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理论不仅是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也是他发现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路径,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成和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同自然界的发展一样,有自身的客观规律,而决定这一发展规律的动力来自于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马克思通过研究分工与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站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高度,科学地解释了历史发展之谜,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一、分工与生产力
分工是一个与生产力紧密相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范畴,它不仅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也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生产力是人们改造物质世界的现实力量,具有社会历史性和客观现实性。恩格斯认为,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实践出发,透过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这一客观的历史规律不是产生于上层建筑,而是植根于社会生产。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中,人类社会呈现出自身独特的客观规律。同时,不断发展的生产力,也逐渐改变着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在马克思论述分工的过程中得到了深刻的理论体现。
第一,分工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 分工提高劳动生产力,增加社会的财富,促使社会精美完善。在此,马克思肯定了国民经济学家的观点,认为合理的分工是对劳动能力的巧妙运用,有利于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不仅强调了分工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也指出了生产力对分工和交往的依赖,生产力表现为一种完全不依赖于各个人并与他们分离的东西,其原因是,各个人他们的力量就是生产力是分散的和彼此对立的,而另一方面,这些力量只有在这些个人的交往和相互联系中才是真正的力量。在此,马克思一方面强调了生产力作为一种客观的物质力量不依赖于每个人的存在而存在,另一方面,他又指出,生产力的作用表现在分工、交往等人类劳动具体形式中,没有分工和交往,就没有真正的生产力。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指出: 生产工具的积聚和分工是彼此不可分割的,正因为这样,机械方面的每一次重大发展都使分工加剧,而每一次分工的加剧也同样引起机械方面的新发明。在此,马克思论述了分工与机器的相互关系,认为分工不仅增强了劳动者的生产技能,而且还促进了生产工具的革新和生产领域的拓展,最终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此外,马克思还分析了分工与生产效率、生产成本的关系: 分工使得劳动者固定在具体的职位上,长期从事固定的工作,进而节省由于劳动转换而带来的时间消耗。不仅如此,随着劳动者生产技能的不断提高,单位产品中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也会逐渐减少,劳动成本自然就会降低。特别是,在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离的情况下,一部分人长期致力于管理、发明和科学研究,使得生产工具和生产领域不断地革新和拓宽,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劳动者在固定的职位上可以集中更多的精力和智慧进行生产,其结果必然增强了自身的劳动技能。此外,分工也有利于劳动者劳动经验的积累,正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一代积累下来的特殊熟练,才使印度人具有蜘蛛一样的技艺。可见,在古代印度,纺织工之所以技艺高超,正是因为他们往往子承父业、代代积累劳动经验的结果。
由上可见,马克思在多部理论著作中阐述了分工在促进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分别从社会财富、物质力量、机器发明、生产效率、生产经验等方面论证了分工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和意义。其实,马克思并不是就分工而论分工,他要进一步说明,由于分工的发展,劳动者无论在物质财富,还是在自由时间上,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可以说,分工为实现人自由全面的发展创造了物质前提。
第二,分工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分工的双重效应,他指出: 分工提高劳动的生产力,同时却使工人陷入贫困直到变为机器。使工人越来越依附于资本家。 诚如马克思所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分工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加速了工人阶级的赤贫,最终迫使工人沦为机器的奴隶和资本家的附庸。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一方面指出分工的发展程度最能够反映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另一方面认为个人就是受分工支配的,分工使他变成片面的人,使他畸形发展。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批判了蒲鲁东不懂辩证法,仅仅把分工机械地划分出好、坏两面而已的错误思想。在阐述机器发明对分工的意义后,马克思指出自动工厂一出现就表现出一些绝非慈善的行为。机器的采用加剧了社会内部的分工,简化了作坊内部工人的职能,集结了资本,使人进一步被分割。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一方面指出工场手工业分工对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阐明了工场手工业分工带来的消极后果,工场手工业分工不仅只是为资本家而不是为工人发展社会的劳动生产力,而且靠使各个工人畸形化来发展社会的劳动生产力。它生产了资本统治劳动的新条件。因此,一方面,它表现为社会的经济形成过程中的历史进步和必要的发展因素,另一方面,它表现为文明的和精巧的剥削手段。
