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违规办案工作总结(必备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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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29 09:04:5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纪检违规办案工作总结1

20XX年以来,我一直担任镇纪委副书记职务,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本人坚持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履行职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工作勤勤恳恳,讲学习、讲正气,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本人任职以来,始终把加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对学习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改进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一是坚持参加市县纪委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学习。二是坚持学习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方法去研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积极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进一步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理论的学习,掌握了具体工作的业务知识,使自己的业务领导能力和依规依法执法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二、找准位置,演好角色

两年来,本人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围绕发展抓纪检,抓好纪检促发展的思路,立足实际,团结一班人,积极工作,不断探索开展纪检工作的新途径。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明确责任,对党委、政府领导坚持分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起到了时时鞭策和促进的作用,从而做到齐抓共管。其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和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活动等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先进性教育,有效地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加强了督办督查力度,为全镇的中心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纪律保证。四是集中精力抓好案件查处工作。在案件查处工作中,坚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挽回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二十字办案原则,坚持将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的各个环节,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努力提高办案水平。如我镇两河口村有人举报村书记违规砍代森林六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来访来信做到热情接待,每件必定亲自过问办理,同时有效地发挥了纪委一班人的工作积极性,使每一个人都能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及时办处。两年来,我共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户,人次,解答群众咨询问题件,初核案件件,受到立案调查党员干部名,受到党纪处分的人。

三、艰苦奋斗,廉洁从政

本人一贯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注重自身建设,时刻以^v^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律、自省、自警、自励,坚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廉洁奉公,自责维护镇委镇府的形象,不做有损党员和本单位形象的事,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踏踏实实地做事,清廉为官。

在两年来时间里,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的磨练,不断提高了自己纪检监察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吸取了一些经验和教训。但由于自己学习有时抓得不紧,深入基层调研不够,还存在政治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本人决心加倍努力,尽职尽责,以与时俱进的作风创一流业绩,争当一名优秀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

纪检违规办案工作总结2

纪检室20_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_年上半年,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下,纪检监察室案件检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委局工作中心,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努力维护政令畅通,有力推

动了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纵深发展。现将我室20_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案件查处情况

20_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室共受理违纪线索14件,比去年增加8件,增长133%。初核违纪线索14件,比去年增加8件,增长133%,其中经初核转立案14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特点

(一)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

今年以来,我们在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外,充分在信访举报中挖掘案件线索,一是从信访举报中发现线索。二是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德阳市纪委工作中移送的线索。三是从自身办案中注意挖掘“窝案”、“串案”、“案中案”,如由群众举报人民公园丁祥华的受贿件中查实人民公园小金库案。

(二)积极配合推进“联组”工作机制,加强同有关部门协作,形成办案整体合力。

今年年初开始,委局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中的组织协调职能,建立了“纪检监察联组”。我室根据委局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加强同各“联组”的沟通交流,召开办案工作联系会,推进建立“办案人才库”和“陪护队伍人员库”,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二是建立了系统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在加强检查室办案职能的同时,加强同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调查过程中,请案件审理室适时提前介入,对证据、事实及认定错误的构成要件进行审核把关,促进了部门办案的提高。三是对于涉及党纪、政纪、法律交叉的

案件,我们同有关部门及时协商,集中人力物力,联合办案,办案中积极发挥纪委的主导作用,形成优势互补,在调查取证、追缴赃款、采取强制措施等重要环节的具体业务工作上,做到手段相济、互通有无、协同作战。如发放“特殊党费”案中,与“联组”工作人员密切协作,快速查清了相关责任人,并对其及时立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突出重点严查贪污受贿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查办案件,惩治腐败分子,是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的迫切需要。20_年以来,我室严格执行《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把好办案关口,正确使用各项措施,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依法依纪、文明安全办案的观念,严查失职、贪污、受贿、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先后查处了:拱星镇政府王晓蓉、什地镇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办公室主任,兼任镇妇联主席李启凤失职、受贿案;城市综合管理局人民公园主任丁祥华违反财经纪律案;东北镇政府原民政办主任米文颖、东北镇广和村文书刘书银、九龙镇灵官楼社区朱长清在“特殊党费”发放中的失职案;金花镇文河村书记赵昌荣贪污案。

(四)深入发挥查办案件的源头治本作用。

今年我们在查办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案件中,首先得力于委、局领导高度重视案件检查工作,在查办案件中给予了人员、车辆、经费的有力保障,一切以办案为中心,全员办案;二是领导靠前指挥,当办案工作遇到阻力,委、局领导亲自听汇报,切实解决办案中的具体问题;三是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组织委局力量违纪案件深入剖析原因,找出成因,通过发出监察建议书、通报、督促进行教育整顿、责令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等形式,堵塞漏洞,有力扼制了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促进了行风和作风的明显好转。例如:今年1月查办的拱星镇政府王晓蓉、什地镇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办公室主任,兼任镇妇联主席李启凤失职、受贿案,给予了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诫勉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措施,并没收非法收入1余元;金花镇文河村书记赵昌荣贪污案,已移送人民检察院,并由人民检察院将赵昌荣刑事拘留,该两案在全市引起了较大的震动,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三、工作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将对查办案件工作长抓不懈,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努力使查办案件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着重抓好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纪办案水平,坚持委局的领导下

,把学习放在首位,强化依纪依法办案的基本素质。

二、拓宽办案视野,多方挖掘案源,尽力完成上级规定案件任务。

三、继续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贪污受贿、严重失职、渎职、违反政治纪律、破坏经济软环境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要求,完成委局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纪检违规办案工作总结3

纪委查办案件业务知识问答

1、什么是违^v^的纪律的行为?

答:广义上的违纪行为,泛指党的组织和^v^员一切违^v^章和党内法规,违^v^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狭义上违纪行为,专指上些违纪行为中,依照《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应当受到追究的行为。

2、什么是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答:指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行为。

3、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种类有哪些?

