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海防大队工作总结1
公安工作总结篇一
县森林公安局xx年“三基”工作,在州、县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整合警力、做实县局、优化布局、规范建所”的发展战略和全州森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及州局制订的“三基”工作考核标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三基”各项工作的落实,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三基”工作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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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森林公安局为切实加强对本局“三基”工程建设的领导,确保“三基”工作进展顺利,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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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xx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州县森林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文机编办xx10号)和上级森林公安局的要求,xx县早部署、早行动、早安排,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落实各项筹备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于xx年4月27日正式更名挂牌,完成了更名挂牌任务。
<>机构更名挂牌之后,根据^v^xx县委《关于规范xx州森林公安局xx分局机构设置的请示的批复》(富复xx14号)文件精神,xx州森林公安局xx分局更名为xx县森林公安局,加挂xx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派出机构者桑派出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为副科级。
<>实行由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领导管理体制,党政工作以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公安业务以县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共同管理为主。森林公安派出所是县森林公安局的派出机构。
<>核定政法编制28名,实有民警28名。
调研海防大队工作总结2
公安工作年度 工作总结
20_年,我xxxx整体工作,在市局、xx处的正确领导下,在xx党委的业务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一支“反恐怖的专业队、打击暴力犯罪的突击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群众工作队”为目标,积极奋进、努力进取、开拓创新,采取多种手段,大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大队伍管理力度,进一步推进我大队整体建设,为“打造平安首府”、“促进xx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切实担负起了xx工作职能,尽到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出色完成了上级党委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xx20_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大力加强大队队伍建设对于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xx日常业务的顺利开展,具体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队伍建设,采取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作风纪律建设等多种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大队做到了常抓不懈,跟班跟队,积极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队伍思想建设中,本着政治建警的要求,大队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的xx队伍。
1 我大队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分组讨论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通过开展座谈会、思想分析会等方式,扎实开展大队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组织全大队队员学习了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使广大队员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不断增强队员利用党的基本政治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觉悟高、理论水平高的xx队伍。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将活动向高层次、深领域推进,促进了大队各项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我大队严格按照市局、xx处以及xx对xx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坚持依法从严治警。严格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条例和规定,结合大队日常工作实际情况,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健全了政治学习、内务管理、日常工作、勤训工作、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制定了《xxxxxx各驻所中队一
2 日生活制度》、《xx各驻所中队勤务和训练工作实施办法》、《xx队伍内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同时,在日常工作管理中,以规章管理制度为依托,定期对大队三个驻所中队协助派出所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内务秩序、日常训练、作风纪律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督查广大队员养成良好的作风纪律习惯,使各种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努力推动大队队伍建设的发展,使大队的整体工作日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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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廉政准则》下发后,xx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严格落实责任制,深抓细挖,确保党风和作风纪律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向前推进。根据安排部署,我大队严格落实支队政工部门的要求,结合大队实际,制定了《xxxxxx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党风廉政责任状,并经过大队党支部会议通过。与全大队70xx队员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和作风纪律承诺书,从而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党支部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做好做实我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队员作风纪律工作,我大队制作了党风廉政宣传专栏,组织召开座谈谈心,撰写党风廉政心得体会等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大队始终把党风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大队
3 党支部结合大队实际,对大队队员积极开展廉政谈话,使民警牢固树立“远离腐败、清政为民”的思想。通过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了队伍各项建设向前发展。为大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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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海防大队工作总结3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规范公安派甘所在消防监督检查申的职能作用,根据《^v^消防法》、《^v^行政处罚法》、《ⅹⅹ实施办法》和^v^《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制定木规定。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的领导下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的指导。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依法对本辖区内的下列单位、个人实施消防篮督检查:
(一)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二)小型民营企业和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三)城区以外的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它社会办学场所;
(五)床位在50张以下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和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餐馆、酒店;
