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所巡查工作总结(共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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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02 17:28:0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渣土所巡查工作总结1

一季度渣土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市渣土管理考核办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渣土管理领导小组和市住建局的指导下,我办对中心城区渣土管理工作进行了组织协调和考核督查。一季度来,各部门渣土管理人员,按照中心城区渣土管理协调会上提出的“堵住源头、严管重罚”的工作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以下成绩:一是宣传发动声势大、气氛浓;二是目前渣土处臵、砂石运输污染城市道路的现象得到了初步遏制;三是所有建设工地、施工单位围挡作业逐步规范;四是交警支队、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城管警察大队、三区环卫处、渣土管理执法运输执法大队等部门联动机制逐步形成;六是渣土管理情况通报快捷;七是城市道路污染后处臵还洁效率提高等。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责任明确

市住建局渣土管理专题会议后,各单位均召开了城区渣土整治专题会议,明确了一把手为渣土管理主要负责人,明确了渣土整治分管领导,组织了巡查队伍、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等。三区环卫部门,市质安监站等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工地现场管理,明确职责范围。特别是赫山区环卫处配足还洁、巡查人员,为及时处理道路污染,确保人员、设备齐全。资

阳区环卫处为弥补渣土执法队伍不足,对市容监察队实行“一岗双责制”,要求队员既是环境卫生监督员,又是渣土整治的_,做到了“四巡一快”即:早上5点至7点的早巡查,晚上7点至12点的晚巡查,对一般路段采取沿线巡查和重点难点路段的坐班巡查,时间巡查发现,快速还洁处臵。

二、宣传造势 形式多样

在市渣土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市执法局渣土运输执法大队、市质安监站、市环卫和渣土管理处、市市政重点办和三区环卫处8个单位,先后开展了6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巡查车、洒水车等各种车辆168台次在城区主次干道游行宣传(车身两边张贴有“严厉查处污染城市道路行为”、“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违者重罚”的宣传标语)。在城区广场、主要路口、建筑工地和桥梁等地段设臵大型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共112幅(块)。特别是市执法局渣土运输执法大队在城区萝溪路与益阳大道交界处、资江三桥、益阳大道西路口、秀峰公园东大门分别设立4块大型广告宣传牌,在三桥南端花坛转盘、关公路等地段设臵了小型不锈钢宣传牌10块;

高新区分别在金山南路、迎宾路、龙洲南路等地设臵渣土整治广告牌6块;资阳区环卫处分别在“资江明珠”、“妇幼保健站”等4个在建工地悬挂宣传标语4条;市质安监站督促城区在建的“森华木业”、“锦绣佳苑”和“凯盛电子”

等48个工地,均按规定悬挂了渣土整治宣传标语和公示牌等。宣传发动声势大、气氛浓,让在建工地、渣土砂石运输单位、运输车主认识到了渣土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了全民参与,全民整治,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部门联动 形成合力

市渣土管理领导小组考核督查办组织协调市执法局、交通、水利、交警、城管公安、质监等部门,开展了“铁腕治渣”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处臵渣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在两次整治行动中,各部门配合默契,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责,共出动管理人员160余人,车辆48台次,采取设卡检查的方式,共查处违章违规车辆14台,在建工地现场阻止车辆带泥上路38台次,通过渣土运输专项整治,有效地遏制了渣土运输车辆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和严重污染路面的现象。

四、铁腕治渣 严管重罚

按照“堵住源头、严管重罚”的工作方针,严厉查处了渣土的各类行为,对存在运输渣土污染城市道路行为的金旅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天行房地产有限公司、翔达渣土运输公司等9家单位分别处以了重罚,并在主流媒体上予以了公布。一季度,市执法局渣土运输执法大队共查处21起违规处臵渣土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罚款金额53200元。

五、还洁及时 保持环境

市环卫处和三区环卫部门非常重视整治工作,在当前城区街道冲洗降尘任务繁重的情况下,还抽调出洒水车,配合当前渣土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三区环卫处共安排渣土污染还洁专用洒水车5台(资阳2台、赫山2台、高新区1台),渣土巡查车3台(各区一台)。“处突”人员31人(高新区13人、资阳区9人、赫山区9人)。设备、人员的到位有力的保障了快速还洁。特别是在3月15日晚上9点,高新区迎宾路南站工地,因出场道路破损,导致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迎宾路近50米。高新区建设局、城管办发现该情况后,立刻调来洒水车和9名“处突”人员,45分钟内将该路段清洗干净。

三区环卫部门还对梓山路园林绿化处工地、“竹海玉台”、“雄森国际”等工地,进行现场劝阻、制止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通过对工地的现场管理,“竹海玉台”、“雄森国际”等工地,全部启动了洗车平台,每个工地都安排了4台洗车设备,4个保洁人员,认真冲洗每台运输车辆轮胎,保洁意识明显增强,城市卫生明显好转。

六、报道快捷 效果良好

渣土所巡查工作总结2

渣土管理工作总结 关于渣土管理工作通告

关于渣土管理工作通告范文篇1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的渣土管理工作,加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力度,加强渣土清运、消纳处置和工程土方施工的管理,有效防止无证清运渣土、乱倒乱卸渣土等违法行为,实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三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要求,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从事渣土运输作业的车辆,应当由所属企业单位统一办理渣土车辆准运证的行政许可手续,并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

