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纽经济工作总结(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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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30 21:14:1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枢纽经济工作总结1

(一)住宅开发和相关配套

近年来,南站核心区引进知名地产商开发建设了一批高端商品住宅,主要有万科在南站的住宅项目和绿地玉晖,此外,在绿地南京城际空间站、证大喜马拉雅中心、瀚瑞中心等项目中含有部分酒店式公寓。相关教育配套也正在同步建设,目前已经建成的雨花外国语小学花神庙分校,目前正在建设一所9年一贯制学校,计划20xx年秋季投入使用,该校设计上最大亮点是引入地下学生接送系统,既保证学生安全,又缓解地面交通压力。

(二)商业建设

截至20xx年9月,南站核心区建成的商业总面积超过万平方米。

早在20xx年前后,经过近10年的发展在南站核心区沿卡子门大街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商业氛围。已经建成的位于南站核心区的商业主要有: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南京雨花商场;南京华德美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雨花店(百安居);南京家乐家商业广场有限公司;近20xx车4S店。其中汽车4S店年营业额80多亿,是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的重要支柱。此外还有明发商业广场和五星级豪华商务酒店—明发大酒店。

近两年引进的主要商业有:

喜玛拉雅假日酒店。位于证大喜马拉雅中心,是国际知名的洲际酒店集团旗下假日品牌酒店,可以满足企业商务接待、会客的需求。

好孩子(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位于证大喜马拉雅中心,主要从事好孩子集团儿童用品的销售,20xx年销售额3000多万元,为我区潜在“四上企业”。

此外,在证大喜马拉雅中心三期,计划引进室内冰雪大世界、保利剧院、保利影院等,预计20xx年5月开业。

(三)科技和总部经济

近年来,高铁枢纽经济区积极加快枢纽型经济建设与发展步伐,强化南站枢纽型经济发展定位,着力将南站片区打造成高端商务、总部经济、科技创新型经济、现代服务业集聚的枢纽型经济高地。目前在绿地南京城际空间站和南京证大喜玛拉雅中心入驻了科技、金融、通讯电力等多种行业共1000多家企业。雨花街道通过与绿地南京城际空间站的合作,建立了企业服务中心,承接区行政服务大厅部分企业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工商登记、人才科技、劳动保障、财税服务、法务咨询”等一站式便捷服务。

1.绿地南京城际空间站。

绿地南京城际空间站位于南京南站南北两个广场区域,总占地面积20xx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其中位于北广场部分,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属于雨花。

绿地注重产学研一体化建设,积极与政府、高校、第三方机构联动,打造高效的企业服务平台。引进专业的创新创业导师,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助力企业孵化;搭建各界精英对话平台,实现企业家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为企业之间的合作共赢提供支持。

目前北广场已入驻企业687家,企业领域包括金融、基建、科创、健康、商贸物流、生物医药、通讯电力、工程建筑等。重点企业有:南京云帐房、南京海德电力、南京迪软等,其中南京云帐房是20xx年南京市关注独角兽企业。

2.南京证大喜玛拉雅中心。

南京证大喜玛拉雅中心坐落于南京南站南广场,总用地面积‍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汇集体验式大商业、洲际假日酒店、商务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综合体商铺五大业态。目前一期、二期已交付,三期建设中,预计20xx年5月交付。

目前证大喜玛拉雅一期、二期已入驻企业542家,其中重点企业107家。代表性企业有:南京华曼吉特信息技术研究院,江苏神雨护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道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时讯捷通讯有限公司等。

枢纽经济工作总结2

(一)依法征收征用的土地和水域;

(二)水库工程校核洪水位以下区域;

(三)水库蓄水后可能发生滑坡、坍岸等再造区域,以及水库蓄水后所形成的孤岛和岩溶倒灌区;

(四)枢纽区大坝坝脚线向下游外延200米,两坝端外延200米(或至分水岭),溢洪道右侧轮廓线外延80米,发电隧洞、灌溉及供水隧洞和电站厂房及开关站两侧轮廓线向外延50米,其他建筑物从工程轮廓线外延30米;

(五)输水河道、渠道、管道、渡槽、隧洞、箱涵、暗渠、倒虹管、泵站及分水建筑物开挖线或者轮廓线两侧外延5米。

第十一条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保护范围包括:

(一)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包括干、支流)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

(二)大坝、溢洪道及泄洪放空洞、发电引水隧洞、灌溉及供水隧洞、电站厂房、变电站工程管理范围边界两侧外延200米之间区域;