(六)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超市和室内市场以及乡(镇)集贸市场;
(七)建筑面积在50早方米以下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重量在200公斤以下的经营场所;
(八)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单位。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发现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的单位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在依法责令其改正的同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申的职责是:
(一)掌握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并且每半年向县(市、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报告一次,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二)督促和指导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盲工作;
(四)组织开晨对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按照本规定第四章的规定负责辖区内火灾事故的调查和报告工作;
(六)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督促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和进行装饰装修的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依法办理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手续;
(八)督促辖区内符合《ⅹⅹ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由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民警。责任(社)区民警具体负责管辖区内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派出所应当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和责任(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范围。
第三章工作规范
第七条民警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着制式警服,检查民警大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应当组织专项检查。
在进行抽样性检查时,对确定的抽样性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列出名单,存档备查。抽样性检查的次数和数量,由县(市、区)公安机关结合实际确定。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并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上记载;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后4个工作日内应当及时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复查意见书》。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大灾隐患,公安派出所应当立即书面报告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
第十条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监督检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使用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的手续;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手续;
(二)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合格的建筑,共建筑结构、功能、消防设施的使用或改变情况;
(三)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状况,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居(村)民防火公约的制定、落实情况,太风天、重点防火期防火宣传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五)居(村)民柴草垛堆放情况,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情况,乡镇民办消防队日常训练和执勤战备情况。^v^
第四章
火灾事故调查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的、非涉外的、初步申报直接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的、当事人不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受理火灾报案,并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和必要的调查询问工作。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通知有管辖权的单位调查处理,并移交有关案件材料。
管辖发生争议的,由共同时主管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对管辖的火灾进行统汁,逐起填报《火灾报告表》,每月5日前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
第五章
执法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适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对消防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分别以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批,对个人罚款500元以下、对单位罚款1000元以下的,公安派出所可以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个人罚款超过500元、对单位罚款超过1000元的,由公安派出所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六条
公安派出所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时,有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消防专用法律文书;没有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公安行政法律文书。
第十七条
公安派出所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时,法律文书必须加盖公安捎防机构印章,不得使用派出所印章。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受理,作出行政行为的公安派出所为被申请人。
第六章
业务建设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的民警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持证上岗。
对分管消防工作的派出所领导及专(兼)职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由市(州)公安局消防机构负责,考试合格后统一核发《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并报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其他民警的业务培训由所属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负责。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须建立下列消防监督检查业务档案:
1、应监督检查单位防火档案;
2、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3、消防行政处罚档案(含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档案)。
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熟悉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并建立《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
第二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健全下列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1、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2、专(兼)职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3、贵任(社)区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4、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制度;
5、火灾统计报告制度。
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火灾统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情况和报表。
第二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实行警务公开,公开消防监督执法的程序、工作时限、当事人的权利和办理结果。
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责任(社)区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考评,列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和公安派出所民警考核、评比内容一并进行。