答:党纪处分有五种: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行政处分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4、处分党员必须履行哪些手续? 答:⑴、必须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⑵、党支部大会讨论对党员的处分时,应通知受处分党员到会,允许本人申辩,也允许其他党员为他辩护。

⑶、党组织作出的对党员的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认真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⑷、党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或结论),经上级批准后,应给本人一份,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⑸、处分决定批准后,要及时将批复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有关部门。

5、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对违纪党员的处分时为什么要通知犯错误党员到会?

答: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通知受处分的党员本人到会。一方面便于犯错误党员行使自己的权利,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另一方面使党组织有机会更好地听到犯错误党员本人的申诉,有利于更全面地考虑和处理问题,作出正确的、恰当的决定。

党支大会通过处分决定后,应当把书面的处分决定交给本人阅看,让他签署意见,然后报上级审批。

6、在犯错误党员未到会的情况下,支部大会作出的处分决定是否有效?

答:一般情况下,本人不在不要急于召开党支部大会,更不要急忙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如本人关押、出走或长期外出不归,党组织无法通知本人参加党支部大会,在本人缺席的情况下,支部仍可作出处分决定。如果犯错误党员本人拒不参加支部大会,要做弃权论,支部大会通过的决定同样有效。

7、党支部书记犯了错误,支部召开大会讨论给其党纪处分,应由谁来主持会议?支部大会作出的处分决定由谁来签名盖章?

答:召开党支部大会时可以由支部副书记主持会议,但须有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未设支部副书记的支部,应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主持会议。支部大会形成处分决定后,由主持支部大会的人写出说明,代表支部签名盖章。

8、支部大会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时,可不可以要求非本支部的办案人员在会上介绍案情?

答: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精神,办案人员受党支部委托,列席会议介绍案情是可以的。但最好的办法是办案人员可先将案件的调查情况向支部负责人或支委会作详细汇报,召开支部大会时,由支部成员介绍案情,办案人员可根据支部的要求作补充。

9、支部大会讨论对党员的处分时,有两种意见,人数各占一半时,支部以支委会的多数意见决定给这个党员的党纪处分并上报,这种做法对吗?

答:支部大会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在两种意见人数各半的情况下,以支委会多数人的意见决定给予某种处分上报是不妥的。支部大会上两种意见人数各半或有几种意见分歧不能形成决议时,支委会不要匆忙地做出决定上报,应进一步向党员介绍违纪党员的错误事实、性质,并结合学习《党章》、有关党纪处分条规等,充分酝酿后,再次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如果仍然不能形成决议,支委会应将支部大会讨论情况和各种意见一并上报上一级党组织,按照审批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作出对该党员的处分决定。

10、党员违犯纪律,未经支部大会讨论,可否由支部委员会决定免予处分?

答:党组织在决定对违纪党员进行处分时,应当认真调查和研究有关材料,仔细听取本人申诉,交党小组讨论。在集中党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处分决定。未经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无权决定免予处分。

11、临时党支部是否有权处分党员?

答:临时党支部一般由执行某项临时任务的党员组成,他们临时在这个支部过组织生活,没有赋予临时党支部执行纪律处分党员的取权,因此不能对违纪党员作出处分决定。

12、党员犯了严重错误,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其党籍,在上级党委(纪委)批准之前,是否可以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答:党员犯了严重错误,仍然可以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为支部大会的决定,必须经过上级党委(纪委)的批准,才能生效。

13、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决定是由谁作出的?

答: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决定是由党支部大会作出的,上级党委(纪委)下达的是批复。

14、处分决定与本人见面时本人不签意见怎么办?处分决定是否生效?

答:经党组织正式讨论对犯错误党员作出的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时,本人对处分决定要签署意见。受处分党员如果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字,有关党组织应在处分决定上注明“已经本人阅过,但拒绝签署意见”,以便备查。受处分党员是否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不是处分决定是否生效的条件,即使受处分的党员拒绝签署个人意见,只要处分决定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即可生效。

15、同一案件中涉及多个不同级别的人共同违纪,且都应给予党纪处分,应怎样履行审批手续? 答:按照级别管理原则,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按照其中职务级别最高的党员的批准权限进行统一审批。

二是由有批准权限的党委、纪委对所有违纪人进行统一平衡后,提出处分意见,然后按照处分批准权限分别审批。这个有批准权限的单位指对职务级别最高的违纪党员有批准权限的党委、纪委。

16、党员犯错误后调到别的单位,应怎样处理?

答:党员犯错误违犯了党纪,只要本人工作调动之前参加了讨论对他处分的党支部大会,本人也表示了意见,调离后原支部的上级党委可以审批对他的处分,但要抓紧办理。如果调离时没有召开党支部大会,原支部就不要再讨论其处分,可将有关情况转给调入单位。

17、对受刑事处罚的党员进行党纪处理时,需要哪些材料?怎样履行审批手续? 答:党组织对受刑事处罚的党员进行党纪处分时,除需从司法部门取得判决书或不起诉决定书,摘抄或复制主要证据材料处,还必须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的要求,写出审理报告。党组织履行党纪处理的手续,仍须根据党章的规定,由支部大会作出处分决定,按照批准权限、程序报批。

18、给予因违法犯罪被关押、判刑的党员党纪处分时,怎样履行审批手续?

答:一般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特殊情况下,如果确实无法与本人见面,应将这一情况记录在案,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将上述材料存入档案。

19、党员在代理职务期间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是否应按当时所代理的职务报批?

答: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凡是由领导临时指定或口头宣布代理某项职务的,在代理期间犯了错误,需给予党纪处分时,按其原职务的权限审批。如是组织正式行文任命代理某项职务的,在代理期间违纪需给予党纪处分,应按所代理的职务的权限审批。

20、对离休、退居二线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由谁审批? 答:对离休、退居二线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仍按原任职务规定的批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离休或退居二线后提高了政治待遇的,按提高后的职级报批。

21、党员干部因犯错误被停职检查的,在正式处分决定作出后,是否需要办理撤销停职检查手续?

