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搬迁工作总结(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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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29 14:07:2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服务中心搬迁工作总结1

关键词:政策性搬迁 搬迁收入 搬迁支出 会计核算 税务处理

一、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政策的新变化

20_年10月1日,国家_《国家_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_公告20_年第40号)和《国家_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_公告20_年第11号),国家_《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118号)同时废止。相比旧规定,新政策有许多变化,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政策性搬迁涵义明确

企业政策性搬迁是指企业由于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或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科教、文卫体、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保护、防灾减灾、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等,并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企业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

(二)企业搬迁收入范围变小

企业搬迁收入是指企业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搬迁补偿收入,包括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搬迁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资产搬迁过程中毁损的保险赔款和其他补偿收入,以及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各类资产取得的搬迁资产处置收入(但不包括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取得的收入)。

(三)企业搬迁支出内容变少

企业搬迁支出是指企业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费用支出(包括安置职工费用、停工期间的工资及福利费、临时存放搬迁资产发生的费用、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和其他与搬迁相关的支出),以及由于搬迁而处置各类资产所发生的资产处置支出(包括报废、变卖、资产净损失及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等)。

(四)企业搬迁所得计算清晰

除企业边搬迁、边生产外,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暂时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进行汇总清算,并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企业搬迁所得若为负数,属于搬迁损失,可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扣除,也可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五)搬迁完成年度界定明确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搬迁完成年度: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边搬迁边生产的,搬迁年度从实际开始搬迁的年度算起)。企业同时符合“搬迁规划已基本完成;当年生产经营收入占规划搬迁前年度生产经营收入50%以上”条件的,视为已经完成搬迁。

(六)重建后税务处理很具体

1.搬迁资产简单安装或不需要安装即可继续使用的,其净值按规定以尚未折旧年限继续计提折旧,并据实税前扣除。2.搬迁资产需大修理后才能重新使用的,以资产净值加上大修理支出,作为该资产的计税成本。3.采取土地置换方式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以被征用土地净值、土地投入使用前发生各项费用支出和补价确定。4.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据实税前扣除。5.以前年度发生尚未弥补的亏损,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但边搬迁边生产的,亏损结转年度连续计算。6.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迁出地和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政策性搬迁相关材料,否则按非政策性搬迁处理。7.企业迁出地和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的,由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企业搬迁清算。年10月1日前、后签订的搬迁协议,执行的企业政策性搬迁政策不一样。9.国税函[20_]118号,对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准予从搬迁收入中扣除,但国家_公告20_年第40号规定,其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二、案例分析

假设甲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需要搬迁,搬迁期间发生下列有关业务,相关甲企业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处理如下:

例1:甲企业在搬迁过程中收到当地政府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2 500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5 000 000

贷:专项应付款 25 000 000

例2:甲企业搬迁过程中处置固定资产(房屋):原值 1 500万元,已提折旧1 000万元,处置收入30万元;处置固定资产(设备):原值330万元,累计折旧230万元,处置收入40万元;发生搬迁费用支出(包括安置职工的费用、停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等)50万元。处置存货117万元(含税),成本80万元。会计处理为:

1.处置固定资产(房屋和设备)时:

借:累计折旧 10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5 000 000

贷:固定资产(房屋)15 000 000

借:银行存款 3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300 000

借:累计折旧 2 3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1 000 000

贷:固定资产(设备)3 300 000

借:银行存款 4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400 000

2.结转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 5 3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5 300 000

3.处置存货时:

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000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周转材料)800 000

甲企业搬迁过程中处置存货收入不属于搬迁收入,应在实际处置时确认存货所得或损失,并据实计算纳税或在税前扣除。

4.发生搬迁费用支出50万元时:

借:营业外支出 500 000

贷:银行存款 500 000

借:专项应付款 5 8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5 800 000

例3:甲企业在重建过程中购建动产(机器设备)300万元,不动产(房屋建筑物)1 200万元,假如不考虑其他税费。

甲企业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15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5 000 000

