解。在巡察结束至集中整改结束期间,纪检监察室、**组应全面了解掌握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地区单位推进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跟踪了解
1.参加或者列席向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向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
2.按照*委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在向*委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时,一并向*纪委监委报告。
3.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阅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结束后,调阅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其他有关材料。
(二)查找问题。集中整改结束后,纪检监察室、**组应综合运用随机或重点抽查、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或通过受理反映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等,实施信访监督。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监委可集中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三)协调联动。*委巡察办应组织各巡察组及时完善、汇总巡察报告、反馈意见、专题报告、问题清单等有关资料,在巡察反馈前3日内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应在*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委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后一周内移交;整改情况综合报告及整改台账,应在*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后3日内移交。移交资料及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并分送对口纪检监察室、**组。经批准后问题线索由联系乡镇街纪委承办的,对口纪检监察室、**组负责督办;
指定由其他部门承办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办。
各纪检监察室、**组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专门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巡察反馈3个月内问题线索应全部处置,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巡察反馈第3个月后的两周内,案件监督管理室应会同纪检监察室、**组将*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委巡察办。
(四)整改评估。建立整改任务完成销号制度,集中整改结束后,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应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逐项形成整改办结认定书,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抄报*纪委监委。长期整改阶段集中整改之后销号一项报送一项。各纪检监察室、**组应在巡察反馈3个月后,根据相关地区单位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办结认定书,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开展对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的整改评估。评估结束后,*纪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评估情况汇报,并审议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转送*委巡察办并存档备查。
四、日常监督成果运用
*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地区单位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根据巡察整改评估情况,评定实绩考核等次。
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在集中整改期间,对整改迟缓的地区单位可发函督办或者现场督办,可依照*委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暂行办法,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在长期整改阶段,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制度规章、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等,可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6月1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农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农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此次巡察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体检。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方面13个问题,并提出6项意见建议。对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意见,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业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政治任务,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增强做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从实、不折不扣做好整改工作,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当天下午,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中共济南市农业局党组做好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制定了工作规则,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聚焦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对巡察反馈的3方面13个问题,细化分解为35个具体问题。9月30日、10月2日先后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制定《中共济南市农业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中共济南市农业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清单》,并就整改措施进行了充分讨论,广泛听取了意见。10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对整改落实方案及整改落实清单进行了审定,明确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了整改工作台账。
四是扛起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11月2日,召开了全市农业系统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济南市农业局党组关于做好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济农党组字〔2023〕51号),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要求各责任人、责任处室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全面认领;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严格整改时限,按期完成,依纪依规,从严从实,以整改落实推动工作进展,以工作实效检验整改成效。
五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整改过程中,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涉及具体人、具体事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整改措施到人到事,具体到人有处理意见,具体到事有整改办法。对能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不拖延。对涉嫌违纪的,不姑息不隐瞒,依纪依规,从严从实处理。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不断补充完善有关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问题,制定工作计划,既有近期整改措施,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
截至11月底,共修订完善各类制度22项;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实施3件。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3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二、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方面存在差距
1.政治站位不够高,进取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7月份召开了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务虚会, 9月份举办了全市农业系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训班。同时组织部分处级以上干部深入基层实地调研,重点围绕我市农业规划实施如何破题,探讨研究推进的关键举措和实现路径。二是牵头编制了全市乡村振兴“1+5”规划体系中的产业和人才振兴两个实施方案,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济南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振兴十大农业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编制印发了专项规划和考核细则,坚持全产业链开发,以创建10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抓手,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规模经营拓展等十大行动,着力做大做强平阴玫瑰、章丘大葱等省会农业“十朵金花”。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短板思维,在充分学习调研基础上,形成了《中共济南市农业局党组关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几点建议的报告》。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目前,平阴玫瑰高端产业园建成投产,中国云谷玫瑰电商产业园基本成形;已签约平阴玫瑰谷、凤凰谷瑞邦葡萄酒庄园田园综合体、袁米农业科技等重大项目。