答:在正式处分决定作出后,如果所给予的处分是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则不需要办理撤销停职检查措施的手续,如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或免处,则应将处分决定抄报批准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的机关,由他们办理撤销停职检查手续,恢复正常工作。

22、对严重违^v^的纪律的党组织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党章》规定,对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应该给予改组或解散。给予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纪律处分,由该组织的上一级党委作出处分决定,并需报再上一级党委审查批准。

对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23、如何理解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

答: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的职务,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24、党纪处分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是否办理解除或撤销手续? 答:党员受到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其规定。受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后要求重新入党的,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后,报县委审批。

25、对公务员的政纪处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v^公务员法》规定处分期限:行政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26、如何解除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

答:人事部、^v^人发[1999]100号文件《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应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所在单位根据受行政处分者改正错误的表现,向做出行政处分决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做出行政处分决定的机关批准解除行政处分。做出解除行政处分决定的机关,应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和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本人。

监察机关提出监察建议,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做出行政处分决定的行政机关批准解除行政处分。

27、留党察看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如何办理手续?

答:党员受留党察看期满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首先由本人向党组织写出要求恢复正式党员权利的申请,报告自己对所犯错误的认识,留党察看期间改正错误的情况,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支部大会根据本人的申请和考察情况进行讨论,如确认其已改正了错误,就可以恢复其正式党员权利。恢复党员权利的决定要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正式批准后生效,并报原批准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委(纪委)备案。

28、预备党员违纪能否予以党纪立案和给予党纪处分,如何处理?

答:纪委不能对预备党员予以党纪立案,也不能给予党纪处分。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9、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如何处理? 答: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一是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是对除前项规定的情况以外(指不需要开除党籍的),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30、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的,或者死亡后又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如何处理?

答: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31、党纪处分决定和政纪处分决定应当从何时算起? 答:从按照审批权限的机关作出该决定之日算起。

32、《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是何时颁布试行,试行到何时?《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何时颁布实施? 答:1997年2月7日,^v^中央颁布了《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0_年12月31日,^v^中央颁布了《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33、《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何时起施行?《^v^公务员法》何时起施行?

答:1993年4月24日,^v^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8月14日,^v^令第125号发布,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_年4月27日,^v^第十届全国^v^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v^公务员法》,^v^主席令第35号公布,自20_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同时废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34、《^v^行政监察法》何时起施行?《^v^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何时起施行?

答:1997年5月9日,^v^第八届全国^v^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v^行政监察法》,1997年5月9日,^v^主席令第85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_年9月6日,^v^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v^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自20_年10月1日起施行。

3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何时起施行?

答:20_年4月4日,^v^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自20_年6月1日起施行。

36、^v^中央纪委中纪法复[1997]2号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997年9月1日,^v^中央纪委颁布了中纪法复[1997]2号文件《关于对犯有贪污、贿赂错误党纪处分的数额界限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其主要内容为:

㈠、贪污、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于贪污、受贿在5000元以上,未被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且具有《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二十六条(注:《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为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减轻处分情节的,也可以不开除党籍,须给予留党察看处分;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的,依照《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三十条(注:《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也为第三十条)的规定,一律开除党籍。㈡、对于贪污、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的党纪处分标准,在中央纪委未作出具体规定之前,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具体情节酌情掌握。

㈢、处理贪污、贿赂错误规定的违纪金额标准,只是违纪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的一个方面,在实际执纪工作中,还应考虑其他情节。

㈣、中央纪委以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答复相抵触的,1997年10月1日后以本答复为准。

37、《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对处分执行工作是如何规定的?

答: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的基层党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38、党纪处分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影响是怎样规定的? 答:1998年4月8日,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

㈠、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㈡、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到严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㈣、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㈤、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㈥、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前述五条的规定办理。

㈦、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㈧、企业、事业单位对受党纪处分人员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可以参照本意见执行。

39、审理案件的“二十四字”方针要求是什么? 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40、如何理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原则?

答:㈠、事实清楚。指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必须清楚,这是对违法违纪行为正确定性量纪的客观基础。定案的事实必须清楚,不能前后矛盾、牵强附会、含糊不清,更不能把一些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甚至无中生有、颠倒是非、随意夸大或缩小的材料,作为定案所依据的事实。

㈡、证据确凿。指据以认定违法违纪行为和给予违法违纪行为人处分的证据必须能够充分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存在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对不能够充分证明违法违纪行为客观情况的证明则不能采信。证据确凿包含四个层次的内容:

⑴、证据必须真实。所取得的证据要能经得起现实和历史的检验

⑵、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内在的联系,与案件没有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⑶、证据必须充分,能够将违法违纪事实证明清楚,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

⑷、证据之间不能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排除。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能认定违法违纪;证据确实、充分的,即使犯错误的本人拒不承认,也可以认定违法违纪。

㈢、定性准确。指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对违法违纪行为人所犯错误事实的性质的认定确实无疑。准确判定案件的性质,是正确处理案件的重要前提,直接关系到纪律能否得以正确执行。要做到定性准确,必须要有正确认定案件性质的依据。即党纪处分条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v^的决定。除此之外,任何规范性文件都不能规定违法违纪行为和处分幅度。要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v^决定中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构成要件来认定案件的性质,切忌将此行为认定为彼行为。

㈣、处理恰当。指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依法给予违法违纪行为人恰当的处理,要做到轻重适度,不枉不纵。给予违法违纪行为人的处分是否恰当,对于正确执行党纪和公务员纪律,惩处违法违纪行为人,挽救犯错误人员,教育广大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处理轻了,难以使违法违纪行为人受到应有的惩处,起不到教育挽救本人的目的,还会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产生消极作用。处理重了,滥施纪律,就会损害违法违纪行为人的合法权益。

