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点工作总结(合集4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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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05 17:32:0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巡回审判点工作总结1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现将本人20__年一年的履职和廉政情况汇报如下,请批评指正。

一、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20__年,我深刻领会党的^v^精神,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以^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高院和上级法院会议、文件精神为指导,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立足本职岗位做贡献的自觉性。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法院工作的执行人员,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深深的认识到破_解执行难,只靠法院自身的执行资源,孤军奋战,单打独斗地抓执行很难搞好执行工作,只有把全社会的执行资源整合为一体,让全社会都来理解、帮助、支持、参与法院执行,才能顺利开展执行工作。在这样的工作思路的引导下,结合我院在工作中摸索出来的“执行联动机制”,我对历年未能执行的积案,逐件地进行梳理、分析,与同事查找执行不了的原因,找出规律性的东西,研究解决执行对策。对于一些执行难的案件在适当的时候及时寻求当地党委、政府、人大、纪检委、公安派出所、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甚至检察院的配合,争取把执行难案件解决好。首先,积极执行我院的“执行联动机制”方案,在自己的辖区内,积极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对于申请执行人发现的被执行人,在我们没有到达前,请求当地派出所予以协助,将被执行人先予以控制,对没有诚信的当事人在有关媒体上进行曝光进行悬赏执行,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对行政机关做被执行人的案件,报请提级执行,告知该行政单位,使其认识到提级执行给其带来的法律后果,促使行政单位积极履行案件,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第三、对有执行线索的及时出警,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促其自觉履行义务,使一大批案件得以执结。对当事人暂无履行能力的,采取本次执行终结程序,避免了往年案卷堆积如山的情形。第四、对于涉及国家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积极寻求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纪检委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争取在执结案件的同时,处理好与相关公职部门的关系,为执行工作的日后开展中与这些部门的配合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全年的辛勤工作,促使大部分案件顺利执结或有重大进展,截止目前,共执结案件260件,超额完成了全年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一年中,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我紧紧围绕司法的“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加强自己党风廉政建设的修养和学习。结合执行工作的特殊性,把执行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和领会《公务员法》、《法官法》以及国家关于法官职业道德的相关规范。同时,作为一名^v^党员,坚决执行《中国^v^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两不准”》及《中国^v^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一些党纪文件的规定,认真体会为其精神,同时认真遵守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及人民法院干警的“八不准”等一些规范。平时,加强警示教育的学习,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加强对自己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使我的政治思想面貌有了改观,坚定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坚定了人民法官廉政为民、秉公执法的信念。在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能够坦诚地剖析自己的缺点,对同志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能够认真的对待和改进。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一系列的工作中积极改进。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务实求真,踏踏实实的精神。在自己住房,装修个人用房,享受津贴补助,都不存在违规的问题。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也做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尚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治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加强。二是执行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我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转变执行观念,强化执行程序公正意识,不断提升执行理念,面对新时期被执行人人群环境和被执行人观念、法治意识、整体素质的变化,及时的调整和探索一些新的执行手段和措施,及时的把案件处理好。三是对新时期出现的“执行难”、执行案件激增这一现象,在执行过程中有一些压力,在个别方面影响了执行工作的开展。一年来,根据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虽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不断的加强自己的廉政意识培养,但是工作中仍然有一些懈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等现象。今后我要努力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此,针对上述在工作中存在的几种问题,我今后要努力做到如下几点: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争取在执行工作中不断的进行实践业务的创新,把自己的主要心思放在业务工作上;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以及党内规章、纪律、条例、文件的学习,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培养,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和廉洁意识、廉洁作风的培养,加强自己党的理论修养的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各种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三、不断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夯实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业务能力。

四、冷静心思,认真分析和研究新时期“执行难”的特点,认真总结,结合以前的经验,在实践中认真探索,在工作中进行创新,不断寻求解决新时期“执行难”的各种对策,把工作进一步做好。

以上是我对20__年一年履职和廉政建设工作的总结报告,欢迎各位领导和各位同事对我履职情况和廉政建设提出各种建议和意见,以助于我在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的完善和提升自己。

20__年法院执行人员述职述廉报告

巡回审判点工作总结2

一、A县人民法院内部审判权配置的现状和特点

(一)行使审判权的人员与行使行政管理权的人员比例严重失衡

截至20__年6月,A县人民法院有各类在编在职工作人员65名,审判岗位工作人员(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庭和人民法庭)21名,执行岗位4人,即审执岗位的工作人员仅占全院工作人员总数的。而其余40名工作人员从事案件质量管理、司法统计、宣传、调研、人事、财务、纪检、法警等非审判工作,即非审执岗位的人员高达。这说明,该法院有高达的人员从事法院行政管理工作,并不审理案件,仅有少数人员从事法院本职工作。如果按照基层法院内部的称谓习惯,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审执工作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或“司法辅助人员”两类,并把“后勤工作”定位为“为审执工作服务”,那么,该法院的现状是“多数人煮饭给少数人吃”。

(二)大量非专业法官行使审判权

多数具有法官资格的工作人员并未行使审判权,A县人民法院具有法官资格的44人中仅有14人从事审执工作,具有法官资格但未行使审判权的人员所占比例高达;而不具有法官资格的11人却以“审判员”的身份行使审判权,占审执工作人员的44%。

(三)非法院本职工作占用审判资源的情况严重

法院本职工作方面 ,20__至20__年,A县人民法院分别审结各类案件564件、696件、802件,合计2062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846件次,接受当事人咨询1957人次;处理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涉法涉诉案件4件;撰写并被国家、省、市级媒体采用新闻稿件2428篇;撰写各级主题征文活动调研论文29篇;为各级法学刊物撰写案例18篇。

非法院本职工作方面 ,20__至20__年,一共派员46人参与当地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9次,206天;每年派员4人参与当地烤烟收购稽查工作,每次为期至少150日;每年安排专人从事挂钩扶贫点扶贫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各1人;派员5人参与当地乡集镇建设3次;派员7人参加当地水利工程建设移民稳控工作162天;抽调工作人员43人参加当地临时性安保工作3次,5日;牵头落实当地 招商引资项目2个。

可见,非法院本职工作成为A县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据和消耗了大量的审判资源。

(四)隐性行使审判权的情形普遍存在

从A县人民法院审结案件后判决书形成的程序可见一斑:首先,形成判决意见。庭审后,独任审理的案件,由承办人决定判决意见;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合议庭合议形成多数统一意见,不能形成多数统一意见或合议庭认为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报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形成判决意见。其次,制作判决书。独任审理的案件,一般由承办人制作判决书,特殊情形下由书记员制作判决书交由承办人修改;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承办法官制作判决书。然后,审批判决书。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由承办法官将判决书及案件卷宗一并报送庭长或分管副院长审批,庭长或分管副院长对判决书进行格式调整、用词更换、文字校对,可以对承办法官或合议庭的判决意见提出修改意见或径直更改;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由承办法官将判决书及案件卷宗一并报送审判监督庭审批,审判监督庭对判决书进行格式调整、用词更换、文字校对。最后,打印判决书并加盖院印。

