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加强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牢牢把握爱国主义教育这个核心,把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作为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重点,从民族美德、民族文化、民族苦难、民族风俗、民族英雄、民族艺术、民族团结、民族礼仪、民族责任感、民族希望等方面开展教育,教育广大学生胸怀祖国,牢固树立振兴中华的雄心壮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加强诚信校园建设。继续以创建诚信校园、培养诚信学生为目标,开展诚信教育、诚信管理、诚信服务等诚信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学生诚实待人,诚实做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为人处事要诚实,作业、考试要不抄袭、不作弊。培养学生守时、守信,言必行,行必果,遇到失误,勇于承担责任,知错就改。
继续实施“四五”普法教育。按照全国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及教育部、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抓好师生的普法学法工作。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继续组织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把法制课列入中小学课程,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具体工作如下
1、制定“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计划。2、结合“三八”妇女节,对学生进行礼仪教育。
3、开展向雷锋叔叔学习的社会实践活动。
4、进行热爱大自然、爱护环境的教育。
5、清明时节,开展祭扫烈士墓活动,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6、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法制、消防、安全等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参加是红色之旅征文竞赛。
8、开展崇尚科学,拒绝邪教活动。9、切实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继续深化“警校共育”工作10、开展好“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11、推荐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2、开展纪念“五.四”活动,组织青年教师、团员开展社会实践考察学习活动,评选、表彰镇级优秀团员。
13、六月份评选表彰镇级“十佳”辅导员和“十佳”少先队员、优秀中队、优秀队员。新队员入队仪式,开展“
六、一”庆祝活动。14、组队参加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6.1文艺晚会。
15、九月开展教师庆祝活动。
16、参加市德育工作研讨活动。
17、十月,开展“国庆”庆祝活动。
18、老人节开展“尊老敬老”活动。19、评选本年度“十佳班主任”,举行德育研讨会。20、评选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办公室、文明办公桌等。21、组织参加教职工联谊活动。
22、总结全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