如果甲企业签订搬迁协议发生在20_年10月1日以前,同时还要编制分录:

借:专项应付款 15 000 000

贷:递延收益 15 000 000

例4:假如甲企业除发生上述业务外,不考虑其他收支业务,甲企业搬迁完成年度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甲企业在20_年10月1日以前签订搬迁协议,甲企业结转搬迁补偿款结余420万元(2 500-580-1 500)时:

借:专项应付款 4 2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 200 000

甲企业应于搬迁完成年度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420万元。如果甲企业签订搬迁协议发生在20_年10月1日及以后,甲企业结转搬迁补偿款结余1 920万元(2 500-580)时:

借:专项应付款 19 2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9 200 000

甲企业应于搬迁完成年度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 920万元。

例5:假如甲企业重建后的政府补助形成的不动产 1 200万元按年限平均法以20年计提折旧,机器设备300万元按年限平均法以10年计提折旧。

甲企业1-10年计提有关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900 000

贷:累计折旧 900 000

11-20年计提有关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600 000

贷:累计折旧 600 000

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固定资产,可以按照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如果甲企业签订搬迁协议发生在20_年10月1日以前,甲企业计提前10年折旧90万元或后10年折旧60万元时,还要编制如下分录:

借:递延收益 9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900 000

借:递延收益 6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600 000

否则计提的折旧不得税前扣除。如果甲企业签订搬迁协议发生在20_年10月1日及以后,甲企业1-10年折旧90万元或11-20年折旧6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不需要编制配套分录,也不做任何纳税调整。

参考文献:

1.国家_.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118号.

2.国家_.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_公告20_年第40号.

服务中心搬迁工作总结2

一、工作落实情况

xx年,省、市下达我区计划任务5058人,其中:省计划任务xx人(其中易地搬迁1000人,进城进园1000人)我区已落实移民搬迁对象20户89人,上半年有14户54人正在建房;

市计划任务3058人,我区出台了《区关于实施贫困群众搬迁移民扶贫工程的工作意见》。

二、主要做法

1、宣传发动,让移民政策深入人心。年初,区、乡分别召开移民扶贫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移民扶贫政策精神。同时,印制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发至全区有关村、组,让广大群众熟悉了解进城进园移民政策的有关规定。

2、成立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成立了由区政府区长为组长,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扶贫和移民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工部、规划建设局、房管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文化局、公安局、蓉江街办、经开区、镜坝镇及其他乡镇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进城进园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办)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我办成立了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进城进园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移民工作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3、落实了移民搬迁计划,制订了移民扶贫工作方案。省、市下达我区移民搬迁任务后,我们严格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公示、确认移民对象。同时,结合实际,制订并印发了《区xx年度贫困群众搬迁移民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了移民扶贫工作有条不紊、有章可循地开展。

4、执行移民政策、严格把好五道关。在工作中我们主要围绕把好五道关而开展。一是严把调查摸底关。在调查中工作组深入迁出点广泛进行,把符合移民搬迁条件的自然村组及有意愿搬迁的群众进行造册登记。二是严把搬迁对象核查关。对符合移民搬迁的农户,实地核查搬迁条件及搬迁人口,对照实施方案中的搬迁对象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给予核减。三是严把审批程序关。对符合移民搬迁条件的农户,经群众民主评议、村乡(镇)审查,两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经区移民扶贫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四是严把资金发放关。对移民资金的发放,实行“阳光操作”“封闭管理”,根据移民建房进度,资金分批次直接拨付到移民户的“一卡通”。五是严把建房质量关。要求建房必须选址在远离灾害点的地方。并在分户建房中,加强了质量监督,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建房质量。

5、加大移民后续扶持,确保移民富得起。搬迁是手段,致富是关键。我们把进城进园移民劳动力培训转移列入农民培训和扶贫雨露计划,对搬迁移民每户至少培训一名实用技术。同时,把移民后续扶持纳入社会扶贫工作中,采取扶贫贴息、产业带动、结对帮扶、劳动力转移、安排工业园区就业,立足长远制定有效帮扶措施,加强对移民户的后续扶持,确保移民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让移民户切实感受政府的关心和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特色亮点

