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些孩子,通常在“三八”妇女节中,给自己的老师,或者是母亲献上一朵“玫瑰”(表示爱戴),或者是“康乃馨”(表示敬爱),我在三月八日那天前,我就和妈妈说了,在“三八”妇女节那天,要买一朵“康乃馨”送给她,但是,真正到了这天的时候,我却下不了手——假如,我从我的小钱包里掏钱买了“康乃馨”,送给了妈妈,妈妈却不想让我浪费钱,不但不表扬一下我,反而,还给我定一个“乱花钱”的“罪名”,那样,我不就倒霉了!好心还办了坏事!如果我的妈妈喜欢“康乃馨”的话,对我给她买花没有什么意见的话,我怕被妈妈定上个“罪名”,没有买花,妈妈问起来,我为什么没有买花,我又不好回答,这样,那不就会被妈妈认为我是讲话不守信用的人了吗?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不买花了。回到家后,我以帮妈妈做家务的名义来给妈妈送“礼物”。
今天,我们一家三口还趁着过节,一人买了一样东西,妈妈给我买的,是一个黄色的“夹克衫”,衣服的口袋个数、颜色,我都特别的满意,而且,这件黄色的夹克衫穿起来,也挺酷的。我的妈妈买了一双漂亮的皮鞋,我没有看过,但是,听妈妈那兴致勃勃的话,和她那眉飞色舞的表情,我可以判断:这一双妈妈很喜欢的鞋子,甚至是很早就喜欢了的鞋子。我的爸爸也买了一个的衬衫,看着那华丽的包装,我就知道是一个好的衬衫。
我们家可真是“一人过节,一家欢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