2.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问题。一是将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日程,并将适时召开本季度的专题会议。确定每半年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专题会议,严格执行并长期坚持。二是制定了《济南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的会议。三是在制度运行上,畜牧兽医局制定了《关于明确市畜牧兽医局划归市农业局所属后运行机制的通知》(济农党组字〔2023〕20号)。在干部调整使用上,一视同仁,统筹安排,注重强化对干部的正向激励。在年度考核上,制定了《济南市农业局2023年度现代农业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在继续实行分类考核的基础上,机关处室考核中增设畜牧业务类考核。在工作流程上,制订了高效顺畅的管理、分工制度,做到配合紧密高效。在办公管理上,已实现办公场所统一调配使用。四是为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局党组于1月、6月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研究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明确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程序和方法,成立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具体措施。印发了《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济南市农业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工作措施>的通知》。6月29日,召开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牌成立大会,确保了人员先行到位,工作先期开展,执法工作连续衔接。同时,积极推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划转工作,并抓紧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注销、变更等工作。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存在差距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济南市农业局机关工作制度》,局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分别组织召开、分别记录。严格执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确保意见发表充分,事项酝酿透彻。二是牢固树立“实在实干实绩”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四看一听”选人用人机制,严肃选人用人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任职回避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用鲜明的用人导向鼓励干部实干担当。三是制定并实施了办公室主任联系局长制度,修订督查督办制度,对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实行党组会研究部署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跟踪落实执行情况。印发了《2023年度区县农业部门考核实施细则》,对照《济南市农业局2023年度现代农业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办法》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实行局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年终考核述职制度,落实全年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以考核促进工作实效。
4.统筹推进全市农业发展的能力不够强问题。一是召开了健全完善农业发展规划体系专项会议,根据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安排,确定编制完善12项专项规划。目前,十大农业特色产业振兴专项规划和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和12个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也已全部启动。二是围绕“两区划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组织人员力量,深入区县、乡镇、村居,积极开展督导检查、业务培训10多次。充分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风监督面对面、作风监督热线等平台,畅通基层群众问题反馈渠道,直面问题、答疑解惑。三是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2023年争取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资金35200万元,比2023年增长24.8%。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21191万元,占2023年我局市级专项预算资金的70.17%。四是提升济南市农产品品牌整体形象和知名度,制定了《济南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项目建议书》;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全市39家农产品电商企业联合成立了全市品牌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会;开展品牌农产品推介,2023年以来共组织33家农业企业先后参加了国际国内各类交易会、博览会。五是加大人才培训培养力度,培训农技人员300人;组织有关农业科研、推广人员于11月份到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开展现代农业产业与技术发展培训。制定了《济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方案(草案)》,提升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率。建立专家培训考评制度,实行资深专家、首席专家、执行专家梯次晋升,执行专家评审末位淘汰模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加强同农业园区、农业公司以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与沟通,加快和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六是严格落实全市人才新政30条,聚焦全市重点产业,提供团队建设、技术研究、创新交流方面的支持。严格落实党组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及时更新党组联系服务专家名册和信息库,将人才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题研究。11月15日,局党组组织召开联系服务专家座谈会,征求专家意见建议,切实发挥好人才后方支持作用。
(二)党建工作不够扎实,作风建设比较薄弱
1.党建工作抓得不紧不实问题。一是局党组确定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年度不少于四次。将党建工作纳入局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在本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重点查摆,班子成员之间必须逐一点评、找出1-2条不足,找不出不过关,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三是制定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登记表》,规范局领导班子述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及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四是创新组织活动形式,结合“主题党日”组织开展了党员谈心谈话活动;举办了60余人参加的党务干部培训班;10月份,分两批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和局属单位副科以上干部集中观看了《失控的“雅好”》廉政警示教育片;部分支部组织开展了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五是针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各支部(总支)进行了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年底前将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习党的十九大主题教育活动的全面检查。六是针对局机关个别党员的学习心得体会拼凑粘贴、张冠李戴问题,局党组对3名支部书记及5名普通党员进行了约谈,形成了对党员本人和所在支部的处理通报,取消了年度评优评先资格;5名党员在各自支部大会上作了深刻检讨;所在支部书记向局党组做了书面检查。七是梳理局机关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时间情况,结合我局实际,按政策合理安排处级干部轮岗交流。
2.存在官僚主义机关作风问题。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坚持身入基层、心到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探求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李季孝同志撰写了《坚持以产业兴旺为首要任务 奋勇建功打造乡村振兴省会标杆新征程》,王奉光同志撰写了《送农产品进城 引城里人下乡》,等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多位局领导多次主动调研、剖析实际问题、回应农民关切。二是针对农家沼气池废弃、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5月底对各区县农村沼气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7月3日-5日,聘请了山东大学、省农科院等专家,对我市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方位调研排查,并于7月26日召开了全市沼气安全监管座谈会,征求各区县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如何加强监管的意见等;9月份印发了《济南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用沼气报废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南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沼气安全管理意见》,完善沼气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3.下属单位管理弱化等问题突出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加强了对下属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事假、病假审批管理。于11月19日-20日专门组织了全市农业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会,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二是进一步明确下属单位职能,各事业单位均已完成“济南市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梳理工作,在局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布。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完成2023年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和2023年人才引进18名人员的聘用、落编、工资手续。四是加强内部审计和清产核资,10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财务收支情况内部审计和清产核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和应收款管理的通知》,对固定资产重新盘点核实,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4.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健全管理制度,印发了《济南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农字〔2023〕40号),编制完成了《严肃财经纪律 强化厉行节约》文件汇编,出台了《关于完善差旅费报销手续的有关规定》。11月份举办了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财务人员参加的财务管理培训班。二是开展专项治理,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局属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清理,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了审计。