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涉枪爆工作总结1
20_年涉枪涉爆宣传范文
篇1:当前涉枪案的原因、特点及对策
当前涉枪案的原因、特点及对策
内容摘要:涉枪犯罪属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因此类案件危害着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故其在普通刑事犯罪中属于社会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也是我国刑法历来打击的重点。
关键词:涉枪犯罪涉枪案件公共安全司法部门
正文:
涉枪犯罪属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因此类案件危害着不特
定人群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故其在普通刑事犯罪中属于社会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也是我国刑法历来打击的重点。可见,涉枪案件已不容忽视。尽管近年来缉枪治爆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涉枪涉爆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一、涉枪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经过近年来持续不断地打击整治,全国持枪犯罪、爆炸犯罪案件连年下降,持枪犯罪案件从2000年的近5000起下降至20XX年的500余起,爆炸案件从2000年的4000余起下降至20XX年的200余起。20XX年,全国持枪犯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46%、39%,是历年来下降幅度最大的。
从近年来审结的涉枪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看,目前涉枪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由邻里纠纷引出涉枪犯罪。
涉枪犯罪案件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一般不易发现,往往都是因为被告人的其它行为而引发涉枪犯罪案件。如非法持有枪支案件,由于被告人非法持有的枪支多为自制枪支,只要被告人没有使用,就不易被发现。
2、恶势力团伙犯罪中持枪作案现象偶有发生。
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中不乏有惯犯、无业人员,枪支、弹药就成为他们犯罪的工具。这些犯罪分子非法持有枪支是为了“撑门面”、逞威风,便于在其他的犯罪中更大胆,更有助于他们顺利实施犯罪行为。
3、涉枪案件的枪支多为自制枪支。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枪支、弹药管理,警用枪支、弹药的管理越来越规范、严格,不易流失。因而,犯罪分子所持有枪支则主要是自制枪支。
4、通过互联网_现象突出。
通过网络_的方式主要有二类,一类是通过淘宝网等在网上商铺购买;另一类是利用网上论坛、聊天工具发布购枪、卖枪信息,私下联系购买。
5、犯罪嫌疑人多有前科劣迹。
6、犯罪目的多样化。
主要表现为售卖牟利、使用防身、收藏爱好等方面。如犯罪
嫌疑人程某伙同他人,非法改造发令枪,期间程某分两次将4支改造后的发令枪卖给河北省一小商品市场摊贩赵某,案发后从程某处起获该种枪支13支。如李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中,李某枪支爱好者,从20XX年至20XX年间其基于“收藏、鉴赏”的目的先后购买了9支仿真枪。
二、涉枪犯罪的发案原因
1、安全意识淡薄,对涉枪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治安隐患性认识不足。涉枪犯罪属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刑法意义上的危险犯。大部分涉案人员在涉枪物品的运输、管理、使用过程中,违规操作现象严重。殊不知,枪支并非寻常之物,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2、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涉枪犯罪绝大多数发生在偏远农村,社会治安相对薄弱,涉案人员多为文盲、半文盲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他们是非辨别能力较差,加之普法宣传和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局限性,群众对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涉枪方面的司法解释了解甚少,对涉枪案件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够,许多人认为那些能制造枪支、爆炸物的人是能人,是靠自己的手艺赚钱,_、爆炸物是做生意的一种形式,而不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犯罪,周围的群众对此也有同感。因此,他们对社会上的一些丑恶现象不能正确对待,在利欲的驱使下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3、历史遗留问题。涉枪犯罪多发生偏远农村。经调查,这些地区在解放前就有民间造枪、造炸药的历史,居住在这些地区的农民有相当一部分人懂得枪支构造和_,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且造枪和炸药的工具简单,成本较低,原材料也容易寻找。随着改革开放,这一部分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以制造枪支、炸药为手段来达到致富的目的。解放后,虽经多次收缴,但仍有部分枪支流散民间。
4、群众对涉枪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在持枪类犯罪中,许多嫌疑人基于兴趣爱好而购买收藏仿真枪,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反映出对枪支管理问题的社会宣传教育在普及性和深入性上存有不足。
5、枪支多为“地下”交易。上述案件反映出,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三种渠道买卖、流转枪支:一是通过旧货市场、小商品市场暗中交易;二是通过网络邮购,部分网站对用户网上交易的监管不足,致使网络成为仿真枪交易的重要媒介;三是嫌疑人通过熟人关系私下进行_、赠与、出借等活动。
6、物流、快递公司对承运物品审查不严或疏于审查为不法分子买枪卖枪提供了便利。在网络购枪案中,嫌疑人通过网上交易后,均能顺利通过物流、快递公司收到所购仿真枪支,快递公司为经济利益放松对承运物品的审查在客观上对涉枪类犯罪提供了帮助。
三、进一步打击涉枪犯罪的对策
20XX年,我国持枪犯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46%、39%,是涉枪涉爆犯罪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实践证明,对枪爆物品实行严管严控,坚持专项整治与整体防控相结合,充分体现了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精神,也充分体现我国政治优势和体制优势,是有效预防涉枪涉爆犯罪和有效遏制刑事犯罪升级的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下去。要充分认识严防严打涉枪涉爆犯罪的极端重要性,统筹整合各部门、警种资源,充分发挥区域联动、整体作战优势,坚决防止枪爆问题蔓延,坚决防止枪爆问题与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合流,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重特大涉枪涉爆案件和事故。
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落实“加强领导、打防并举、综合治理、堵源截流”的工作思想,巩固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健全和完善“禁枪”法制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扎实落实各项“禁枪”法制宣传措施,调整完善禁枪法制宣传工作思路。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契机,向群众宣传有关“禁枪”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与地区组织的联姻结对帮扶活动,加强犯罪多发地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社会控制面,查市场,捣窝点,使涉枪犯罪没有容身之地。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普及涉枪政策法规,激发群众检举揭发涉枪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实现对涉枪犯罪的综合治理。
篇2:涉爆涉枪涉刀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
