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贷款收缴工作总结(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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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27 09:56:1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扶贫贷款收缴工作总结1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草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个人贷款管理,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工作尽职指引》和《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本行各支行、分理处(以下简称营业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贷款。

第三条 各营业机构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 贷款用途、期限和利率

第四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各营业机构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并要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对达到受托支付条件的贷款必须受托支付,以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五条 个人贷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一)个人贷款资金不得进入证券市场(包括股票、权证及基金买卖);不得用于期货交易、外汇买卖和委托理财等金融性投资;

(二)个人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及注册资金;

(三)个人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农民自建房除外),不得用于土地储备。

第六条 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第七条 各营业机构应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三章 受理与调查

第八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本县常住户口且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且合法、合规;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个人贷款可采用信用、质押、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发放。

第十条 对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相关质押物的范围和质押率应按照省联社及本行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以凭证式国债、定期储蓄存单等设定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出质权利的兑现日期。

第十一条 采用抵押担保的方式的,抵押物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一)对以住宅进行抵押的,抵押人必须提供其名下在境内的第二居所证明(含公有住房租赁证明)或由抵押人直系亲属提供的《共同居住承诺》;

(二)抵押物必须产权明晰、价值足额、易于变现且拥有完全产权,原则上抵押物应位于经办机构所在地;

(三)禁止以军用房、大型商场的分割销售摊位、以及抵押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较小且无第二居所等不易变现或处臵难度较大的房产及其他存在产权纠纷的房产作抵押;

(四)禁止接受已设定抵押权、售后包租或返租的房产作抵押;

(五)禁止接受评估抵押物净值低于贷款额度的抵押物。第十二条 对采用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对公司类法人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担保实力;

2、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担保的决议;对于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二)对采用保证担保机构保证担保的,担保机构必须符合相关业务产品的有关规定,并须承担全程保证担保责任;

(三)对采用自然人保证担保的,除满足借款人同样的基本条件外,保证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稳定的职业,经保证人提交的收入证明、个人资产等情况综合分析,保证人收入状况能够覆盖贷款风险;

2、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第十三条 经办机构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相关业务品种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调查岗要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负责。贷款调查原则上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

第十五条 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身份、品行、家庭及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借款的原因、用途、还款来源和到期还款的可行性。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主要调查借款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收入状况、家庭实有资产状况等经营管理能力,所经营行业的市场和效益情况。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通过与借款人及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面谈,判断借款人借款申请的真实性和用途合理性,并告知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须承担的义务与违约后果;通过现场勘察,核实抵押物真实性和有效性,了解抵押物所有权情况、变现能力和租赁情况等。

(六)信用状况。对借款人和保证人公民身份核查系统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情况。

第十六条 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

第十七条 各客户经理在办理贷款时必须严格执行面谈面签制度。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低风险质押贷款的,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

第四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八条 贷款审查应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调查人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担保情况、抵(质)押比率、风险程度等。要以分析借款人现金收入为基础,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动态地进行贷款审查和风险评估。

第十九条 本行根据审慎性原则,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确保贷款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根据重大经济形势变化、违约率明显上升等异常情况,对贷款审批环节进行评价

分析,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审批政策,加强相关贷款业务品种的管理。

第二十条 对未获批准的个人贷款申请,经办机构应及时告知借款人。

第五章 协议与发放

第二十一条 经办机构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第二十二条 借款合同应符合《_合同法》的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应设立相关条款,明确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贷款按合同约定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经办机构应当参与。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应对抵押物登记情况予以核实。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经办机构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

第二十四条 本行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业务发展部(机构负责人)为贷款发放的管理部门(人),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

第二十五条 借款合同生效后,经办机构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

第六章 支付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营业机构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二十七条 采用借款人受托支付的,经办机构应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经办机构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经办机构要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九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经办机构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经办机构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七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条 个人贷款支付后,经办机构应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第三十一条 贷款经办机构应根据个人贷款的品种、对象、金额等,严格按照本行“三查”制度规定,确定贷款检查的相应方式、内容和频度。稽核审计部应对贷款检查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价。

