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报到工作总结1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民政部门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组织
成立建湖中专“退役士兵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退役士兵培训管理办公室。设专门办公地点和教室。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端详
副组长:朱长安
成 员:林哮虎 商德刚
2、退役士兵培训管理工作办公室
主 任:林哮虎
副主任:商德刚
成 员:钟 智 赵正萍 查文秀
二、培训类别
汽车装潢与维修(六个月)、培训分理论课程、实践实训两部分。培训结束后,参训者根据所选报的培训专业,可取得“双证书”,即培训结业证、职业资格证书。
三、开学计划
1、开学事宜:
报到时间:202月27日。已预计报30人,全部男性。
报到地点:建湖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就业处
开学典礼:年3月6日
上课安排:20_年2月28日(以课表安排为准)
四、培训费用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民政厅《江苏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盐城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所需学杂费、住宿费和技能鉴定费等由政府财政部门全额负担。
五、培训管理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工作由学校招就处与退役士兵培训管理办公室牵头管理,负责与民政部门保持业务联系,按时颁发培训结业证书,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培训与就业的新模式,引导参训学员尽快适应就业形势,尽最大努力做好就业推荐;学院汽车教研组系、具体拟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和实训方案,选聘高职称、双师素质的教师任课与教学指导,做好教学的过程管理与记载,组织开展参训学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配合做好培训检查与评估工作;财务处要对培训专款建立资金使用动态监控机制,科学计算教育培训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实际考勤情况按月给参训学员发放生活补贴或待其按照要求完成教育培训任务,经考试(考核)、鉴定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结业)证书后,一次性发放;总务处要做好住宿条件的合理安排,不断改进伙食质量。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工作。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利国利军利民的大事,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要抓好培训教学、培训管理工作。继续教育与培训部职业培训科要与市民政局、市人社局保持畅通联系,并将拟制的培训期间“培训课程安排表”、“安全管理规定”、“班主任管理规定”、“培训管理办法”、“实践性环节管理规定”、“教学评估”等材料报相关部门存查。
3、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培训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任课教师都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落实安全防范与教育措施,强化安全责任,由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全方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4、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保证培训工作有序良好地开展。后勤服务工作是保证培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重要保证。要以奉献、敬业、高效、及时的服务观念和意识,各方面为参训学员提供和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培训工作安全、有序、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为促进汉中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贡献。
5、积极促进参训的退役士兵走向就业岗位。通过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充分利用市人力资源市场等渠道,拓展退役士兵就业渠道,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退役士兵报到工作总结2
(一)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切实落实安置政策。每年按规定接收转业士官、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严格落实各项安置培训政策。20_年共移交接收退役士兵199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共39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共160人,根据上级要求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按照安置流程,把握关键环节和安置程序,做到安置公开公平。退役士兵安置正在按程序稳步推进,确保11月底前完成。此外圆满完成了退役士兵接收报到、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另外,为进一步拓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联合凯盛集团挂牌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培训基地,打造高水平的军创空间。
(二)切实做好部分退役军人的保险接续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广泛宣传发动、严格审核认定,积极做好部分退役军人的保险接续工作。
(三)搭建平台,切实做好创业就业工作。一是拓展就业创业门路,建成x凯盛集团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1处,建筑面积6000平米,可容纳15个企业入驻,作为金乡县重点建设项目纳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搭好金融服务平台,20_年11月将x金乡蓝海村银行纳入退役军人创业贷款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仅仅1个多月的时间,x金乡蓝海村银行发放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达1000余万元。二是用好用活“两个基金”,20_年我县困难帮扶资金支出万元,创业贷款已经通过银行审批8笔,审批贷款额度1065万元,应贴息61万元,上级资金结余金额万元。为170名退役军人发放20_年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万元;三是做好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改革,确定了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同时筹备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100余个;四是为激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对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优惠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
退役士兵报到工作总结3
【摘要】“自谋职业”是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问题的一大创举,对缓解就业压力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但是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法规限制多、保障不健全、就业领域窄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自谋职业的质量,甚至违背了制订政策时的初衷。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社会保障,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就业指导等途径着手,综合各方面有利因素,特别是通过教育手段,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力,力求完善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问题。
退役士兵报到工作总结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_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 _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 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 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移交和接收
第八条 _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 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第十二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第十三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四条 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五条 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
第十六条 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第十七条 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第三章 安 置
第一节 自主就业
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_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_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_、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