可见,在下列两种情形下,非审判人员或非合议庭组成人员客观上在行使审判权:其一,书记员书写判决书;其二,庭长或分管副院长对承办法官或合议庭的判决意见提出修改意见或径直更改。

(五)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科学

A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3名)、政工科

科长、纪检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和审委会专职委员组成,除院长、1名副院长和1名专职委员外,其余组成人员从事非审判工作已经有6至12年。由于主要从事行政管理事务和处理非法院本职工作,鲜有院党组成员直接审理案件,客观上也存在法律知识更新停滞或缓慢的事实,因院长、副院长参与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被纳入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年终工作绩效的考评,近三年来才偶有院长、副院长参与组成合议庭。审判工作既需要审判经验的积累,更需要法律素养的积淀和法律知识的不断更新,面对法律关系日益复杂化、新型案件出现频繁化和法律竞合适用的困难化等审判工作面临的现实,仅仅依靠审判经验已经不足以履行好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A县人民法院内部审判权配置的弊端及其原因

(一)行使审判权与行政管理权的人员严重失衡,审判工作与行政管理工作本末倒置

该弊端的体现,首先是增加审判岗位工作人员的负担,使得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以20__年全国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为例,全国19万名法官 审(执)结12215867个案件 ,实际上系19万名法官中的部分法官审(执)结了这些案件,如以A县法院审执岗位法官仅为的比例衡量全国,实为全国法院73047名法官审理(执行)了这些案件,平均每人1年审(执)结个案件,节假日不休息,每人约2天审(执)结1个案件;其次,导致社会对法院工作效力产生合理怀疑。曾有期刊以同期香港法官审结的案件数为对比,得出“内地案件总量未达法官难以承受的程度”、“内地法官占总人口比,是香港的近5倍”和“内地法官的数量已足以令香港司法界瞠目”的结论 ,即为佐证;再次,不利于保证和提高判质量。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案件总数呈上升趋势,但法官数量的增长缓慢,人均办案量的增加导致法官审理案件的精细程度下降;最后,不利于法院内设部门之间、工作人员之间的团结和审判岗位人员的稳定。因审执岗位较非审执岗位承担的责任风险大,且对前者的绩效考核标准较后者的系统、规范和具体,前者希望转岗到后者,进而把握一切机会转岗。另外,在法院内部两种岗位之间客观上存在相互羡慕的情绪或相互诋毁的行为,不利于团结。

导致该弊端产生的原因是:其一,人民法院为应对大量非审判工作和非法院本职工作,不得不将审执岗位的法官调配至非审执岗位;其二,审执岗位法官较非审执岗位工作人员承担的责任风险大,故而审执岗位法官向非审执岗位聚集;其三,法院内部行政管理模式的思维习惯较为普遍,崇尚、重视行政管理权而小觑、轻视审判权。

(二)过多的非专业法官行使审判权不适应司法环境的发展

当前,我国的司法环境可以分为“乡土社会”和“城市社会”两个区域,非以地域为界,而是以“相应区域内起主要作用的社会规范”和“纠纷解决方法”为界。在“乡土社会”,司法人员更多地以“风俗习惯”等大众对事物的看法和态度去处理传统纠纷和案件,认定事实“估堆”处理,分配权利和厘清义务“打包”解决,采用的方法多为“调解”。在这一区域,“平民法官”用平民的是非观、平民的方法去排解纠纷,容易获得一定范围内相同社会背景的人民群众的认可或赞许。但是,在“城市社会”,没有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的经历、不具备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推理能力的“平民法官”,在处理当事人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事实不清和证据认证困难的新型、复杂案件时,难以甚至不能查清事实、公正裁判。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型案件及传统型案件中加入新型因素的案件逐渐增多,过多的非专业法官不能适应司法环境的现状和未来,不利于司法水平的整体提高。以A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为例:原告未经医疗事故鉴定,以被告的医疗行为有过错致其遭受损害为由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非专业法官凭审判经验认为,本案未经原告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法院不能认定被告的医疗行为与原告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专业法官认为,原告未主张被告的医疗行为构成医疗事故,该案属于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原告仅需证明与被告存在医患关系且在接受医疗过程中遭受损害即可。被告有篡改病历等行为,法院可以直接推定被告具有医疗过错,至于过错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其举证责任在于被告而非原告,故应当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

该弊端产生的原因是:其一,一段时期,我国的立法思想和司法方法过于超前,未能顾及“乡土社会”的实际情况,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收效不佳,为改变这一现象,引入“司法和法官的平民化”以作解决之道,但矫枉过正;其二,“半路出家”进入法院工作的人员较多,成为法官干警中的大多数。例如:云南省昆明市,从企事业单位职工中选拔或党政机关选调、复转军人安置和 党委安排进入法院队伍的人员比例达到 。他们可能通过在职学习获得一定法律知识,但函授、远程教育或业务培训等途径一般不足以让他们具备足够的法律素养;他们可能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成长为“经验型法官”,但经验不足以应对新形势、新案件。

(三)审判权被地方行政化,非本职工作消耗审判资源

该弊端体现为:架空宪法体制下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导致宪法规范未能被地方政府认同和遵行,阻碍法治进程,不利于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的全面实现;法院疲于应对非本职工作,部分、甚至是大部分审判资源被这些工作消耗和占据,难以做好法院本职工作;降低社会对法院的评价,司法公信力遭受重大毁损,尤其是法院参与行政强制拆迁工作等行为,导致人民群众置疑司法公正和法律正义。

该弊端产生的原因有:其一,历史原因,现行体制下的社会意识形态对司法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法律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我国目前司法中立尚未全面展现,也使我国现行宪法体制下理论意义上的一府两院并行制度,因法院的人事、经费隶属于地方政府而不能实现,司法中立仅表现为形式。一些地方党政机关将人民法院作为政府的一个下属单位或职能部门对待,要求法院参加政府的各种管理性工作,为法院分配不属于司法职能的工作,甚至给法院下达创收任务,致使法院办案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装备经费等无法保障。其二,权力运行原因,宪法体制不能在地方落实和执行,宪法赋予法院的法律地位尚不能得到保障,法院审判工作更不能在现行司法体制下为法治社会中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提供有效服务。

(四)隐性审判权变更合议庭和承办法官的意志

该弊端体现在:其一,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审而不判”和庭长、副院长“判而不审”的审判权运行现状违背审判工作自身的规律。由于庭长、副院长审核判决书时,仅翻阅案件卷宗,较审判组织或承办法官而言,对案件细节和整体把握不全,其建议审判组织变更审判意见或者直接自行变更,难免有草率定案的现象,甚至为司法擅断大开方便之门;其二,书记员代替承办法官书写判决书,减少了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综合审视的机会,不利于保证判决质量,而且,使承办法官产生怠惰心理和推诿作风;其三,由于庭长、副院长建议审判组织更改判决意见或直接变更判决意见时,仅签发同意打印下判的判决书,并不在案件卷宗内留下痕迹,故违反审判权“权责统一”的基本运行原则,不利于错误行使审判权后的责任追究。