综上所述,马克思对分工的研究,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分工的双重效应凸显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思想。分工一方面对人类的自由解放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分工是私有制存在的根源,私有制下的分工成为阻碍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障碍。因此,生产力的发展不仅要求消灭阻碍社会化大生产的私有制和旧式分工,而且要求建立公有制和新式分工,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二、分工与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结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它既是马克思、恩格斯构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也是他们创立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概念。从一般意义上讲,生产关系包含三个基本内容: 物质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生产中形成的人与人的地位和劳动产品分配关系。其中,所有制关系是生产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它决定着其他两个关系的形成和发展。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与分工密不可分,分工制约着生产关系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的性质和特点。
第一,分工制约着所有制关系和形式。首先,从所有制形态来看,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说明,分工的发展是所有制演进的原因,所有制的演进体现着分工由不发达到逐步发达的发展水平。根据所有制形式的不同,马克思、恩格斯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三种形式: 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Stamm]所有制,其特点是: 生产力水平低下,分工很不发达,仅是家庭中现有的自然产生的分工; 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 其特点是: 私有制和阶级出现,分工比较发达,出现了城乡、脑体、工农之间的对立。第三种所有制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 其特点是: 分工受到限制。此外,马克思、恩格斯还表述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和未来的共产主义所有制的基本特征。资本主义所有制产生于商业和工业的分离,它依次经历了家庭手工业、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的发展阶段,随着分工规模的扩大,生产日益社会化,资本主义私有制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必然被共产主义所有制所代替。共产主义所有制是在消灭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公有制社会形态,旧式分工已经消灭,城乡分工、脑体分工、工农分工的对立现象已经消除,人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可见,马克思、恩格斯依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分工的发展程度,将人类社会划分成五个阶段,这有力地说明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有规律的,不是杂乱无章的;是依次演进的,不是偶然发生的。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正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分工不仅制约着所有制关系,也决定着所有制形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封建时代的所有制的主要形式,一方面是土地所有制和束缚于土地所有制的农奴劳动,另一方面是拥有少量资本并支配着帮工劳动的自身劳动。这两种所有制的结构都是由狭隘的生产关系小规模的粗陋的土地耕作和手工业式的工业决定的。在此,马克思、恩格斯阐释了生产关系与所有制以及所有制形式的内在联系。所有制是生产关系中的重要内容,而所有制形式即不同时期的社会劳动由生产关系决定。关于社会分工和所有制的关系,他们指出: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在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方面的相互关系。可见,分工决定着所有制形式,进而决定生产关系。根据所有制形式的不同,人类社会可以划分为公有制社会和私有制社会,其中,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是公有制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是私有制社会。在原始社会,以共同劳动、共同分享为特征的社会分工决定了人类最初的公有制形态; 在奴隶社会,两大阶级的对立分工决定了奴隶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奴隶阶级被迫忍受剥削的现实处境; 在封建社会,两大阶级的对立分工决定了地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农民阶级被迫忍受压榨的社会状况; 在资本主义社会,两大阶级的对立分工决定了资产阶级无偿占有工人阶级创造出的剩余价值的残酷现实;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和谐分工将取代对立分工,生产资料私有制最终被公有制取代。此外,分工还决定着所有制形态的更替。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通过分工论述了社会形态更替的思想。具体来说,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四种所有制形式: 部落所有制、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和资产阶级社会所有制。后来,马克思在《 政治经济学批判 序言》中指出: 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提出第五种所有制形式,但是,我们可以相信共产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就是第五种所有制形式。因为,恩格斯说,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必将要建立高级得多、发达得多的共同占有形式。毋庸置疑,这种共同占有形式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形式。由此可见,不同阶段的社会分工决定了不同阶段的所有制形式,而不同阶段的所有制形式就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不同社会形态。所以,社会分工制约着社会所有制形态的更替。