第二十三条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第二十五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六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第二节 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_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下达全国需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计划。
第三十一条 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_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下达。中央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中央国家机关管理的京外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下达。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对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市),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
第三十三条 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 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七条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第三十九条 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
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第四十第三节 退休与供养
第四十一条 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_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第四十三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
第四章 保险关系的接续
第四十四条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第四十五条 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第四十六条 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第四十八条 退役士兵就业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士兵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
(二)在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鉴定、证明的;
(三)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第五十条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
(二)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三)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第五十一条 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
1987年12月12日_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2月13日_、_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报到工作总结5
退役士兵享3项保险待遇 服役满2年补3万
一年一度的老兵退伍工作即将展开,日前,_后勤保障部有关部门通过本报提醒即将退伍的战友:士兵退役时享有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和退役军人失业保险3项保险待遇,退役后需要及时到地方办理接续手续,保证保险待遇得到延续。
现行政策规定,士兵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财务部门根据退役安置去向和服役期间月缴费工资,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义务兵的月缴费工资,按退役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确定。目前,1名服役满两年的义务兵,退伍时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为3万多元。退役士兵到地方报到安置后,需及时持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另据政策规定,士官服役期间,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按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国家按同等数额给予补助,退役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军队财务部门将退役医疗保险金通过银行转移至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义务兵服役期间不缴费,退役时按统一标准乘服役年限计算,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退役士兵到地方报到安置后,需及时持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到地方后,可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依据公布:服役表现很重要
确保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
多次立功受奖、打算明年退役的北京军区某旅四级军士长王栋才对退伍后的职业发展信心满满。根据民政部、总参谋部近日联合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他退役后可以优先得到安置。
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是指以退役士兵档案及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书为依据,对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服役表现及相关身份等情形进行确认,并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赋分。退役士兵得分总和作为政府安排工作排序选岗的重要依据。此举旨在确保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这是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推出的又一项惠兵举措。
据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和总参军务部有关领导介绍,《办法》所指退役士兵,是指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服现役满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办法》对量化评分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设置的计分项目包括士兵服役年限、立功受奖、职业技能等级、残疾等级,以及烈士子女、艰苦边远地区、涉核岗位和参加作战8个方面,力求客观准确反映士兵服役情况。《办法》同时规定,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受到处分和档案弄虚作假的要作减分处理。
退役士兵报到工作总结6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企业破产改制兼并,再加上历史遗留未安置退役士兵较多,致使今年退伍军人就业安置难的矛盾十分突出。具体表现在:
1、指令性安置落实难。由于安置任务与实际就业需求不足的矛盾,使协调、沟通成了安置部门的主要任务。因部分有接收任务的接收单位不愿接收,经常需要反复登门做工作;部分退役士官也因配偶所在单位效益差等原因不愿意到单位报到上岗。部分接收单位既不愿接收退役士官也不愿意缴纳有偿转移金,或愿意缴纳有偿转移金,但转业士官不愿意办自谋职业,大大增加了地方安置压力,造成部分士官安置不到位。
2、就业观念转变难。退伍士官一味的依赖政府安置部门安排一个好工作,仍寄希望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捧铁饭碗,对到非国有企业就业感到不踏实,不愿报到上班,把矛盾重新交回安置部门。
尽管退伍士兵安置工作中存在诸多困难,相关安置政策也需要与时俱进做出一定的调整,但是,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为国防建设贡献力量!
时光飞逝,转眼间退伍已有两个月。在这两个月的工作生活中本人思想较为稳定,无太大的思想波动。没有出现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依据条令条例约束自身。紧紧团结支部,与支部围绕在一起,将本人的思想行为与支部保持高度一致。在各级领导和战友的帮助下,使本人成功摆脱了部队的阴影,回顾历程,往事一幕幕,其中欢乐、悲伤、辛酸苦辣,无不见证着我的成长。看看此刻的我,雷厉风行的作风,严明如铁的纪律。性格也较以前开朗了许多,人也变得更加稳重成熟。细想来,那些日子里受得那些苦和累到也值得。以下是对自己退伍后工作生活的总结和感言,敬请领导及各位战友指正:
退伍后自己思想上较稳定,能够端正态度,在地方的工作生活中保持了部队的优良传统。在参加地方政府的各级各类教育,认真听讲、课后及时写出心得体会。例如学习了《如何尽快摆脱部队阴影》、《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以及《教你如何使用电脑》和20XX、20XX年《最给力流行语排行榜》。用地方的创新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在地方的红灯酒绿中,本人也能够暂时能经受住*,始终把雷锋同志当作自身模范,积极投身到为人民服务的行列当中去。可本人发现,雷锋精神少了,雷人精神多了,扶奶奶过马路的少了,扶*过马路的多了,这一现实问题很叫本人纠结。)但这并不能阻止本人把雷锋同志的精神发扬光大!
即将要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了。在那里,学习、生活、工作将会是什么样?周围的环境将会是什么样?本人还是一个初到社会的新手,对于这些一无所知。而本人将面临着什么样的斗争、什么样的考验?对于这些我能不能经受得住呢?对于这些,本人有些担心。
但是,正如xxx教导我们的那样,“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这个历史的总趋势是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本人坚信,不管遇到什么样的考验,什么样的风浪,xxx的革命路线必将胜利,共产主义理想一定能够实现!本人决心更加勤奋地学习,更加努力地工作,更加刻苦地改造,发扬成绩、纠正错误,为执行xxx的革命路线而勇敢战斗,为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
最后,请同志们放心。本人是不会辜负各级领导以及战友们的期望!