㈤、手续完备。手续是指案件查处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书面材料,即案件调查处理要经过受理检举控告、初核、立案、调查、错误事实材料和本人见面、形成调查报告、移送审理、基层党组织提出处理意见、案件审批、下达和送达处分决定等程序,每道程序都要有相应的文字材料存卷。如果某一程序的手续未到位,就不能进入到下一程序。

㈥、程序合法。程序合法有两层含义:一是调查处理的程序是法定的,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是调查处理程序中每个阶段的任务、手续、要求是法定的。受理、初查、立案、调查、审理、处理,都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

41、什么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v^的决定?他们之间的关系和地位怎样? 答: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是全国^v^和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

行政法规:特指^v^^v^根据全国^v^常务委员会以及法律的授权,制订并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它包括由^v^制定和发布,以及由^v^各主管部门制定、经^v^批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发布行政法规需要^v^总理签署^v^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地方性法规:指全国^v^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法律授权和特别权的形式赋予省级^v^及其常务委员会或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v^批准的较大城市^v^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件。

部门规章:由^v^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须经^v^批准,这是行政规章,或者称为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级人民政府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v^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也不得同部门规章相抵触。行政规章要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其与地方性法规处于一个级别。地方政府规章除了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外,还要服从地方性法规。

^v^决定:^v^为开展行政管理活动,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v^,就某方面或某项工作,发布的发布行政决定,行政命令。

^v^决定与行政法规不同,决定与命令的对象是比较特定的,使用的范围比较窄。制定行政法规是行政立法活动,程序更严格,对象是不特定的,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使用,具有宏观性,目的是为了落实宪法行法律。

42、在党纪处分决定书和行政处分决定书中告知被处分人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怎么写?

答:在处分决定最后一个自然段应告知被处分人处分决定的生效日期,如果对所给的党纪或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途径和申诉期限。

党纪处分决定:本决定自某年某月某日(指党委或纪委研究批准该党纪处分决定的日期)起生效。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向某某乡纪委等提出申诉。(注:不服党纪处分申诉没有期限限制,但申诉必须按规定逐级办理)政纪处分决定: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机关申请复审。

43、一份处分决定书能否下达多人的处分决定?同一人的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能否用一份文件下达?如何行文? 答:不能。处分决定书只能一人一下,并且同一人的党纪处分决定和行政处分决定也必须分别下文,党纪处分决定书只能用党委或纪委的文件下达,政纪处分决定书只能用行政机关的文件下达。

44、什么是报批案件的请示?能否用“报告”或“意见”来表达?

答:指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对本机关审议后决定给予处分的案件,按照党纪处分的批准权限和行政处分权限的规定,报请有批准权的上级机关审查批准的正式文书。“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上级机关必须答复。“报告”、“意见”则不属于必须答复的公文。因此不能用“报告”或“意见”代替“请示”。

45、如何写报批案件的请示? 答:报批案件的格式有文头、文号、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名称、发文机关署名、发文日期、加盖印章、主题词、抄送机关等构成。

标题:由受处分人姓名、处理意见和公文类别组成。如“关于开除XXX党籍的请示”、“关于XXX贪污受贿案件处理的请示”。

正文: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简写。包括受分人的姓名、职务、错误性质、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处分意见、报送的主件名称、结束语等。如:“XXX村党支部书记王XX,贪污公款XX万元,经XXX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开除王XX党籍。现将《关于开除王XX党籍的决定》送上。妥否,请审批。”另一种是繁写。包括受处分人姓名和现任职务、本案简要办理经过、认定的作为处分依据的事实(应简单明了)、定性和处理意见、结束语等。

46、留党察看处分应从何时算起?由其他处分改为留党察看处分的,其留党察看的时间又从何时算起?

答:计算留党察看处分的时间,应从上级党委或纪委批准的日期算起。由警告、严重警告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改为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的时间应当从批准机关改变处分的时间算起。由开除党籍处分改为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的时间应当从原批准开除党籍的时候算起。如果开除党籍处分的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可以在改处分决定的同时,一并决定恢复其党员权利。

47、党员因过失犯罪,或因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造成犯罪,被判处较短的有期徒刑而收监执行,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其考察期应从何时算起?

答:其考察期应从刑满释放之日起算起。因为他们在监禁期间,已停止过党的生活,党组织无法直接进行考察了解,只有在他们刑满释放后,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活动,组织才便于进行直接考察。

48、党员触犯刑律,被判处拘役(或宣告缓刑)、管制、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宣告缓刑),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其考察期从何时开始计算?

答:其考察期应分别从刑满释放、解除管制和缓刑期满时算起。在服刑和缓刑期间,停止党的组织生活。

49、延长留党察看时间,由哪里批准,从什么时候算起? 答:延长党员的察看时间,应该由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基层党委批准,并报原批准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委(纪委)备案。延长党员的留党察看时间,应从原留党察看期满的时候算起。

50、留党察看期满不申请恢复党员权利的怎么办?

答:期满后本人不提出申请,经组织反复做工作,仍不申请的,说明他对自己的错误没有认识,仍坚持错误不改,党组织就要坚决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处理,或延长留党察看一年(只针对原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或开除其党籍。

51、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支部讨论恢复其党员权利,本人有没有表决权?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上级党委或纪委未批准前,有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支部大会在讨论恢复其党员权利时,本人可以参加,但不能参加表决。在上能党委或纪委批准前,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2、党员受处分后不久,党组织又发现他隐瞒错误怎么办? 答:这说明他不接受教育,对党不忠诚老实,应根据其全部错误事实重新处理。

53、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又犯同类性质的错误,怎样处理? 答:说明该党员没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因此在决定对他的处分时,不仅要根据这次错误的具体情况,而且应当将他前后所犯错误联系起来考虑,一般应给予比前次较重的处分。如果后次错误轻微,也可以给予较轻的处分或不给予处分。

54、审理申诉案件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二是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处分基本恰当的原则。三是分级办理的原则。四是申诉期间原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的原则。五是客观、历史、辩证的原则和全面审查的原则。

55、什么是申诉案件的分级办理原则?