涉爆涉枪涉刀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重大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2团党委、团政法办、团司法所的安排,在我连辖区内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防爆炸、仿制版、防流失、保安全”这一工作目标,深入检查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存在的漏洞,依法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推进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活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武营薛新树
副组长:于勇
成员:周昌华刘党明曾强新
柴瑞黎敏刘晓鹏
三、目标任务
此次行动要以强化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的检查整治为突破口,从严整治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涉及危险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危险物品,使我连辖区涉爆问题得到有
效治理,民爆物品管理得到有效加强,确保不发生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涉爆案件和事故,促进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形式的稳定好转。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按照以下四个阶段组织实施,时间从20XX年7月25日至20XX年8月5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20XX年7月27日)要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下发宣传材料40份,利用连队广播、治保会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日)。对存在存在问题及隐患的单位和涉爆重点区域、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进行排查整治。
(四)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8月2日至8月5日)。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五、整治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
此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出动人员共9名,开展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发放宣传单页40余份,张贴标语20余张,活动期间,每天晚19点30分利用连队电教室广播进行宣传教育25分钟。公布危爆物品举报奖励制度标准及举报电话。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
(二)排查收缴
要逐家、逐户、逐人,开展“地毯式”的排查,要求党员干部责任到户,保证排查到位,决不留死角。
(三)严厉打击
对非法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藏、使用爆炸物品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对职工群众举报的各类涉爆线索,认真组织查证,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量化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指挥,做好工作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贻误战机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二)严密合作,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案件事故、重要情报信息要随时上报。
十连综治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篇3:民爆宣传标语
1.严禁非法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
2.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3.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
4.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许可证制度
5.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6.深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
7.大力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
8.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9.私自持有枪支弹药是违法犯罪行为
10.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予以奖励
11.深入开展治爆缉枪行动,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12.私藏枪支、爆炸物品是犯罪行为
13.缉枪治爆、势在必行
14.坚决打击私藏枪支、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
15.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
16.涉恶不除,社会不宁
17.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
18.全民参与,共同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19.坚决打击两响地区的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依法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2、大力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
3、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使用、储存、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
4、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人有责
5、消除枪爆隐患,确保社会安全
6、治爆缉枪靠大家,安全情系你我他
7、枪爆无小事,民安重泰山
8、枪患不除,社会不宁
9、私藏爆炸物品,害人、害己、殃及四邻
10、全民投入治爆缉枪严打整治斗争,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非法使用、储存爆炸物品,害人、害己、殃及四邻
法院涉枪爆工作总结2
涉枪、涉爆案件作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一种,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1999年我院(原六合县法院)审理的涉枪、涉爆案件是1件4人;2000年上升至4件16人;20_年是11件15人;20_年是4件4 人,从我院近四年来对这类案件的审理情况看,虽然法律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但该类案件却并未减少,而是呈稳步上升趋势。纵观我院审理的此类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犯罪主体主要是青少年,涉枪犯罪并不是他们唯一触犯的罪名。在涉枪类的犯罪中,涉枪犯罪并不是罪犯唯一触犯的罪名,通常情况下这类罪犯主要集中在青少年中,他们所触犯的另一类罪名也主要是集中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就我院20_年审理的9件涉枪案件中有4件是为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而非法制造、买卖或持有枪支的,对于这类罪犯来说,非法制造、买卖或持有枪支只是为了“撑门面”、逞威风,好在其他的犯罪中更大胆些,更有利于其他犯罪的得逞。因此这一类犯罪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性本身就很大,法律对其处罚的力度也是较大的。我院在审理此类犯罪时也是考虑到这类罪犯其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也较大,对他们的处刑以判处实刑为多,这也正符合了法律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严惩要求。