该弊端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有的承办法官因业务素质或能力欠缺,对有的案件不能正确把握,或者,惧怕承担错误裁判的不利后果,进而寄希望于其承办的案件由庭长或副院长批改、定夺;另一方面,法院内部审判权的运行客观上有明显的行政化特征,突出表现在:因法院内部行政职级的不同,法官之间在处理审判事务上也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副院长、庭长有控制、指挥审判运行的权力,成为法官之上的“法官”,而审判组织服从这种行政化的审判权管理。

(五)审判委员会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

该弊端体现在:其一,部分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的问题反复进行讨论;其二,避开合议庭提交的、需要审判委员会直接、明确解答的问题不谈,而在无法律意义的问题上要求承办人进行说明或重新调查;其三,在民、商事诉讼案件中,不知或怯于采用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来处理因当事人举证不力导致案件事实不清的案件,动辄要求承办人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或重新开庭审理;其四,对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把握不清,相互混淆。

该弊端产生的原因是:法院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多为行政管理的领导,多年未从事一线审判工作,且行政事务占用了较多精力和时间,对法律的掌握不系统、不清晰;部分审判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知识陈旧,对新颁布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不知或知之甚少;法院领导对审判工作的专业性认识不够,认为仅凭丰富的经验和高尚的德行就能审理好案件。

三、改革人民法院内部审判权的配置以消除弊端

改革人民法院内部审判权的配置并消除目前存在的弊端必须改革法院内部审判权与行政管理权混合运行的模式。笔者既不主张“以法官独立原则为依据或支撑,坚持司法裁判仅能由法官排他地独立享有”,更不支持“在科层制结构下实行行政化决策方式,奉行院、庭长案件审批制” ,而是主张由法官、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行使审判权和由院、庭长及非法官行使法院行政管理权的并行运行模式,总的原则是“两种权力并行,权责明确,互不交叉”。因这一改革思路受法院内外因素的制约,所涉改革事项较多,故需要进行系统改革。具体改革措施和内容如下:

(一)完善并落实宪法规范,实现法院职能回归

人民法院的根本职能是通过行使审判权,惩治违法犯罪、保障人权、保护国家利益和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等,并不负有参与处理行政机关事务和管理非审判事务的职责。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权力的运行应当权责明确,戒绝越位,基层人民法院处理非本职工作,不仅有越位之嫌,还分散有限的审判资源,导致司法权在某些本职工作领域缺位。宪法及其规范性文件对审判权的运行仅作原则性规定,缺乏可评价性和可操作性,并且,没有涉及法院“越权”行为的定义、构成和后果。笔者认为,应当制定专门的法律规范,对“如何保障人民法院做应做之事而不被非审判事务裹挟”作系统详尽的规定,科学界定法院的“越权”行为,明确规定导致法院“越权”责任人的行为后果。而解决立法层面的问题后,彻底执行和落实相应规范才能实现立法目的,实现法院职能的回归。

(二)以审判工作为重,争取外部理解和支持

当前,人民法院因财权和人事权附属于地方等客观条件的制约,不能拒绝做非法院本职工作,但法院内部应当充分认识法院的本质和司法权运行的规律,坚定审判信念,始终把人民法院的工作定位为“审理案件、维护公平正义”,一切司法行政管理行为都必须以“高质高效完成审判任务,尽心尽力实现司法公正”为中心和重点。法院领导有意识地从冗繁的非法院事务中抽身,将精力和心思放在如何抓好审判工作上,如非地方政府硬性要求,勿主动“请命”参与甚至承办非审判事务。与此同时,建议由^v^和^v^主导,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开展系统、深入的宪法及其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活动,将的理念、思想和内容植入人心。这些工作要从现在就开始做起

(三)严格划分权力和身份,促进审判权通畅运行

首先,法院内部的权力分为“审判权”和“行政管理权”两类,前者负责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后者负责审判执行案件以外的工作;其次,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和行政人员两类(可以有书记员作为法官的辅助人员),并实行两种绩效考核指标,法官的比例应当大于行政管理人员。庭长、副庭长和院长、副院长等党组成员为行政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案件立案到宣判、执行的任何环节;再次,坚定落实《法官法》关于法官资格取得的程序和条件,审执岗位的工作人员除书记员外必须具有法官资格 ,逐步将无法官资格的审执人员交流到其他单位工作,而行政人员作为非审执岗位的工作人员则不须具备这些资质;然后,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整个过程中,两种岗位工作人员不得相互交流,庭长、副庭长和院长、副院长等党组成员只能从非审判岗位产生。

(四)严格区分待遇,保证审判权稳定运行

通过立法改革法院内部工作人员的物质报酬和政治待遇的分配方式,实行与法官级别制度和行政管理人员行政级别制度相适应的、并行的待遇分配标准;审判岗位的工作人员评为与其业务能力和绩效相对应等级的法官,享有与法官等级相匹配的报酬和政治待遇,而行政管理人员以行政级别作为获得报酬和政治待遇的依据,即法官与行政级别无关,行政管理人员与法官等级无关(庭长、副庭长和院长 、副院长等党组成员)。

本措施与前述第(二)项相互衔接,有利于吸收对审判工作保有持久热情、立志专心于审判工作的人员进入审判队伍,并防止不安心于审判工作而追求行政级别最大化的人员进入法官队伍,进而保证审判力量的稳定和审判权运行的稳定。

(五)禁止案件审批程序,消除隐性行使审判权现象

巡回审判点工作总结3

20__年,公司法律事务处围绕公司“提振精神转作风,优化升级保增长”的总体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法律事务,进一步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较好地发挥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总结如下:

一、全面风险管理和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0__年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将全面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的融合,推动风险评估常态化,并检查风险管理工作成果。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公司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建设,争取早日实现上线运行。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稳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机制的形成,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建设。

20__年,公司按照《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了《水电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和《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确保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制度保障,有章可循,有可执行的操作办法,逐步形成管理机制和体系建设,同时配合集团公司做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按要求开展相关风险管理工作。今年公司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将公司机关十五个部门的流程数据,包括流程图、风险控制数据、风险数据库、控制文档等信息上传系统。并按集团要求,向公司总部机关各处室收集并上报了《公司__年度风险事件调查表》、《20__年度公司层面风险识别调查表》等风险评估和识别信息。在总结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并及时报送了《公司20__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5月份集团公司组织了全面风险管理与内控理论和实务培训,公司分管领导和法律事务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此外,就系统建设管理员等角色管理配套、资料对接等都进行了沟通,保持系统上下对接,信息更新。

(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机构与人事调整情况,确定法律事务处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及时调整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处,有4人专、兼职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总部机关各职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都配置了风险管理领导和兼职管理员,积极开展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同时按要求在各分公司、重点项目部均相应配置兼职风险管理领导和人员,

(三)风险评估常态化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公司职能部门层面风险收集等,集中开展风险信息集中收集和整理,对重大风险与重点风险领域进行风险评估,汇总风险信息并及时向集团反馈。对于重点领域风险、较普遍性风险,及时予以总结、整理,发出警示,比如法律事务处利用公司召开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会等大型会议平台,将阶段性研究整理形成的“主合同履约中应注意的相关风险”、分包合同签订模式及应注意的问题等风险整理、评估成果,在会议上交流学习,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和暴露的重大风险及时进行广泛警示宣传,并汇编入会议交流材料供各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借鉴。

