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政总决算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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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29 08:54: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北京财政总决算工作总结1

面对财政收入持续下行的压力和挑战,财政部门开展了财源专班建设、成本绩效改革等很多探索性的创新工作,在全国走在前列,进一步拓展了财政工作新的视角和维度,但是与财政作为综合经济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相比,与政府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职能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的背景下,高质量财源建设工作仍需提升,成本控制理念有待加强。

20_年,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为全市中心工作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努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为构建首都发展新格局贡献力量。

20_年1月10日

北京财政总决算工作总结2

年3月9日,因在平安北京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被_北京市委平安北京建设领导小组评为20_年度平安北京建设工作考核优秀等次。

年3月13日,因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财政部评为20_年北京市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一名。

年4月10日,因在行政机关绩效考评工作中表现突出,被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评为20_年度市级行政机关绩效考评优秀等次。

年5月5日,因在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在_对地方政府“真抓实干”考核中获得通报表扬。

年8月21日,因在社保基金预算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财政部评为社保基金预算20_-20_年度二等奖。

年9月28日,因在20_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财政部通报表扬。

年9月29日,因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被_北京市委、市政府评为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年10月26日,因在20_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中结果优良,被财政部通报表扬。

年10月28日,因在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决算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财政部通报表扬。

年11月,因在调研工作中表现突出,被_北京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十四届(20_-20_年度)全市优秀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年11月10日,因在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财政部通报表扬。

北京财政总决算工作总结3

20_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从人大、审计、财政监督的情况看,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一是实施大规模退税减税政策、疫情多点散发、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等因素对财政收入运行带来较大压力;但同时,支出需求刚性增加,收支平衡难度加大,财政运行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二是部分支出政策实施效果有待提高。产业、民生等领域部分支出政策落实不够精准,各领域政策之间统筹衔接不够,需要进一步增强政策合力。三是部门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有待强化。部分单位严控行政成本和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不够,资金和资产利用效率不高,单位过紧日子意识和能力仍需增强;部分单位项目论证不充分,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预算执行率较低,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不足;个别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管理不够规范。四是部分领域财政运行风险需要关注。个别区“三保”等刚性支出压力大,政府债务风险偏高;受土地市场波动影响,部分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等项目面临潜在风险。对此,需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_、_决策,落实市委工作要求,按照本市《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运用好财政政策工具,统筹好疫情防控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雪中送炭帮企业渡难关。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是_、_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性举措。我们将把落实退税减税政策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持续加快退税进度,进一步扩大受益范围,以“真金白银”为更多市场主体送上“及时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为稳市场主体稳就业提供强劲动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下沉基层,第一时间将中央留抵退税专项资金下达各区,对冲政策性减收对各区财政平稳运行的冲击,支持各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民生保障,确保退税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企业。加强经济运行、实施留抵退税政策对财政收支运行影响的分析研判,强化财源建设,精准服务企业,为稳定财政收入提供支撑。着力防范退税风险,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二是保持支出强度并加快支出进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政策发力要适当靠前的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紧推进已纳入年度计划安排的重大工程建设,用好已下达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梳理项目执行情况,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需执行或短期内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预算进行动态调整;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各类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予以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严格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追加调整,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

三是加强资金资源政策统筹,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统筹用好当年财力、历年存量和债券资金,督促预算单位加强财政资金与自有资金的统筹使用。继续扩大市级公物仓试点范围,对于新增资产配置需求,优先调剂使用符合条件的公物仓资产。管好用好政府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更好地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首都重点产业发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意向公开、预留份额、绩效考核、乡村民宿扩围等措施,支持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发展及乡村振兴。强化市区财力统筹,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稳妥制定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方案,加强转移支付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各区落实功能定位、保障全市中心工作的能力。

四是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创新,积极防范化解风险。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细化各项支出标准并嵌入系统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各区、各部门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促进绩效评价工作提质扩围;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健全绩效管理与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相挂钩的机制。完善财政资金直达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各区各部门直达资金使用“第一责任人”作用,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确保直达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运用好财政库款运行预警监控机制,完善风险防控预案,确保市区两级库款平稳运行。夯实各区债务管理主体责任,积极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强化土地开发成本控制,更好支撑基本建设项目和债务化解工作。

五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发挥财会监督源头治理作用,围绕中央重大政策落实、预决算管理、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等重点领域,做好监督检查及动态监控工作,强化跟踪问效。巩固全市依法整治财务审计秩序工作成果,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发力,完善综合执法检查、线索移送、结果运用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抓紧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对各部门、各区的指导,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并逐项对号销账,注重从政策制度层面解决共性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提请市_会审议。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批、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由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组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和险种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预备费:在编制预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以规范、公平、公开为要求,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一般性转移支付: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的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中央返还及补助:中央财政为保障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等改革后地方的既得利益给予的税收返还。

上解支出: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交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部门预算: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手段,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北京财政总决算工作总结4

1.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纪委十九届四中全会赋予财会监督新定位,探索建立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及时传达学习蔡奇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大会,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及时修订内控操作规程,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勤敲打、多提醒,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重要时间节点重申纪律要求,开展约谈提醒、组织联合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政治生态研判,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

2.努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坚持反对“四风”。落实精文减会要求,发文数量实现只减不增目标,精简全市性工作会议,并形成了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基层调研和问题解决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接诉即办”,做到件件有回音。