1、部门配合,协调开展工作。xx年度的移民搬迁任务涉及发改委、房管局等部门,因此,我办紧紧和发改委、房管局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确保了移民搬迁工作有序开展。

2、增加资金投入。对搬迁群众采取“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的政策,实行差别化扶持。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1、不断探索,努力提高移民扶贫工作水平。一方面要努力学习移民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移民搬迁扶贫经验及好的做法,尽快提高移民扶贫工作水平。

2、积极协调,努力加大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加强与发改委、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的协调,认真编制集中安置点的水、电、路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研究解决移民搬迁扶贫安置中遇到的土地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3、拓宽渠道,不断完善移民后续帮扶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的农业种养技能培训,提高移民的自我创业本领。有计划地引导和安排移民参加劳动力培训转移。积极协调信贷扶贫资金,帮助移民户解决生产发展的资金问题。

4、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接受移民的监督,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服务中心搬迁工作总结3

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秉持“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理念,重点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实现有恒产者有恒心,搬迁居民安居乐业。截至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33555人的搬迁任务(xx年完成省调增22户88人搬迁任务),累计建成集中安置点451个、安置住房9773套。今年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收官之年,工作重点由前期的集中推进转向后期的巩固提升、后续扶持。今年以来,市发改委铆定“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总目标,坚持慎终如始,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抓问题整改。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及时制定印发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排查、定期调度、精准指导等工作机制,前后开展三轮排查,推动县区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重后续扶持。深入实施产业带动和就业扶持工程,切实增强搬迁户稳定脱贫和自我发展能力。全市搬迁户中劳动力就业率达100%,社会兜底保障覆盖率100%。

三是细评估验收。自6月下旬开始,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组织县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验收工作,制定印发了《六安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验收工作方案》,全面总结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客观评价工程实施效果,确保评估核查过程扎实、结果真实。指导金寨县顺利完成国家发改委委托青海省扶贫局开展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抽查。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成效。继续巩固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持续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持续加强后续扶持服务。后续扶持应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继续深入实施产业带动和就业扶持工程,确保有劳动力搬迁家庭至少1个劳动力稳定就业;引导各地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推动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环境、新社区,全面提升搬迁质量和脱贫成效。

三是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成效宣传。根据省易扶办印发的《安徽省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成效宣传工作方案》部署,自xx年7月至xx年下半年持续开展宣传报道,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原则,聚焦安置区建设和后续发展的典型做法,讲好贫困群众搬迁脱贫故事,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服务中心搬迁工作总结4

作为22个专项部门之一,我局牵头负责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及时编制《市土地整治规划》,积极争取贫困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先后组织技术单位开展项目的勘测定界、可研等前期工作。因规模达不到土地开发项目的申报标准,省、州未向我市下达农村土地整治扶贫项目。虽然市不涉及农村土地整治扶贫项目,但我局主动作为,切实发挥自然资源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利用国家、省、州自然资源部门围绕脱贫攻坚在用地指标、地灾防治、增减挂钩等方面出台的系列政策,精准对接,有效落实,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年工作总结

1.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公益岗位。作为今年生态建设扶贫内容之一,我局落实12个地质灾害监测公益性岗位,及时将有监测能力的贫困人口充实进来,使获得该公益岗位的贫困人口增加收入3600元。目前已完成主汛期的监测工作,待各乡镇统一申请拨付监测经费。2.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xx-xx年)》,积极申报增减挂钩项目。通过结余指标垮区域交易获得收益,助力脱贫攻坚。今年,上级已批复项目12个,其中7个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正在施工中,其余5个正在开展招投标前期工作。