(四)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实施情况

公司转发了《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指导意见》,用于指导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作。该指导意见基本涵盖了工程项目各阶段和环节的重要风险,适合建筑施工子分公司实施。为加强和推进集团指导意见在公司实施工作,公司在制定的《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作了专章规定,以保障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和发挥作用。

公司总部机关各工程项目监管部门,在制定和修订项目管理制度时,都注意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公司法律事务处为使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渗透到工程项目,以项目管理为对象,防范工程项目失控风险,研究制定了《水电公司工程项目失控风险法律监控办法》,采取日常监控加重点监控措施,对项目从投标签约到在建管理、竣工收尾管理等各个阶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重点监控,通过开展各项法律监控工作,跟踪监督重点项目和重大风险,及时从法律角度提出规范项目管理和防范项目风险的意见、建议及措施,帮助和协助分公司、项目部解决实际问题,防止项目发生管理混乱和失控的风险。工程管理处针对公司在建项目数量迅速增多、规模做大后因外协队资源不足和自身管理人员紧缺、管控能力不足等因素,所用分包队出现素质实力差、不讲诚信、扯皮闹事增多、分包队管理失控风险凸显的问题,制定了《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监控管理规定》,从切实提高对分包队的掌控力出发,对分包商的选择、引进和使用等环节进一步作出了延伸规定和源头把关责任,使这个重大风险的防范增强了制度保障。

(五)风险管理文化宣传和培育。通过例会讨论、有关会议、合同评审等形式和途径,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宣传,增强各级人员的风险管理知识和风险意识教育,树立“控制风险就是创造效益”的观念,逐步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二、法律审核把关更加严格,法律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

巡回审判点工作总结4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_届_次全会和刚刚闭幕的市_届人大_次会议精神,按照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的要求,总结__年工作,表彰先进,部署__年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市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聚精会神搞审判,一心一意促发展,全面完成本次人代会批准的法院_年工作安排,为我市“十一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下面,我根据市法院党组讨论的意见,讲四个问题。

一、20__年工作的主要成绩

20__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在省法院精心指导下,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以司法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瞄准全国法院工作制高点,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取得了新的成果与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审判工作进入持续良性循环状态,体现质量与效率的主要指标有了新进步。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93730件,审结86460件,结案率,结案占新收案的,连续三年保持收结案平衡,存案在合理范围的良性循环。在各项审判工作中文秘站 ,努力追求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是全年通过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审结或执结案件33859件,民事调解率、执行和解率分别比上年提高了和个百分点,行政案件协调成功率达到。二是涉诉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上诉案件和申诉量分别比上年减少了和,息访、停访率达。三是全市法院审限内审结、执结案件80957件,审限内结案率为,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

(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成效明显,审判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司法水平的治本措施,制定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申诉、再审、执行、立案等各项工作操作规程,以及监督、考评办法,实施后狠抓培训和落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省委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经验和做法在全省政法系统和全国法院系统得以推广。

(三)监督制约措施日臻科学、完备,改善司法环境有了新成果。高度重视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方式,扩大审判公开,增强法院透明。既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又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改善了司法环境。在人民法庭建设、提高法院物质保障等方面,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为法院工作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四)人民陪审员制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的机制有了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v^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依法选任、培训人民陪审员295名。5月1日这项制度正式实施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367件。他们充分发挥来自基层、熟悉群众、了解民意的优势,在消除当事人对立情绪,促进调解、和解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扩大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公开。

(六)一手抓建设,一手抓审判,基层基础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在党委、人大、政府和省法院的全力支持下,市法院统一设计、统一监管,先后投入1300万元对24个人民法庭进行重建,已投入使用和基本建成的22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基本达到全省一流、全国先进水平。推进巡回审判,设立巡回法庭,配备巡回审判车辆,首批13台已配给“三县一市”的巡回法庭。对基层法院副院长和执行分局局长进行横向交流,从市法院选派5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基层法院副院长岗位,讲政治、懂法律、会管理的基层法院领导骨干力量正在形成。基层法院案件质量和审判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七)实行并推广廉政保证金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新举措。去年在总结近几

年党风廉政建设经验和借鉴外地法院做法基础上,市法院实行了廉政保证金制度,并积极在有条件的基层法院推行,努力构建纪律约束与经济奖惩并举的反腐倡廉机制,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法院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已呈逐年减少趋势,市法院没有发生新的违法违纪案件。(八)先进典型群体正在形成,队伍建设有了新成果。继20__年__“法官十杰”和20__年__“十佳执行法官”评选后,全市又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东陵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东陵法院法官李秀凤被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市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晓萍被评为全国法院赔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市法院民四庭法官夏婷婷在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七届学术讨论会上获二等奖。沈河法院和皇姑法院院长王曦分别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新城子法院已连续三年荣获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新民法院、法库法院加强法院设施建设、推进巡回审判的经验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了推广。和平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在^v^“^v^”刊出,省委书记作出批示予以肯定。最近全省“十杰法官”评选揭晓,市法院法官朱晓光、和平法院法官金波榜上有名。全年共有142个集体和312名个人受到各级组织表彰,进一步改善了__法院的整体形象。我们的队伍中还有一大批虽然没有获得各种各样的荣誉称号,但他们与先进模范人物一样,常年默默无闻,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他们也同样是我们队伍中的骄傲。

同志们,过去的一年,在向全国法院工作制高点攀登的进程中,我们步伐坚定,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这些成绩也确实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应当归功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应当归功于全市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扎实工作、拼搏奉献、锐意进取。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党组向给予法院工作大力支持、热情关心的各级组织、各位领导,向忠实法律、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__法院发展做出贡献的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一年,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寄予了更高的期望。2月14日,市委书记陈政高在《人民法院报》刊登的《变化是怎样发生的,__中院低谷中崛起纪实》上批示:“仁恕同志,这五年历程可以说历尽艰辛。今天局面的形成,我们应倍加珍惜。有两项工作还要加大力度:(1)提高审判速度和质量;(2)培养更高水平的一批法官。”因此,我们在总结成绩与进步的同时,更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有任何盲目乐观和懈怠自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六点:

(一)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执行难的形成,有着经济、社会、法治等多方面复杂的原因,而且这是主要的原因,但从法院自身来看,查封、冻结、扣押、以物抵债、债权分配等执行措施不规范,甚至滥用执行权;个别执行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消极不作为、错失执行时机、案件久执不结,也是形成和加剧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个别案件一拖几年甚至十几年,领导不督不批、当事人不访不闹就不去想法执行。执行队伍素质不高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去年全国执行法官考试,全省不及格的42人,我市就有11人,集中在4个基层法院。如果补考不及格,必须调离审判和执行岗位。

(二)申诉问题仍较突出。近几年在解决申诉问题上两级法院下的功夫是相当大的,经过努力彻底解决了数百起老案,新案也越来越少,但情况仍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申诉复查案件的甄别处理效率不高,造成当事人重复访、反复访;二是驳回说理和解释判决的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以致当事人接到裁判结果或复查结果后不能服判息诉;三是两级法院办理、申诉复查案件缺乏量化指标和考核依据,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审判质量和效率仍有提升空间。月、季结案不均衡,各基层法院之间效率与质量差距较大等问题比较突出,仍存在前松后紧,年末突击结案问题。市法院和有些基层法院上诉率还较高,调解、和解率较低,个别改发案件质量不高,甚至引发新的矛盾。存在隐性超审限案件、该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不适当转为普通程序等问题,以致审理期限拖长。