第二,分工制约着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在原始社会早中期,社会分工尚未形成,人们的生产劳动还处在集体劳动的过程中,大家共同劳作,平均分享劳动成果,人与人之间保持着一种朴素的、平等的社会关系。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到了原始社会后期,社会分工逐渐走上历史舞台,生产资料私有制开始在氏族、部落中确立起来,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最终被暴力关系所取代,由此,人类社会的崭新生产关系阶级出现了。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分工的范围里,私人关系必然地、不可避免地会发展为阶级关系,并作为这样的关系固定下来。可见,阶级关系的产生、发展和灭亡必然受到分工的制约,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在自然分工阶段,人们在生产劳动中没有形成固定的合作集体,因此,不可能形成稳定的利益集团。但是,随着三次社会大分工的发展,人们的生产劳动逐渐被固定在具体的生产领域中,从此,稳定的生产组织开始形成。各个生产组织按照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不同,结成利益不同的社会集团。当生产力和社会分工不断发展,私有制产生以后,社会集团的分离逐渐转化为阶级的对立。正如列宁指出的: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可见,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私有制逐渐把社会集团演变为阶级,因此,分工不仅是私有制产生的基础,也是阶级划分的基础。在私有制和阶级的基础上,国家的出现就是必然的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 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实际上国家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国家只是为了私有制才存在的。 可见,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私有制和阶级是国家产生的前提条件,正如列宁所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既然分工是私有制和阶级产生的基础,那么,分工也是国家产生的基础。随着分工逐渐走向灭亡,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也将不复存在。
第三,分工制约着人们在劳动生产中的分配关系。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所有制关系的制约,体现的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物质利益关系。分配关系集中表现为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而分配形式则受到分工的决定。正如马克思认为,分工决定着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也决定着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无论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因而产生了所有制,它的萌芽和最初形式在家庭中已经出现,在那里妻子和儿女是丈夫的奴隶。家庭中这种诚然还非常原始和隐蔽的奴隶制,是最初的所有制,但就是这种所有制也完全符合现代经济学家所下的定义,即所有制是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可见,马克思对分工与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的理解,往往是和所有制分不开的。分工、所有制和分配关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三个历史唯物主义范畴。在原始社会,自然分工决定着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有什么样的自然环境和自然条件,就会有什么样的劳动产品,进而决定人们会如何分配劳动产品。但是,随着自然分工向社会分工的过渡,原始部落的公有制逐渐演变为氏族首领的私有制。在此基础上,氏族成员在生产资料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地位上发生了改变。正如恩格斯指出的: 自从游牧部落分离出来以后,我们就看到,各不同部落的成员之间进行交换以及把交换作为一种经常制度来发展和巩固的一切条件都具备了。起初是部落和部落之间通过各自的氏族酋长来进行交换; 但是当畜群开始变为特殊财产的时候,个人交换便越来越占优势,终于成为交换的唯一形式。
三、分工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马克思在论述分工时,将它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紧密相连,认为分工既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路径,也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障碍。关于分工的双重作用,韩庆祥、秦小星分析指出: 分工的不可自由选择的固定性和强制性必将牺牲人的全面发展,而分工所形成的种属能力或整体力,又必将促进整个人类的发展,分工对人的发展具有双重作用,而这双重作用植根于分工本身的双重性,即不可自由选择的固定性、强制性和形成种属能力或整体力的整合能力。可见,分工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分工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双重作用。