二、xx年以来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全力做好要素保障。一是为全市299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及时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其中:xx审批67户、xx年审批84户、xx年审批148户。二是为需要重建的11个贫困村活动室,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其中:xx年审批5个贫困村、xx年审批6个贫困村。2.加强地灾调查评估,着力开展科学选址。为全市299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估,以确保安全科学选址。其中:xx年评估67户、xx年评估84户、xx年评估148户。共投入资金万元。3.实施地灾避险搬迁,倾力支持民生工程。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使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贫困户,通过享受一定补助,能够搬出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区域建房居住。xx年涉及贫困户3户、xx年涉及贫困户1户、xx年涉及贫困户2户、xx年涉及贫困户8户、xx年涉及贫困户10户。共对24户贫困户实施地灾避险搬迁,共补助资金万元。4.调整充实监测岗位,努力拓宽收入渠道。根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建设,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调整充实地质灾害监测点监测公益性岗位。xx年涉及贫困人口7人、xx年涉及贫困人口2人,使获得该公益性岗位的贫困人员每年增加收入3600元。5.实施地灾工程治理,大力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年度资金落实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围绕贫困村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xx年涉及1个贫困村,投入资金万元;xx年涉及4个贫困村,投入资金万元;xx年涉及3个贫困村,投入资金万元;xx年涉及1个生态扶贫建设项目,投资万元。共投入资金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局作为扶贫专项部门之一,牵头负责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虽然大力争取项目,但一直无农村土地整治扶贫项目,我局只能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助力脱贫攻坚。2.我局负责指导做好易地搬迁户原宅基地的复垦工作。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加强与乡镇对接,涉及复垦的,做好指导、督促、验收。由于“一方水土不能养育一方人”,重建住房与旧房距离较远不便于耕种,同时折东片区主要处于高山河谷地带,根据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总体部署,加快对迁出区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折西片区主要以高寒牧区为主,加之复垦验收标准较高,因此,我市易地搬迁户旧房拆除后均是生态修复(复绿)。3.增减挂钩政策出台时间较晚,同时受气候原因有效施工期短、折东片区地块零星、折西片区文化等各种因素影响,xx年虽是收官之年,但部分项目仍需在xx年实施。

三、xx年工作思路

xx年,一是继续实施好余下增减挂钩项目,推动结余指标垮区域交易,为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积累更多资金;二是围绕用地保障、地质灾害监测岗位等业务工作,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下功夫。

总之,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发挥自然资源部门职能职责,为xx年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后期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服务中心搬迁工作总结5

我委作为行业扶贫部门,牵头负责全市“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工作。去年以来,我委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我市脱贫攻坚的“关键之战”,务求20xx年首战告捷,为争取率先在长株潭地区及全省完成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开局。现将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3976人(株洲县68人、攸县70人、茶陵县1656人、炎陵县2182人,醴陵市未安排20xx年搬迁计划),截止20xx年1月31日,全市已搬迁入住2146户6963人,其中:省计划内完成1225户3978人(计划内增加2人为攸县根据省整户纳入搬迁的要求后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人),省计划内易地扶贫搬迁户均竣工达到入住条件;省计划外完成921户2985人(全部为分散安置),实际完成数为省计划任务数的175%,占“十三五”期间总任务数的。

(一)株洲县20xx年计划搬迁23户68人,实际完成搬迁68户202人(全部为分散安置),其中:计划内完成23户68人;计划外完成45户134人,实际完成数占“十三五”期间任务数的比例为。株洲县针对分散安置特点,通过乡镇政府和村支两委“帮”,贫困户亲属和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助”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易地扶贫搬迁户建设用地、征地及土地平整费用不足等问题。

(二)攸县20xx年计划搬迁20户70人,实际完成搬迁278户973人(全部为分散安置),其中:计划内完成20户72人;计划外完成258户901人,实际完成数占“十三五”期间任务数的比例为41%。攸县采取劈山填沟、平整河滩、土地置换等方式,降低用地成本,解决用地矛盾。建房自筹部分采取村里投工投劳的形式予以筹集,大大减轻了贫困户的负担,为易地扶贫搬迁户排忧解难。

