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一种乐趣,在书的字里行间,一个个自然杰作展现在眼前。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有关读书的高中作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优秀高中作文:读书给我带来乐趣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个大家耳熟能详的俗语告诉我们:书是能给人带来无穷的乐趣的!我呢,或许是因为从小窝在家里,所以一点也不喜欢运动和小孩子们喜欢的玩乐,而我的最爱便是读书!正所谓“读书之乐乐无穷”嘛!况且书还给我带来了五味杂陈:酸、甜、苦、辣……现在我真挚的邀请你与我共同分享!
甜
周末,我准备到我最最亲爱的书店与他来一次“亲密接触”(也就是来一次大采购)。那天一早,我便出发了。什么?你问我肩膀上背的是什么?嘿嘿,这是我那“巨无霸”的书包,我存了那么久的零花钱,这次不买个爽怎么行呢?
来到书店门前,我一眼就看见了书店门前那句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书是人思想进步的最佳途径!我用飞一般的速度冲进去,开始了大采购!哇,《智慧背囊》出新版了,快点买下来。啊!我最爱的《淘气包马小跳》也出新版了!快点抢下来。啊!这不是我找了好久的《好兵帅克》吗?快点拿好,小心丢了……
当我将口袋中的“RMB(钱)全部花光的时候,我才恋恋不舍地从书堆里“突围”出来。此时,肚子竟然唱起了空城计,乍一看居然1点多了!不过,虽然少吃了一顿粮食,但是我的脑子却早已填满了精神粮食。背着这沉甸甸的背包,我的心中却无比的欢喜。连忙向着家的方向冲去,边跑还边哼着那走调的歌。买书的感觉就是爽!因为我再次领略书的风采,因为“世界上最壮丽的宫殿是藏书最多的图书馆。”
苦
在暑假期间,我窝在家里整整看了5、6天的书,浑身的肌肉都快僵硬了,两只眼睛都红肿了!妈妈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便以命令式的口气说:“黄章晟,你给我出去运动运动!否则你的屁股就要烂掉了!”哎!母命难违,我只好悻悻地拿起羽毛球拍,但也同时往口袋里偷偷地塞了一本书,为了书,我愿意冒险!
我来到幼儿园,做好一切关于打羽毛球的准备后,就一屁股坐在地上看起书来:书中的主人公“皮蛋”不小心掉到了一个洞里面,醒来之后却发现自己来到了魔法大陆。在这里“皮蛋”学会了魔法和做人的道理,最后帮助乡亲们赶走了“恶魔”,成为了当地的英雄……“太棒了,太棒了!皮蛋你是我的偶像!”突然,一双手重重地拍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最讨厌别人打扰我看书了,我狠狠地甩开了他的手,头也不抬地警告道:“别来烦我,否则我叫警卫来收拾你!”可是这个人依然将自己的手再次落在了我的肩上,我真的忍无可忍了!没想到的是,当我转过身去,却看见五官扭到了一起的妈妈正瞪着我,她伸出了她那可怕的双手,居然硬生生地将我的书给撕破了。看着心爱的书被撕破了,“你怎么可以这样……”我的眼眶闪出了泪光,似乎前面这个人就是我的敌人一般。为了这件事,我和妈妈还闹了好久的别扭!因为书我的命根子呀!
香
其实,读书是一件很神气的事情。记得上三年级的时候,上“品社”课时,老师经常提出一些课外的知识,比如讲些传说、故事等。一般这个时候同学们都会一筹莫展,而此时教室变成了我一个人的舞台。
有一次,老师提出了一个关于春节的传说,大家都只知道“年”的传说,但是老师却不要这个传说。当大家心急火燎的时候,我举起了手:“老师我知道。”接着我就讲了一个《“万年”创春节》的传说。这时,大家的目光“刷”地集中到我的身上,哈!我从同学们的眼神中看出了一些羡慕、嫉妒、崇拜!此时,我多么希望旁边有一个记者,让他把我的“丰功伟绩”记录下来,让“万人敬仰”!瞧,读书,是一件多么令人自豪的事情呀!
酸
其实,读书之路并不是一路平坦,其中也有一些磕磕碰碰。有一回,我读了一本用古文写的《三国演义》,里面的字十个有九个我不认识。于是,我便搬来一本厚厚的字典,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啃起来,当我含辛茹苦地将一页书看完之后,居然过了20分钟!但我的心里却洋溢着一种自豪感。就这样,我读了一天又一天,终于读完了。此时,我神气得不得了,仿佛我可以与书中叱诧风云的大将军相提并论!读书的路程很辛苦,但是也不能阻挡我对读书的热爱!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没错,我的的确确是将书视做我的珍宝,我爱书,更爱读书!朋友们,让我们一起和书共同成长吧!