(三)输水隧洞、渡槽工程管理范围边界两侧外延200米,输水河道、渠道、管道、箱涵、暗渠、倒虹管、泵站及分水建筑物工程管理范围边界两侧外延50米。

第十二条 黔中水利建管机构应当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边界设立界桩、界碑等保护标志。

第十三条 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

(一)开荒、挖洞、挖塘、建窑、弃渣、水产养殖;

(二)爆破、打井、采矿、钻探;

(三)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

(四)在地下输水管道、暗渠管理范围边界外延5米之间区域内种植深根植物;

(五)移动、覆盖、涂改、损毁保护标志或者破坏防护设施;

(六)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专用输电、通信线路上架线或者接线;

(七)其他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 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内,除执行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影响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二)侵占、拆除、损毁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第十五条 确因建设需要,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征求黔中水利建管机构意见:

(一)建设道路、桥梁和其他拦水、跨水、临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铺设跨水工程管道、电缆等工程设施;

(二)埋设供水、供电、供气、光缆等地下管线;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等的审批。

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占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相关工程设施、影响工程运行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复建、补偿责任,或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十六条 新建跨越、穿越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的公路、铁路等,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保护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安全的防护设施。

第十七条 在距黔中水利枢纽工程输水干渠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开挖边线500米范围内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征求黔中水利建管机构意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 黔中水利建管机构因工程抢险需要使用相邻土地或者相关设施进行应急作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黔中水利建管机构应当于作业完成后恢复原状,依法补办有关手续;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补偿。

第三章 水源保护和水量调配

第十九条 建立黔中水利枢纽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黔中水利枢纽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按照《_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调水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二级保护区水质分别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二类和三类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黔中水利建管机构应当加强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水质监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和检测体系,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水资源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向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黔中水利枢纽工程饮用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向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源保护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第二十二条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水资源应当优先保障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市(州)、县(区)的城镇供水和农业灌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程用途,调整用水蓄水性质。

第二十三条 黔中水利建管机构应当依据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科学编制工程调度运行规程和供水方案并组织实施,优化调度水资源。

平寨水库、桂家湖水库、革寨水库、凯掌水库、克酬水库、松柏山水库、红枫湖以及其他与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有关的供水调度、发电用水,应当符合黔中水利建管机构年度调水、供水方案。

第二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拦截和抢占水源,擅自引水、提水或者实施其他破坏正常调水、供水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供水实行年基本水费保护制度。受水地区年基本水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受水地区协议年用水量计算。

黔中水利建管机构应当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供水协议,按照协议供水。用水单位和个人确需超供水协议用水的,应当签订供水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实行有偿供水,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水费。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供水价格由省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

第二十七条 因抗旱、调水、防汛或者排涝使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调水设施的,使用人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二十八条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对造成水质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黔中水利建管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履行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现场调查取证,询问、了解有关情况;

(二)检查或者复制有关文件、证照等资料;

(三)责令停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执法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三十条 黔中水利建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的保护和河道的防洪治理,保障输水工程泄水畅通。

第三十一条 黔中水利建管机构应当根据工程安全运行、水质保护、水资源保障等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配备抢险救援人员和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用水安全事故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黔中水利建管机构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黔中水利枢纽工程调度运行规程造成危害的;

(二)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而继续供水的;

(三)不按照规定收取水费或者截留、挪用水费的;

(四)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黔中水利建管机构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罚款: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处以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由黔中水利建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罚款: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处以1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黔中水利建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枢纽经济工作总结3

(一)请合浦县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完成有关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铁路建设项目按“四定”目标推进,并于每月20xx将进展情况报送市铁办。‍

(二)请市铁办加大力度,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相关单位完成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抄报市政府督查室,直至上述项目按“四定”目标完成为止。

主送: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抄送:合浦县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市铁办、路港公司。

枢纽经济工作总结4

水工认知实习是学习水工建筑物等水工专业课程的重要环节,我们于XX年3月21日至XX年3月30日对葛洲坝、三峡等伟大的水利枢纽工程进行了认知实习,收获很大。尤其对在建的中国最大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工程感触颇深。结合实习实际和本人认识对三峡工程发表不成熟的看法。