二、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依法办理渣土消纳的行政许可手续,并且严格按照渣土消纳行政许可决定所确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将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到指定的处置场所,严禁无证清运渣土和乱倒乱卸渣土等违法行为。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时,应当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作出的渣土消纳行政许可决定。

四、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工地的内部管理,认真落实施工围档、路面硬化、车辆冲洗设施等控制扬尘措施,不得使用无准运证的渣土运输车辆,尚未办理渣土消纳行政许可手续的单位应当立即补办行政许可手续。

五、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辖区内施工工地渣土作业档案,详细记录工程渣土处置进度、渣土消纳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措施实施情况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六、各级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大对施工扬尘、无证清运渣土、乱倒乱卸渣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七、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加大对施工扬尘污染环境和不符合环保要求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

八、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根据《_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因违规运输造成渣土遗撒扬尘的运输企业、车辆的资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九、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将违反渣土管理规定并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企业查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

渣土所巡查工作总结3

襄樊市市区建筑渣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市区建筑渣土管理,规范建筑渣土运输行为,改善市区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宜居城市建设步伐,创建卫生城市,根据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以规范市区建筑渣土处置行为为重点,实行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核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公司化专业营运,密闭化运输。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建筑渣土长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城管局负责市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申报审批,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加盖、统一颜色编号,登记备案,规定建筑渣土的运输路线、时间和倾倒地点,督促市区拟在建工地按规定标准做好防污染措施,加大对飞扬撒漏车辆的管理执法;

市公安局负责对运输车辆定期进行车况检测,核验行车证,对无牌套牌、牌照不清、对无建筑渣土准运证,不按规定密闭和路线、时间运输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交通局负责对市区现从事建筑渣土、砂石料和粉煤灰等散体物质运输车辆超载现象管理执法,加强对车辆营运资质审核查验;

市建委负责加强对市区建筑工地、搅拌站和沙石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手续,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将建筑渣土交由具备资质运输公司承运,做到超载车、不冲洗干净车辆不出工地;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建筑渣土消纳场的规划选址工作,近期在襄城和樊城各选定一座30亩左右的消纳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结合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车辆现状,提供车辆安装机械密闭装置的统一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对参与改装企业的安装工作进行技术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市物价局负责对安装机械密闭的装置统一评估定价,同时会同建委、城管对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成本进行综合测算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定期调整发布;

市工商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企业按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加强对营运市场管理,避免无序竞争;

市河道局负责加强河道河堤乱倒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的监管,控制对汉江污染现象;

市财政局负责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企业安装机械密闭装置的适当财政补贴,减轻企业负担,调动工作积极性,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筹集建筑渣土消纳场必需的

建设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有效推进,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阶段(20_年4 -5月)。主要是做好宣传和资质审批工作。在市直5家新闻媒体以市政府发文发布整治通告,刊登相关宣传资料,开展建筑渣土运输服务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登记。

结合市区建筑渣土运输现状,市区首批从事渣土和运输服务企业控制在5至7家(其中襄城2家、樊城3-5家),运输车辆总量暂控制在200台左右。

第二阶段(20_年5-6月)。主要是完成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工作。各运输企业根据不同车型制定机械密封盖装置,确定运输车辆,录入相关信息,首批获得渣土和运输资质企业的车辆必须按进度按规定标准统一进行改装。

第三阶段(20_年6-8月)。主要是搞好规范和专项整治工作。首批获得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资质企业,所属车辆按规定要求和标准完成改装任务的,应按照整治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线路和地点倾倒。暂时没有完成改装任务的,一律不得在市区长虹路、大庆路、长征路、人民路、中原路、春园路、解放路、东西南大街、檀溪路等主干道运输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其它未获得运输经营服务资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从事市区建筑渣土经营行为。

第四阶段(20_年8-10月)。主要是进行集中联合整

治。市整治领导小组组建稽查专班,从城管、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抽调100名精兵强将,下设襄城、樊城、高新三个稽查队,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采取市区巡查和定点检查等方式,对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对证件不齐的车辆一律实行暂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渣土准运证、行车证、驾驶证),净化运输市场。邀请市直五家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宣传,同时鼓励广大市民举报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实施公众监督,对举报、制止有功者,给予表彰和鼓励。

第五阶段(20_年10-12月)。主要是搞好巩固提高和监督检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治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由于此次整治工作复杂、涉及面广焦点多、难度较大,权限跨行业跨部门,实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建筑渣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宇华同志任组长,叶传辉、邓卓海、何传虎同志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河道局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副局长王贤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资质核准、指导协调、督办落实、检查

考核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督办协调例会,对整治工作按进度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查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要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市区建设、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市直5家新闻媒体要对违规、违章行为予以曝光,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强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合协调执法机制,打击建筑渣土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合力推进建筑渣土运输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四)实行责任追究。对在建筑渣土整治工作中不尽责尽职的部门,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对出现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违规违纪现象的工作人员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在该项工作中出现的公道正派、不循私情的执法人员要大力褒扬。对屡次违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按相关规定实施市场退出。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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