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农学派算起,两方经济学迄今已有250多年的历史,大体经历了古典、新古典和当代西方经济学三个阶段。从英国古典经济学奠基人威廉·配第开始,经济学家们就已经认识到自然条件会约束劳动创造财富的能力。配第将劳动和土地看作是价值的两个同等重要的源泉,并提出了“土地为财富之母,而劳动及其能动要素为财富之父”的论断。尽管后来的西方经济学将研究重点从价值论转向社会经济方面,劳动和资本逐渐成为研究的焦点问题,但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仍然没有脱离西方经济学的研究视野。从马尔萨斯开始,西方经济学逐渐意识到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将会约束经济增长。在《人口原理》和《政治经济学原理》中,马尔萨斯认为,由于人口和收入是以幂指数形式增长的,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也将呈幂指数增长,但自然资源的供给是有限的或是以线性形式增长的,以幂指数形式增长的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会超过固定的或线性增长的自然资源的供给。因此,资源的稀缺不会因为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而有所改观,而将是一种绝对稀缺。李嘉图将其生态思想建立在萨伊定律、土地收益递减规律以及马尔萨斯人口法则的基础之上。他也看到了人口增长给生活资料带来的压力,并认为自然资源的空间分布是不均匀的,自然资源之所以稀缺是生产率较高的自然资源的相对稀缺。对此,他提出了自然资源的“相对稀缺论”。在解决自然资源相对稀缺的问题上,李嘉图主张技术进步的作用,认为优质资源的相对稀缺不会成为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鸿沟。穆勒将稀缺概念引入广义的环境分析中,提出并建立了“静态经济”的概念。在他看来,自然资源、环境、人口和社会财富应保持在一个相对静止的稳态,为了防止出现食物短缺和自然环境的退化,该稳态要远离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供给极限。在穆勒看来,劳动、资本和自然资源构成了生产的三个要素。他认为,依据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是无限的,所以劳动不会成为生产增长的限制因素,而资本的增加取决于储蓄率的大小,其总额限制了生产的发展。此外,土地作为一个重要的生产要素,由于存在边际收益递减效应,所以土地也会制约生产的发展。
(二)新古典经济学的生态经济思想在新古典时期,人口增长、资源稀缺等问题遭到了压制,但他们并没有从西方经济学研究中消失。霍特林提出了非再生资源的最优开采率,确信价格在替代资源开发、经济持续增长中的作用,认为可以仅由资源的效用来衡量社会福利最优,而无须政府的干预。庞巴维克认为,土地和资本应该与耐用消费品处于同一集合,土地地租和矿藏地税应该等同。索利首次根据边际效用原则探讨了采掘业的价值问题,他推进了穆勒的矿业生产中存在现在与未来矛盾观念的分析,认为次级矿藏不能无限地持续下去,而次级土地是可以的,所以李嘉图的农业地租理论不适用于矿业;自然资源最终的耗竭证明,即使最坏的矿藏,一旦涉及价格,矿产地税就是正当的,而最坏的农业用地则不可以缴租。马歇尔首次引入了外部性概念,认为商人们没有支付市场的外部成本,而是分享了那些利益。布坎南和斯塔布尔宾认为,外部效应打破了经济学中资源最适宜配置的条件,然而彻底消除外部性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应当的,因此,马歇尔的原理可以作为辨明社会最可接受的副作用标准。新古典经济学始终认为,市场价格是由供给和需求的均衡所决定的,一所以生态环境问题也可以通过价格和产权来调节。(三)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生态经济思想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西方经济学开始了凯恩斯主义革命。此时,国家干预主义与经济自由主义并存,而西方经济学的生态经济思想也沿着这两条道路不断发展。庇古是干预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他认为,自由市场经济不可能总是有效地运行,因此,在推进经济福利目标上需要政府干预。“人们自然而然地倾向于将其过多的资源用于现在的服务,而将过少的资源用于未来的服务,鉴于这样的‘自然’趋势,除非政府在分配方面进行利益补偿,否则,政府进行任何人工于预以支持这种趋势,必将减少经济福利。”关于资源破坏问题,庇古认为,“市场力量常常无助于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资本的创造或者保存”,“从性质上看,政府既是未来人,也是当代人的受托人,如果必要的话,需要依据法律监督和行动,以保卫本国可耗竭资源免受过早或者不顾一切的开发”。关于可耗竭资源的理性使用、环境质量的保护、限制过度消费、推进节制等,庇古提出了国家补贴、税收和立法等解决方案。凯恩斯虽然没有围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展开广泛论述,但他对人口增长、自然资源富足抱有乐观态度,他认为,“从现在起,我们不需要期盼如此大的人口增长。进入黄金时代的节奏,将部分地依赖我们控制人口的能力,这个我们能够做得到。”尽管国家干预主义学派的目标是促进资源有效配置,但在政府干预中却出现了“政府失灵”,因此,市场又成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另一条道路,并逐渐形成了基于所有权的经济自由主义流派的生态经济思想。科斯从所有权角度指出,在交易费用为零的前提下,只要自然资源的产权已明确界定并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那么交易的任何一方拥有产权都能带来同样的最优配置结果,这可以通过双方之间的谈判自然实现,产权赋予不同的人只会带来收入分配结果的不同。然而实践证明,科斯的理论依旧具有很大局限性。此后,戴尔斯和蒙哥马利又提出了颁布市场污染许可证等措施来控制污染的思想。(四)西方经济学生态经济思想的新发展由于当代西方经济学将其研究重点放在了究竟依靠政府还是市场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方面,而对支持人类经济系统的生态环境缺乏系统研究,因此受到了自然科学家的抨击。在20世纪60~70年代,以埃里奇的《人口爆炸》和罗马俱乐部的《增长的极限》为代表的一批学者考察了人口对土地、水资源、空气、自然资源采掘和生产部门的压力。尽管当时的主流经济学家以技术进步对日益严重的环境与资源问题的缓解作出了解释,但是这种论战引发了更多的关于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关系问题的思考。