一.坝址及基本枢纽布置

三峡工程大坝坝址选定在宜昌市三斗坪,在已建成的葛洲坝水利枢纽上游约40公里处。坝址区河谷开阔,两岸岸坡较平缓,江中原有一小岛(中堡岛),具备良好的分期施工导流条件。枢纽建筑物基础为坚硬完整的花岗岩体。修建了宜昌至工地长约28 公里的专用高速公路及坝下游4公里处的跨江大桥――西陵长江大桥。还修建了一批坝区码头。坝区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重要水工建筑物

1 大坝

拦河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长2309米,坝顶高程185米,最大坝高181米。

泄洪坝段位于河床中部,总长483米,设有22个表孔和23个泄洪深孔,其中深孔进口高程90米,孔口尺寸为7×9米;表孔孔口宽8米,溢流堰顶高程158米,表孔和深孔均采用鼻坎挑流方式进行消能。

电站坝段位于泄洪坝段两侧,设有电站进水口。进水口底板高程为108米。压力输水管道为背管式,内直径米,采用钢筋混凝土受力结构。

校核洪水时坝址最大下泄流量102500立方米/秒。

2 水电站

水电站采用坝后式布置方案,共设有左、右两组厂房和地下厂房。共安装32台水轮发电机组,其中左岸厂房14台,右岸厂房12台,地下厂房6台。水轮机为混流式,机组单机额定容量70万千瓦。

3 通航建筑物

通航建筑物包括永久船闸和升船机(技术公关中,计划用螺旋杆技术取代原计划的钢缆绳提升技术),均位于左岸。

永久船闸为双线五级连续梯级船闸。单级闸室有效尺寸为280×34×5米(长×宽×坎上最小水深),可通过万吨级船队。

升船机为单线一级垂直提升式设计,承船厢设计有效尺寸为120×18×米,一次可通过一条3000吨的客货轮。承船厢设计运行时总重量为11800吨,总提升力为6000牛顿。

三. 枢纽工程量及工期安排

工程主体建筑物及导流工程的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10283万立方米,土石方填筑3198万立方米,混凝土浇筑2794万立方米,钢筋万吨,水轮发电机组制安32台套。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分三个阶段完成,全部工期为。

第一阶段(1993-)为施工准备及一期工程,施工需5年,以实现大江截流为标志。

第二阶段(-XX年)为二期工程,施工需6年,以实现水库初期蓄水、第一批机组发电和永久船闸通航为标志。

第三阶段(XX-XX年)为三期工程,施工需6年,以实现全部机组发电和枢纽工程全部完建为标志。

一、二工程均已如期完成,三期工程也在计划内施工,升船机攻关在紧张进行中。

四.三峡工程的巨大效益

三峡工程是中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是治理和开发长江的关键性骨干工程。三峡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175米,总库容393亿立方米;水库全长600余公里,平均宽度公里;水库面积1084平方公里。它具有防洪、发电、航运等巨大的综合效益。

枢纽经济工作总结5

一年来,我局个体经济管理工作在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规范登记注册行为、把好市场准入关、大力推进监管制度改革为中心,以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为工作落脚点,努力提高管理层次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经营环境,促进个体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开展,经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个体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截止日前,全县累计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4515 户,从业人员达9080 人,注册资本达 12185万元,其中;登记注册的食品行业个体工商户累计达750 户、登记注册的返乡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达67户,一年来新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1193户,从业人员2448人,注册资本达3688万元。累计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64户(全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7户)。

二、 主要做法

(一)、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个体工商户的守法经营意识。

知法、懂法是守法经营的前提,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是使社会各界了解工商、理解工商、进而支持工商监管执法的重要手段。为创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我局在今年的个体管理工作中,特别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一是利用“”等重要节日,积极为群众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在登记注册和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将有关法律法规摘录汇编,共发放宣传资料5820余份,提供咨询服务1000人次。二是搞好法规培训。我局针对本县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现状,为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汇同县就业局举办了个体工商户业主参加的法律法规和技能培训,参训人员达320多人。通过学习培训,既宣传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了他们在个体管理方面的疑惑,又提高了思想认识,进行了法律“充电”,促进了个体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深化“五项监管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注册登记工作。