二、涉枪类犯罪的另一类犯罪主体文化层次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且以农民居多。在涉枪类的犯罪中,另一类的犯罪主体基本上是农民,他们所触犯的罪名通常有非法私藏、持有枪支、弹药罪。20_年我院审理的3件涉枪案件均为此种类型的犯罪,犯罪主体均为农民,他们所非法私藏、持有的枪支多为多年前购买或父辈遗留下来的,在多次的清缴中没有上缴或是没有全部上缴。他们私藏、持有这些枪支目的只是为了平时打猎之用,并无它用途。正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对法律的了解少之又少,所以根本不知道持有枪支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他们在庭审中对自己的行为均表示后悔不已,悔自己平时不学法、不懂法,才造成今天这种不守法的后果。对于此类的犯罪,考虑到他们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不大,有别于那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法律对他们的处罚一般较轻,符合缓刑条件的,在对其进行严厉的法制教育后,一般处以缓刑。
三、私营矿主为了追求更大利益,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由于我区部分地区地处丘陵、矿区,一部分矿区的私营矿主为了能减少费用,追求更大利益,在没有通过正当渠道的情况下购进爆炸物,而构成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自99年至20_年我院审理的5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犯罪中就有2起是此种类型的犯罪。99年我院审理的一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就较为典型,1999年3月上旬,被告人毛某在原六合县采石厂未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的情况下,同意本厂通过被告人林某帮该厂从溧阳市矿化工材料厂购买炸药,被告人林某明知六合县采石厂无购买爆炸物品的“二证”,仍帮助该厂与被告人姜某联系购买炸药,姜在采石厂未向其提供“二证”的情况下,将50箱总计吨乳化炸药从溧阳运至六合县冶山采石厂销售。我院在处理该起犯罪时,被告人毛某在庭上供述到,他也明知购买、运输爆炸物品是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领取相关的证件,但是如果通过这种途径,在指定的地方购进爆炸物,其最终得到的利益要比通过这种非法途径少得多,因此,为了能获得更多的利益,他在明知已触犯法律的情况下,还是铤而走险选择了这条不法之路。
四、农村家庭制作烟花爆竹业的屡禁不止,是造成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犯罪的另一诱因。目前我区仍是一个以乡村为主要构成的地区,农村中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并未禁止,因此在农村中对烟花爆竹的需求一直源源不断。虽然有关部门已规定烟花爆竹的制造、买卖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符合一定的标准才能进行,但是由于烟花爆竹的制作工艺简单,普通的家庭作坊也能完成,故而在农村中仍然存在以家庭为单位制作烟花爆竹的现象。要制造烟花爆竹就必须要购买材料,制造好的爆竹就要销售,因此在这过程中就会构成犯罪。99年至20_年我院审理的5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有3起就属此种情况。在这类案件的处理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司法解释的精神,严把对“生产、生活需要”这一关键问题的界定,从行为人涉爆行为的目的来考察,对行为人主观方面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自己没有使用爆炸物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也没有被别人用于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就认定行为人是“生产、生活需要”,如果他们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在对他们进行严厉的法制教育之后,对其适用缓刑。从我院近年来审理的涉枪、涉爆案件的概况及特点来看,要减少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主要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解决:
一、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心中有法,不以身试法。针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群,多方面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让老百姓心中有法。对日趋增多的青少年犯罪,学校作为一个综合的教育部门,在抓文化教育的同时不能放松法制的教育,社会各执法部门也应与学校联合做好这项工作。我院在这方面就一直坚持给在校的学生上法制课,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给他们带去真实生动的案例,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只要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减少了犯罪,同时也就会减少前文中所谈的第一种情形的涉枪类的犯罪。在农村中加大对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犯罪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明白不是非得用枪支去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才是犯罪,他们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同样也构成了犯罪。在丘陵地区、矿区这类易发生涉爆案件的地区,也应把真实的案例带下去,把法律带下去,让老百姓真正认识到此类犯罪的危害性,以达到处理一件,教
法院涉枪爆工作总结3
涉枪、涉爆案件概况及特点分析
涉枪、涉爆案件作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一种,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1999年我院(原六合县法院)审理的涉枪、涉爆案件是1件4人;20xx年上升至4件16人;20xx年是11件15人;20xx年是4件4人,从我院近四年来对这类案件的审理情况看,虽然法律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但该类案件却并未减少,而是呈稳步上升趋势。纵观我院审理的此类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犯罪主体主要是青少年,涉枪犯罪并不是他们唯一触犯的罪名。在涉枪类的犯罪中,涉枪犯罪并不是罪犯唯一触犯的罪名,通常情况下这类罪犯主要集中在青少年中,他们所触犯的另一类罪名也主要是集中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就我院20xx年审理的9件涉枪案件中有4件是为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而非法制造、买卖或持有枪支的,对于这类罪犯来说,非法制造、买卖或持有枪支只是为了“撑门面”、逞威风,好在其他的犯罪中更大胆些,更有利于其他犯罪的得逞。因此这一类犯罪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性本身就很大,法律对其处罚的力度也是较大的。我院在审理此类犯罪时也是考虑到这类罪犯其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也较大,对他们的处刑以判处实刑为多,这也正符合了法律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严惩要求。二、涉枪类犯罪的另一类犯罪主体文化层次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且以农民居多。在涉枪类的犯罪中,另一类的犯罪主体基本上是农民,他们所触犯的罪名通常有非法私藏、持有枪支、弹药罪。20xx年我院审理的3件涉枪案件均为此种类型的犯罪,犯罪主体均为农民,他们所非法私藏、持有的枪支多为多年前购买或父辈遗留下来的,在多次的清缴中没有上缴或是没有全部上缴。他们私藏、持有这些枪支目的只是为了平时打猎之用,并无它用途。正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对法律的了解少之又少,所以根本不知道持有枪支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他们在庭审中对自己的行为均表示后悔不已,悔自己平时不学法、不懂法,才造成今天这种不守法的后果。对于此类的犯罪,考虑到他们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不大,有别于那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法律对他们的处罚一般较轻,符合缓刑条件的,在对其进行严厉的法制教育后,一般处以缓刑。