(四)队伍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有很大差距。队伍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完全统一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上来,以“和谐”的方式处理社会纠纷的能力还不强,面对日益增多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系统的理性思考,学习、调研的风气不够浓,就案办案情况比较突出。按照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求,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还不够系统,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个别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标准不高,管理力度不强,影响全市法院工作整体推进的步伐。

(五)队伍的纪律作风仍需改善。对待当事人态度冷硬、粗暴,漠视当事人权利的现象仍然存在。开庭不守时,庭审不规范,合议庭成员缺席、中途退庭、处理与庭审无关的事情,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按规定着装,晚来早走,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等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基层法院到下午不正常办公,整个大楼空荡荡,有时连领导班子成员和庭长都难以找到。

(六)裁判不公、司法不廉的问题仍然存在。近几年发生、查处的违法违纪减少,但不等于没有问题。仍有少数案件裁判不公,司法不廉的问题也存在。主要表现是行为不规范,偏离居中地位,引发当事人合理怀疑;接受当事人或诉讼人请托,打听案情、干扰办案,仍有个别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将不该自己办的案子“挖”到自己手中来办;接受与办案有关的吃请、消费、馈赠,甚至向当事人暗示索要“好处”、谋取利益。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制约法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忧患意识,认真加以解决。否则,我们已经取得的成绩会得而复失,我们所确立的目标无法实现,攀登制高点也会是一句空话。

三、20__年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项审判工作都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惩罚犯罪、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市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法院工作报告,20__年全市法院审判工作任务主要分解为以下七项:

(一)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坚持“宽严相济”方针,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罪刑相应”和“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有罪判刑,无罪放人”的原则,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不断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重点是:(1)要依法从重惩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2)对失足青少年和轻微违法犯罪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的罪犯,予以从宽处罚。(3)全面总结推广和平、沈河等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经验,与家庭、

学校以及社会相关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教育挽救工作。(二)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总的要求是继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更加关注诉讼调解、和解工作,更加关注对贫弱群体的保护,更加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交易投资环境的优化。重点是:(1)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法官多做艰苦细致的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建立,更多的促成当事人自愿选择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认真总结调解经验,开展评选“调解能手”和“调解工作先进单位(集体)”活动。(2)依法审理好各类商事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着力维护诚信有序的交易秩序,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3)依法稳妥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和涉农案件,对涉及人数多、矛盾易于激化的案件,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量用“和谐”的方式解决纠纷,作到案结事了。

(三)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总的要求是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重点是:(1)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对涉诉行政行为明确维持或撤销、变更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对虽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应进行合理性审查,该纠正的要依法予以纠正。(2)加强非诉讼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市场秩序。(3)积极促进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主动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案件庭审,扩大行政审判的社会影响。(4)进一步加强行政协调、司法建议和国家赔偿案件审理工作,推进官民和谐社会关系的建立。

巡回审判点工作总结5

法官工作总结。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

在政治理论的学习上,我积极参加了“人民法院为人民、公正司法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不断的学习教育,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养,使自己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宗旨;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养成了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健康向上的良好道德品行。

二、严谨细实、勤奋努力、认真履行职责

在工作中,我追求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注重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讲求工作的原则,把“实事求是,务实创新、细实严谨”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结合实际和办公室工作的特点,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协调内处关系、综合各方信息,起到了参谋助手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

三、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法院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法院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

当前,“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各地法院将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制定得更加贴近实际,充分体现了便民利民亲民的主旨,洋溢着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真挚情感。寓真情于审判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成为广大法官的一种共识。

我们法官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原则,走出法庭,深入到企业、社区和农户家里,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基层组织和群众就地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纠纷,让法官从法律、社会层面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做到问计于民、问计于基层,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提高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规范司法、优质司法和廉洁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的终极价值追求,是司法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检验司法工作质量的唯一标准,也是司法取信于民具有公信力的源泉。我们要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上,在实干中提升素质,在实干中成就事业,在实干中体现人生价值,要把每项审判任务、每个工作环节都做深做细,精益求精,力求把案件办得更加公正,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当做我们工作的动力,把人民群众的赞誉当做我们的工作的鞭策,提醒我们工作要做得再扎实些、再细致些,让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在立、审、执的各个环节,都融入调解与协调的成分,把“调解”作为一种更高质量的审判和首选方式,把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化解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关系裂痕修复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利益均衡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使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中重修旧好、握手言和,实现“官了民了、案了事了”的目的,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执行难、申诉难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落到实处。坚持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巡回开庭、巡回办案,注重现场调解。配置巡回审判专用车,设立人民法庭联系点,对赡养、抚养、扶养、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坚持到案发地开庭,让群众在第一时间看到庭审现场,实现审判与群众的互动,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人民法庭就在自己身边。

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要按照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及时为他们办理诉讼费用的减、缓、免手续,确保有诉讼请求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没有关系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确保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不因法院执行不力而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不到实现,

同时,对个别特困当事人实行定向帮扶、长期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我们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始终使自己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杜渐防萌,慎之在始。自觉做到慎初、慎微、慎独,谨防自我放纵;坚持自重、自省、自励、自律,应该经常审视自己、提醒自己、警戒自己,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

巡回审判点工作总结6

一年来,在院党组和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全体同志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摆正自己的位置,尽快适应自己的角色变化。在工作中,能够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并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工作积极进取,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和理论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各项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法律及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当前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为此,我始终注重增强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质。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

一是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一年来,对全院组织的所有教育和学习我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尤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对照标准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做到了从心灵深处查找对党员先进性认识上的不足,从工作态度查找在工作落实上的不足,从生活态度查找在自身要求上的不足,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个人整改措施,有力地指导了自己的工作。二是活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在工作之余和节假日时间,能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不断提高驾驭整体工作的能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我始终坚持做到四常即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不断巩固学习的效果。三是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工作和学习中,我时刻牢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的古训,以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为荣,通过嘴勤、脑勤、手勤,不断地将学习的效果引向深入。

二、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三、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保持一名xxx员应有的严谨作风

作为一名xxx员,我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将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旨牢记心中,能够摆正自己位置,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圆满完成领导交与任务。工作之余,我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同事求助的任何事情,只要能够做到的都不推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从不一推了之。

巡回审判点工作总结7

慎独一辞在辞书的释义为:“儒家用语。谓在独无人注意时,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礼记·中庸》有云:“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四知太守”^v^一句“天知、神知、子知、我知,何谓无知?”铿锵有力在历史上空回荡了两千年。慎独,被历代清官贤吏奉为修身的理想境界。法官作为“法律帝国”的王公大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应该以之作为自己为人处世的重要标准和原则。