这些,就是我此时此刻的心情。会有一些不健康的因素,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时间过的真快,一眨眼功夫半年已过去,虽然我现在已经退伍了但是我感觉还是有必要再写一份半年总结,回顾一下这半年自己的问题和收获,半年的地方生活主要收获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能够端正思想,摆正自己的位置。
刚从退伍踏入地方生活有好多的不适应,毕竟在部队五年所授的教育和部队的生活的改变。尤其是刚回来前两个月感觉自己一无事处,天天只能呆在家里干些琐碎的家务。但后来一些朋友跟我聊天,开导我使我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涿渐的适应地方生活,总的来讲回来这半年时间自己思想上还是比较稳定的没有因为自己是刚退出现役的,就搞特殊化不合群。
二、能够认真工作,干什么工作都抢在前,干在先。
在(xx)公司已经待了近五个月的时间了,这五个月自己收获很多,交际、工作标准、工作效率等,同时对自己的行业(龙门洗)也有了一定的了解。2月26号到公司时,有一种再次回到新兵连的感觉,我记得那天第一天上班公司组织点名我的答(到)声是全场最大声的一个,当时全场人员都笑了,目光都瞧我这边注视当时看到这种情况我不知所措只好低下头,自从这件事以后,我什么也不敢,都不怎么说话。通过一个星期的适应后自己也能融入到公司当中去,能够配合好同事们完成各项任务,由于自己是新队员所以在各项方面都要抢在前,干在先!(现在签合同了也算正式员工了)我想这些好东西我应该继续保持下去。
三、能够主动的去和同事说话,拉近自己和同事之间的关系,同时认识了好多知友。
这点也是我最开心的一点,我从部队回来很多人都说我变的会说话了,这是我最想感谢的就是组织有些东西在地方根本就学不到,通过在部队的锻炼,自己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思想素质方面都提高了一个层次。
取得收获的同时问题同样也是存在的,下面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讲下存在问题:
一、工作标准不够高,人变得松散了。
在部队有组织有纪律所以有些事迫使你自己在做时,一定要想着工作标准,一定不能偷懒,回到地方这些东西就被涿渐的谈化了,所以导致现在人变得松散了,在干工作时这个标准把握的也不是太好,抱着一种干了就行干的好不好在说的思想。
二、不够节约,存在乱花钱的现象。
虽然现在有了工作,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但回头来想下,这样做肯定不对肯定也要为家里分担一部分,有时觉得自己口袋里有那么几块钱就忍不住了,出去玩一下或者跟着去逛下商场成了典型的月光!
根据以上几个问题做个有心人:
在干每一项工作时,都要树起干就要干出标准的思想,注意一些细小的方面,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感觉自己回到地方的半年,这样东西都还给了部队,真挺对不起新兵连的班长。
以上是本人的个人半年工作总结,若有不足之处望友友们批评指正。
一是广泛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孤老优抚对象、烈士遗属、边海防现役军人家属共85户,发放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节日座谈会经费、慰问金共万元,含慰问各类优抚对象、企业、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共1273人(慰问金拨付至对象账户),慰问金共万元。到市驻军、县驻军、县人民武装部等部门开展春节慰问活动,送上共万元慰问品,向广大官兵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节日的问候。二是继续积极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根据《新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_年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方案》,领导班子及各股室共联系28名退役军人,并均到联系对象家中进行了走访慰问,为联系对象送去慰问金及慰问品。三是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为立功家属送喜报。该局会同县人武部到深入各镇(街)为立功官兵家属送喜报,共送三等功喜报2份,并送上慰问金及慰问品共计2000元。四是重视接待来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积极协助其解决生活中急难愁盼问题。今年第一季度,共接访退役军人及各种优抚对象信访13批次,66人次,其中5人以上集体访5批次55人次。
1、抚恤补助、优待政策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新增享受优抚补助对象按政策要求及时上报审核,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按政策规定标准以“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位。截至20_年12月底共发放抚恤补助资金47144人次万元,1-9月价格临时补贴34355人次万元,发放优待金476人次万元(其中义务兵(义务消防士)317人万元,重点优抚对象159人万元)。
2、信息采集及光荣牌悬挂工作。截止20_年12月31日,我市优抚对象信息采集通过15044人,光荣牌悬挂14285块。
3、关爱帮扶机制落实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开展入户调查走访,精准掌握农村烈属、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战士、生活困难优抚对象等群体家庭情况,特别是其中独居的对象。填写家庭情况登记表,不漏一户,逐户建档,建立了台账资料,共摸排 124人(户),动态管理,目前在册联系119人。二是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坚持“村级周探望、乡镇月走访、县级季联络”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坚持定期走访,详实掌握对象实际困难,尽心尽力帮助解决,推进政策落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3名优抚对象,内设科室每个科室联系5名优抚对象,全局12名工作人员分片包干联系指导9个乡镇,乡镇确定26名联系人联系212名联系对象,村级全员联系辖区所有优抚对象。截至目前已落实入户走访4182 次、电话回访3153次。深入退役军人中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讲中央及我省退役军人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帮助掌握政策,自觉按政策规定办事;围绕党委政府高度关切、退役军人广泛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当前各类政策、文件制定及贯彻落实,深入一线和广大退役军人中间了解实际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热爱军队、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生活困难优抚对象等群体的实际困难。对于生活存在困难的,采取临时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帮扶等方式解决,发放救助补助资金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05元,市财政资金万元),救助补助慰问1236人次。四是依托社会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携手广德家和社工服务中心和镇、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桃州镇试点实施,服务对象为:桃州镇辖区内在乡复员军人、“三属”、老烈子女、部分伤残军人、两参对象、特困供养及其它困难退役军人(初步摸排计45人);服务项目内容包含:(一)优抚对象基础服务1、上门慰问走访;2、优抚优待政策宣传;3、优抚对象家庭家政清洁服务;(二)优抚对象专业精准服务1、个案工作精准服务主要包括需求评估、档案建立、临时救助、协调联系等2、心理工作精准服务,主要包括心理关爱、心理陪伴、心理慰藉和专业心理疏导,建立服务档案资料。此次活动的开展,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xxxxxx关于“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为中心,立足对象个性诉求,结合服务管理需要,以解决“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关爱少”的问题为重点,着力构建物质资金帮扶与心理社会支持相结合、基本保障服务与专业化个性化服务相补充、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衔接的新型立体化服务保障模式,兜牢保障底线、改善基本民生、体现社会尊崇,不断增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4、加强各项保障制度贯彻落实。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困难,进一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确保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完善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系统,着重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20_年纳入城镇医疗保险、新型合作医疗优抚对象996人,截止目前共为1319人次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补助金万元。全年财政预算安排临时救助资金万元,重点用于优抚对象家庭临时性困难救助补助,帮助解决医疗、生活、住房等基本生活困难,切实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
