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不断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按照市财政局部署,局党组决定在财政系统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严纪律、转作风、提效能、促落实”为主题,着力整治纪律松懈、作风懒散、工作飘浮、效率低下、干事不勤、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以“三项机制”为动力,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在较短时间内使全系统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财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政务生态系统,为实现财政追赶超越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严纪律,重点解决组织观念不强、工作纪律散漫的问题。着力整治目无组织、行无规矩,不讲组织程序、自作主张,自行其是;不守组织纪律,我行我素、个人至上;着力整治纪律松懈,自由散漫,不守工作纪律,擅离职守,随意脱岗、串岗,随意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看电影,甚至打牌赌博、休闲娱乐;不守会议纪律,无故缺席、会场玩手机等问题。
(二)转作风,重点解决工作不在状态、慢作为不作为的问题。着力整治责任感不强,精神萎靡、作风疲沓,在位不专心,在岗不谋事,工作得过且过、敷衍应付;着力整治事业心不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讲待遇、要回报,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绕,玩“太极”、当“推手”,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等问题。
(三)优服务,重点解决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的问题。着力整治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和门难进、脸难看等现象;着力解决内部机构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
(四)提效能,重点解决效能观念不强,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着力整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党组决定和重点工作不坚决,不依法实施或者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拖延不办;着力整治对上级来文、来电、领导批示有办理时限要求的事项,处理不迅速,上报情况不及时;着力整治对中省财政资金文件办理不及时,资金下达滞后,财政资金拨付缓慢,影响支出进度;着力整治对需要配合协作的有关事项,态度不积极、不支持;着力整治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置之不理,甚至故意刁难,制造激化矛盾。
(五)促落实,重点解决行政推动力不强、抓落实不力的问题。着力整治担当意识差,在位不作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不敢拍板,不愿负责,该出面解决的事因怕冒风险而畏首畏尾、推诿拖延,贻误工作的问题;着力整治工作主动性差,不推不动,推一把动一下,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疲沓拖拉的问题;着力整治只重唱功、不讲做功,热衷于造声势、出风头,做表面文章,习惯于看材料、听汇报,当“甩手掌柜”,满足于下文件、发号令,搞“遥控指挥”,做事虎头蛇尾、工作有始无终;着力整治只做样子,不干实事,对全县全局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明接暗推、阳奉阴违、拖拉推诿,致使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落不到实处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活动从2023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查摆阶段(4月21日以前)
召开全局“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大会,并制定我局具体实施方案。
(二)学习查摆阶段(4月21日—5月10日)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纪律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县追赶超越系列文件精神,中省市县“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县委十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要组织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强化宗旨意识、严格自律约束的高度,打牢作风建设的基石,使干部职工充分形成“明底线、知敬畏”的纪律自觉和“履职责、抓落实”的工作自觉。坚持边学边查,对照整治重点,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紧密联系实际,通过个人查、群众提、领导点、互相帮的方式,查找自身存在的作风问题。对股室(单位)和干部个人查找出的问题要深刻分析根源,形成自查材料。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11月30日)
一是实行建账销号。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下茬立势、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公布整改结果。党员干部要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措施。各股所、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个人整改情况的监督,确保不走过场。
二是认真解决投诉。局机关、各镇财政所要公布举报邮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实行专人负责,台账管理,落实责任,认真查处,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交代。
三是开展明查暗访。监察股要强化检查督查,每月至少明查一次、暗访二次。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检查结果要有通报。对影响投资环境、行政推动力不强、抓落实不力的要每季度通报一次。
对举报投诉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区别情况分别采取发警示卡、公开通报、警示训诫、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 要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重点完善公开办事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公开承诺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绩效考评制度、投诉受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四)总结评议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各股所、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各界代表对活动成果进行评议,把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巩固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冯敏同志任组长,张科、张胜利、刘卫安、张红梅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从局办公室、监察股、人教股抽调,负责活动的督促指导和日常工作。各副组长要经常深入分管股室(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二)营造舆论氛围。人教股要通过“某县财政党员干部微信群”、“某县财政”微信公众号、机关走廊宣传栏等加大力度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股所、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与当前各项财政工作结合起来,始终聚焦问题、对准问题,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活动全过程,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开展活动的落脚点,紧盯工作作风、服务群众过程中的问题和具体表现,建立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分析、一个一个解决,以解决问题的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四)注重实际效果。通过这次活动,主要是解决纪律作风上的突出问题,使干部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过硬、队伍更加团结、效能更加明显,达到狠抓落实、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各股所、单位要将解决问题作为整治活动的核心,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坚持哪里有问题就解决哪里,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坚决反对搞形式、走过场,以活动实实在在的成果推动各项工作,以各项工作的强力推进检验活动成效。
(五)强化督查问责。监察股要制定督查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无遗漏、无死角,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对解决问题不认真、不及时、不扎实,甚至走过场的,要责令补课,直至追究股所、单位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