法官之慎独在于庭前,更在乎庭下,在乎脱下法袍之后的言行举止。人们往往把交往看作一种能力,却忽略了独处也是一种能力,对于法官来说,在一定意义上是比交往更为重要的一种能力。反过来说,不擅交际固然是一种遗憾,不耐孤独也未尝不是一种很严重的缺陷,因为法官同不得趋利若鹜的商人,一旦混迹于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便很难再给他人以坦荡清白的无暇形象。失去原有的信任感,纵有得荷莲出淤泥而不染之品性,也终究百口而莫辩。正因为社会对法官提出几近苛刻的要求,法官从他选择穿上法袍的那天,就应该明白,他同时也是选择了法官的生活方式,克制自己的“七情六欲”,将法律的信念植入自身的骨髓深处,时时保持慎独的操守,以维护法律的对立和威严。

慎独才可廉洁。要廉洁必须能克制欲望。老子说得好:“见欲而止为德。”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生而有欲,法官也不例外,时常面临着当事人“糖衣炮弹”的考验。由于肩负司法审判权,执掌着当事人的诉讼命运,特别是在一些案情较为复杂,法律关系还不甚明晰的案件中,更所谓“生杀予夺皆在其一念之间”,权力不可谓不大。但权力却总是不自觉地受到腐败的考验,站在十字路口的法官们,如果抵挡不住诱惑,便极有可能错步一脚,踏上了腐败堕落之不归路,而挡在路前的正是由慎独的操守筑立起来的一道小小的栅栏。

落马的例子或许在法院难免出现,错误第一步的滑出,往往在于“人之常情”“盛意难却”的“小小敬意”,从而不再拘泥于小节,放弃了慎独,原则的底线一下再下,在罪恶的道路上愈走愈远。反思那些落马的法官若能牢记杨太守“四知”的教诲,保住慎独的操守,一如公堂之上那般刚正严谨,仅凭这一道小小的栅栏便可抵挡千军万马,船坚炮利,更何至于身败名裂落得个为世人所不齿的下场?

何法官都负载着双重角色,即制度化的社会角色和作为个体存在的自然人。前者要求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不纵不枉。后者又赋予法官独立的利益偏好、情感禀赋和行为倾向。特别是在人情社会的中国,游韧与二者之间,法官不可不比常人多添一分慎独。面对诱惑却仍要固守清贫,着实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毅力,然使命使然,只得告诫身处险境的法官们千万把面前的那道栅栏留住喽。

巡回审判点工作总结8

20__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研究室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作为一名法院xxx员,我始终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作为自己努力的目标。通过实实在在的学习,我进一步增强了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的意识,决心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写作水平

知识就是力量,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作为法院研究室的一名工作人员,有扎实的写作基础至关重要,而司法统计分析等专业文章的写作又离不开业务知识。因此,在过去的一年,我为了能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一方面注重业务学习,另一方面强化写作能力。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此外,我通过经常读报纸、看其他法院的信息来揣摩写作的技巧,不断提升自身信息、司法统计等的写作能力。这一年来,通过我的努力,我的写作水平有了一定程度地提升。

三、强化工作态度,立足本职工作

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在平时的工作中始终能够做到踏踏实实、勤勤恳恳。自己份定稿版内的工作主动干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必须做好、领导交办的事情想法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办好。每天坚持按时、准点上下班。在研究室,我的工作涉及写信息、司法统计、公告等多方面的工作,我一直坚持不怕辛苦、无怨无悔的原则,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并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提升完善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始终认为要干好一项工作,就要像雕琢艺术品一样,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四、强化规章制度,严谨工作作风

在今年,我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条禁令以及院、庭、室、队各项规章等一系列廉政制度,特别是今年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时时刻刻督促自己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廉洁自律方面,我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个人得失,尽心尽力做好每一项工作。能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在思想上保持警钟长鸣,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并且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较好地处理与领导、同事的关系。

今年,我虽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尤其是在写材料过程中,遇到稿子多、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疲于应付,不如别人游刃有余。而且在写作上,缺乏全局性把握,与领导要求有相当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坚持努力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为领导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特别是文字水平,尽力把材料写实、写好、写细,使领导满意,自己提高。一定要扑下身子抓落实,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学习、注重积累、注重锻炼、注重提高,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为我院的全面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巡回审判点工作总结9

20__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现在就我全年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二0__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20__年我主要负责执行立案、债权凭证的发放和查封扣押财产的评估。上半年我共立执行案件件,其中恢复执行案件件,接受外地法院委托和中院省院指定案件件。发放债权凭证案件件,委托评估案件件,参加举行听证会记录次,参加审委会汇报案件记录次,向研究室报送信息材料篇,向高院报送调研信息材料篇(已发表),同时我还积极地完成了执行局和科里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待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措施不够,对于执行工作缺乏深层次的研究,没有联系当前执行工作的实际,从根本上找原因,从根本上分析和研究,只是为工作而工作,理论学习的时间少了,作应付表面工作的时候多了,以致于工作总是浮在表面。

2、对待工作的热情和耐心不够,综合科的工作繁杂而琐碎,尤其我们的工作是为两个执行业务庭服务,加强业务的监督和指导是我们的工作重点,这势必与两个执行业务庭快速结案的工作要求有冲突,有时在工作上缺乏与两个业务庭的沟通和交流,有时业务庭有的执行人员态度不冷静时,我缺乏耐心的说明。

三、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1、树立大局意识,处理好个人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关系。

没有个人工作的发展,就没有全局工作的发展,但个人工作必须服从全局工作,围绕全局工作来开展。必须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坚决果断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科的决定,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做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科长及局领导反映,同时坚持实事求是,自己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力克服和解决,尽可能为院领导和局领导分忧解难,形成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机制。处理好自己与科里其他同志的工作关系,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2、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无论做什么工作,人的思想因素是第一位的。我们综合科做为执行的“窗口单位”,一定要树立“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使当事人满意”的思想意识。人民法官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任何人不能以人民赋予的权利谋私利,要设身处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综合科是执行工作改革的产物,是执行裁判权的行使者,这就要求综合科干警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不但要熟练掌握执行程序中的法律知识,并且应掌握审判方面相关法律知识。今年,我科每周要拿出相应时间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通过学习促工作,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同时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是执行工作的开端,也是窗口。审查人员的精神面貌、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对执行局的看法和认识。因此,在工作中我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按章办事,认真处理每一起案件,热心为群众服务,让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科长带好队伍。

认真学习院里、局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实处。通过学习规章制度提高自律意识,克服厌烦浮燥情绪,端正思想意识,踏踏实实、全心全意的干好本职工作,确保自己的工作不给综合科的工作、执行局工作拖后腿,不出问题。并配合科长带好队伍,首先管好自己,配合科长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这一年来,虽然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在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如工作中开创性,主动性精神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纠正。希望在明年,各方面工作都能上一个新的台阶。