5、不断完善优抚系统信息,规范抚恤补助资金发放管理。
结合x市局督查问题整改,加强档案资料整理,完善领取国家补助优抚对象信息管理,拟定并下发《关于规范我市优抚对象等人员定期抚恤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6、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伤残档案核查工作。对所有伤残档案进行了登记造册,并逐一核查,共核查伤残人员档案187件,其中伤残军人169件,伤残人民警察5件,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件,伤残民兵民工1件。并对照最新评残必备清单逐项核对,核出无问题档案3件,无纸质档案19件,材料不齐全164件。下一步将根据省厅要求,做好换证准备。
今年,全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成绩,团队作风、大局观念、整体合力日渐形成,但与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新成立不久,制度体系还未建立健全,工作思路有待进一步理顺。二是工作人员紧张,工作压力大,且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90%均为兼职人员,不利于工作开展。三是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储备不足,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现就20_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1、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浓厚氛围,全面开展我县20_年“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2、继续完善好退役军人的信息采集工作,为今后的政策落实奠定基础;
3、全面落实上级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补缴的工作安排;
4、加快落实乡村两级服务站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办公经费,完善乡村政治文化阵地建设;
5、继续做好并协调好退役军人信访问题的矛盾化解,构建高效有序的信访机制,防止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
6、做好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自主择业、就业创业等各项业务工作,落实各项退役军人政策;
7、认真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一)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严格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开展工作,坚持宣传及服务相结合、线上及线下相结合,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开展多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面。
(二)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走访活动,常态化走访重大疾病及特困退役军人家庭,对新丰县困难退役军人、烈士遗属、边海防现役军人家属等进行走访慰问。
(三)努力开创军地合力开展双拥新局面。深入贯彻xxxxxx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积极适应党、国家和军队各项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紧紧围绕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认真总结双拥工作成功经验,进一步巩固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团结,落实军地互提要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工作,提升双拥工作对部队战斗力建设的贡献率,发挥双拥优势服务军民办实事见实效,下大力解除官兵后顾之忧,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搞好宣传教育,保持创建热情推动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强与企业交流沟通,畅通信息渠道,线下专场招聘会结合退役军人需求,发布多样化就业信息,加强岗位精准推送。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拓宽招聘渠道,通过发布公告、短信通知等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打通就业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强化精准服务,对未达成就业意向的退役军人,现场采集就业信息,后续将进行阶段性回访,动态掌握其工作生活情况,及时推荐合适岗位。
(五)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退役军人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对舆情监控及时处置。开展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站式”服务,将退役军人党员全部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常态化开展悬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进行走访慰问。加大宣传和褒扬力度,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社会氛围,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兵’支书”、老战士xxx故事等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中敬业奉献、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宣扬先进典型事迹,树立精神标杆,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珍惜荣誉、永葆本色,通过多角度全方位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激励广大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