答:指办理申诉案件,要按照党纪处分的批准权限和行政处分权限的规定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办理。

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先由原批准处分的党委或纪委承办,作出结论。申诉人如果对复议、复查结论仍然不服,由批准的党委或纪委将申诉人的意见及复议、复查的结论和有关材料,一并上报上一级党委或纪委审查决定。申诉人对上一级党委或纪委的审查决定不服,有权再向作出审查决定的上一级党委或纪委,直至中央委员会或中纪委申诉,上级党委、纪委如认为需要,可以调阅有关材料审议或直接派人处理。

申诉案件要做到“首诉必理,首理必办,办有结果”。

56、什么是申诉案件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

答:“复查”指党的组织和纪检机关,对已经处理的党纪案件重新调查核实。

“复议”指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对已经处理的党纪案件,不再重新调查核实,只在原材料的基础上,对审查结论、处分决定和证据材料进行复核。

“复审”指不服监察机关的处分决定,由原作出处分决定的监察机关对已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重新审查后,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处分决定。

“复核”指不服监察机关的复审决定,由上一级监察机关对作出复审决定的案件重新审查后,作出维持、变更、撤销原复审决定的决定。

57、“复议”适用于什么案件?

答:一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申诉人只对定性、处分提出不同意见的案件。二是申诉人虽然对错误事实提出不同意见,但案卷材料齐全,能够解决申诉人提出的问题,审理部门可以得出结论性意见的案件。三是其他只需要审查案卷材料就能解决问题的案件。

58、“复查”适用于什么案件?

答: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调查补证而又不适宜或不需要退回原办案单位的案件。

59、申诉案件怎么处理?

答:申诉案件经复议、复查或复审、复核后,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批准权限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处分或原结论的决定,并下达相应的文书。60、哪些人员是行政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 答:一是国家行政机关。

二是国家公务员。不包括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工勤人员。三是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指国家行政机关直接委任、委派的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的人员,实行招聘、选举、租赁、承包等制度的企业事立业单位中经国家行政机关委任、聘任等方式批准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只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下文或决定任命有职务的人员,与其是否是国家公务员身份无关。

监察机关不能对管辖范围以外的单位和人员行使监察权,如果监察事项涉及到管辖范围以外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可以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询问。

××年,××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查办案件的新思路、新办法,在继续重点查办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的同时,加大力度查办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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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违规办案工作总结4

20xx年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组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强化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围绕学院党委中心工作,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加工作深度,助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加强纪监队伍自身建设,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强化党内监督职能,助推落实主体责任

(一)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根据学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部署,纪委协助党委完成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督查。根据“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主体责任体系,提出了规范程序、严格执行纪律、增强执纪意识的要求。

(二)专项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xx年3月起,学院党委与纪委根据自查自纠清单就办公用房等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查,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整改意见,对重点对象督促整改落实。

(三)进行执纪意识教育

1、通过领导班子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等,纪委传达了市教育和红十字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市教卫系统纪委专题培训会议精神等,要求领导干部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与4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岗前谈话。纪委提醒他们在履职过程中,要牢记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与会同志纷纷表示要通过学习提高认识,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

全年共有57人次主动上交了部门或个人在公务往来中收到的礼金、礼券或礼品,其中礼金、礼券超过12万元,礼品超过60件。通过宣传教育,学院内已形成了事先报备或咨询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学院工作重点,服务教育教学

(一)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促进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的规范化运作

1、对20xx年自主招生、三校生招生和秋季招生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确保了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实现招生工作零事故做出了贡献。

2、对学生奖励、资助,外语水平考试等工作进行了监督,确保了相应业务的规范、有序开展。

3、对学院自行组织的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参与合同会签,强化了事前、事中监督。

4、配合有关部门对规范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防范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苗头的产生。

5、20xx年11月~12月,要求各部门开展小金库自查工作,以此进行警示,防范私设小金库行为的死灰复燃。

(二)增加内部审计工作深度,合理保证学院财产安全

1、以日常工作交流形式加强前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审计建议。根据20xx年院长经济责任审计、20xx年高校修缮审计和20_年设备采购内控审计的整改意见,梳理了14项问题,与7个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并将跟踪情况上报院部,截止20xx年10月,除3个问题因客观原因未能整改到位外,其他11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或基本整改完成。

2、对学院大额资金运作和2个系的20xx年教学资源采购后评估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在制度修订和宣传、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等方面提出了5条审计建议。

3、对修缮等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和审核。委托审价公司对污水管道改造等2个工程进行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加强施工预算管理;完成29个项目的结算审价工作,审核金额超过1500万元。首次尝试对2个工程进行自主审价,并就审核过程中发现的现场管理疏漏等问题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推动验收过程和工程变更过程的进一步规范。同时,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了下一个周期的造价咨询公司,为四期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管理打下了基础。

4、开展学院内部控制评估,为学院内部控制体制的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从制度设计完善性、关联制度间勾稽性、公开化程度等角度审核了23个现有的基建工程、信息工程、资产管理制度及流程,针对每一类制度共完成3份中期审计报告,提出了14条审计建议,涉及制度条款制订中的不相容岗位分离、供应商评价体系建立、流程完善性、制度可操作性和制度公开力度等方面内容。

三、做好查信办案工作

(一)处理2起投诉件

20xx年度,监察室共处理了1起有关收费问题的信访件和1起反映工作作风的电话投诉件。根据调查了解情况,提出了工作改进建议。

(二)开展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自查工作

根据市纪委驻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组《关于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受理的信访件的处置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此次自查,使纪委查信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也提高了纪委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素养

(一)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1、参加市教卫系统组织的纪委书记和纪委工作专题培训,通过听取专题讲座和工作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加深了对纪检监察“三转”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纪委专项监督工作意识,增强了使命感和责任感。