第三十二条 贷款经办机构应定期跟踪分析评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并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信用评价基础。

第三十三条 贷款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经贷款经办机构同意,个人贷款可以展期。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第三十五条 贷款经办机构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息,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的贷款,应采取措施进行清收,或者协议重组。

第八章 问责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经办人,总行将按照《陕西省镇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进行严格问责。

(一)贷款调查、审查未尽职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贷款面谈、借款合同面签制度的;

(三)借款合同未采用格式条款的;

(四)支付管理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行将依照《陕西省镇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处罚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对其进行处罚:

(一)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的;

(二)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

(四)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贷款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授意借款人虚构情节获得贷款的;

(七)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八)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扶贫贷款收缴工作总结2

农商银行开展精准扶贫贷款工作的思考

金融精准扶贫的“**答卷”

——**农商银行开展精准扶贫贷款工作

**县是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重点县,也是省第二批金融扶贫试点县。作为**人民自己的银行,**农商银行义不容辞地承担起金融产业扶贫的社会责任,从机制建设、资金安排、流程简化、模式创_个方面为金融产业扶贫提供精准保障,探索出一条金融扶贫的有效途径,为贫困农户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做好三项工作,畅通金融产业扶贫“流水线” 一是抓好信贷资金筹措,保障扶贫贷款及时投放。在前三季度贷款投放已经超过全年信贷规模的情况下,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信贷规模,向人民银行争取资金支持,申请支农再贷款9000万元,将有限的信贷资金全部安排到精准扶贫上。20_年,全行共发放扶贫贷款万元,其中小额贫困农户贷款2478笔、金额万元,扶贫经济组织贷款2户500万元,投放额居**第一、湖南前列;20_年末全行超过年初信贷投放计划10426万元,增幅达28%,扶贫贷款投放占全行净投放的23%。二是抓好流程简化,加快扶贫贷款投放速度。实行扶贫工作优先研究、扶贫资金优先安排、扶贫贷款优先办理的“三优先”原则,采取贫困户签订结对帮扶协议、评级授信和发放贷款三个环节同步进行,由村里推选出“五老”代表和乡镇干部、村干部、扶贫干部、支行行长等组成评级授信初评小组,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贫困农户进行量化计分、评级;同时明确了授信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在村一级醒目位置向农户公示,严格评级授信程序,实行“三会”、“三公示”、“两审核”的评级授信制度,确保评级授信公开、公平、公正;并在各支行增设了专门柜台,增加专门人员,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了贫困农户贷款投放速度。截至20_年12月31日,**农商银行已对建档立卡的27632户贫困农户评级27632户,参评率100%;授信23487户,占比85%,授信金额46974万元。三是创新扶贫模式,达到扶贫效果。针对不同情况,创新扶贫模式,实现“输血”变“造血”。对于有项目、有技术的自主创业贫困户,按照“四有两好一项目”的工作要求,评级授信后只需凭身份证、贷款证就可到所属支行办理相应额度的无抵押担保小额信用贷款,20_年共发放自主创业小额扶贫贷款551笔,金额1997万元。对有发展能力的贫困农户,依托大产业、经济能人和新型合作组织,以“优质企业+新型合作组织+村组织+农户”、“优质企业带村组织+新型合作组织带农户”、“公司+农户”等形式,积极推行“返乡农民圆梦贷”等金融产品,打造了**镇五都岭村100多贫困户“合作社+农户+土地流转”、黄沙、里田镇830贫困户“烟草公司+农户”、**镇**福鹅养殖示范基地“基地+农户”、一