(六)保护好红色资源,弘扬好红色精神。注重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争取上级资金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保护、升级改造和周边环境整治,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形成规范完备的组织保障管理体制,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红色教育功能,用红色力量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将继续从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出发,对全县部分退役军人及重点对象进行走访摸排。通过走访及时掌握他们的情况动态。对能够及时解决的诉求,及时解决。对超出政策范围及一时解决不了的诉求耐心细致做工作,讲明政策,讲清道理,做好说服工作;同时,加强与他们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生产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八)做好做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对新丰县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跟进服务指导,发挥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在基层治理中的“红色”潜能,推动新丰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紧密结合,因势利导,激发他们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引导他们在参与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社会公益、社会治理、乡村振兴中参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九)加大力度推行实施“强镇带村”工程,建立村级“退役军人之家”。继续加大力度对选定的马头镇板岭下村;梅坑镇梅坑村;沙田镇金青村;遥田x下村等村级“退役军人之家”示范点进行建设,力求通过星级服务站帮带下级村(社区)服务站,实现星级带动目标,以点带面实施“强镇带村”工程,巩固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成果。
(一)组织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活动。定期为军休干部赠送报刊、杂志,引导军休干部了解退役军人相关动态。组织军休干部开展趣味文体活动。
(二)积极改进服务方式。为年老行走不便的军休干部代购生活用品、赠送防疫物资。关注军休干部身体状况,重要节日开展走访慰问,及时了解掌握军休干部的近况,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军休服务新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军休服务保障工作,开展专业化服务。
(三)全力推进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全方位、多路径推进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落实、社会参与的医养工作格局。一是与医疗机构开展协作,联合x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河分院制订出台《关于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看病就医优惠实施办法》,为广大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提供门诊、住院减免优惠政策,真正为他们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二是与当地老年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三是与金乡街道金西社区签订了社区服务协议,引进社工服务,定期开展公益活动,为军休干部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和心理慰藉,进一步提升军休干部幸福指数。
20_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提升数字智治水平,推进退役军人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努力打造具有滨江辨识度的退役军人工作金名片。
(一)服务保障体系提质升级。指导各街道调整安排退役军人或业务能力较强的军嫂专职社工到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岗位,使“兵站长”覆盖率达到100%。做好“轮值站长”选拔、培训、评价工作,协助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抓好权益维护等工作。持续学深悟透、用好用活《退役军人保障法》,营造尊崇军人良好氛围。
(三)广泛引领作用发挥。牢牢遵循“把退役军人教育引导好、服务管理好、作用发挥好”为工作目标,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引导退役军人发扬传统、珍惜荣誉、建功新时代。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疫情防控、防灾减灾中的突击作用,开展“一社区一品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成为基层治理的生力军。
(四)双拥共建工作持续深入。持续开展双拥模范城区创建,擦亮民营企业拥军名片,开展科技拥军、行业拥军、企业拥军、“关爱功臣、关爱烈属”“双拥在基层”等活动,提高拥军支前能力,努力为部队搞好服务保障。持续开展各类崇军系列活动,为退役军人送观影券、生日蛋糕券、居家服务券,为退役军人提供打折优惠活动。
我区20xx年底及20xx年4月共接收退伍军人192人,其中需安置的城镇义务兵129名,转业士官30名,农村义务兵33人。截至20xx年11月,我区接收退役士兵中有59人未安置到位,其中未安置到位的退役士兵35人,退役士官24人,20xx年以前遗留下来未安置的人员有51人。安置任务非常重。
我区20xx年退伍士兵安置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妥善处理了一些重要问题,目前退伍士兵安置工作进展顺利,人员情况稳定。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贯彻落实23号文件精神,加快安置工作进度。
我局继续推行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鼓励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继续坚持“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对实行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采取分级负责、包干安置和重点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坚决落实xxx23号文件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达到5项目标,做到6个100%”。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凡父母或配偶有工作单位、且该单位有接收能力的,一律开出介绍信,办理安置手续,并督促接收单位尽快安排退役军人上岗。
(2)凡父母或配偶没有工作单位,或单位破产的,均鼓励其办理自谋职业。办理自谋职业的程序为:退役军人填写《自谋职业申请书》,出具街道和社区证明、父母或配偶单位破产文件、退伍证、户口、身份证等证件,经纪委、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自谋职业,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
(3)凡父母或配偶没有工作单位,或单位破产,且不愿意办理自谋职业的,由区政府统一安置到户口所在的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弟统一安置到火车站广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
二、政府统筹协调,多渠道全力保障退役军人就业。
1、切实加强领导,迅速组织贯彻。区委、区政府从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区民政局及时向复退战士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准确把握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时限要求,并就本地安置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执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2、加强协调联系,加快安置进度。一是加强与退役士兵接收单位的联系协调协调,通过电话、发函、上门等方式加强与接收单位的联系,加强交流沟通,加大安置政策的宣传力度,争取退役士兵尽快上岗。二是加强与退役士兵本人的联系,通过电话、文字通知等形式与退役士兵联系,有单位的限期到接收单位报到上岗,没有工作单位的加大自谋职业工作力度,抓紧办理自谋职业。到11月止,今年我区共开出劳动关系介绍信79份;办理自谋职业共47人,发放自谋职业金120、05万元,其中士兵41人,士官6人。
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企业破产改制兼并,再加上历史遗留未安置退役士兵较多,致使今年退伍军人就业安置难的矛盾十分突出。具体表现在:
