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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工作总结(精选7篇)由i乐德范文网整理。
第1篇:公司分管领导个人党风廉政工作汇报x
公司分管领导个人党风廉政工作汇报
2013年,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领导班子各成员的积极帮助下,我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开展“五个一”工作,严格按照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狠抓分管的财务等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分管的部门未发生任何违纪违法问题。现将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从思想上和集团及公司党委保持一致
认真学习了***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对省委、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也进行了学习,使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及公司的各项工作部署上来。在学习中,自己坚持做笔记、研读报刊、浏览网页等,真正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一种方式、一种追求。通过学习,使自己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一年来,能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及集团公司各项规定。凡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领导干部住房,用车规定,不搞特殊化,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能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使他们也能够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努力做到勤政廉政。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抓好“五个一”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针对我分管的财务资产部,业务独特,人员较多,一方面我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采取疏导的办法;另一方面,严格要求部门负责人处处为基层着想,增强服务意识。特别是资金支付方面,坚决杜绝发生吃、拿、卡、要现象。同时我还经常找分管部门领导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提出一些指导性的意见。按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在“五个一”工作落实方面:一是1月份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一次安排部署,要求部门领导作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亲自检查、亲自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3月份对基层职工反映报账难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制定了解决措施;三是6月份为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廉政教育讲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纪律准则,
保持清正廉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四是7月份对新任职的干部进行了一次廉政谈话,对新任的干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要求他们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牢记党的宗旨,自觉接受监督,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五是9月份组织分管部门召开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会,财务资产部的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四、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不受监督的权力是危险的。定期不定期的对分管部门开展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在切实加强和健全部门党内监督的同时,不断加强基层单位的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充分发挥监督制约机制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一年来,我坚持对自己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制定约束机制。由于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在自己分管的工作范围内,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在考核监督分管单位的同时,我时刻把自己置于广大职工的监督之下,自觉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改进工作作风。
总之,今年我在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与集团公司领导和职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将继续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按照公司的整体安排部署,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与锻炼,扬长避短,勤奋工作,努力奋斗,永葆共产党员的优秀本色,为公司当好家、理好财。
第2篇:分管领导定期汇报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制度
分管领导定期汇报
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医院党委和分管院领导两级领导干部。
第三条 逐级汇报的时间和内容
1.分管领导干部每半年向院党委汇报一次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的内容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的情况;所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情况;解决所涉及分管科室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情况;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情况;其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党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汇报的内容为:落实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的完成情况;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创新,建立好长效机制的情况;其它涉及党风
- 1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汇报材料及时收阅、归档,重要内容要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XXX市第X医院总支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
第3篇:分管领导廉政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进2016年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令行禁止;自觉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和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将其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
(四)坚定不移纠“四风”反腐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要求。严肃查处纠正执行作风建设规定“走形”、“变样”、“隐身”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五)严格执行本系统软环境建设制度、民政及福彩行业规定和禁令。
(六)杜绝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索贿、受贿。
(七)杜绝利用职权或以各种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等。
(八)杜绝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工作日中午不饮酒。
(九)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不贪污、挪用、侵占或变相侵占公款,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亲属支付的个人费用等。
(十)杜绝到私人会所活动。
(十一)杜绝参与赌博。
(十二)杜绝变相公款旅游。
(十三)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十四)严格执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二、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上述责任,出现以下情形的,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淮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一)分管范围内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或恶性事件的;
(二)分管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造成重大损失或出现重大问题的;
(三)分管范围内的科室、个人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而得不到治理的;
(四)身边工作人员以及子女、配偶及其他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获取非法利益,造成影响的;
(五)在人员调配、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干部任用上违反规定的;
(六)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抓管不力,以致屡屡发生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它严重违反责任制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4篇:局长与局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加强土地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签订本责任书。
二、土地分局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股(室)、土地整治中心、基层土地管理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承担以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以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党风廉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进美丽国土建设为目标,不忘红土初心,重整行装再出发,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
(二)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好“五抓五看”,即看有没有抓加强教育,看有没有抓制度建设,看有没有抓“一把手”,看有没有抓查处,看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
(三)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要密切关注“四风”新情况新动向,紧盯隐形变异、潜入地下、改头换面、披上隐身衣的问题,全面排查整改“四风”突出问题。
(四)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组织分管股(室)、土地整治中心、基层土地管理所干部职工学习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廉政法规制度,重点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党规党纪和廉政教育。