三、私营矿主为了追求更大利益,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由于我区部分地区地处丘陵、矿区,一部分矿区的私营矿主为了能减少费用,追求更大利益,在没有通过正当渠道的情况下购进爆炸物,而构成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自99年至20xx年我院审理的5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犯罪中就有2起是此种类型的犯罪。99年我院审理的一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就较为典型,1999年3月上旬,被告人毛某在原六合县采石厂未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的情况下,同意本厂通过被告人林某帮该厂从溧阳市矿化工材料厂购买炸药,被告人林某明知六合县采石厂无购买爆炸物品的“二证”,仍帮助该厂与被告人姜某联系购买炸药,姜在采石厂未向其提供“二证”的情况下,将50箱总计吨乳化炸药从溧阳运至六合县冶山采石厂销售。我院在处理该起犯罪时,被告人毛某在庭上供述到,他也明知购买、运输爆炸物品是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领取相关的证件,但是如果通过这种途径,在指定的地方购进爆炸物,其最终得到的利益要比通过这种非法途径少得多,因此,为了能获得更多的利益,他在明知已触犯法律的情况下,还是铤而走险选择了这条不法之路。四、农村家庭制作烟花爆竹业的屡禁不止,是造成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犯罪的另一诱因。目前我区仍是一个以乡村为主要构成的地区,农村中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并未
禁止,因此在农村中对烟花爆竹的需求一直源源不断。虽然有关部门已规定烟花爆竹的制造、买卖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符合一定的标准才能进行,但是由于烟花爆竹的制作工艺简单,普通的家庭作坊也能完成,故而在农村中仍然存在以家庭为单位制作烟花爆竹的现象。要制造烟花爆竹就必须要购买材料,制造好的爆竹就要销售,因此在这过程中就会构成犯罪。99年至20xx年我院审理的5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有3起就属此种情况。在这类案件的处理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司法解释的精神,严把对“生产、生活需要”这一关键问题的界定,从行为人涉爆行为的目的来考察,对行为人主观方面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自己没有使用爆炸物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也没有被别人用于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就认定行为人是“生产、生活需要”,如果他们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在对他们进行严厉的法制教育之后,对其适用缓刑。从我院近年来审理的涉枪、涉爆案件的概况及特点来看,要减少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主要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
解决:一、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心中有法,不以身试法。针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群,多方面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让老百姓心中有法。对日趋增多的青少年犯罪,学校作为一个综合的教育部门,在抓文化教育的同时不能放松法制的教育,社会各执法部门也应与学校联合做好这项工作。我院在这方面就一直坚持给在校的学生上法制课,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给他们带去真实生动的案例,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只要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减少了犯罪,同时也就会减少前文中所谈的第一种情形的涉枪类的犯罪。在农村中加大对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犯罪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明白不是非得用枪支去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才是犯罪,他们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同样也构成了犯罪。在丘陵地区、矿区这类易发生涉爆案件的地区,也应把真实的案例带下去,把法律带下去,让老百姓真正认识到此类犯罪的危害性,以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以此达到减少和杜绝该类案件的发生的目的。二、社会各部门应联合起来,加大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断绝此类案件滋生的土壤。农村中的一些非法私藏、持有的枪支、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之所以一直不能杜绝,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对其查处打击的力度还不够。自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及“治爆缉枪”专项斗争以来,已加大了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但是由于开展这项工作不是一件短期的事情,也不是一个或几个执法部门的事情,它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社会各部门都应联合起来,狠抓不懈,持续地做好这项查处打击工作。例如对一些手续不齐的私营矿区就应取消其开采权,该责令其停厂停工的就不应手软;对农村中销售的烟花爆竹要确保其来源的合法性,断绝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以减少家庭作坊式的非法烟花爆竹生产,从而减少和杜绝这类涉枪涉爆案件的发生。三、法律对此类案件的处理要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罪刑相当。涉枪涉爆案件作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一种,法律历来对其打击力度就很大。20xx年5月10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打击力度就相当的大,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该解释的执行,当时处理的这类案件量刑普遍较重,我院20xx年5月30日审理的一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正是执行了该司法解释,涉案的二被告人均被判处了八年的有期徒刑。后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20xx年10月25日高法、高检、省公安厅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涉枪涉爆、聚众斗殴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施行,法律对涉枪涉爆案件的处理又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统一,特别是对“烟花爆竹”、“拒不交出”、“生产、生活需要”等关键问题的界定,更有利于司法实践中对涉枪涉爆案件区别情况区别处理,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罪刑相当。也正是因为司法实践中各种新的情况在不断的出现,这就要求法律及司法解释不断地修改和完善,以最大程度地适应法制社会的要求。
法院涉枪爆工作总结4
一、依法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二、大力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
三、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使用、储存、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
四、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人有责
五、消除枪爆隐患,确保社会安全
六、治爆缉枪靠大家,安全情系你我他
七、枪爆无小事,民安重泰山
八、枪患不除,社会不宁
九、私藏爆炸物品,害人、害己、殃及四邻
十、全民投入治爆缉枪严打整治斗争,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十一、群策群力开展治爆缉枪行动,同心同德建设和-谐家园
十二、加强危险物品管理,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十三、远离管制刀具,争做文明学生