1、指令性安置落实难。由于安置任务与实际就业需求不足的矛盾,使协调、沟通成了安置部门的主要任务。因部分有接收任务的接收单位不愿接收,经常需要反复登门做工作;部分退役士官也因配偶所在单位效益差等原因不愿意到单位报到上岗。部分接收单位既不愿接收退役士官也不愿意缴纳有偿转移金,或愿意缴纳有偿转移金,但转业士官不愿意办自谋职业,大大增加了地方安置压力,造成部分士官安置不到位。
2、就业观念转变难。退伍士官一味的依赖政府安置部门安排一个好工作,仍寄希望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捧铁饭碗,对到非国有企业就业感到不踏实,不愿报到上班,把矛盾重新交回安置部门。
尽管退伍士兵安置工作中存在诸多困难,相关安置政策也需要与时俱进做出一定的调整,但是,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为国防建设贡献力量!
(一)用心用情做好接待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扎实做好信访事项的转送、交办、督办,推动退役军人合理诉求及时得到解决。逐一研究分析问题研究化解措施,及时进行归类汇总细化工作内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局保障水平。确保事事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切实做好涉军慰问工作。接待各类来访约350人次。其中,接待电话咨询152人次,接待来访83人次。已化解79例.xxx移交信访案件7例,化解7例。
(二)安保维稳工作稳步推进。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收集研判预警相关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政策帮扶、教育谈话、个别稳控、重点打击等措施,涉军维稳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三)成功申报x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经过逐级推荐、资料审核、考察评选,我县王杰烈士纪念馆成功入选x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
1、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我市严格按照“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指导手册的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积极投入此项工作。通过前期宣传,我市共接收768人提交补缴社保申请,材料齐全并且已受理742人。同时我局在疫情期间积极会同专班人员对已受理人员进行养老、医疗以及犯罪记录等集中审核,确保了整个办理过程零误差。截至20_年12月31日,我市共有543人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办结率100%。
2、部分退役军人安置任务工作。我市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国家安置政策落实安置任务,无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20_年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9人,市政府拿出21个事业编制岗位,8月底前全部安置到位。20_年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军官一名,市政府拿出2个行政编制岗位,10月底前安置到位。
3、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切实做好20_年度退出现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我局按照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的工作思路,按照自愿参加、自主选择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市场需求和退役士兵的自身意愿,科学合理地设置汽车驾驶、汽车维修和电工等工种,截止到11月我市实际完成技能培训人数为86人,已全部完成培训任务。
20_年以来,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xxxxxx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三为”理念,高标确立“九字”目标,谋划打造“慢城领军人”党建品牌,对标对表“重要窗口”,取得了显著成效。
退役士兵报到工作总结7
(一)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切实落实安置政策。每年按规定接收转业士官、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严格落实各项安置培训政策。20_年共移交接收退役士兵199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共39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共160人,根据上级要求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按照安置流程,把握关键环节和安置程序,做到安置公开公平。退役士兵安置正在按程序稳步推进,确保11月底前完成。此外圆满完成了退役士兵接收报到、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另外,为进一步拓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联合凯盛集团挂牌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培训基地,打造高水平的军创空间。
(二)切实做好部分退役军人的保险接续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广泛宣传发动、严格审核认定,积极做好部分退役军人的保险接续工作。
(三)搭建平台,切实做好创业就业工作。一是拓展就业创业门路,建成山东凯盛集团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1处,建筑面积6000平米,可容纳15个企业入驻,作为金乡县重点建设项目纳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搭好金融服务平台,20_年11月将山东金乡蓝海村银行纳入退役军人创业贷款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仅仅1个多月的时间,山东金乡蓝海村银行发放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达1000余万元。二是用好用活“两个基金”,20_年我县困难帮扶资金支出万元,创业贷款已经通过银行审批8笔,审批贷款额度1065万元,应贴息61万元,上级资金结余金额万元。为170名退役军人发放20_年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万元;三是做好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改革,确定了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同时筹备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100余个;四是为激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对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优惠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
退役士兵报到工作总结8
1、切实加强领导,迅速组织贯彻。区委、区政府从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区民政局及时向复退战士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准确把握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时限要求,并就本地安置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执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2、加强协调联系,加快安置进度。一是加强与退役士兵接收单位的联系协调协调,通过电话、发函、上门等方式加强与接收单位的联系,加强交流沟通,加大安置政策的宣传力度,争取退役士兵尽快上岗。二是加强与退役士兵本人的联系,通过电话、文字通知等形式与退役士兵联系,有单位的限期到接收单位报到上岗,没有工作单位的加大自谋职业工作力度,抓紧办理自谋职业。到11月止,今年我区共开出劳动关系介绍信79份;办理自谋职业共47人,发放自谋职业金120、05万元,其中士兵41人,士官6人。