(五)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岩委„2015‟2号)等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帮助,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应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报告,由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作出处理意见。
(六)发挥“一岗双责”作用,加强对分管股(室)、土地整治中心、基层土地管理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担负好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职责。
(七)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
(八)负责组织对分管股(室)、土地整治中心、基层土地管理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支持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积极配合对分股(室)、土地整治中心、基层土地管理所违纪违法干部职工的查处。
(九)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规定,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十)认真遵守和执行民主集中制,运用好党支部的工作方法。
(十一)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区监察委和区建设系统党委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三、分管领导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由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或区纪委、区监察委、区建设系统党委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本责任书由土地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与责任人共同签订,一式三份,分别由土地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责任人、办公室存档。责任人承担任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如遇工作分工调整,按调整后的职责分工承担管辖范围内的责任。
五、责任期限: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
土地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土地分局分管领导 (签字) (签字)
2018年 月 日
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
责 任
书
土地分局 2018年4月
第5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校的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科学发展而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责任范围
1、学校党支部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学校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责。
三、责任内容
1、“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学校有关清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严守教师培训纪律,遵守党性原则,自觉与上级党委、政府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
3、全面落实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技术设备,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杜绝公款挥霍。
4、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廉洁自律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教职员工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严格禁止违反规定乱罚款和乱收费等现象。
5、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处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本单位的违法违纪倾向性苗头,做到防微杜渐。
6、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并且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坐出贡献。
四、责任考核
1、学校党支部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具体由学校办公室组织实施。
2、责任制考核对各科室年度考核、教师个人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
五、责任追究
1、工作人员违反责任内容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与口头批评,责令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经学校党支部讨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凡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管理不力,导致案件发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3、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凡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的,不得评为各项先进。
学校(盖章):
校长(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第6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
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有效推进2014年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各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一)积极推进本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三)加强对本系统(单位)人员的教育监管,定期组织召开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分析会,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对本系统(单位)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
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执行各项党纪条规,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履责监督
责任主体双方未按照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履行职责的,将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相应责任。
三、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一)强化责任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依纪依法实行问责,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本责任书责任期内责任人离任或调离本岗位时,由继任者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一份由签订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备案。
责任人(签字): 责任对象(签字):
签订时间:2014年 月 日
第7篇:某年度国土局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XX年度国土局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市纪委全委会及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促进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全面完成全市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及自治区《实施办法》要求,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责任对象
一、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为局各分管领导;
二、根据本责任书,各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条
责任内容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责任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上级部门和局党总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并督促落实。坚持“一岗双责”,既抓好工作,又带好队伍,经常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切实遵守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党规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干部干好事,不出事。
三、坚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分管科室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抓好新修订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完成反腐倡廉信息、调研等工作。
四、坚持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
五、持续不断纠正“四风”。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厉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六、监督检查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加大对所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尤其是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廉洁自律,切实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要结合实际,严肃认真的抓好牵头任务的落实,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八、支持和配合执纪执法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办理上级批转的信件,不瞒案,不压案,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办理结果。
九、定期报告履职情况。半年和年终将本人贯彻落实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向局党总支进行报告。
第三条
责任考核
一、局党总支每年要对责任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责任对象要认真述职述廉述德,如实撰写专题报告。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述职述廉述责、群众评议、组织考核、查看实绩等方法进行。
第四条
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行为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青铜峡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实行一案双查,追究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分管科室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分管科室的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党总支书记、局长(签字):
分
管
领
导(签字):
二〇一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