十四、严禁携带危险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十五、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十六、严禁在邮寄、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危险物品
十七、发现、拣拾无主危险物品,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十八、严禁制造、销售和使用、携带仿-真-枪
十九、严禁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持有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
二十、主动上缴非法枪-支-弹-药,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涉枪爆工作总结5
无涉爆涉枪涉刀责任书
为加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的安全管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服从公安机关管理,接受公安机关的建议和检查。
二、认真学习国家关于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治爆缉枪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关内容、要求。
三、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
四、对发现的涉爆涉枪涉刀等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积极与涉爆涉枪涉刀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六、积极参与涉爆涉枪涉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辖区民警与签订部门双方各存一份。
八、本责任书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订部门:
莎车县公安局古鲁瓦克派出所
月 日
法院涉枪爆工作总结6
xx社区20_年缉枪治爆工作是按照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级党委政府缉枪治爆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以打造平安鹿城、平安大东、建立和谐社会为主题目标,坚持打、防、管、治多位一体相结合的方针和原则,全面清查、收缴非法持有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品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大_区xxx年开展缉枪治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加强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社区年初就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治缉枪收缴管制刀具专项打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社区和辖区单位、村居民小组第一责任人,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综治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明确各村小组长、单位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将缉枪治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底综治工作考核范围,并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之一。对因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收缴不彻底造成新的事端的辖区单位、村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清理工作建立排查台帐,实行逐人逐户造花名册,实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一户不漏,不留死角,不讲情面,杜绝包庇讲人情的情况发生,清理花名册实行了社区片区负责人、村干部、户长签字,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责任倒查制。
二、健全机制,狠抓落实
1、社区利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对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辑枪治爆收缴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的通告》和“三告知一提醒”(即:告知国家有关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法律法规,告知非法制造、买卖、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告知按规定主动上交的从宽处理政策,提醒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社区还健全了激励机制,要求各村不留死角收缴火枪、鸟枪、鸟铳、气枪、管制刀具等提供线索和主动上缴的给予表彰奖励。
2、为配合人民政府开展缉枪治爆工作,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一个守法公民。社区与辖区单位签订《承诺书》,签订事项5项。即;1、严格遵守有关枪爆等危险物品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2、不非法买卖、持有、私存、私藏枪爆等危险物品;3、不在网上及其他地方购买原材料组装、改制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4、不购买射钉器改制射钉枪,不利用射钉枪和烟花爆竹制造爆炸物品;5、发现非法持有、私藏、买卖、制造、改制、走私枪支、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取得的成绩
1、通过社区上上下一年来的努力,社区在缉枪治爆的工作上起得了好多成绩。
2、在社区辖区范围内没有发现辖区内有非法制造、买卖、持有、私存、私藏枪爆等危险物品。
四、存在不足
1、主要是社区人手少,地势又处于城郊结合部、产业结构调整、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工作的推进,征地拆迁安置等任务繁重,社区工作千丝万缕,点多面广、有时候存在顾此失彼,颇于应付。
2、由于大_区辖区的特殊性,又是城郊结合部,又涉农,辖区面积相对较大和较复杂,不但和本镇好几个社区相连还和外乡镇接壤,缉枪治爆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的难度。
3、由于现在电商网络平台不断增多,_,管制刀具比较方便,管控困难。
五、20_年工作打算
1、一如既往的加大、加强枪爆物品对社会危害的宣传力度,做到宣传不了死角、宣传多样化,多渠道、全方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加大加强信息互通工作,宣传好发现和举报工作,让制造、私藏、贩卖枪爆物品的人员无处藏身,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格局。
3、加强和周边友邻乡镇社区的联系沟通,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4、在下步工作中社区将采取加大管控力度,加强和社区成员单位的联系,加强和村居民小组的协作,利用各种力量认真做好xx社区20_年的缉枪治爆工作。
法院涉枪爆工作总结7
涉枪涉爆责任书
篇1:危爆物品责任书
篇1: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书
油房庄乡20_年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书
危险化学品经营户:
为了明确和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由乡政府与你们签订此责任书。
一、乡政府对全乡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个体经营户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本责任书所称的个休经营户是指在油房庄乡辖区内从事成品油零售、油漆零售、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危险化学品销售,贮藏运输等活动的个体户。
三、所有经营户必须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无证照、证件不全或证件过期的个体经营户一律不得从事危险化学生产经营活动。
四、危险化学品个体经营户对销售、储藏、运输等方面引起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或关于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乡安监办,不得瞒报、谎报。