退役士兵报到工作总结9
在社会转型的新时期,传统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全面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推行货币安置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由于这一政策推行历史短,发展还不够完善,一些问题仍然存在。本文就这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现阶段退役士兵安置的概况
(一)退役士兵安置的基本情况
退役士兵安置,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国每年约有近30万城镇退役士兵需要安置。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对城镇入伍的退役士兵实行指令性就业安置,是对国家退役士兵的特殊社会保障,对安定军心、巩固国防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在安置工作中各地主要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努力保证城镇退役士兵的一次性就业。各地普遍加强了行政法规建设,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增强政策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退役士兵安置新形势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现行安置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日趋困难。有的单位拒收退役士兵,有的“前门接收,后门下岗”,“安排工作无岗位,扶持就业无经费”的矛盾日益突出,退役士兵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不能及时落实,加之有些地方擅自扩大非农征集比例进一步加剧了安置矛盾,部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给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困难的原因
一是随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精简和国有企业减员增效政策的实施,接收退役士兵的空间越来越小,而许多城镇青年由于就业难,便采取以参军的方式来实现“曲线就业”,导致城镇退役士兵比例过高;二是先行的指令性安置方式,与《企业法》有关企业用工自主权的规定相矛盾,与现行的国家劳动用工制度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规律相违背;三是退役士兵各方面素质与社会用工的要求存在差距,在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中没有优势。
(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趋势
面对日益严峻的安置形势,_、_多次强调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退役士兵。从1993年开始,国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安置形式,如:退役士兵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接收退役士兵的义务;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保底安置;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等等。其中,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政策不断完善,经过到的探索,自谋职业和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大为增加,这种做法也正逐步为更多的退役士兵所接受。据统计,全国自谋职业和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近万人,约占同年城镇已安置人数的,其中,浙江省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占安置人数的70%;福建、北京、广东、天津等省市这一比例在20%―30%之间。到,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已占安置总人数的20%,而且这一比例正在快速增长,以长沙市芙蓉区为例,至今,共安置退役士兵254人,其中自谋职业的132人,占已安置退役士兵总数的51%。由此可见,用自谋职业的方法解决安置难的趋势已经到来。
通过这么多年的实践考验,自谋职业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问题无疑是较好的选择,一是充分发挥了退役士兵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根据自身的优势,自主创业;二是大大减轻了政府的安置压力;三是顺应市场经济条件的公平、自主的就业规律。但是,这一改革能否将负面影响减到最低程度?能否真正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难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制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的高低以及优惠措施的多寡,而是要看相关的法律,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能否配套改革,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力能否提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本意。如果不修改现行法规政策和制订新的法规政策;如果各部门仍然各自为政,安置部门仅从减轻工作压力的角度出发,希望通过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偿金的发放解决安置难的问题,那么结果“受伤的”的总是退役士兵,甚至有可能影响社会青年入伍的积极性。反而言之,如果相关部门能从退役士兵的角度出发,顺应形势,及时修改和制订相关法律和配套措施,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才具有现实的积极的意义。
二.自谋职业安置方式的制约因素
在全国范围内较高的自谋职业率正说明,有很大一部分城镇退役士兵已经摈弃了就业“等、靠、要”的观念,自主择业的思想已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但是,笔者认为,以下几大因素仍将制约长沙市自谋职业工作的推行。
(一)法规限制条件多,安置对象范围狭窄
《长沙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中,对补偿安置对象做了这样的规定:一是父母双方(配偶)无工作单位或父母双方(配偶)单位撤销、破产的城镇退役士兵;二是退役士兵被分配后,接收单位确实难以完成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且愿意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的。这一规定无疑限制了想自谋职业、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的范围。而且强行的系统包干安置又与市场经济的原则相违背,造成企业不愿接,退役士兵不愿进,形成了安置后又“隐形失业”的现象。与此同时,也有大量想办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被挡在了“法规限制”的门外。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难除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
目前,长沙市的.劳务市场处于幼稚阶段,社会保障体系处于萌芽阶段,社会就业与滞后的社会保障体系矛盾日益突出。在城镇退役士兵的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尚未得到较好的保障的情况下,通过领取一次性补助金将退役士兵推向社会,很难说能体现出对“最可爱的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优待。必然引起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通过了解长沙市芙蓉区符合条件、但不愿通过自谋职业安置的退役士兵,都认为:身无长物,如果领取了一次性补偿金后吃光用光,还不知路在何方?还不如在家待着等政府分配哪!