巡回审判点工作总结10

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组织形式,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调动法官的审判积极性,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根据《^v^人民法院组织法》、《^v^法官法》、《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及本院制定的《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主审法官的选任,推行法官员额制,把具有较强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的法官选拨到主审法官这一重要的岗位上来,充分挖掘现有审判资源的潜力,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形成新的公正、高效、有序的审判运行机制。 二、选任主审法官的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4、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主审法官的任职条件 主审法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本院规章制度,严守审判纪律,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已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符合法官任职条件,或者系本院审判员。 3、有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主持庭审活动,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规范、熟练地制作法律文书。 4、所承办案件无重大差错,无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领导机构 主审法官选任工作由本院党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县人大、县纪委,县组织部、县政法委的参与、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 五、主审法官的职数 按县人民法院所担负的三大审判任务,主审法官分为刑事主审法官,民事主审法官,行政主审法官三类;全院设主审法官的职数为8名,其中刑事主审法官2名,民事主审法官6名,行政主审法官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从民事主审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非经考试任命,不享受主审法官待遇。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担任主审法官的,每年承办案件数不得低于同类主审法官的平均办案数。 六、主审法官的选任程序 1、设立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由院长业宁州任组长,政治处主任周明全任副组长,副院长王洪波、周汝康、王海明任组员,组成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 2、确定主审法官员额并公布。第一任主审法官的职数为8名,分为刑事主审法官和民事主审法官两类。其中:刑事主审法官2名,民事主审法官6名,行政主审法官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从民事主审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 3、报名。除院领导外,凡本院审判员均须报名参加选任;已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也可报名参加选任。 4、资格审查。由报名者填写报名表,由主审法官领导小组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 5、业务及综合素质考试。主审法官考试分为业务素质考试、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考试、庭审能力考试、公文写作能力考试、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考试共五场,总分100分。若报名参选人数达不到2比1的比例,在不违背《通海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选任主审法官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考试办法,对考试内容和形式作适当调整。 ①业务素质考试。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理论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占总分的4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出题和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②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考试。收集一定数量的题目,内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娱乐、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方面。由应试者抽签定题后,考虑5分钟,即席发表对问题的看法。考评组对应试者的思维敏捷性、社会生活经验、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作出综合评价,占总分的10%。考评组成员由市中院政治部从本市两级法院中指定五名优秀法官,会同本县人大、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组成。

③庭审能力考试。选择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应试者开庭审理并公开当庭宣判。法庭审理结束,由考评组对应试者主持法庭审理的能力、庭审技能、感染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判,占总分的20%。考评组成员由市中院政治部从本市两级法院中指定五名优秀法官,会同本县人大、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组成。 ④公文写作能力考试。由应试者自定题目,写一个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或工作方案,占总分的1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⑤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考试。第一,选一个案情复杂、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第二,选一个案情复杂,但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第三,选一个案情简单、事实和适用法律都无争议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通过以上三个判决书的综合得分,作为评定应试者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的依据,占总分的2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出题和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6、公布考试分数。 7、根据考试、考核、考察情况,公示拟任名单。 8、公布选任结果,办理任职手续。 9、由本院院长颁发任命书。 七、时间安排 为加快推进以员额制为方向的法官职业化进程,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定于20_年9月1日起正式开始组织实施,于20_年12月31日前结束选任工作,当选的主审法官于20_年1月1日履职。报名及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第一任主审法官的履职期限 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的履职期限为三年,从20_年1 月1 日——20_年 12月31 日。履职期限内的主审法官拥有主审法官职权,履行主审法官职责,享受主审法官待遇,承担主审法官责任。 九、主审法官的职权 1、独立审判权。主审法官拥有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干预的职权。在独任审理的案件中,主审法官对最终的裁判结果有决定权;在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主审法官有独立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在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有保留个人意见的权利。 2、组织管理权。主审法官有权组织本审判单元的审判管理工作,有权指令法官助理完成庭前的准备工作和庭后的善后工作,有权安排书记员的工作。 3、考核建议权。主审法官有权考核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并有权建议奖惩、晋升或处罚法官助理和书记员。 4、主持庭审权。独任审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审法官主持;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 5、签发文书权。非经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一律由承办的主审法官签发法律文书。 6、建议讨论权。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有权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或者依法报请分管院领导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十、主审法官的责任。 1、独任审理的案件,由主审法官对案件的审判程序,确认事实和裁判结果依法承担责任; 2、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合议庭对案件的审判程序,确认事实和裁判结果依法承担责任;对于应由合议庭承担责任的,担任审判长的主审法官应承担主要责任,坚持正确意见的主审法官可免除责任。 3、由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案件,独任审理的主审法官或参加合议庭的主审法官有过错的,视情况确定责任。 4、主审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审判纪律且造成一定后果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v^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5、由于主审法官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管理不严,指导不力,监督失控,致使法官助理、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犯有重大过错,除由本人承担责任外,主审法官视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6、主审法官应按期完成分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拒绝工作或消极应付工作的,按不履行工作职责从严论处。 十一、主审法官的免除 1、因任期届满而免除的; 2、因主审法官自身过错的法定原因被免去法官职务的; 3、因违法审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在审判工作中有重大过错,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在法官年度工作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6、因身体状况难以继续履行主审法官职责的; 7、因本人提出辞职,并被批准的; 8、因工作需要调离审判岗位的; 9、其他不宜担任主审法官事由的; 因第2至第4项所列情况,被免去主审法官职务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主审法官选任。 十二、主审法官的补缺 1、主审法官实行三年一届,每任必考的制度; 2、因任期未满,有主审法官中途辞职、免职或调离的情形发生时,主审法官领导小组可以本届主审法官考试排名为序,依次替补;补缺的主审法官,履行主审法官职责,承担主审法官责任,享受主审法官待遇。 3、补缺的主审法官任期为本届未满的期限。 4、因特殊原因未依次替补,而由主审法官领导小组指定的主审法官,履行主审法官职责,承担主审法官责任,不享受主审法官待遇。 十三、主审法官的待遇。 1、政治待遇:被选任为主审法官的,在部门领导职务空缺时,作优先考察人选。 2、经济待遇:(1)主审法官享受一切正常的工资职级待遇;(2)按《第一任主审法官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合格的主审法官,可享受每年万元的岗位责任津贴。 十四、其它 本实施方案由院党组负责解释。

巡回审判点工作总结11

写下这个题目,感到百感交集,二十多年的法官生涯,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做为一个法官,当然要在司法实践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其中的,复杂,又远远不是这两句话能概括了的---法官是司法审判的实践者,担当着断案止争的重职,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屏障。

法官是个人良知和法律信念的代表者。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官应该有一种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对祖国、对社会、对法律都要有绝对的忠诚。法官要与时俱进,尊崇和信仰法律,把审判事业作为自己一生的精神追求和心灵归属。在司法实践中实现对人格的自我超越,让这种自我超越与法官的职业生命相伴相长,与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相伴相生,最终把法官的美德衍化成一种“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人性化司法理念。

身为法官,要播种法律、沟通情感、约束欲望、规范行为。做好这些,个人的良好品行,操守,是第一要素。只有心灵洁净,才能公正执法,这是做好法官工作的第一要素。自己都不能尊重法律,做一个有操守的人,怎么能胜任法官的工作?