注册登记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窗口,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着工商机关的形象。为此,我局首先在以往已实行的一厅式办公制、政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基础上,狠抓了首办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省工商局关于“一审一核”制工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一是在个体注册登记工作中做到统一登记标准、统一登记程序、统一登记要求,公开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缩短到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勉收个体开业登记费,文明办公、规范服务,受到广大个体工商户的一致好评,树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廉洁奉公、务实高效的良好办事形象。二是依法加强登记审查,严格登记注册程序,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省局下发的《重点行业审查》等有关规定,对申请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前置许可证件,必须提交齐全完整的各种材料,否则不予登记注册,使登记合格率达100%。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三)扎实开展亮照经营专项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无照经营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已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我局根据《宜黄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成立了开展亮照经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组织到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其次,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目标责任制,确保此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三是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汇报和联系,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并参加了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12月7日组织召开的由27个成员单位参加的宜黄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工作会议。四是严格依法行政,集中优势执法力量,逐户开展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治理、边处罚、边规范的方法,做到查一户清一户,不留死角,对“钉子户”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予以取缔。一年来在专项整治期间,查处无照经营户97户;未亮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19户,并全部进行了处罚。

(四)落实年检验照工作,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既是对市场主体准入的后续监管,也是登记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使这项老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起到对市场主体再把关的作用,我局一是手续严密把好证据关,做到从填写年检验照表格、发还执照、并做好记录。二是严格审查把好核准关,我局根据每户个体工商户上年度的遵纪守法表现和生产经营等情况,特别是对涉及有前置许可的一些重点行业,一律要求提交有效的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并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审查。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不仅为完善经济户口档案提供了真实的资料,从而提高了年检验照质量。截止日前全县共年检验照个体工商户2436 户,年检率达99%。

总之,我们虽然在个体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工商局个体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与兄弟局相比,也有很多不足的方面。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奋发努力,与时俱进,不断开创个体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枢纽经济工作总结6

1、按照我站区年度建设计划,把站区内的安置小区及安置房工程作为站区建设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一是开始北苑安置小区续建工程;二是计划新建一个月塘安置小区。建设内容主要为住宅及少量商铺,结合城市景观绿地、地下停车、高层住宅等综合功能,打造集购物、休闲、居住为一体的生活社区。

2、做好道路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高铁站区的道路与全市整个道路体系的衔接。推进育才路、光辉路、腰铺路三条道路路网工程按既定计划开工建设。

3、建设一个城市景观公园(薄阳公园),计划总占地面积约190亩,其中水面面积约60亩,工程预计总投资3000万元。

4、开工建设腰铺镇政务中心及广场:工程包含政府办公大楼及附属构筑物(建筑面积约7000m2),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广场(建筑面积约6000m2),工程预计总投资5200万元。

5、迁建腰铺中学:新腰铺中学将按市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规模建设,计划占地约60亩,30班约25000m2的规模进行新建,工程预计总投资7500万元,目标将其打造成标准化的新型中学。

6、做好区内土地整理和征地拆迁工作,先行完成相关地区的住宅和企事业单位的拆迁工作。

7、积极做好投融资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建设资金需求,推动站区基础设施建设。

枢纽经济工作总结7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高铁枢纽经济区南站核心区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20xx年7月9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枢纽型经济建设的意见》,要求围绕南京南站、禄口机场、南京港打造三大新的经济增长点,高起点规划建设南京高铁枢纽经济区、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南京海港枢纽经济区三大枢纽经济区。

南京高铁枢纽经济区以南京南站为中心,横跨南京市江宁区、秦淮区和雨花台区,根据《南京市雨花台区商务商贸规划(20xx-20xx)》,高铁枢纽经济区规划总面积约平方公里。发展定位为打造高端商务商贸集聚区,使之成为具有枢纽特色的华东现代服务业平台。

南京高铁枢纽经济区核心区为高铁站周边‍‍平方公里区域,规划以布置交通、商业和商务功能为主。产业发展上以高端商务商贸、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咨询、健康服务、旅游服务等为重点,着力引进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构建南站商务商业圈;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集团设立区域总部、行政总部,建立技术交流与产品研发中心、产品展示与营销中心、采购中心等。

早在20xx年,借助“南京金秋商贸洽谈会”的契机,雨花台区商务局主办了‍“雨花台区现代服务业暨高铁枢纽经济发展高峰论坛”,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司长吴国华出席了会议,70多家企业包含开发商、投资商、运营商、经营商等近百位嘉宾、客商参加了活动。这次活动成功地将南京南站核心区进行了推介。

此后,在市、区两级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严格按照《南京市主题功能区发展规划》(宁政发【20xx】166号)要求,注重“枢纽”功能,增强优质要素集聚和配置能力,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先后引进了绿地、万科等一批知名商业地产类企业入驻,大力建设南站核心区。主要项目有:绿地南京城际空间站、南京证大喜马拉雅中心、万科南站项目、中交锦致南站项目、金轮星立方、瀚瑞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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