三是对车改以来到2023年6月报销伙食费补助的,逐项进行清理,列出《出差领取伙食补助费统计表》,将补交伙食费全部返还各有关区县。五是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整改。按照有关程序完成了市纪委第十四纪检组移交的涉嫌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对违纪人员分别进行了谈话教育,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六是开展了针对办公用房的专项检查,统筹安排局属单位办公用房,共腾退超标用房147.32平方米。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公务用车有关规定,修订了《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公车使用效率。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纪违规问题隐患较大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一把手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二是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已召开廉政专题会议3次,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要求局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分管工作,要干事业更要抓党建,要管事更要管人,要抓业务更要抓思想,要看业绩更要看法纪,做到党建、廉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三是已着手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再研究再部署,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四是对已处理完结的违规违纪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起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作用。
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扎实有力问题。一是强化廉政风险责任意识。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活动,目前局领导班子成员已讲党课9次。通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以及学习“红旗渠精神”、“谷文昌精神”、“扁担精神”等,对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二是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并着手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巡查,深刻剖析和反思已发生的廉政风险问题。三是通过开展调研和督导检查,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关键环节,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实效性、针对性和可考性。
3.违纪违规问题隐患较大问题。一是还专项资金原来用途。针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责成相关单位按要求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还专项资金原来用途。二是清理应收款项。在财务收支情况自查中,局属各单位把清理往来账款作为重要的审计内容,对本单位应收款项逐项梳理,查清产生的时间、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市农业局在抽查中,也把清理应收款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三是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制度。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印发了《济南市农业局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四是进行自查。局属各单位对2023年以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重点检查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4.项目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细化任务清单,制定建设标准,变更扶持方式。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项目采取“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市农业局提出补助(建设)标准和具体工作任务,会同市财政局按因素法提出涉农资金分配意见,市财政局根据该分配意见和专项任务切块下达资金到区县。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由局财务审计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产业化办公室组成联合督导组,于11月20日-21日对商河、济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抽查,共抽查龙头企业12家、合作社15家。检查情况同时向区县反馈,要求予以整改落实。三是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全面掌握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管力度和落实力度。四是建立惩戒制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收入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专业合作社,暂停三年内所有涉农资金项目申报。对存在问题的龙头企业,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三年内所有涉农资金项目申报。对利用虚报资产、项目、效益等手段套取补贴的家庭农场、农业特色园区建设项目,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收回扶持资金,三年之内不允许再申报奖励资金项目。五是督促各区县农业局对承担2023年、2023年培训任务的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符合条件人员,责成区县农业局,制定整改措施,予以剔除。截至11月底,平阴、历城已经重新培训,整改完毕;章丘、长清、济阳年底完成;商河将于次年补齐相应数量符合条件的学员,重新进行培训。
5.对巡视问题的整改不全面、不彻底问题。一是对2023年1月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一并纳入此次巡察整改,与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一并研究,一并调度,一并整改。二是修订了《济南市农业局党组议事规则》《济南市农业局机关工作制度》,严肃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办公用房及公车使用等方面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局属单位内部管理,健全监管机制。三是印发了《济南市农业局2023年度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地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对照职能梳理廉政风险关键环节,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落实力度。四是对上轮巡视反馈指出的轮岗交流制度不够完善、从下属单位借调人员等问题,将结合机构改革,统筹考虑,予以整改落实。
(四)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对巡察反映和发现有关干部的问题线索,全力配合市纪委第十四纪检组调查核实。对市纪委第十四纪检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查办,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有关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我们将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打造乡村振兴战略齐鲁样板重点任务,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和党建工作相结合、和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和业务工作开展相结合,做到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力度不减,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一)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积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始终做到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和有效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提升全市农业系统干部队伍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作风建设时刻摆上位置、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深入农业农村一线,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民群众,查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树立“实在实干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做好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为全市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增强“省会首位度”意识,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争创济南品牌。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要指示,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与中央“三农”工作大政方针、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制定符合济南实际的乡村振兴发展方向、目标定位、规划布局及政策措施。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危机感、紧迫感,抢抓机遇,提升境界,按照率先走在前列要求,积极探索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完善强农惠农各项体制机制,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建设现代泉城的中心工作中,奋力实现济南农业农村工作新突破、大发展。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对照市委市政府“发挥都市农业优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实现新突破”的要求, 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深挖细照,逐一整改,做到条条整改,件件到位,确保整改落实全面见底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对需要继续整改推进的,跟踪抓好落实,确保整改质量;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坚决防止边改边犯,甚至问题反弹。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自觉接受监督,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奋力开创省会都市精致农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