第一,分工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路径。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肯定了国民经济学家对分工促进社会发展的观点,并且从经济学哲学视角,开启了分工与人的发展的理论思考;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分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分工和生产关系紧密相连,在私有制条件下,分工对生产力的发展既有促进作用也有阻碍作用。因此,只有消除分工阻碍生产力的因素,人类社会才能进入到共产主义发展阶段,也只有到了共产主义发展阶段,人类才能够实现自由全面的发展; 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主义工场里自动化条件下的分工,批判了蒲鲁东的分工固定化、永恒化的观点,自动工厂中分工的特点,是劳动在这里已完全丧失专业的性质。但是,当一切专门发展一旦停止,个人对普遍性的要求以及全面发展的趋势就开始显露出来。
自动工厂消除着专业和职业的痴呆。在此,马克思把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视为消灭分工,走向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条件之一。随着科技的日益发达,劳动者将获得更多的自由时间,逐步摆脱旧式分工条件下遭奴役、受束缚的社会状态,有利于实现人自由全面的发展。可见,马克思由过去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宏观视域去分析消灭分工的客观原因,转变为从科学技术的微观视角洞察消灭分工的现实条件,不能不说这是对消灭分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深入思考。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对科技的发展与自由时间的增加之间的关系进一步阐明: 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从直接生产过程的角度来看,节约劳动时间可以看作生产固定资本,这种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可见,节约劳动时间,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增加自由时间,则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备条件。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节约劳动时间和增加自由时间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他引用了加尔涅的观点进行说明: 工人阶级从事科学活动的时间越少,另一个阶级的这种时间就越多。同一切分工一样,随着社会日益富足,这种纯粹机械劳动和智力劳动的分工,也越来越加剧和明显。这种分工,同一切其他分工一样,是过去进步的结果和未来进步的原因在此,马克思对节约劳动时间与增加自由时间的关系的理解,如同他对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的关系理解一样,都是对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的深刻思索。正如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主张: 无产阶级只有消灭私有制和消灭旧式分工,才能建立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共产主义社会。
第二,分工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障碍。劳动是人类生活的根本,分工是人类劳动的外在表现,然而,在私有制条件下,分工成为制约人类劳动的关键因素,它不仅限制了人们的活动范围,而且扼杀了人们的发展潜力,削弱了人们的劳动能力,导致人们的发展越来越狭窄、越来越畸形。马克思不无感慨地指出: 我们十分惊异,在古代,一个人既是杰出的哲学家,同时又是杰出的诗人、演说家、历史学家、牧师、执政者和军事家。这样多方面的活动使我们吃惊。 恩格斯也指出,在古代,许多著名的人物都进行过长途的旅行,他们不仅能说多种语言,而且在多个专业上都有所成就,例如,达芬奇既是一位著名的画家,也是一位了不起的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他在许多自然科学中都有独到的见解。德国的丢勒是一位出色的艺术家,在绘画、雕刻、雕塑和建筑方面成绩斐然,此外他还是位发明家,他发明的筑城学体系备受后人推崇,后来被近代的建筑专家蒙塔朗贝尔等人采用。我们熟知的马基雅弗利不仅是一位才华出众的政治家和历史学家,也是一位享誉世界的近代军事学家。马丁路德是一位反宗教、反神学的勇士,也是一位出色的文学家,他创作了许多优美的散文,并且懂得作词和谱曲,《马赛曲》就是根据他的佳篇《上主是我坚固保障》改编成的。马克思、恩格斯引用古人全面发展的事例,阐明人的发展本应该是自由、全面的,不应该是近代以来人类的发展状况畸形、片面的。而造成了近代人畸形、片面的罪魁祸首,显然是社会分工。在古代,虽然社会也有分工,但是,人们并不是奴隶般地屈从于分工,而是以分工为发展的基础。然而,到了近代,人们则完全沦为分工的奴隶,束缚在分工狭小的范围内,因此,不可能实现类似古人那样的全面发展。当然,马克思、恩格斯并不是希望社会退回到古代,以实现人本质的复归,而是,借古今对比,指明近代社会分工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以及原因。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旧式分工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障碍,只有消灭旧式分工,消除私有制,才能够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马克思沿着分工理论的思路,论述了分工与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相互关系,构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框架。在阐述社会基本矛盾时,马克思并不是直接得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结论,而是通过生产力的发展决定分工的规模和水平,分工的发展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分工的存在规定着生产关系的特征,以及不同的生产关系下分工发展的不同阶段,阐释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规律,进而解释了历史发展之谜,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