2、结合工作需要,参加了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举办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实务培训班。此次培训从审计理论和审计实务两个角度加深了内审人员对审计的理解,拓宽了视野,对综合管理审计、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二)完善部门规章制度,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起草了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今后学院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持。

五、配合完成学院其他工作

牵头完成学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自评工作和委属高校20xx年修缮项目督查工作。该项工作提供了实践机会,有助于提高部门工作人员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

在部门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如“三转”力度不够、业务人员素质跟不上工作要求等问题,比如由于缺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导致学院工程造价控制只能全权委托审价公司,同时部门又没有能力对其进行有效的业务监督;审计业务制度建设落后,不利于规范开展工作;业务人员有一定的理论知识水平,但缺少实际操作经验。

在下一年度,要着力加强内部审计基础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及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如内控评估制度等;根据制度健全性审计方案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科研管理制度开展审计;积极介入四期基建工作,加强事中监督力度和深度;继续深化“三转”,科学高效履行专项监督职责,为学院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纪检违规办案工作总结5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上,本人加强学习,把握精神,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我始终坚持“一把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就是渎职”的原则,坚持六抓。

一是抓示范带头。作为党委书记,首先树立好标杆意识,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市县相关纪律规定,在干部职工中领好头、掌好舵,起好示范带头作用,并时时严格要求自己。

二是抓学习教育。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v^^v^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v^廉洁自律准则》、《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把理论学习同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早打“预防针”,浇注“防腐剂^v^。

三是抓督查。结合二个专项整治开展,自6月份以来,在全镇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并发放监督卡、告知卡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理并组织清查我镇20_年至20_年发放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23项,416万余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农业产业项目等方面的项目459个,资金1747万余元,不留死角死面确保证资金足额发放到位。镇作风建督查组在“纠‘四风’、治陋习”上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10余次,共发现问题7个,其中通报批评1人,诫免谈话1人,集体谈话50余人,个别谈话2人;

四是抓案件查处。充分发挥纪检^v^门的作用,整合部门人员形成了强大的办案合力。20_年,共收到和发现违纪线索10条,其中信访处理7起,立案调查3起,立案移送司法机关1起,正在组织移送1起,撤销党内职务1人,免职1人,做到有举必查、每案必果。

五是抓责任体系建设。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书记抓、抓书记”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六是抓班子建设。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严要求、抓实效,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三重一大”原则,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构建团结、和谐型班子。

在抓好本地本单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

一是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求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村支书要自觉作好表率并出台了村支部书记考核细则,做到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绝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和性,

二是领导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和“四讲四有”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开展对照检査;镇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开展自学,记笔记、写心得、査间题、抓整改,开展学习讨论,提升自我;

三是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四是在工作中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重大问题都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同时自己带头执行,确保政令畅通;工作顾全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有功不揽,有过不推,真诫待人,以德服人;四是是着重加强领导职责,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永纪发〔20_〕4号和东纪发〔20_〕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落实单位内部考勤制度和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重点落实日常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上、下午签到制度、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和检查通报制度,坚持每天一统计,每周一公示,每月一通报,并要求认真记录好《作风建设值班日志》。

一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严格要求自己,筑牢了拒腐防变防线。常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v^的敬畏之心,常怀慎言、慎行、慎事,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干工作,每月都对大事项进行督导,每周都要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安排工作时,将廉政工作做到有安排、有督促、有落实;

二是个人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情況的规定?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査个人有关事项,定期每年向纪委和组织报告,将其作为个人廉洁从政,加强廉政自律重要内容,年度公开述职述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是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无从业、经商等情况。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探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防微杜漸,筑牢康洁从政防线,增强慎独意识和自律观念,树立好動政廉政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一是积极培养职业道德。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民主决策。积极联系群众,深入基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危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承担,主动担责。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坚持用人唯贤、唯才是举。对找上门来的群众笑脸相迎、坦然面对,办民生所盼之事,忧民生之忧而忧。

二是积极弘扬社会公德。带头学习和遵守党纪国法、遵守社会基本行为准则,遵守公共秩序,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没有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行为。对困难群众伸援助之手,想办法帮助度过难关。

三是积极发扬家庭美德。坚持正确的家庭观、幸福观,能正确处理家庭、亲友关系。孝敬长辈、尊重配偶、谨慎交友,严格管理和教育配偶子女。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不存在长幼不睦、炫耀攀比、生活作风不健康的行为。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办事,这是我应尽的义务,也是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但在个人工作上,我还有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加快镇域经济发展上还须下大工夫,花大精力,出硬措施;二是领导水平、工作方法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和锻炼;三是理论学习不够,还须不断加强。

今后的工作,我将改正缺点、改进工作、严格自律,自觉用好权,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竭力维护党委和政府的整体形象,充分体现一名^v^干部的素质,经得起工作的考验、人民群众的评价,做一名人民相信、组织放心、百姓拥护的干部。

一是加强自身学习。要打造不倦的学习心态,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要始终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向领导同事学,带头学习^v^章、党纪法规,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10小时,以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干部工作制度,落实上班签到制度,每周一通报本周考勤情况;加强日常工作督查,分管领导不定期和定期对所属干部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强化干部警示教育,利用每周一和机关党员固定活动日全镇学习机会,对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三是加强干部关爱。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激励机制,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提高基层干部待遇,激励他们改进工作作风,致力于新农村建设。

谢谢大家!