六、岩泉烟花炮竹“公司+农户”等模式,使贫困农户直接与优质企业、优势产业对接,帮助其自主创业实现脱贫。对无经营能力、无项目、难致富的贫困户,大力创新“政府助保贷+实体企业+扶贫小额信贷+贫困农户”的“3+1”金融扶贫模式,建立健全金融服务机制、评级授信机制、资金引导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合作激励机制等五个机制,从全县110家各类经济实体中确定了42家发展前景好、信誉程度佳、带动能力强的优质企业,签订《**县参与精准扶贫结对经济实体公开承诺书》,引导优质企业与结对贫困户签订《金融扶贫结对投资协议》,签订协议的贫困户利用政府担保和贴息从**农商银行贷款后投资入股优质企业,即“贫困户贷款、带资入股”,在企业“分红就业”,贫困农户可从企业分红、富余劳动力优先到企业务工、土地流转租费等方面增加收入,从而改变摆脱贫困状态,实现“造血”扶贫,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

三、抓牢三项措施,加固金融产业扶贫“防护墙” 一是抓牢风险防控。利用县财政1000万元助保贷平台,##建立小额信贷监测机制,专门用于化解贫困农户小额信贷风险,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帮扶经济实体经营生产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年内到期贷款收回率连续3个月低于98%(当年到期未收回贷款/当年累计到期贷款总额×100%)的乡镇、村,停止企业对接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后组织清收,直至年内到期贷款收回率超过98%,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后再行开展该项贷款业务。二是抓牢对接经济实体准入审查。对于结对贫困户的经济实体确定,出台《**县金融扶贫结对经济实体推荐办法》,采取基层乡镇根据本地实际筛选上报经济实体,再由**农商银行会商县金融办、县扶贫开发办从中确定符合产业要求、社会信誉好、盈利能力强的经济实体,并积极引导经济实体与结对贫困户签订《金融扶贫结对投资协议书》,规定经济实体要保证每年按不低于贷款投入资金额的10%给予贫困户保底分红收益,同时督促结对经济实体建立健全报告机制,每季组织参与投资贫困户代表召开座谈会,报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农商银行定期开展贷后调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切实让贫困户做到心中有底。三是抓牢扶贫资金监督使用。通过贷款发放关,监督贫困户投资入股经济实体信贷资金真正用于基础建设、技术改造等实处,在缓解了经济实体融资难的同时,真正使企业贷款成本降低、生产规模扩大、经营效益提升,发挥金融产业扶贫杠杆撬动乘数效应,有效刺激各类需求,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个体工商户逐渐增多,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实现政府搭台、银行帮扶、企业唱戏、农户受益的互动共赢格局。

咬定青山不放松,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20_年,**农商银行将创新机制,多措并举,贴心服务,预计投放精准扶贫贷款亿元,让广大贫困百姓实实在在地得到实惠,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宏伟蓝图作出应有的贡献。

扶贫贷款收缴工作总结3

农商银行精准扶贫汇报材料

【篇1:农商行信贷业务规范运营情况报告】

**农银行

信贷业务规范运营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同业竞争不断加剧,信用风险逐步暴露,不良贷款持续反弹的区域金融形式,西峡农商银行适时调整信贷经营思路,坚持改革、经营、发展并重的发展理念,以全面推进“信贷质量提升工程”为抓手,完善信贷制度,重构业务流程,规范业务操作,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各项信贷业务取得稳健发展,实现了信贷业务“质”、“量”双提升的预期目标。

一、采取“四项”措施,做实信贷基础管理

(一)实行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明确合规管理部作为风险把控第一道关口,对每笔信贷业务的市场风险、行业风险、财务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风险审查意见。经合规管理部风险审查通过的信贷业务方可向下一环节流转,实现合规管理、风险审查全流程覆盖。

(二)实行办贷机构差异化授权管理。综合各支行(部)上年底到期贷款收回率、贷款增长率、抵(质)押贷款占比及客户经理整体素质、新增贷款管理水平等因素,将辖内26个贷款营销机构划分为四个类别,实行差异化等级授权,督促各支行提升信贷资产质量和管控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信贷产品创新。结合县域经济实际,创新“四通特色农业小额贷款”、“巾帼(军属)用创业贷款”、“退役士兵