(三)茶陵县20xx年计划搬迁505户1656人,实际完成搬迁690户2281人,其中:计划内完成505户1656人(分散安置433户1424人,集中安置72户232人);计划外完成185户625人(全部为分散安置),实际完成数占“十三五”期间任务数的比例为。茶陵县把制度挺在前面,工作干在一线,基础工作扎实有力,用“一个《细则》,一个口令、一份责任、一个标准、一腔爱心”规范茶陵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对选址用地地形不规则的200多户,根据宅基地地势“量身”设计;对超建筑面积的一律不予补助,直至整改到位;对无力建房的贫困户,实行“帮筹措资金、帮请施工队,帮把质量关,帮安置房验收”,通过“四帮”把党的关怀传达到建档立卡的困难群众中去。

(四)炎陵县20xx年计划搬迁677户2182人,实际完成搬迁924户2936人,其中:计划内完成677户2182人(分散安置514户1676人,集中安置163户506人);计划外完成247户754人(全部为分散安置),实际完成数占“十三五”期间任务数比例为。炎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注重抓好顶层设计,通过“四个必须定户、统分结合定点、严格标准定标、加快建设定期、压实责任定责、确定脱贫措施定业”的“六定”工作法,总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按照1人户50平方米、2人户75平方米、3人户10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125平方米四档,每档提供3套设计图纸供比选,实行统一规划,采取分档统规统建、统规帮建或统规自建等方式实施,并按统一风格进行外墙粉刷和装修,做到美观实用,通过高识别度的规划设计,体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力度。同时,炎陵县将严守政策与对贫困户的关怀有机结合,为贫困户脱贫后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在设计上预留了空间。

(五)醴陵市20xx年省里未安排搬迁任务,实际完成搬迁186户571人(全部为分散安置),占“十三五”期间任务数的比例为。醴陵市虽然20xx年没有省定任务计划,但按照其他县市标准要求自身,积极组织召开该市易地扶贫搬迁动员会暨培训会,安排各乡镇提早对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摸底,并根据市领导批复要求“20xx年完成‘十三五’期间任务数的20%”提前开展试点工作,为该市20xx年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1819人的搬迁任务奠定了基础。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坚持工作联动,市县两级同部署

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工作联动机制。一是建立工作推动机制。按照中央、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安排部署,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两人共同担任。同时,各县市均建立了易地扶贫搬迁联席会议制度。我委也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要求各县市查摆原因、倒排工期,采取“一对一”跟踪督查,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茶陵县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所在乡镇,要求各乡镇倒排工期,挂图作业,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醴陵市主动与省扶贫办、省发改委衔接“十三五”期间计划任务数,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该市在今年省里没有安排任务计划和贷款额度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先期垫付20xx万元启动安置房建设。二是建立权责分工机制。我们出台了《加快推进株洲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县市的资金运作主体和建设实施主体,实行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分工。各县市按照定标准、定地点、定户数、定期限、定责任的“五定”工作要求,做到“六个精准”,即:搬迁目的要精准、搬迁的对象要精准、搬迁规划编制要精准、搬迁的政策要精准、搬迁资金使用要精准、搬迁任务安排要精准。三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卫国市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把好事做好,把工作做实。市联席办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针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问题,进行专题工作部署。我们多次组织各县市参与省、市的培训各类交流,重点针对实际操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互动。各县市联席办明确了专人从事与市扶贫办的对接工作,在台帐管理、目标考核和工作督查中形成了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环环相扣、衔接紧密的网状工作格局。

