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资料这里找+每周一次老秘分享会
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查问 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方案〉的通知》(川脱贫领发〔2023〕5号)和《XX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方案〉的通知》(达市脱贫领发〔2023〕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组织实施好我县脱贫攻坚“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全市“13221”和我县“13531”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大力弘扬“同心、聚力、实干、争先”的新时代XX精神,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四个好”要求,结合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工作,深化“六个精准”,严实工作作风,主动亮短揭丑,深入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主要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补差补短,全面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和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落地,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力打好全县脱贫“摘帽”决胜战。
二、主要任务
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X脱贫〔2023〕2号)中列出的“四个意识”“政策落实”等十大类问题,以及2023年扶贫审计、专项督导和“回头看”发现的重点问题,结合省市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反馈情况、县脱贫攻坚督查组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
(一)查找和整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精准的问题。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及时享受到住房、教育、医疗、低保 等扶贫政策;
2.涉农资金没有实质性整合;
3.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不精准,户贷企用、违规用款、存在风险;
4.“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应用力度不大,对接成功率不够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教科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金融办、人行XX支行、各乡镇。
(二)查找和整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政府采购、一事一议、民办公助实施不规范;
2.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
3.扶贫项目开工不及时或推进缓慢、未按规定进度完成项目建设;
4.扶贫项目建成后闲置、未发挥效益;
5.基础设施等项目配套设施不完善;
6.扶贫项目启动实施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低,实施过程、建设质量缺少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交运局、县教科局、县卫计局、县政务中心、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委农办、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县以工代赈办、县畜牧局、县民宗局、各乡镇。
(三)查找和整改住房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1.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对象不符合政策,超规模、超计划搬迁;
2.住房选址不科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3.新建住房面积超标;
4.建新不拆旧;
5.贫困户负债建房;
6.政策混用,扩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适用范围。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以工代赈办、各乡镇。
(四)查找和整改贫困退出不精准的问题。
1.未综合考虑住房安全、医疗、教育、饮水安全等因素,“三保障”未完全达标就脱贫;
2.把项目投入和预期收入算成当年实际收入,搞“算账脱贫”;
3.脱贫质量不高,存在返贫风险。
责任单位:县脱贫攻坚办、县委农办、县交运局、县文广新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政务中心、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教科局、县扶贫移民局、各乡镇。
(五)查找和整改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
1.帮扶措施简单化、短期化,千篇一律,与致贫原因、家庭实际情况不对应,缺乏针对性和长远考虑;
2.产业扶贫项目一刀切,发展基础薄弱,论证不充分、监管不力、效益不佳;
3.扶贫产业园区(基地)、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未真正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面窄力弱;
4.稳定脱贫增收的长效机制不健全,“造血”功能不足,不注重扶贫成果持续巩固。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县农业局、县委农办、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经信局、各乡镇。
(六)查找和整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
2.扶贫资金分配和拨付不规范,资金滞留或结余较大;
3.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扶贫资金;
4.社会帮扶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
5.地方政府以脱贫攻坚名义借债发债,但未使用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上。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委农办、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县以工代赈办、县残联、各乡镇。
(七)查找和整改帮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干部不驻村,在帮扶工作上用心用力不够;
2.帮扶单位发挥部门优势不够;
3.帮扶工作合力不强。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八)查找和整改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
1.对脱贫攻坚艰巨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对脱贫攻坚政策和标准理解不准确、执行不到位;
2.责任心不强、责任不落实,工作大而化之,脱贫质量不高;
3.脱贫攻坚的实际工作情况、文字档案资料、明白卡和《扶贫手册》的同一指标信息数据与国家系统、省“六有”大数据平台不完全一致;
4.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数字脱贫。
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树立质量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好脱贫攻坚“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春季攻势”“回头看、回头帮”的重要内容,发挥好责任主体、工作主体作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强化督查、强力推进,对态度不认真、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
(三)深查实改,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把握工作步骤(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研究问题、形成措施清单,解决问题、形成成果清单),进村入户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分类梳理,深挖问题根源,形成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逐一分析研究,拿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做到找问题不留死角、定措施不留空白、抓整改不留盲区。
县脱贫攻坚督查组将对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进行专项督查,并就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请于3月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详见附件)报县脱贫攻坚办。
推荐阅读: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材料|街道办事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