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民政局:
我叫,系融水县红水乡**村屯人,家庭人口9人,劳动力6人,我们夫妻2人在柳州打工,女儿在柳州*小学上学。由于没文化,也没有一技之长,我们夫妻工资每月合计才2500元,除了我们自己的生活费外,还要支付女儿在学校和老家里的开支,生活勉强能维持。
然而不幸的是今年1月14日,因隔壁家失火,我家也烧成了灰烬,所幸无人员伤亡,却给本来并不宽裕的我们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船迟又遇打头风。在这场大火中,房屋、粮食,家电等均被烧毁,牲畜也全部被烧死,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万余元。
灾后乡政府虽及时送来一些粮食和衣物,但勉强过了撑过了春节。目前正值春耕时节,够买种子、化肥、耕牛等恢复生产迫在眉睫;同时灾后重建也刻不容缓;基本生活用品的购买等也急需解决,上述需要大量的资金才能解决。目前手无分文,全家人面面相窥,束手无策。此际,我想到了我们的党和政府,只有党和政府才无私的为人民服务,因此特向县民政局申请救助资金,
适当解决上述部分费用,助我度过难关,我们全家将感激不尽。
此至
敬礼!
申请人:红水乡良双村大保屯李(呈)
201X-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