以肯尼思·博尔丁的《飞船地球》和赫尔曼·戴利的《稳定的经济》等为开端,西方经济学家对传统的无节制增长的观点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生态经济学随之迅速发展起来。三、两种生态经济思想的比较两种生态经济思想的相通之处主要体现在:第一,两者都以事物的普遍联系为出发点,将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纳入制度、文化和自然界的大系统之中。第二,两者都要求人与自然必须保持和喈统一。两者都认为人类与自然具有统一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破坏自然就是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第三,两者在生态问题上都表现出了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精神。两者都要求人们在利用和改造资源环境的同时,必须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发展的能力构成危害。尽管两种生态经济思想之间存在一些相通之处,但是两者的差异性却是根本的。具体表现 在:第一,两者的研究方法存在差异。马克思经济学生态经济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研究方法是描述、演绎、归纳与推理等方法。两方经济学对生态问题的阐释更多地出现在当代西方经济学之后,研究的时代背景已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高级阶段,研究假设是理性人假设,研究方法以实证分析为主,同时也存在规范分析。第二,二者的研究进程和逻辑不同。马克思经济学以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基点,运用历史唯物论考察经济现象,以劳动既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又是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为出发点,不仅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方式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内在矛盾关系,而且还将其运用到商品生产与交换过程的考察中,通过强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追求剩余价值对自然和人的属性的破坏性后果,指出了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同一生产过程的辩证统一,从而将生态问题产生的根源归结为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将生态问题纳入了经济学的研究框架之中。西方经济学以人口增长同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为研究起点,借助萨伊定理、有效需求理论、外部性等理论,对生态问题进行自然科学角度甚至是量化的诠释,他们将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归结为生产和消赀问题。可见,二者最大的不同在于,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生态危机是资本主义制度内生的,而西方经济学认为生态危机的根源是外生的。第三,两者对生态问题解决方法存在差异。马克思经济学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在考察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得出资本主义社会必然由绛济危机转向生态危机的结论。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类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组成部分不能同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马克思认为,彻底解决生态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消亡,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消亡只能依靠其自身矛盾运动的积累。而西方经济学内部对于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出现了较大分歧。国家干预主义主张依靠政府即“看得见的手”干预市场,在国家补贴、税收和立法的协助下解决生态问题;基于产权理论的经济自由主义流派主张依靠市场即“看小见的手”,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通过市场来解决生态问题。南此可见,西方经济学的生态经济思想是一种对现实生态环境问题的危机呼吁,而马克思经济学是站在辩证唯物和历史唯物高度对生态问题的宏观考量。四、结论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都研究生态经济问题,他们站在不同的阶级立场,运用两种方法论体系,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考察,得出小同的结论。如果撇开阶级性可以发现,尽管他们的论证方法和结论截然相反,走的道路不同,但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形成的时代背景、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基本内容等方面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发现,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都产生于经济和社会发生巨大变化的时代,都具有很强的变革性,都是在继承和批判正统理论的过程中建立自己的生态经济思想。尽管西方经济学把现代经济学方法运用到生态问题中,但由于回避了阶级特性,所以未能充分回答国家的发展命运等问题,而马克思经济学生态经济思想建立在阶级讨论基础上,既有客观性又有科学性,并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而失去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