信用创业贷”、“企贷宝”、“商贷宝”、“产业扶贫贷”等7项信贷产品,各办贷机构依据区域位置、受理权限,申办受理不同信贷产品,提高了信贷投放精准度。

(四)规范大额贷款管理。一是坚持大额贷款抵质押制度。新增个人20万元以上、公司类200万元以上贷款原则上执行抵(质)押担保方式,新增个人贷款超过50万元、公司类贷款超过500万元的严格执行抵(质)押担保。当年新发放贷款中,抵(质)押担保贷款金额占比不低于50%。二是建立重点客户管理制度,将辖内跨区客户、集团客户、行业龙头客户、单户授信500万元(含)以上的对公客户纳入重点客户管理,由合规管理部组织成立贷后管理小组,制定管户方案,落实贷后管理主责任人,确保每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二、完善“两项制度”,强化新增贷款管控

按照“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结合县域经济发展需求及本行经营实际,出台“四通业务实施细则”、“新增贷款管理办法”两项制度,细化营销权限,严格办贷流程,精简贷款文本,划分管理责任,把每笔贷款业务都装进制度的“笼子”,使每笔业务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上级的检查。

三、深化“一个”转换,优化信贷业务流程

依托流程银行建设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化信贷经营机制转换,在整合原有部室的基础上,新设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市场拓展部三个部室,形成以公司业务部、个人业

务部、市场拓展部和基层支行为前台营销部门,以信贷管理部、合规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放款中心及信贷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为中台审批控制部门,以财务会计部、稽核监督部、纪检_等部室为后台监督保障部门。初步建成了前台抓营销,中台抓风控,后台抓保障,前、中、后台分设分控,即无缝衔接又相互制约的现代商业银行的管理体系,为信贷业务稳健发展提供充足保障。

四、完善“两项”机制,激发信贷队伍活力

(一)建立新增不良贷款处置机制。合规管理部每月初对辖区内支行和营销部门逾期3个月未收回贷款下发“不良贷款追责单”,督促相关支行和部门负责人持续清收。同时,将当月新增不良贷款清册移交稽核监督部进行现场审计,严格界定责任,对存在违规现象的不良贷款移交纪检_督促限时清收,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处置,有效控制了信贷资产质量劣变。

(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建立星级客户经理考评体系,实施客户经理的等级管理,连挂薪酬考核,促进客户经理主动提升合规执行力。二是实行信贷会计委派制度,实现总行对基层支行内控管理的垂直化、前移化和现场化。三是修订和完善薪酬考核机制和不良贷款盘活奖励机制,在薪酬考核上加强对信贷投放、当月到期收回率、不良贷款盘活的考核,全面激发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篇2:精准扶贫大走访有感】

精准扶贫大走访有感 向幸福出发

——精准扶贫大走访有感 一位武大学子在竹山农商银行实习,所感所悟得到省联社刘理事长和市行朱董事长的一致好评,号召近年来新入职员工向他学习。郧西农商银行陈鹏书记要求全行将以此为榜样,教育新员工,带动老员工,争创新业绩,在全行掀起学习实践高潮。

随着全县上下精准扶贫工作的强势推进,羊尾支行也在镇政府的统一安排协调下包联辖内老观庙村。我,一名农商新兵,很荣幸被推荐为驻村干部,有了职业生涯中第一次接地气、访民情、耕农区的机会。在这十多天的驻村生活中,感触良多。