五、所有个体经营户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工作人员要懂得基本的消防知识,并定期对员工培训,员工要着行业服装,消除危险化学品存在的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六、各经营户要自觉接受和配合乡安监办的管理和检查。
法院涉枪爆工作总结8
涉爆涉剧毒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今天,油田涉爆涉剧毒工作督导检查组来我厂检查指导工作,促进我厂涉爆涉剧毒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在此,我代表采油厂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治爆缉枪专项工作要求,采油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采油厂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运行。
一、全面开展涉爆涉剧毒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采油厂枪支弹药及剧毒物品安全管理,根据_、山东省政府和油田党委的部署要求,采油厂制定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成立了领导小组,自3月20日起至10月底,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集中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要求各单位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从确保奥运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重点对采油厂加油站、测试弹存放点,尤其是爆炸物
品储存及使用环节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4月份,共检查涉爆单位13个、存放、使用放射源单位1个、存放、使用剧毒化学品单位2个,提出问题32个,现场整改12个,限期督促整改20个。
二、细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_和油田《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采油厂3月25日-4月20日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各单位高度重视,制定了排查方案,组织技术、设备、安全等专业人员,全方位排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各单位能够整改的,督促抓好整改工作。需报采油厂协调解决的隐患,要求各单位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此次隐患排查共排查出各类隐患195个,采油厂积极筹集资金按轻重缓急,排出整改计划,逐步进行整改。
三、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采油厂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工作,5月6日安全环保油地部会同消防部门,对采油厂3座联合站、2座加油站进行了安全检查。5月7日,由海滨分局陪同,采油厂领导对部分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了检查。重点强调了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值班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共检查出各类问题12项,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
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各加油站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形成调研报告,为后期隐患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四、采油厂涉爆涉剧毒日常管理工作情况
涉爆涉剧毒管理工作作为采油厂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多年来,采油厂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及油田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采油厂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爆破器材使用、存储、领取、清退、安全防范、情况报告、检查、处罚等一系列规定。并且,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安全员、保管员、爆破员、押运员等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采油厂爆破员持证上岗率100%。
采油厂爆破器材、剧毒化学品、放射源等物品的保管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并安装防盗门窗、监控报警器,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出入库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建立专门帐薄,做到帐目清、帐物相符。各采油单位测试弹使用后,要求及时将与领取数量相同的弹壳上交;涉爆涉剧毒物品使用后,要求及时将剩余部分上交,做好清退记录。
针对涉爆涉剧毒物品的检查,采油厂加大监管力度每月进行一次。各单位如发现涉爆涉剧毒物品丢失、被盗、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发现私藏、私拿、买卖、私购、私存、私用涉爆涉剧毒物品的要及时报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
处罚。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采油厂涉爆涉剧毒工作做到安全平稳运行。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采油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涉爆涉剧毒管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基本保持了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但是,我们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敬请各位领导、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指导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谢谢大家!
法院涉枪爆工作总结9
涉枪、涉爆案件作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一种,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1999年我院(原六合县法院)审理的涉枪、涉爆案件是1件4人;2000年上升至4件16人;20_年是11件15人;20_年是4件4人,从我院近四年来对这类案件的审理情况看,虽然法律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但该类案件却并未减少,而是呈稳步上升趋势。纵观我院
审理的此类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犯罪主体主要是青少年,涉枪犯罪并不是他们唯一触犯的罪名。在涉枪类的犯罪中,涉枪犯罪并不是罪犯唯一触犯的罪名,通常情况下这类罪犯主要集中在青少年中,他们所触犯的另一类罪名也主要是集中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就我院20_年审理的9件涉枪案件中有4件是为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而非法制造、买卖或持有枪支的,对于这类罪犯来说,非法制造、买卖或持有枪支只是为了“撑门面”、逞威风,好在其他的犯罪中更大胆些,更有利于其他犯罪的得逞。因此这一类犯罪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性本身就很大,法律对其处罚的力度也是较大的。我院在审理此类犯罪时也是考虑到这类罪犯其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也较大,对他们的处刑以判处实刑为多,这也正符合了法律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严惩要求。