高中学生作文:我的读书故事
我爱上读书,缘于生活在唐诗宋词的中国传统里,一曲秦时明月,万里长堤书城,不免让爱读书的我深深沉醉。我的心灵因为阅读而喜悦,因为读书而沉静,因为理解而高贵。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我幼小的灵魂就享受到这种幽静的真谛、这种神智的清雅、这种无上的乐趣,我当感谢我的父母和老师。
曾记得自己读的第一本书是的连环画,是妈妈给我卖回来的。那时,我认字还不多,只能认识书上的一部分字。妈妈就在旁指着图画,要我先给她讲图画的内容。我讲过之后,她才给我读图画下的文字。在我幼小的心里,觉得那些图画是那么丰富,而那些文字又是那么神奇,能够准确的陈述图画的意思,也能把我心底的话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世上真的还有比这件事更神奇的吗?没有,一直到现在我都觉得这是世上最神奇的奥秘之一。我在心里暗暗地想,文字,总有一日,我要揭开你神秘的面纱,我要看看你平凡安静的表层之内,是如何的温柔敦厚,是如何的摇曳生姿,是如何的清丽迷人。
也曾记得自己买的第一本书是封面有插图的《三国演义》。那是在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一天,爸爸带我到集市上闲逛。在一个书摊前,我停下自己徘徊的脚步。那一本本排列得整齐而有序的书籍像磁铁一样吸引了我。我趴在书摊上挑了很久,选了一本《三国演义》,封面上印着一位武将,手持长枪,跨着白马,甚是威风。看到那本书,我的心一下子就丢了一样,跑进书里去了。在我再三的要求下,爸爸终于从并不饱满的钱包里慢腾腾地掏了八元钱出来,并和小贩讨价还价了半天,并最终以七元钱谈妥了价钱。我在旁边站着,心里七上八下的,总是担心小贩不肯降低价钱,爸爸一拂衣袖就走了,那我的读书梦就要落空了。价钱一谈妥贴,我拿起书就往家里走,边走边看。后来,知道了封面上威武而英俊的将军,便是三国时出名的常山赵子龙将军,他便成了我少年时崇拜的偶像。除了赵子龙之外,在这本书里,我还喜欢睿智的诸葛亮。这本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我从中知道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也学到了许多知识,还明白了许多道理。这本书虽然也不是很珍贵,现在,纸张也已微微泛黄了,书边也有些卷曲了,封面也已不如我初买时的鲜艳醒目了,但是我一直把它珍藏着,放在我卧室书桌的一角,一直到去年学校开展书香校园活动,我把它拿出来捐给了班上,希望其它同学也能读一读我这一本心爱的书,也能如我一样享受这本书带来的乐趣和智慧。
在我的读书旅途上,班主任老师给予了我许多具体的指导。他说,知识很重要,但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方法,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所以,我知道了读书还要善于选择,知道了精读和浏览的区别,知道了读书的过程就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丢弃的是沙子,留下的是真金。读书的时间又从那里来呢?老师告诉我们说:古人云,马上、鞍前、厕里,日之余,忙之余,夏之余,年之余,古人意思是说在路途中,在厕所里,一日之余即是傍晚,忙之余即是忙中的闲暇时,夏之余即是炎热的正午,年之余即是寒冷的天气,古人认为这些都是读书的好时候。现在,我们提倡睡觉前翻一翻书,把单词或生字做成卡片随身放着,上厕所时拿出来看一看,早晨起床锻炼了身体后再翻一翻书,读书人就要做到坐拥书山笑,那管红尘闹的那一份淡定,那一份从容,那一份坚持。自此,我便养成了睡前看书的习惯,在书香里入睡不也是一件很高兴的事吗?自此,我便养成了蹲厕时记单词的习惯,只闻书香之美妙,而不闻厕所之异味,不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吗?自此,我便养成了处处留心书本的习惯,有书卷为伴,有书香盈鼻,不也是我用一生的时光来祈求的事吗?
