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社区矫正工作总结1
1、规范执法需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尤其是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还有所不足,执法意识不强,没有风险防范意识
2、社区矫正对象监管需加强。部份司法所只注重社区矫正对象指纹报到,存在社区矫正对象指纹报到后不闻不问的现象,对社区矫正对象走访核查较少,不能准确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和思想动态。
3、配合不到位。刑满释放人员涉及多个部门,有些部门认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是司法行政部门一家的事,对本部门履行的职责不清楚或知道不履行,影响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成效。
4、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不高。社区矫正需要在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下组织实施,但实现情况却不容乐观,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支持力不足,村(居)社区作用发挥不明显。
20_社区矫正工作总结2
一是统一标准。出台了《铅山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引》,涵盖了调查评估、登记接收、报到入矫、日常监管、教育矫正、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理、执法事项审批等十三个方面工作,实现了流程、程序、标准统一规范;统一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个人档案,统一工作标准;二是完善机制。建立每月例会制度,通过集中学习、集中讨论、个别交流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注重法治思维、程序思维和证据思维,建立了社区矫正案件办理审批机制,规范社区矫正案件办理。三是强化场所建设。20_年,我县被省司法厅确定为“全国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重点县,我局按照司法部和省厅市局的建设标准,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建成集综合办公、执法监管、教育帮扶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实现综合一体化运作,于20_年3月通过了省级智慧社区矫正中心验收。目前,创建全国智慧矫正中心验收材料已送司法部。
20_社区矫正工作总结3
一是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风险执法意识。
二是加大巡查社区矫正对象力度,及时发现查处社矫对象违规情况。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开展走访了解真实情况,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
五是充分运用好“全国智慧矫正中心”成果,全面实现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提档升级,为新时期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再创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