二、涉枪类犯罪的另一类犯罪主体文化层次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且以农民居多。在涉枪类的犯罪中,另一类的犯罪主体基本上是农民,他们所触犯的罪名通常有非法私藏、持有枪支、弹药罪。20_年我院审理的3件涉枪案件均为此种类型的犯罪,犯罪主体均为农民,他们所非法私藏、持有的枪支多为多年前购买或父辈遗留下来的,在多次的清缴中没有上缴或是没有全部上缴。他们私藏、持有这些枪支目的只是为了平时打猎之用,并无它用途。正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对法律的了解少之又少,所以根本不知道持有枪支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他们在庭审中对自己的行为均表示后悔不已,悔自己平时不学法、不懂法,才造成今天这种不守法的后果。对于此类的犯罪,考虑到他们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不大,有别于那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法律对他们的处罚一般较轻,符合缓刑条件的,在对其进行严厉的法制教育后,一般处以缓刑。
三、私营矿主为了追求更大利益,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由于我区部分地区地处丘陵、矿区,一部分矿区的私营矿主为了能减少费用,追求更大利益,在没有通过正当渠道的情况下购进爆炸物,而构成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自99年至20_年我院审理的5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犯罪中就有2起是此种类型的犯罪。99年我院审理的一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就较为典型,1999年3月上旬,被告人毛某在原六合县采石厂未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的情况下,同意本厂通过被告人林某帮该厂从溧阳市矿化工材料厂购买炸药,被告人林某明知六合县采石厂无购买爆炸物品的“二证”,仍帮助该厂与被告人姜某联系购买炸药,姜在采石厂未向其提供“二证”的情况下,将50箱总计吨乳化炸药从溧阳运至六合县冶山采石厂销售。我院在处理该起犯罪时,被告人毛某在庭上供述到,他也明知购买、运输爆炸物品是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领取相关的证件,但是如果通过这种途径,在指定的地方购进爆炸物,其最终得到的利益要比通过这种非法途径少得多,因此,为了能获得更多的利益,他在明知已触犯法律的情况下,还是铤而走险选择了这条不法之路。
四、农村家庭制作烟花爆竹业的屡禁不止,是造成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犯罪的另一诱因。目前我区仍是一个以乡村为主要构成的地区,农村中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并未禁止,因此在农村中对烟花爆竹的需求一直源源不断。虽然有关部门已规定烟花爆竹的制造、买卖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符合一定的标准才能进行,但是由于烟花爆竹的制作工艺简单,普通的家庭作坊也能完成,故而在农村中仍然存在以家庭为单位制作烟花爆竹的现象。要制造烟花爆竹就必须要购买材料,制造好的爆竹就要销售,因此在这过程中就会构成犯罪。99年至20_年我院审理的5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有3起就属此种情况。在这类案件的处理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司法解释的精神,严把对“生产、生活需要”这一关键问题的界定,从行为人涉爆行为的目的来考察,对行为人主观方面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自己没有使用爆炸物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也没有被别人用于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就认定行为人是“生产、生活需要”,如果他们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在对他们进行严厉的法制教育之后,对其适用缓刑。从我院近年来审理的涉枪、涉爆案件的概况及特点来看,要减少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主要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
解决:
一、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心中有法,不以身试法。针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群,多方面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让老百姓心中有法。对日趋增多的青少年犯罪,学校作为一个综合的教育部门,在抓文化教育的同时不能放松法制的教育,社会各执法部门也应与学校联合做好这项工作。我院在这方面就一直坚持给在校的学生上法制课,开展青少年维权活
动,给他们带去真实生动的案例,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只要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减少了犯罪,同时也就会减少前文中所谈的第一种情形的涉枪类的犯罪。在农村中加大对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犯罪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明白不是非得用枪支去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才是犯罪,他们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同样也构成了犯罪。在丘陵地区、矿区这类易发生涉爆案件的地区,也应把真实的案例带下去,把法律带下去,让老百姓真正认识到此类犯罪的危害性,以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以此达到减少和杜绝该类案件的发生的目的。
二、社会各部门应联合起来,加大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断绝此类案件滋生的土壤。农村中的一些非法私藏、持有的枪支、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之所以一直不能杜绝,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对其查处打击的力度还不够。自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及“治爆缉枪”专项斗争以来,已加大了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但是由于开展这项工作不是一件短期的事情,也不是一个或几个执法部门的事情,它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社会各部门都应联合起来,狠抓不懈,持续地做好这项查处打击工作。例如对一些手续不齐的私营矿区就应取消其开采权,该责令其停厂停工的就不应手软;对农村中销售的烟花爆竹要确保其来源的合法性,断绝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以减少家庭作坊式的非法烟花爆竹生产,从而减少和杜绝这类涉枪涉爆案件的发生。
三、法律对此类案件的处理要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罪刑相当。涉枪涉爆案件作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一种,法律历来对其打击力度就很大。20_年5月10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打击力度就相当的大,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该解释的执行,当时处理的这类案件量刑普遍较重,我院20_年5月30日审理的一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正是执行了该司法解释,涉案的二被告人均被判处了八年的有期徒刑。后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20_年10月25日高法、高检、省公安厅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涉枪涉爆、聚众斗殴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施行,法律对涉枪涉爆案件的处理又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统一,特别是对“烟花爆竹”、“拒不交出”、“生产、生活需要”等关键问题的界定,更有利于司法实践中对涉枪涉爆案件区别情况区别处理,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罪刑相当。也正是因为司法实践中各种新的情况在不断的出现,这就要求法律及司法解释不断地修改和完善,以最大程度地适应法制社会的要求。
无涉爆涉枪涉刀责任书为加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的安全管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一、服从公安机关管理,接受公安机关的建议和检查。二、......