纪检违规办案工作总结6

在学校办学上层次、管理上效益的重要一年里,纪检^v^门在校党委、校行政的直接领导下,围绕学校工作中心,认真展开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促进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学校建设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不仅得到学校领导的充分肯定,还被xx省高校工委和xx省教育厅授予“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协助党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积极做好党委帮手,主动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年初,结合中央的新精神和我校实际,重新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所有处级干部按程序签订了责任书,首次组织召开了全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验交流大会,生化系、机械系、图书馆、后勤集团等4个单位分别介绍他们是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责任制意识的先进经验。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干部行为,6—7月间我们给每个副科级以上干部购发了一本中纪委、中组部联合编印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在全校干部中掀起了一股“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活动的热潮,很多支部还在广泛自学的基础上组织了学习讨论。我们又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了“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知识竞赛”,校、处、科级干部(科级干部测试卷由我们自己拟定)分别完成了学习测试答卷,并评出7个学习优胜单位,校、处级干部100%参加全省学习测试,也都取得了优异成绩。

我们还开办宣传专栏、放电教片、发纪监审简讯,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勤政为民的楷模——郑培民同志的先进事迹,以马向东、李真案件的剖析作为警示教育的素材。年底,我们又在系部(机关)目标责任的考核中对各单位部门领导执行责任书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真正使责任制落实工作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落到实处。

二、以行风评议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今年是xx省教育行风评议年,上级领导和社会对高校行风建设要求甚高。根据校领导安排,我们全力组织并实施了我校的行风评议工作,从的策划,到公开民主评议的测评,再到整改的制定,紧扣我校教风、学风及机关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边查边纠。在此期间突出关注领导干部在行政事务中的行为规范,要求各级干部廉洁自律。在今年上级重点关注的各种奢侈浪费行为、配偶子女从业及经济问题等方面,我校没有出现一例违反规定的行为,不仅如此,今年还有3名领导干部通过有关部门拒退礼品、礼金共计5万多元。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工作规范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制度为依据。为了更好开展检查监督,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我们针对过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修订了《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制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并颁布了校《纪委主要负责人同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的制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等2项制度,在健全制度建设上又前进了一步,把多年实施监督的工作上升到理论高度,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向法制化迈进。

四、开展职能监督,确保校务公开

1、会同组织部门全年参与主持对全校五批41名处、科级干部的任用考察及任期考核工作。

2、全程参与今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及监督工作。

3、进驻招生现场,实施招生监督,确保招生工作严格按上级规定顺利完成,防止违规收费;新生报到期间,对各类收费公开展开监督杜绝搭车收费现象。

4、为确保干部廉洁,将监督重点放在经济工作领域,在落实招(议)标制度中发挥主干作用,全年共主持或参与各类招议标活动124项,涉及金额3191万多元,从实地考察到质量验收,每一个环节都不放松。

5、参与对机关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

五、信访调查工作井井有条

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8件次,对群众反映的8个问题进行了初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全年所有信访件都做到了登记准确、调查及时,件件有结果或回音。

六、机关工作循序展开,干部素质提高

机关工作人员注重外树形象,内练硬功,以良好的工作作风赢得普遍赞誉。在今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我们就确立了以“爱我校园,服务基层”为机关主旨的活动方案,人人做到爱护校内环境、规范办公用语、强化服务意识,以良好的作风树机关工作新形象。

为了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在部门领导的示范下,部门内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上级精神的领会,我们都安排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习,各人对自身业务知识的学习也有明确要求。今年共派出3人参加中纪委、国家内部审计协会的业务知识培训,在今年全国及全省2次纪检干部党纪条规和业务知识测试中,大家都取得了95分以上的好成绩,甚至得到100分。今年还派出4人次参加了全省高校纪检监察审计业务研讨会,会议交流论文2篇,公开发表专业论文3篇,在工作和学习、研讨中逐步锻炼了纪监审人员的工作能力,提高了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抓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我们还重视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加强对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注重党的组织生活的创新,把本支部的活动与学校的育人宗旨紧密结合,与土木系学生支部的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了一次思想互动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七、应注意的问题和明年工作思路

纪检、监察、审计三个部门合署办公,涉及工作面广、任务量大,而人员较少,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在覆盖各项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在行政监察过程中做到既到位而又不越位,是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明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将继续围绕学校工作中心,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为目标,把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作为重点,以经济领域的管理监督为主战场,注重关口前移,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四项职能,为学校的新一轮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纪检违规办案工作总结7

xxxxxx县20xxx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总结

^v^xxxxx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xx年10月9日)

20xx年,县纪委监察局在县委、政府和地区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v^、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和地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今年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强化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重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逐级分解。各级党政按照“一岗三责”的要求,逐级签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定期考核。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考核量化标准,计划分4个考核组对各单位 1

纪检违规办案工作总结8

现就我局__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纪检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各单位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2.全面落实^v^两个责任^v^,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根据市纪委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文件精神要求,我局按照工作部署,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中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明确局纪检组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化^v^三转一聚焦^v^,纪检组长专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注监督执纪问责。

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程序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组织人事工作规定选拔、任用、晋级,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考核、考察和征求同级纪检组的意见。19年推荐了一名下属单位正职领导,19年推荐了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9年任命了局机关一名中层领导。严格执行了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免谈话等制度。19年,分别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10人,对干部职工不遵守上下班纪律进行诫免谈话2人。

4.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考核

每年都要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年初召开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并与林技站、森林公安局、园林局、公园湿地管理处等下属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年中对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终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对落实责任制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等次、职务职级晋升。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二)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和“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习和教育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党章》、《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中国^v^廉洁自律准则》、和^v^一系列讲话精神等。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上党课,近三年来,全系统开展集中学习24次,专题报告3次,集中专题讨论12次,参加学习的在职党员干部全部撰写了学习心得,局党组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切实做到学习有部署、有记录、有讨论、有笔记、有体会,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坚持以正面引导、反面警示、氛围营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思想教育,努力改进干部作风。邀请市纪委、市法院、检察院及林业法律顾问给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专题教育,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到红军纪念园、县红军渡开展重温革命历史的红色教育,到市看守所、拘留所、市检察院感受铁窗人生的黑色教育,使全局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从政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切实加强研究部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1.规范林业项目建设管理