(二)坚持精准施策,扣好纽扣强基础

我们重点在精准发力上下工夫,使保障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一是解决精准识别的问题。各县将搬迁对象的识别、群众搬迁意愿的掌握作为整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落实“六步两公示”的工作要求。如:攸县坚持“三个优先、三个不”的原则,即:无房户优先,地质沉陷区户优先,深山交通不便户优先。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不搞,不符合搬迁对象条件不搞,不是贫困户自愿申请的不搞;二是解决政策精准的问题。各县市召开各类专题会议研究地方政策,并为制定相关政策和出台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地方政策能够推得动、干得成、做得好。如:茶陵县和炎陵县对进县城和集镇购置商品房(含二手房)搬迁安置的,每户补助万元和8万元。对于村内(含跨村)就近搬迁安置的,茶陵县明确每户补助5万元,2人以上每户每增加一人增加1万元,并设置各类奖励资金户均万元(如按时间拆除旧房交出老宅基地的另外补助2万元)。炎陵县提出依规定的建筑面积按9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等地方政策;三是解决安置选址的问题。按照“五个依托”的选址要求,各县市依托中心村、依托小城镇、依托国省道、依托工业园区、依托中心县城,安置点选址大多位于国道、省道沿线、乡镇政府所在地或者中心村。确保搬迁群众安置得称心如意,提振生产致富信心,为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计划任务完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四是解决增减挂钩的问题。市国土局根据市联席办的工作安排,出台了《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有关工作的若干意见》(株国土资发[20xx]15号),并组织各县市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调查测算辖区内拆旧区面积和安置所需的宅基地规模指标情况,为下阶段拆除复垦和有偿流转打下基础。各县市结合实际相继出台奖补政策,激励易地扶贫搬迁户加快安置房建设。如炎陵县对原宅基地超出新宅基地部分面积,按每平方米50元予以奖补,单户最奖补金额不超过5000元。

(三)坚持整合资源,多管齐下助搬迁

围绕形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合力,加大在宣传上、项目上和资金上的力度,确保工作按照整体目标取得阶段性实效。一是加大宣传发动。各县市通过层层动员发动,多手段、多层次、全方位组织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解读工作,消除搬迁群众“故土难离”的情结。如:茶陵县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广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先后开办易地扶贫搬迁县委中心组学习两次、干部培训班4期,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形成了人人知晓搬迁、人人支持搬迁的良好氛围。株洲县、攸县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客户端推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二是加大项目衔接。各县市在现有县级融资平台公司下均设立子公司,明确了县级易地扶贫项目的实施公司,主动承接中央预算内资金和长期政策性贷款。用于20xx年搬迁任务的项目建设资金,现已下达万元的中央预算内资金,1988万元的第一批专项建设基金,9940万元的长期政策性贷款等建设资金,共计万元(人均达万元)。此外,还下达7796万元的第二批专项建设基金,用于“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建设。三是加大资金整合。在保证“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前提下,由各县统一整合农网改造、乡村公路、危房改造、地质灾害、美丽乡村、国土整治、基层_建设及其他各类扶贫资金,统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区域相关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了资金整体效益和正向激励作用。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总体上看,20xx年各县市能够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的计划,不打折扣完成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也形成了值得推广的经验,如炎陵县采取统一设计规范建设风格、茶陵县通过以奖代补控制标准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但也应当看到,仍然存在一些如对象识别还不够精准,面积把控还不够严格,选址设计还不够合理,政策宣讲还不够到位。需要引起全市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不走偏。20xx年要全面完成“十三五”搬迁任务,各级各部门面临的压力很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度、加大力度,加快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严守政策红线。一是严守面积控制红线。要牢牢把控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可增加25平方木生产生活附属用房的红线。对超标准建设安置住房或因建房补助资金不足导致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大量举债的现象,绝不能默许和放任,要严格问责;对于在建和已建成的超标准住房,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应严控设计标准,着力优化户型结构,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建设安置住房,严禁将住房盖成“小别墅”、“小洋房”,防止引起相互攀比、错误引导群众预期。二是严守资金补助红线。人均建房补助资金不得低于2万元,人均资金补助率不得低于85%,坚决杜绝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搬迁脱贫更难或者重新返贫。三是严守人员识别红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自愿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必须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政府审批及公示、县级政府审批及公告、与贫困农户签订搬迁协议等五个环节进行,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符合政策要求。对工作中发现识别对象不精准的,扶贫部门要重新认定。对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绝不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二)加快工作进度。组织各市县严格按照省里明确的20xx年搬迁任务计划,精准核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抓紧做好安置区选址、安置土地落实等前期工作,并按省要求确保3月15日前完成20xx年搬迁计划的前期工作。目前,我们已督促各地对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编制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截止2月7日,醴陵市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已报我委初审;株洲县和攸县基本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还需补充完善部分搬迁户的个人资料;茶陵县和炎陵县由于搬迁任务较重,部分搬迁户的审核还在抓紧进行当中。各地要争取在20xx年8月前完成房屋主体建设,10月份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三)加强考核问责。要求各县市联席办将项目的定期巡视、随机检查与日常调度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困难问题,避免出现颠覆性错误。各县市财政要预算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工作经费和前期经费,不得挤占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切实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各类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专款专用。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问责追责,并限期整改。