涉爆涉刀涉枪专项活动工作总结20_年,为了坚决消除各类涉爆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防止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安全......
涉枪、涉爆案件作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一种,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1999年我院(原六合县法院)审理的涉枪、涉爆案件是1件4人;2000年上升至4件16人;20_年是11件15人;20_年是4......
涉枪、涉爆案件作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一种,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1999年我院(原六合县法院)审理的涉枪、涉爆案件是1件4人;2000年上升至4件16人;20_年是11件15人;20_年是4......
涉爆涉剧毒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今天,油田涉爆涉剧毒工作督导检查组来我厂检查指导工作,促进我厂涉爆涉剧毒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在此,我代表采油厂对各位的到来......
法院涉枪爆工作总结10
xxxx年上半年,治安大队在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中心,以新中国成立xx周年安全保卫工作为主线,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统一思想认识。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_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文件、各级领导讲话及相关法律规定和应知应会知识点,切实提高大队全体民警、辅警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监管,强化重点要素管控
1.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管。用娱乐服务场所分级管理倒逼其规范经营、合法经营;组织开展“清风行动”集中统一清查和日常检查,预防和打击一批滋生在娱乐服务场所内的违法犯罪案件。
2.加强旅馆业、寄递物流业、加油(气)站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宾馆、公寓式酒店专项治理。办理旅馆业不实名登记行政案件x起,下发《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x份。严格落实寄递物流业“三个xxx%”制度,制定《x县寄递物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查处利用寄递物流业违法行政案件x起,下发《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x份。
3.加强重点危化企业(部位)安全防范。积极吸取“”xx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的x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案重大事故教训,对x家正常生产经营的危化企业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
4.加强校园安全检查。一是开展了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共检查发现问题隐患x处,整改x处。二是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人防、技防、物防等方面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xx家,发放整改通知书x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各派出所联合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爆恐应急演练和安全法制讲座。共组织防爆恐演练x次,法制宣传讲座xx次。
5.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全面整治非法制贩、私藏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突出问题,全面收缴散失在社会上枪支弹药和危爆物品。
6.强化重点区域整治工作。制定《x县公安局关于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挂牌整治方案》,召开专项整治联席会议x次。召开辖区洗浴足浴等娱乐行业场所业主培训会,与企业主签订《娱乐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暨扫黑除恶责任承诺书》,全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清风行动”加大对利民路洗浴足浴场所安全检查及消防监督检查。
(三)全面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印制发放《致顾客朋友的一封信》等各类宣传材料xxxx余份,广泛发动行业场所业主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抓好线索摸排工作。
二、聚焦风险隐患,推进维护稳定工作常态化
(一)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
(二)圆满完成重要节点安保任务。圆满完成了“元旦”“春节”“国际马拉松”等四十余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对重点人员重点管控。
三、聚焦要素管控,推进防控体系立体化
(一)严密社会面治安巡逻防范。持续开展“两警”联勤,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落实重点部位武装定点巡逻。以农村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为重点,切实提高社会面见警率、管事率,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
(二)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紧盯供暖、婚恋家庭、金融借贷等民生领域风险,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四、聚焦基层基础,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
(一)倾力打造“塞上枫桥”警务品牌。扎实落实区厅、市局及县局“一轴两翼”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制定《x县公安局“塞上枫桥”警务链接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加压,层层落实。积极开展“一标三实”基本信息采集录入。
(二)组织实施户口登记管理综合整治行动。共摸排年满xx周岁未申领身份证人员xxx人,已核查处理xxx人,完成率xxx%,核查冻结人口xxx人,已处理xxx人,完成率xxx%。
(三)加大“三非”外国人查处力度。
(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各部门开展平台集中宣传推广x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xxxx余份,网上受理各类业务xx件,解答群众咨询xxx件。
(五)认真处置非正常死亡警情。
(六)完成其他工作情况。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成功抓获一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在逃人员,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xx余万元。制定《x县公安局铁路沿线治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铁路护路工作。制立《x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专项工作台账》,做好创城整改工作。
四、聚焦能力提升,推进队伍建设正规化
1.政治建警。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x党建”APP等阵地,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对党忠诚、尽职履职,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推进治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素质强警。落实县局教育训练计划,加强涉军维稳、社区警务、“一标三实”等方面教育培训力度,着力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治安口民警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从严治警。以推动落实全县治安部门队伍管理“零违纪”为目标,将纪律挺在前面,警钟长鸣。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面防控方面。治安巡逻防控仍有漏洞和盲区,可防性案件还时有发生。二是“清风行动”集中清查工作效果不佳,各派出所统计数据不准;三是社区警务工作中存在民警下社区时间较少,警务专干发挥作用不够,群防群治工作不力,社区警务工作推动缓慢。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治安大队将紧盯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真抓实干。一是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积极开展禁毒大收戒工作,多策并举,力争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三是推进“塞上枫桥”警务品牌创建工作,推进社区警务工作上台阶;四是结合“清风行动”,严厉打击“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努力净化社会环境;五是通过加强检查、督促整改,加大重点行业场所管控力度;六是配合县信访等职能部门,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