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大力支持下,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打造科学和谐惠民房管平台”为目标,以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住房问题为突破口,严格履行职能,优化服务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直管公房管理力度,努力构建和谐房产,促进了我区房地产市场的稳步健康发展,各项工作按照年度计划稳步推进。现将我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主要业务完成情况
20xx年1-5月,我局受理房产交易6219宗,交易金额32.46亿元,交易面积66.4万,同比分别下降16%、4.4%、10%;全区核发房产证14239份,同比下降14%;办证面积174.06万,同比下降14.9 %;全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为53.85万,同比增长44.18%;全区新建商品房签约成交 4315套、面积42.85万、金额26.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4.35%、26.52%、36.22%;房屋抵押登记10771宗,同比增长12.76%,抵押面积182.83万,同比下降0.5%,贷款金额50.13亿元,同比增长11.13%。
二,20xx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有序开展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惠阳区“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区委办发电〔20xx〕35号)及《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建设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阳建党字[20xx]4号)文件精神,制定《惠阳区房产管理局党总支部“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深入学习贯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建立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格局,深入到挂点村良井大湖洋村开展扶贫“双到”工作、规范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基层作风建设水平,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
(二)积极做好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
根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及业务用房安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惠阳府办〔2023〕67号)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践行群众路线、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1、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进驻服务中心的具体事宜,制订方案,敲定细节,落实责任;2、多次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实地考察,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公司依据我们局的业务办理具体要求设计具体的装修图纸;3、多次与中心负责人协商办公场地的设计、施工、时限等问题。目前,进驻各项工作正有序进行中。
(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以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契机,严格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目标,进一步转变职能,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将利用此次搬迁完成以下优化整合:1、解决档案安全问题;2、服务窗口及人员整合;3、优化整合网上录入系统;4、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目前,我局拟对抵押登记审批流程作如下改革:(1)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由现行的受理、复审、领导审批三审精简成一审,即由业务股长审批;(2)房屋抵押权登记(常规件)由现行的初审、复审、主管领导意见、局长审批四审精简为三审,即受理意见,业务股长或副股长意见,分管副局长审批;(3)房屋抵押权登记(债权债务重组抵押、货物往来担保、反担保等特殊件)由现行的初审、复审、主管领导意见、局长审批四审精简为三审,即受理意见,业务股长或副股长意见,分管副局长审批、局长审结;(4)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由现行的初审、复审、主管领导意见、局长审批四审改为三审,即:受理意见,业务股长或副股长意见,分管副局长审批、局长审结;(5)抵押权注销登记由现行的经办人员、股长二审,改由直接责任人负责注销,确保即时受理,即时注销。
(四)推动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转发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方案办理方案的决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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