服务中心搬迁工作总结6

**县移民搬迁专责小组

今年以来,**县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关于打好“易地扶贫搬迁硬仗”的有关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搬迁群众的后续发展、服务管理、创业就业等方面,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搬迁任务完成情况:“十三五”期间,我县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截止目前,已完成建档立卡易地搬迁贫困户***户***人搬迁入住率达100%;项目建设情况: “十三五”期间,建设集中安置点*个。共建设安置住房***套(幢),已全部验收入住;拆旧复垦完成情况:结合实际,对《**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出台《**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说明》,加强督促检查,全力推进拆旧复垦实施。截止目前,共有**户完成拆旧复垦,复垦面积近**万平米,其中大部分可列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抓后续产业就业扶持,做好易地搬迁“后半篇文章”。坚持“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原则,我县出台《**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签订就业创业及培训协议,同步规划部署产业项目,精确脱贫帮扶措施,确保稳定脱贫。依托扶贫产业园、增设扶贫车间、开发就业岗位、岗前技能培训等方式,解决搬迁户就近就业问题。全县各安置点设有扶贫车间**个,截止目前,搬迁户中有就业人口***人,基本实现有劳动能力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多人次。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共落实财政奖补资金***万元,助力搬迁户发展扶贫产业,增加搬迁户资产收益。持续实施“老乡家园微田园”项目。

(二)强化集中安置点服务管理,科教文体活动常态化开展。

继续完善安置小区管理体系,健全社区行政管理机制。坚持实施跟踪帮扶责任人制度,加强帮扶人与搬迁户的联系,对搬迁安置小区实行网格化管理。一是成立社区委员会,有相对固定、长期在岗的人员来进行管理;二是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来加强人员及周边环境的管理;三是加强就业培训,力争每户能有一人就业;四是聘请楼长制,每栋楼一名楼长,负责每栋楼安全教育宣传和生活习惯引导;五是落实了搬迁群众子女就近入学措施,成立了老乡家园社区和党支部,让搬迁群众有归属感并享受当地的卫生医疗、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等政策,使搬迁户融入当地群众生活。六是统筹安排开展好安置点集中服务月活动,活动内容由各成员单位自行确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前已由农业农村局、卫计局、妇联和专责小组一起分别举办了农村技术培训班、搬迁安置户“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卫生健康检查以及安置点“六一”儿童游园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安置点的文化教育和娱乐活动。

(三)加快拆旧复垦工作进度,结合增减挂项目同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按照“能拆快拆、应拆尽拆、鼓励自拆、不搞强拆”的原则,简化验收流程,压实责任,细致做好移民思想教育,努力推动旧房拆除工作进程。在制定出台了《**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实施方案》之后,制定《**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苍政办发[20_]63号),力争年底前,20_、20_年度搬迁户入住的搬迁户可拆部分拆旧率达100%;20_年度迁户入住的搬迁户可拆部分拆旧率达50%,目前,市产投集团已对**县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地块进行增减挂钩项目立项,项目共分两期推进,第一期实施面积约30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后续产业发展。除重点抓好扶贫产业园建设外,通过整合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渠道资金,,真正做到“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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