调研海防大队工作总结4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奏响和谐新乐章”。
当党的xx大把“科学发展观”庄严地写进党章,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信念,当“科学发展观”如春风般吹遍祖国的大江南北,我知道,这就是这个时代最振奋人心的“集结号”。
置身于这样的伟大时代,注定了我们每一个人民警察——无论你来自哪个警种,无论处在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上,都要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祖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时代重任。那么,在祖国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上,作为普普通通的一名人民警察,我们该如何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呢?在那贫瘠而荒凉的戈壁滩上,在我身边那些普通而不平凡的一线战友中,我找到了答案。
他是一名普普通通的^v^员,他是一名默默奉献的交通民警,他也是一名为交通管理事业献出年轻生命的革命烈士,他就是我曾经的战友、兄长---高速公路支队民警张喜峰同志。张喜峰,男,牺牲是年仅32岁,25年度按照上级组织安排到高速公路支队绣花庙大队工作,绣花庙大队因为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事故多发,被过往司机称为“中国的百慕大”,“那里的风一年只刮一次,一次却要刮365天”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张喜峰毅然告别新婚的妻子和年迈的父母,全身心的投入到绣花庙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几年来,他认真钻研交管业务,对工作兢兢业业、不辞辛劳,工作中处处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着力塑造交通民警的良好形象。在他从事绣花庙大队事故处理工作以来,经他处理的交通事故多达8多起,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2多起,抓获逃犯1多人,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和同志们的认可。经他处理的交通事故,没有发生一起上访案件,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28年张喜峰同志担任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以来,他克服中队警力不足等困难,率先垂范,不分昼夜地开展工作,放弃了大量的节假日。由于绣花庙大队辖区里程长,事故频发,工作往往超负荷,但他就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连续运转,从不叫苦叫累,总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着全中队民警。在查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上,他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将一个个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抓捕归案,履行了一名人民警察“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多年来,张喜峰同志立足本职工作,将百姓的利益时刻放在心上,多次为群众做好事、救死扶伤,展现了一个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29年3月16日16许,张喜峰率领干警正在驶往张掖方向出现场的路上,当行驶到连霍高速山丹段山丹东收费站时,突然发现在路中间躺着一个人,张喜峰马上命令停车,跳下车后,看见此人满脸是血,伤势严重。然后他立即通知山丹县医院,派救护车将此人送到山丹县医院抢救。同时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因抢救及时此人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伤势严重只说自己是武威人,叫王金礼,张喜峰亲自赴武威寻找其家人,在武威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终于得知此人是高坝镇二十里铺村二组村民,又在山丹县医院配合下出资租车将王金礼送回家后,王金礼的家人紧紧握着张喜峰的手,感激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一遍一遍的重复着“您真是个好警察”。
张喜峰同志凭着对公安事业的无比忠诚和对人民群众无比热爱,竭心尽力忘我工作,始终视党的事业重于一切,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推进了社会和谐科学发展。虽然他已经走了,但他那憨厚朴实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我今天能做一名人民警察,是我的光荣,我要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用我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的培养”。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同志们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从他身上我看到了,科学发展观——这个时代最强的音符,就是这样在警营里奏响和谐的乐章。对于一名普通民警,立警为公,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交通管理工作毫不懈怠;执法为民,就是要公平公正的维护最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利益。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汇聚成新时期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壮丽进行曲。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我们每一个公安民警坚守岗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党、为人民再立新功!需要我们每一名公安民警,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迎接挑战,为和谐社会建设奏响新的乐章!
调研海防大队工作总结5
xx年办公室小车队狠抓了队伍思想教育,强化爱岗敬业精神,自上而下统一思想,坚决贯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公司安委会和公司领导关于车辆安全的要求,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一、狠抓了安全教育,确保安全行驶。认真执行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车队始终坚持采取专题学习、以会代训、重点帮助等方式,组织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及时学习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规条例和临时^v^通管制文件,结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照现实找差距。具体工作实施如下:
1、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认真学习法制、法规、安全条例等以各种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先后请修理厂技师和交警队宣传科警官,对驾驶员和部分员工进行了车辆维护保养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保证了全年行车无事故,安全行车里程达x公里,未发生任何大小车辆责任事故,做到了遵章行驶,杜绝了酒后开车,疲劳开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等,安全教育工作做到了“警钟长鸣”保证了安全行驶。
2、坚持每周对车辆安全内部自检,并按照公司规定定期检查保养车辆,及时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并及时到专修厂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无隐患无故障完成出车任务。
3、坚持冬季车辆安全大检查,全部车辆均到专修厂进行专业检测,并根据专修厂提供的整改意见进行及时的维修养护。
4、根据不同的天气状况,尤其是雨雪等恶劣天气,采取电话及短信形式追踪,提醒安全驾驶,保证休息,确保安全行车。
5、根据交通法规,公司安委会和公司领导的安全要求,坚决杜绝超速违章行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日常狠抓驾驶员管理,提高安全服务意识是工作重点。
1、根据车队实际情况制定更为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驾驶员的职责,对于驾驶技术不符合要求,服务被投诉,影响公司团结的驾驶员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处理,确保车队的正常工作的进行。
2、每周例会强调安全的同时,讲解服务成为不可缺少的科目。在严格的规章制度下,增强了驾驶员对工作岗位的危机感,确保安全行车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3、注意观察驾驶员的精神、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进行沟通,最大限度的解决问题。
4、随着车队各项管理制度化,全年未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各种违规违章行为日渐减少,有很多驾驶员达到全年无违章,无事故的安全标准,爱车是责任,优质服务是本职成为驾驶员的基本思想准则。
总之,一年来,经全体驾驶人员的努力,保证车辆及人员安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经去交管部门核实全年全车队违章次数达35次,主要集中在市内道路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乡村公路个别路段有超速行为。今后小车队会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争取使车辆违章次数有较大幅度的降低,确保安全行车,为公司的安全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