北京财政总决算工作总结5

(一)加强财政政策调节作用,促进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一是把减税降费、财源建设作为稳定市场主体、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举措,形成“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20_年前三季度,全市减税降费规模达亿元,并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融资担保、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组合拳”,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同时,以优化对企服务为出发点,强化主动服务、精准服务,财源建设形成了较为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体系,重点财源企业稳定在京发展并扩大业务,带动增收效果明显。20_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亿元,增长,超年初目标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居全国第一。二是在财政紧平衡的形势下,保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统筹资金、资产、资源,支持保障“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打好“三大攻坚战”、京津冀协同发展、副中心建设等重大战略,支持保障庆祝建党100周年、冬奥会、服贸会等重大活动,支持保障民生改善、中轴线申遗、城市有机更新、生态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全市重点项目。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效率。三是加强财力下沉,确保兜牢财力薄弱区的“三保”底线,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市对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力度,并进一步向生态涵养区倾斜,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规模从30亿元增长至40亿元。同时,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和实施期限管理,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大绩效结果与转移支付安排挂钩力度。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力有效做好民生经费保障。在财政收支持续紧平衡的态势下,民生投入始终保持在八成以上,约5600亿元财政资金投向民生领域。一是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力支持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积极筹措资金,实行免费新冠疫苗接种,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推动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支持研究型病房和重大疫情防治重点专科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政策,健全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二是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规范调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延长失业保险待遇扩围政策,保障就业形势稳定。持续加大养老服务专项投入,推动发展养老服务驿站及养老助餐服务。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加大残疾人事业发展投入,继续支持无障碍专项行动。三是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出台课后服务教师激励政策,助力义务教育“双减”行动。切实提高教师待遇,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完善义务教育“三免两补”政策,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大力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构建“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四是完善住房保障财政支持政策。将老旧小区专项资金纳入市对区一般转移支付,加强区级可统筹财力,加大各类政策性住房建设投入力度,向中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持续改善群众住房环境。五是坚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20_年,市区两级投入对口支援资金亿元,并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等财政政策手段,助力受援地巩固脱贫成果。

(三)聚焦支持“五子”联动,助力首都构建新发展格局。一是推动加快建设国际科创中心。持续加大科技领域投入,有力支持了“三城一区”发展和新型研发机构、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进一步为科研经费松绑,在全国率先修订出台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率先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采取“包干制”经费管理措施。二是积极争取更多财税政策在“两区”先行先试。成功向中央争取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在中关村示范区落地实施。在集成电路等4大领域获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试点政策等。优化资金保障机制,支持服贸会、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高水平举办。三是助力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和促消费。学习借鉴新加坡等地经验,用好国资平台支持产业发展,优化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设立、使用管理。出台《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为推动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撑。研究制定促消费一揽子财政支持政策,稳步推进我市免税店优化布局,持续促进消费升级。四是支持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支持开展新一轮疏整促专项行动,倾斜财力支持副中心发展。成功争取中央资金开展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试点。提前开展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范围内京冀双方财税利益分享机制研究。

(四)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坚持厉行节约,多轮次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亿元。打造预算绩效管理“北京模式”,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形成支出定额标准122项。在公交、地铁、热力、自来水等公用事业领域开展成本绩效分析,今年实现降本11亿元。优化教育、医疗、行政运行等领域支出结构,选取46项民生政策开展绩效评价并动态调整优化。开展16个区成本控制专项绩效评价,推动50家市级部门进行重点项目成本效益分析。二是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将各区、各部门的资产、债务、绩效、政府采购等融入预算管理主体流程。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首批入仓资产价值近90亿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本市政府采购透明度连续两年位列全国首位。充分发挥会计行业管理职能作用,重点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等四类问题专项整治。三是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建立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链条项目管理机制,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探索实行债券分批次精准发行,完善债券资金“穿透式”监测,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充分发挥债券对投资拉动作用。研究出台本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意见、管理细则及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

北京财政总决算工作总结6

(一)提升机关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按照督考结合的要求,科学编制我局日常履职工作清单,并将市政府折子工程、为民办实事、全市财政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等汇编成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人。二是开展全程跟踪督办和问题研判。对绩效清单任务每月开展梳理分析,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完成情况,对进度滞后事项重点调度,并及时向市领导报告解决措施。截至目前,我局20_年绩效清单任务均已完成。三是加强绩效整改。在全局范围内专题通报上年度市政府绩效考评结果及相关问题,相关责任处室针对绩效考评存在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工作。

(二)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制定“十四五”财政法治规划,明确未来五年本市财政法治建设主要任务和落实举措,以法治化手段深化引领财政体制改革。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制。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做好预决算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重点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四是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总结归纳“1+4+N”机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依法强化首都营商环境财政政策支撑的经验做法,积极申报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强化政务服务管理。一是政务服务事项精简至2项,100%实现“一网通办”,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业务培训手册》,让群众看得懂、好执行、简便办。二是做好接诉即办工作,20_年接诉即办考核中我局“三率”均为100%,综合考评成绩为满分。三是切实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逐条梳理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

(四)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把支出关,严控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规模持续保持低位。按照全市要求,切实推进预算业务一体化、重点项目成本绩效管理等改革,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内部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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