提前体验,奠定基础。曾在实习时,听过很多深耕四区活动的一些逸闻趣事,也见过客户经理们骑着摩托车进村入户调查建档,就是无缘亲身步入农户家中实地考察。正好借助这次精准扶贫的机会,由村干部带着我进村入户,让我了解到该村有多少个组,每个组的人口分布情况,每户家庭基本情况和收入开支经济状况等,为以后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亲身体验,拉近距离。通过进村入户不断丰富我的阅历,让我快速成长那个。每到一户农户,他们都会第一时间倒上一杯水,递上一支烟,靠近坐下来等着公家人说明来意。作为工作组一员,在村干部的言传身教、耳濡目染下,我也由一个起初不知如何表达的小菜鸟逐渐学会了如何同他们唠家常的熟练客.我逐渐发现,先从询问农户的身体状态、家庭人口开始,逐步引导至庄稼收成、家庭收入,再至宣传国家政策、了解金融需求等步骤来交流,不时的添加一些平安健康、福寿发财等良好祝福祝愿,简直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完美话术。静静想来,是啊,什么叫关心老百姓,什么叫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没有真正找到农户最关心问题的关键点,何谈拉近与农户距离,何谈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在这期间,一听说我是农商行的,他们急切地询问我行贷款条件、存款利率、汇路等日常业务,每次我都会顷我熟知的一一解答。每每看到他们尊重、感激的目光,我想,这不就是支行给了我一次对外综合业务传播、自身知识查漏补缺、找到被认可与受尊重的绝佳机会吗,不禁还为支行长马韬安排我作为单位驻村干部的那份苦差事和被打发的起初幽怨而阵阵汗颜呢。

深刻体验,磨练意志。大走访工作还是比较幸苦的。每天一大早,大家骑乘着摩托车下队。对于摩托车到不了的地方,我们只能顶着烈日一二一,翻山越岭、跨沟淌渠,逐一走访不漏一户。最让我欣慰的是,村民都很热情,每天走访中不到10点就会接到预定午饭的盛情邀请,生怕晚了我们会应承别家。在农户家,虽说都是家常便饭,但是他们做的很认真、很卫生、很热情。中饭休息片刻,我们又骑着车继续赶往下一个组。每当回来时,基本已是夜幕降临、月入半空之时。

站在窗前,当想起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自磨砺出这句经典警句时,丝丝清风扑面,沁心润脾。是啊,人只有经历了最痛苦的磨练,才能配得上拥有最永久的幸福。我坚信,属于我的那份幸福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出现,我要向幸福出发!(羊尾支行 胡光彬)

【篇3:扶贫工作半年总结】

丹凤农村商业银行

20_年精准脱贫工作半年总结

至今年3月份以来,我行精准扶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关于印发各镇脱贫攻坚工作组各村脱贫攻坚工作队的通知》(丹办发【20_】15号)通知要求,通过前阶段扎实有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今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农商行成立了以董事长任队长、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住村工作队,办公室具体负责包扶工作方案制定、目标规划、与镇村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驻村工作队主要负责入户调查和信贷政策及资金支持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效果

在工作中,我行以 “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落实包抓目标任务,形成部门包村、干部包户,按照脱贫攻坚“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要求,针对寺底铺村140户贫困户447人,分三年落实了包扶责任人,到20_年全部脱贫,期中:20_年脱贫42户154人,20_年脱贫38户138人,20_年60户158人(含40户89人兜底扶贫)。20_年商行5名班子领导每人包3户,12名部门经理每人包1户,对31户贫困户结对帮扶,县、镇领导包扶11户,共计42户在20_年底脱贫,制定了当年工作计划和三年包扶工作规划,布置了作战室,制作了产业分布图、贫困人户进退情况示意图、贫人口分布图和产业分布图。

三、制定了工作计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农商行领导带领工作队员,深入到寺底铺村,走村入户了解 情况,与村两委会共同商讨帮扶计划,确定依托该村资源和地理优势,制定种养业,经商、劳务输出”等以产业脱贫为主三年规划和当年计划。按照20_年工作计划,认真抓好项目实施,针对今年确定的42户贫困户情况,我行工作队员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群众意愿,量体裁衣,与贫户协商合理确定发展项目,一是驻村工作队员先后五次去丹凤为张强军等九户成立了香菇种植专业合作社,吸收贫困户9户30口人,种植香菇万袋,发展产业脱贫,先期为入社会员发放贷款28万元;二是劳务输出26户,打工地主要分布在南京、浙江、西安等地;三是药材种植2户,栽种天麻800多窝;四是开饭店的3户;五是养牛1户,牛存栏达到了20头,六是服装销售1户。确定的发展项目目前运转正常。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情况