同时,任何烦躁失度都是司法审判的大忌。“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法官要用绝对的冷静和适度的沉默诠释法律,让法律在冷静和沉默中生根发芽而成为公众意识。法官的冷静是一种超人的智慧,是一种自信的风度,是一种为人厚重的美德。面对繁乱的纷争,面对社会的压力,面对神圣的法律,冷静的沉默是对个案深层次的理性思考。是法官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法官关注公平与正义,像天平杠杆的支点,一手托两家,支撑着这头和那头,居中调停。法官在庭审中应表现出的是对双方当事人人格的尊重,对诉讼各方诉之法律无奈的理解,要以公正的裁判来弘扬美德、匡扶正义。

公正是法官的道德底线,良知是社会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法官应宅心仁厚,用审慎的态度看待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用法律去平衡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公共秩序。

法官应该使司法为民的宗旨在亲民爱民便民中找到注脚,把法律适用的教化功能和惩治功能有机地糅合在一起,让法律文书具有一种生命的张力。

总之,我的感悟是如下: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首先必须做到忠诚,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对人民忠诚、对纪检监察事业忠诚,始终把忠诚写在人生信念的旗帜上,融入肩负的反腐倡廉使命中。

忠诚,是一种职业道德,更是一种高尚品格。东汉着名学者马融说过,“天下至德,莫大乎忠。”他认为,忠诚是天底下最高尚的道德,是人性中最光辉的方面。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个德,是党性,也是忠诚。忠诚的品格,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养成的;忠诚的养成,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日积月累的。如何信仰忠诚、坚守忠诚?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信念铸造忠诚。信念是人生的“总开关”支配着人的一切行动。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违背入党誓词,体育活动受贿,腐化堕落,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根本原因在于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在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坚定信念,一要加强学习。“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求流之远者,必浚其源。”离开了学习,理论学习将难以提高,思想境界将难以提升,忠诚可靠更无从谈起。要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做到学以增智、学以养德。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科学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念和方法分析问题、指导工作。二是讲政治。政治立场坚定,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关键时刻不迷失方向。要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v^保持高度一致。要时刻胸怀全局,自觉维护全局,三要严守纪律。党的纪律是党意志的集中体现。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维护党的纪律的忠诚卫士,必须带头守纪、做好表率、接受监督。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自觉做到不自行其是、不口是心非、不阳奉阴违。

二、以激情成就事业。“一个人成功的因素很多,而首要的因素就是激情”。保持激情,一要勇于担当,激情的源泉在于责任,反腐倡廉之路并非担途,必然会经历风雨、遭遇阻力。要强化“守土有责、履职尽责”意识,弘扬“事不避难、敢于担当”精神,保持“善谋善为、亲力亲为”的活力,不回避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推卸责任;坚决克服怕担风险、明哲保身的庸俗习气,坚决克服不顾大局只顾个人利益的狭隘思想,坚决克服被动应付、办事拖拉的懒散作风。二要关于创新。激情的表现在于创新。只有为断创新,事业才能向前推进。创新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做到“三破三”:破除得过且过的思想,树立奋发有为的观念;破除按部就班的思想,树立敢为人先的观念;破除小进则满的思想,树立永不停步的观念。三要敢于碰硬。树立惩治腐败,是党民所向、民心所盼、职责所系。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品格,更能检验出一个人忠诚。要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与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进一步拓展信访渠道,创新办案机制,不断提高办案实效。从群众反映的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大纠风治乱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以修身砺炼正气。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时刻面临着诱惑与反诱惑、腐蚀与反腐蚀的的严峻考验。一些腐败分子为了逃避惩处,往往把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拉拢的对象。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修身养性,砺炼浩然正气。一要保持平常尽。在物欲横流、诱惑众多的社会里,要正确看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牢牢把握自己,绝不能因为个人的一些想法暂时得不到满足,就怨天忧人、心态失衡。平常心来自于正确的比较。只有多想想组织的要求,比比自己的作为;多想想群众的期待,比比自己的贡献;多想想他人的优点,比比自己的差距,才能平衡心态,找准定位,坚守忠诚。二要保持敬畏心。“心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不出大格。”只有对人民群众有所敬畏,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有所敬畏,才能在干工作时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三要保持廉洁心。忠诚,除了要体现在激情干事中,还要表现在干净干事上。任何一个人,不管其职务多高、能力多强、贡献多大,如果不注意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就容易迷失方向、丧失忠诚、走向背叛,最终被人民钉在耻辱柱上。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坚守精神家园,保持党性纯洁,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守得住底线,绝不能把党性当儿戏、以原则做交易、拿权力谋私利。

巡回审判点工作总结12

二、选任主审法官的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4、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主审法官的任职条件

主审法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本院规章制度,严守审判纪律,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已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符合法官任职条件,或者系本院审判员。

3、有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主持庭审活动,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规范、熟练地制作法律文书。

4、所承办案件无重大差错,无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领导机构

主审法官选任工作由本院党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县人大、县纪委,县组织部、县政法委的参与、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

五、主审法官的职数

按县人民法院所担负的三大审判任务,主审法官分为刑事主审法官,民事主审法官,行政主审法官三类;全院设主审法官的职数为8名,其中刑事主审法官2名,民事主审法官6名,行政主审法官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从民事主审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非经考试任命,不享受主审法官待遇。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担任主审法官的,每年承办案件数不得低于同类主审法官的平均办案数。

六、主审法官的选任程序

1、设立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由院长业宁州任组长,政治处主任周明全任副组长,副院长王洪波、周汝康、王海明任组员,组成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

2、确定主审法官员额并公布。第一任主审法官的职数为8名,分为刑事主审法官和民事主审法官两类。其中:刑事主审法官2名,民事主审法官6名,行政主审法官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从民事主审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

3、报名。除院领导外,凡本院审判员均须报名参加选任;已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也可报名参加选任。

4、资格审查。由报名者填写报名表,由主审法官领导小组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

5、业务及综合素质考试。主审法官考试分为业务素质考试、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考试、庭审能力考试、公文写作能力考试、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考试共五场,总分100分。若报名参选人数达不到2比1的比例,在不违背《通海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选任主审法官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考试办法,对考试内容和形式作适当调整。

①业务素质考试。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理论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占总分的4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出题和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②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考试。收集一定数量的题目,内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娱乐、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方面。由应试者抽签定题后,考虑5分钟,即席发表对问题的看法。考评组对应试者的思维敏捷性、社会生活经验、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作出综合评价,占总分的10%。考评组成员由市中院政治部从本市两级法院中指定五名优秀法官,会同本县人大、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组成。

③庭审能力考试。选择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应试者开庭审理并公开当庭宣判。法庭审理结束,由考评组对应试者主持法庭审理的能力、庭审技能、感染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判,占总分的20%。考评组成员由市中院政治部从本市两级法院中指定五名优秀法官,会同本县人大、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组成。

④公文写作能力考试。由应试者自定题目,写一个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或工作方案,占总分的1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⑤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考试。第一,选一个案情复杂、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第二,选一个案情复杂,但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第三,选一个案情简单、事实和适用法律都无争议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通过以上三个判决书的综合得分,作为评定应试者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的依据,占总分的2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出题和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6、公布考试分数。

7、根据考试、考核、考察情况,公示拟任名单。

8、公布选任结果,办理任职手续。

9、由本院院长颁发任命书。

七、时间安排

为加快推进以员额制为方向的法官职业化进程,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定于**年9月1日起正式开始组织实施,于**年12月31日前结束选任工作,当选的主审法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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