书读得多了,自然有一些关于书的感悟,看书如看人,读书如读心,封面是人的外表,内容是人的灵魂,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本封面素雅而高贵、内容纯洁而深刻的书呀。我希望,一被别人翻开,扉页就有一缕鲜花的芬芳迎面飘入读者的鼻子里。读书的最高境界,莫过于宋代大儒张载所强调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应该是读书人追求的最高境界,是理想的高峰。把这个境界当作读书人的追求,让自己高雅渊博,胸怀自然宽大开阔。
高中生优秀作文:我爱读书
假如我的生活中离开了书,我想那定然是枯燥无味的。 我与书籍的缘分持续了多年,自呀呀学语的时候母亲就给我买来各种幼儿读物,从色彩缤纷的“看图识字”到引人入胜的科幻漫画,对我来说无疑都是充满了童年的乐趣的。
年幼的我尤其迷恋漫画,有时一直要到大人喊了几遍开饭,才恋恋不舍得放下手中的爱书。在那个年代里母亲所给的零用钱是很有限的,但每当我碰到一本心爱的漫画时却有一种执著的付出。至今有些书脊都散了架,却还始终保留着。也曾经梦想有一天能成为一个漫画家,希冀用简单的线条和色彩勾勒世界和心情,可惜那时没有去学,错过了机缘,是终身的遗憾。
有一次,我到地下室收拾旧什物,不经意间发现了几本儿时看过的画报,那种心情颇像一个农民在自家的田地里整日劳作偶有一天发现了金子一般,喜不自禁。小心翼翼地掸掉上面多年的尘土,慢慢翻开发黄发脆的纸张,看到里面的图画与文字时,童年的记忆清晰的如同昨日,哦,一切又回来了!这旧日的画报承载着童年的岁月与欢乐,上面沾染着太多稚嫩的熟悉的味道。恍惚迷离的岁月、童稚的梦幻一并撞击着我脆弱而敏感的神经,使我不得不感慨岁月蹉跎、物是人非。 上大学的时候,学的是中文专业,每天泡在大量的名著与经典里,也是一种幸福。现在毕业几年了,那些带着干净的心情读书的日子还历历在目,留恋的是那种平和的氛围和心境,现在却很难再找到了。
如今值得庆幸的是家中有一个专门的书房,放置的两个大书柜盛着我多年来寻觅的“伙伴”,称不上汗牛充栋,数量倒也可观。闲来无事,抽出几本随便翻翻,也会为这些觅来的宝贝沾沾自喜。每当心烦意乱之时,只要打开那宝藏般的书柜,让缕缕书香充盈心灵的干涸,一切烦恼便又置之九霄云外了。 有许多个无眠的夜晚,都是书籍陪我度过的。孤灯下,它就像一位多年的旧知,与我在寂寥中畅谈。始终固执地认为,书与人也是有缘分的,就像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一样,也分亲疏厚薄。书海无涯,一个人在其一生中所能结识的书籍总是有限的,所以每次买到一本好书的时候,我总是以虔诚的态度,细细翻看,结识这位新朋友。我想,假如时间可以摧毁我们的容貌,书籍赐予我们的却恰恰相反,它能升华我们的灵魂,带给每个个体一次又一次的震撼与冲击。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时间的飞逝给予我们的有可能是残忍,但是书籍给予我们的却是点点温馨与安慰,也只有精神财富是冷酷的时间所无法剥夺的。
读书能使人平静,使人明智,使人成长。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反复体味的,正如做人做事,需持有谨慎与谦恭的态度,这是我多年与书籍打交道所得到的一点感悟。遇到烦恼,回忆起曾读过的那些伟人事迹,想到伟人所遭受的异于常人的悲苦磨难,心灵的深处就会感到无比惭愧,觉得生活中遇到的这点烦恼也算不了什么了。多年的阅读使我懂得,人在内心深处要不断地去培养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需带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的洗礼。 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每个人的阅历都是有限的,但是书籍却能使我们跨越时间与空间的界限,感受不同的人生,体悟丰富的情感,增加我们对生活及生命的认知。在书籍中我们既可以扮演基督山伯爵,也可以是包法利夫人,既能与老庄神游“道”的境界,也可以与李白对吟浅酌,其中的痛快淋漓是世界上任何事物所不能及的,它可以使我们抵达任意一个物质与精神的圣域。
读书可以使人透过生命的表象,探究生存的意义。曾经对余华的《活着》爱不释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阐释了“活着”的真谛,我想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此吧!与每部书遭遇,所得的感悟都有所不同,无论是喜、怒、哀、乐,抑或真、假、美、丑,都或多或少地增加了我们人生的厚度,也让我们深深体味着世间的人情冷暖。
古人云:“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礼义不交,便觉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所以,读书对我们塑造和陶冶自身的品行,不断提高涵养是有极其有利的。读书又贵在专与恒,只有抱着专心致志与持之以恒的精神才能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