1、刺沟组水毁河堤修复500米已经动工实施,投次万元,现己完工。

2、计划对窑口、东街、西街三个组实施道路的亮化工程,安装太阳能照明灯100盏,计划投资20万元,己做好了丈量设计,正在联系购置中,计划新建垃圾处理池一 个,正在规划筹备和选择址中。

五、工作措施

一是农商行计划对包扶的贫困户贷款利率进行了下调,在原

利率的基础上下调近4个百分点,执行6厘,在发展产业需资金时,让利于贫困户,使贫困户早日脱贫;二是农商行于6月15日为贫困户购置脱温鸡苗1200只,发放给因年龄大在家的贫困户和有发展意愿的户,让他们进行散养,以达到增收的目的。挤出资金为贫困户发展生产、村级基础设施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三是在端午节时机,商行领导班子和县人大刘主任亲自到村

上召开贫困户坐谈会,商议脱贫致富事项,并为贫困户发送了节日礼品,得到了贫困户的好评;四是己和新华书店联系,计划为所有贫困户购买香菇种植类、养猪、养鸡和天麻栽种类书籍,做好培训和学习。五是争取政府贴息资金和利用商行降息来支持贫户发展产业。

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缺少主导产业支撑。从该村调查摸底看,群众无主导产业,只是一些简单农业生产,发展规模小,产值效能低。2、基础条件差。该村还有5个村民小组处于深山,交通不便,生存条件很差,石板沟组至今不通车路。

3、群众思想观念守旧。对发展规模种养殖产业的积极性不高,宁愿出门打工,也不愿意担风险投资搞规模种植、大棚鸡或生猪养殖业,如街道边建好的养鸡大棚,己闲置了近三年了,却无人利用。

4、金融产品创新不够。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林权、土地流转等贷款抵押手续复杂,个别贫困户发展一些项目贷款提供不了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形成发展资金短缺。

总之,在以后的脱贫攻坚工作中,我们要加政策的大宣传力度,从思想根源上打消贫困户守旧的观念,不能总以在外打工为主,要学有一技之长,在家既照看了老人,又能取得收入的项目来实现脱贫,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活动,真正从“做”字上下功夫,身体力行做好扶贫帮困工作。

丹凤农商银行

20_年6月28日

扶贫贷款收缴工作总结4

西宁农商银行贷款政策

一、小微企业申请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贷款流程及条件

(一)流动资金贷款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借款人依法设立;

2、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3、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4、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借款人在农商银行开立账户,取得人行开户许可证及贷款卡;

7、农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流动资金贷款流程

客户提出申请---银行受理、初步审查---贷前调查、客户经理出具调查报告----贷款风险评价审查-----贷款审批、报备----落实贷前条件、签订合同、发放贷款与支付---银行贷后管理---到期贷款处理---贷款收回

(二)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持有人民银行核发且有效的贷款卡(证);

3、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4、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5、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6、符合国家的产业、环保、土地等相关政策,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准入文件;

7、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8、西宁农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固定资产贷款流程:客户提出申请---银行受理、初步审查---贷前调查、客

户经理出具调查报告----贷款风险评价审查-----贷款审批、报备----落实贷前条件、签订合同、发放贷款与支付---银行贷后管理---到期贷款处理---贷款收回

(三)、中小微企业“一抵通”贷款

1、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授信、审查、审批、与客户签订合同、放款、贷后管理与收回。

2、产品特点:对于已核定授信额度的客户,在核定期限内可随用随贷,循环使用。

3、效率优先:在风险可控基础上,中小企业“一抵通”贷款实行“三简”。一是简化贷款调查手续,只对重点事项进行了解落实,不再评定信用等级;二是简化抵押物评估手续,尽量按双方协议到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三是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4、客户申请“一抵通”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⒈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备贷款本息偿还能力;

⒉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无不良信用记录(包括:未及时归还贷款本息、拖欠税款、水电费、职工工资等方面),法定代表人有固定住所,遵纪守法;