一是成立了项目办。针对过去林业项目建设管理混乱的局面,新一届领导班子从局里抽调精干力量,在19年,成立了项目办,由项目办全面负责全市林业项目建设。

二是制定了林业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管理。19年,制定了《市林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市林业工程种苗管理办法》,19年制定了《市林业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制度》。新制度规范了林业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和资金使用。项目招投标实行“三个领导(其中一人为纪检组长)到场”监督制度,根据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大小,按照国家招投标管理规定分别以公开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市场询价采购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林业项目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并实行转账核算、专户管理;项目资金支付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三是健全林业项目建设跟踪落实制度。精确落实责任,确保林业项目建设的每个环节都有具体人员“保驾护航”。完善落实分管林业项目建设领导包联重点项目责任制,为分管林业项目建设领导配备了一名项目秘书,负责收集、管理林业工程项目的软件资料,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对每一个重点项目都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投资主体和具体责任人、承办人,明确工程进度和责任要求,做到目标、重点、措施、进度、责任“五明确”。

四是规范林业项目验收管理。大型林业项目验收组由发改、财政、审计、林业等部门组建;小型林业建设项目由林业局自行组织纪检、计财、造林、项目办等科、站、室、处人员开展验收,验收人员不少于3人。

2.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局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车辆管理规定,对车辆管理、节约开支、确保行车安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严控公务经费。在公务接待上,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修订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公款旅游,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压缩经费支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近几年,公务接待费呈直线下降,由过去的30万元下降到15万元。

三是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凡涉及到个人重大事项都如实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坚持婚丧喜庆进行申报审批制度,同时完善事前事后跟踪督查机制,杜绝了借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行为。我局近几年共审批5件,没有出现大操大办的行为。

3.强化“三重一大”机制,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完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方式、班子议事规则和班子成员表决办法等机制来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最后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切实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重大事项决定后,凡适宜公开的都应以适当的方式公开。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防止领导班子决策失误和权力滥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紧盯^v^四风^v^问题,加强行风整顿

1.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针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林业局规范行业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二十条”规定》、《职工上班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规范了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管理,提高了办事效率。

同时针对干部职工在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庸、懒、散”和推诿扯皮、责任心不强、被动应付等问题。增强每位干部职工效能意识,严格执行作风效能建设各项规定。

2.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林业各项工作之中。

认真分析在林业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多次到基层开展廉政教育。确保林政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杜绝了暗箱操作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方面,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科学安排采伐指标,并按一乡一人推选木材采伐人员,并进行公示,确保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增强指标分配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铲除行业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退耕还林方面,为确保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了资金兑现程序,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数据汇总乡村公示政策兑现”的程序,及时足额兑现政策补助;产业发展方面,对苗木栽植中所需的物资、苗木等实行公开采购,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项目建设成效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

3.纠正“不作为”和整治“乱作为”

一是纠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认真履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忽悠的行为;坚决纠正调查研究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只调查、不研究,重过程、轻结果,面上看得多、点上解剖少,以偏概全、一知半解的行为;坚决纠正查处不敢正视问题、不愿解决问题,报喜不报忧,隐瞒事实、^v^,久拖不决、避重就轻,小问题拖成大问题的现象。

二是整治“乱作为”。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坚决查处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执法检查、违规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坚决纠正频繁检查、多头检查,以收费代管理、以罚款抵收及粗暴执法行为;坚决查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4.深入开展林业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林业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方案印发局属各单位,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对19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拟建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逐一自查清理,认真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针对项目决策、项目核准、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使用、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进行了整改,保证了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5.案件查处

一是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和指导案件查办,确保办案经费的投入,并建立纪检组长负总责,相关领导和人员分级负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

二是积极支持配合对涉林案件的查办。配合市检察院和市纪委查办系统内违法、违纪和违规案件。19年,3名部门责任人因作风漂浮、执行力差受到警告处分,作了公开检讨;19年,有2人未按时上班,受到通报批评。

三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凡信访件都由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分管领导全程跟踪督办,明确相关科室具体承办,能够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及时协调、尽力做到给来访者一个满意的答复。19年共收到来信来访30件,现已全部办理结束,办结率达100%;上级交办信访件5件,均组织人员多次深入调查,提出了林业部门的处理意见上报相关部门。

四是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严守办案程序和时限规定,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在查办案件中,坚持以党政法纪条规办案,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经得起检验。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市林业局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还存在着许多差距和不足:

(一)个别人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够到位、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决心不大,工作力度不够,抓工作落实缺乏主动性和连续性。

(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一手软一手硬问题仍然存在。

(三)极少数干部职工自律意识不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够好。

(四)党的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建设在部分党员干部身上有所淡化,对人民群众的困难和疾苦关心不够。

(五)是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预防和惩治腐败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对下一步工作的表态

在下一步的党风廉政建设中,市林业局党组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完善各项制度,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不断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增强廉洁从政,克已奉公的自觉性。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紧、抓好,特别要利用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件和林业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在认真落实好贯彻中央全力反腐的同时,继续执行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到任务、责任量化到人,措施具体,时限清楚,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三)查找单位廉政风险点,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案例分析和组织评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结合本行业特点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重点查找行政管理中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因素、风险点和表现形式。

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从领导干部开始,每个人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查找个人的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风险,针对潜在的廉政风险点,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经局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将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范措施登记汇总,建立廉政风险点目录,并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和单位内部的监督。

(四)扎实开展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

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森林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严格执行造林质量、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追究制度,确保造林质量任务和林业安全生产任务的圆满完成;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林权制度改革、林地流转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和“廉政合同”制,并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组织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切实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切实加强信访工作

改进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对待群众,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办理制度,规范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盯紧“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成果,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做好全市兴林富民各项工作。

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扎实的作风,用心履行职责,为实现我市生态发展战略、建设幸福美丽做出积极贡献!

纪检违规办案工作总结9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分析报告

20xx年度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惩防并举、教育监督并重的反腐方针,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增强突破大案要案能力,拓宽办案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案件查办情况

1、信访情况

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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