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全省森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 2023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我局 2023 年工作任务。
一、2023 年工作回顾
2023 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委、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尤其是习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机关作风整顿为契机,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聚焦“四风”,狠抓教育预防,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点做到了五抓:
一是抓责任落实。一年来,我们始终铭记职责使命,协助局党委把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去年年初,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科室部门、基层单位签订了 62 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强调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切实做到了早研究、早部署。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明确了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四个亲自”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责任,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确保了反腐倡廉责任落到实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抓学习教育。按照中央、省委、总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在全局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把紧“关口”,筑牢防线,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将纪律规矩作为底线,时时警示和敲打,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并将学习内容纳入了局场两级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为了便于党员干部学习,对重要的党纪条规进行了汇编,印发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有关知识纲目条文。并按总局纪委、省纪委要求在全局开展了“两学一做 重拾自信”主题征文和我的家风征文活动,并从其中筛选出了 5 篇优秀征文作品,报送到了总局纪委,得到了上级认可和好评。
三是抓“四风”整治。一年来,我们以正风肃纪为中心任务,聚焦主业,抓早抓小,扎实开展纪律监督工作,在重要节点前都下发通知明确纪律要求,积极营造守纪律讲规矩氛围,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死灰复燃。局纪委公开了举报电话,公开了纪委书记、监察局长手机号码,二十四小时受理群众专项举报。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与相关部门组成明察暗访组,开展各类明察暗访 29 次,做到明察暗访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并多次深入到窗口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四是抓环境优化。一年来,我们坚持以维护和优化林区发展环境为己任,从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入手,加强监督,正风肃纪,严格问责,把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与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结合起来,参与制定下发了《关于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把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服务全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重点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窗口部门单位服务不优、遇事推诿、侵害群众利益、企业利益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2023 年 11 月份,召开了全局机关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警示教育大会,对十八大以来 6 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通报,使全局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履职效能、舆论形象等实现进一步提升,确保了专项整治取得效果。
五是抓执纪监督。一年来,我们在工作中突出纪律审查,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执纪问责,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重点,抓早抓小,利用效能监察、专项治理、执法监察、廉政监察等各种有效的手段,拓宽案源,把握案件查办工作的主动权,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并健全完善了重大案件剖析制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堵塞漏洞。通过查办案件、加强教育警示、强化监督制约、推进整章立制,达到了查办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的目的。2023 年,查处违纪案件 13 起,处分 15 人(其中开除党籍 3 人、党内严重警告 3 人、党内警告 4 人、记大过 3 人、记过 1 人、行政撤职 1 人),诫勉谈话 8 人。
在总结回顾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我们深深地感觉到,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单位部门科室负责人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重要岗位人员监督不强、不力,忽视日常管理,不注重抓早抓小,从而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的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知识学习不到位,纪律意识松弛,法律观念淡漠,心中无戒,不知敬畏。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2023年工作任务
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全省森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净化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思想教育,突出政治建设
思想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内容,也是保证全党步调一致的前提。为此,必须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把对党忠诚作为无条件的政治标准、实践标准。
一是要推进理论武装。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做到入脑入心,推动党员干部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狠下功夫,补足精神之钙,拧紧思想“总开关”,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规范党内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规范言行、按党章要求办事。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党员自觉尊崇党章、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新本领新能力,进一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
三是要加强纪律建设。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教育,将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强化党的意识作为党员教育培养的必修课,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严守纪律和规矩是底线、红线,也是高压线,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结合廉政教育、中心组理论学习、廉政谈话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得咎,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做到时时守纪不逾矩。
(二)强化压力传导,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通过明责知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守好主阵地、各级党组织书记种好责任田、班子其他成员管好分担区。
一是要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头等大事来抓,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意识,围绕学习研究、安排部署、履责报告、督查追责等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加大落实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的工作力度,做到常抓不懈,力求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严密的责任网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网络无死角,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案件亲自督办,按照责任制的要求,主动抓,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三是要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融入到平常业务工作之中,与之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层层夯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是要强化追究问责。要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对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驰、隐形“四风”问题突出的,对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六大纪律的,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及时追究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强化党内监督,找准职责定位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党内监督条例》构建了由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体系。为此,在推进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的民主监督。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职能监督。党的工作部门是党委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载体和抓手,都要担着相应的党内监督职责。要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要加强对本部门的内部监督,又要强化对本战线的日常监督。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各级党组织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党员是党内生活的主体,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对错误言行敢于斗争,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四)强化“助推”作用,优化政治生态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总局党委将制定《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我们要协助局党委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加强分析研判。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科室要全面深入掌握本单位、本部门的政治生态情况,经常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状况,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既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要抓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对照上级要求,完善清单明责,落实制度压责,坚持共同发力,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把管事与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贯通起来,推进传导压力、增强动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三是要解决突出问题。在树立“四个意识”上,着重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问题,严肃查处党员信教、搞封建迷信、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在推进正风反腐上,着重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如重集中、轻民主,重开会、轻落实,重口号、轻行动,重近期、轻远期,重显绩、轻潜绩等问题;在纠正不正之风上,着重解决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中的“微腐败”问题,坚决整治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等问题。
(五)强化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作风建设是永恒主题,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为此,我们要保持战略实力,以“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后,省委狠抓作风整顿和环境优化,今年春节过后,省委就召开会议,部署今年全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发展环境问题实质是作风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开展好作风整顿,联系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情况,逐项对照,全面排查,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优良的作风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严教育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要完善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服务、执法、执纪行为,严格依法依规用权,用权做到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推动作风建设和优化环境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要开展专项整治。要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作风整顿和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紧盯小事小节,精准发力,重点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窗口部门单位服务不优、遇事推诿、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六)强化纪律审查,推进正风肃纪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以铁的纪律确保制度执行、政令畅通。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对中央、上级党委、纪委,局党委、管理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思想高度一致、政令畅通无阻。
二是整治“四风”新表现。作风无小事,事事连政治。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相关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对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重点要纠正个别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慵懒散、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三是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好、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的重要作用,把功夫下在平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毛病,及时咬耳扯袖,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更多党员干部不违规逾矩。要结合工作实际,寻找和发现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抓好源头治理。
四是强化纪律审查。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现象,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确保纪律的严肃性。要紧盯关键环节和高风险岗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严肃查办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办党员干部利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收费等权力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同时,要完善信息机制。要畅通信访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信件,认真核实,及时办结,做到件件有结果。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治本功能,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同志们,新的形势,面临新的任务,新的时代,赋予新的使命,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业主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开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