⒊经营或生产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符合环保要求,行业具备良好发展前景;

⒋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须到有权部门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⒌申请贷款额度必须在项目总投资(或净资产)的70%以内;

⒍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开立存款账户,资金结算量在90%以上。农商银行贷款份额占客户贷款总额数50%以上的必须开立基本账户;

⒎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贷款业务的流程及条件

(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1、产品特色:只需交纳一定比例首付款,并以所购房产做抵押,开发商提供担保,按月还偿还等额本金及利息的贷款。

2、贷款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效;

2、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3、具有城镇户口或有效证件;

4、具有稳定的职业

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5、借款人已支付30%(首套房)或60%(二套房)以上的购房款,并已存入房屋开发商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中的首付款收据和其他证明文件;

6、财产共有人应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有其与开发商签订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8、同意以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作为贷款的抵押;

9、接受农商行的其他贷款条件。

3、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贷款的偿还方式

(1)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经济状况等情况决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70%;

(2)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0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利率和农商行利率管理办法执行;

(4)按揭贷款的还款方式可采取按月付息分期还款、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4、贷款流程: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农商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合同公证→抵押物登记→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办理抵(质)押物解押手续。

(二)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

1、产品特色:只需交纳一定比例首付款,并以所购房产做抵押,开发商提供担保,按月还偿还等额本金及利息的贷款。

2、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西宁农商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具有所购商业用房全部价款5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商业用房的首付款;

5、具有西宁农商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6、借款人的年龄加上贷款的年限一般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7、西宁农商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流程:提交借款申请书→我行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评估→贷款审批→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合同公证→划款→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结清贷款并撤销抵(质)押登记。

(三)城镇居民下岗再就业贷款

1、产品特色:能满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

2、贷款条件:

1、在青海省内有固定住所、具有青海省城镇常住户口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

2、年龄在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有一定劳动技能,一创业愿望和创业项目的习惯失业人员;

3、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够提供农商银行认可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担保能力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额度。根据客户资产状况、家庭收入情况、还款能力等确定,原则上控制在10万元以内,但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贷款利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利率规定执行,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浮动水平。

4、贷款流程:客户申请→受理→调查→评级授信→审查→审批→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办理抵(质)押物解押手续。

(四)个人经营性贷款

1、产品特色:能满足客户在经营或投资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等需求。

2、贷款条件:1具有_国籍,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信用记录良好,在西宁市拥有固定住所,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且从事正常、合法的经营活动;3主营业务突出,具有稳定的产购销渠道,经济收入稳定,盈利能力较强,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并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提供从事经营活动相关证明;5借款人的年龄加上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6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7具有西宁农商银行认可抵押物或担保作为贷款保证, 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公证手续;8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额度。根据客户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家庭收入情况、还款能力等确定,原则上控制在500万元之内;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分次支用借款时,每笔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借款合同规定的到期日;

3、贷款利率。个人经营性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利率规定执行,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浮动水平。

4、贷款流程:客户申请→个贷中心受理→调查→评级授信→审查→审批→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办理抵(质)押物解押手续。

(五)公职人员消费贷款

1、产品特色:能够满足客户各方面的消费需求。

2、贷款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西宁市拥有固定住所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西宁农商银行认可的公职人员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5、借款人的年龄加上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

6、农商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农商行核定借款人的最高信用额度为3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

3、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结清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季付息,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金;

4、公职人员消费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农商行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权限内,实行浮动利率。

4、贷款流程:客户申请→农商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办理保险、合同公证→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办理抵(质)押物解押手续。

(六)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产品特色:能满足客户各方面的消费需求。

2、贷款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西宁市拥有固定住所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西宁农商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

5、借款人的年龄加上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

6、西宁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a、西宁农商银行核定借款人的最高信用额度为50万元;b、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c、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结清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季付息,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金;d、综合消费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农商银行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权限内,实行浮动利率。

4、贷款流程:客户申请→农商银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合同公证→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办理抵(质)押物解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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