(三)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就业竞争力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无论是招工还是劳动市场,都是根据劳动者的技能、素质来确定的,并要求劳动力流向合理,配置优化,以取得最佳效益。根据一项调查显示,长沙65%以上的企业需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技能以上的劳动力。但是退役士兵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以长沙市芙蓉区为例,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城镇退役士兵占总城镇退役士兵的50%。由于服役期短,95%以上的城镇退役士兵的文化层次和知识结构仍停留在高中程度,以他们的实力很难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相比,其文化层次与下岗职工相差无几。导致退役士兵面向市场就业竞争起点低。可以说,用工单位对用工技术的高标准与退役士兵自身实力低水平的反差,是造成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难的主要原因。
(四)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层次低,难以拓宽就业新领域
目前,长沙市对退役士兵的职业培训主要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部队举办的“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这种方法在提高退役士兵就业技能方面其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的范围有限,而且科目单一,仍停留在汽车驾驶、家电维修等方面;第二种是依托劳动、教育部门的职业培训基地举办的短期培训班。这些培训班对根本性的改变或全面提升退役士兵的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仍然有很大的局限性。
三.解决自谋职业问题的建议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事关加强部队建设,巩固国防,也是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虽然退役士兵参与自谋职业的人数不断增多,但我们仍要认清当前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面临的问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修改法律法规,拓宽自谋职业对象的范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镇退役士兵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应通过法律法规的修改,放宽对自谋职业对象的限制,使愿意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与政府提供的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偿金及优惠条件合理配置,使他们能利用“有限资源”创造出更多的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
在20,民政部、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的文件,其中明确指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中军龄可视同为社会保险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此,安置部门要与社会_门、保险部门协调,尽快建立退役士兵的养老、失业、医疗、住房等保障制度,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里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退役士兵在退役期间,地方政府配合部队每年从优待金中支出一定数额用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额记在战士个人名下;二是退役士兵在培训待安置期间,地方政府从培训经费中拿出一部分作为退役士兵的生活补贴,并帮助退役士兵缴纳一年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范围,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时,设立一笔专项资金,用于退役士兵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的扶助;三是退役士兵上岗后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支付养老、失业、医疗、住房等保险费用。
(三)改变传统的教育培训模式,全面提升退役士兵就业竞争力
笔者认为,教育是实现社会公平最有效的工具。因此,提高退役士兵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竞争力,才能适应市场变化和岗位的转换,这是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难问题的根本途径。解决这一问题,应从培训形式和经费来源两方面着手:
1、培训形式是借“园”育才。这里“园”是指全民性普通大中专学校。这里着重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规定所有城镇退役士兵(除大专以上学历外)均要参加高考补习班。学时一年,这种补习班不以盈利为目的,形式、人数、条件因地制宜;办学地点既可由退役士兵培训中心举办,也可与当地中学、社会办学的学校联合办班。经费来源由个人出一点,地方财政补助一点的办法解决;二是安置部门要与教育、劳动、计委等部门联合,制订大中专院校特招录取退役士兵的优惠政策。如报考冷门专业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二等功以上和荣获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以上荣誉称号的,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二、三等以上的,服役期间父母双亡而孤身一人的,因战牺牲烈士子女、弟妹经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的,可降低录取分数线并提供较为优厚的奖学金等。不能考取大专院校的退役士兵,必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班学习。
2.经费来源是将退役士兵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改为考取高等院校或就业培训费、生活补助费。这样做,有利于为退役士兵实现自谋职业前进行就业培训提供稳定的、可靠的资金保证。具体做法可借鉴外国的一些经验。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外国依法完成兵役义务的退役士兵,均有资格享受国家提供教育和培训的待遇。如美国义务兵在服役的最初12个月内,每月要从薪水中扣去100美元(不予退还),作为退役后享受国家教育待遇的条件之一。服役达三年或三年以上的,退役后可享受国家提供的36个月的每月526美元的基础教育福利金,如服役不满三年每月获436美元的基础教育福利金。退役军人享受此项待遇的期限为义务兵从推出现役之日起内,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升职,从升职之日起10年内有效。他们接收教育和培训时,可连续进行,也可分阶段学习。经考试合格的,发给文凭,然后由国家指导他们自谋职业。
(四)建立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使退役士兵就业有“门”
退役士兵报到工作总结10
自退役军人工作开展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下,乡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完成工作汇报如下:
一、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乡截止目前共采集退役军人及其家属信息共计376人,个人信息已全部整理归档;光荣牌应悬挂376个,已悬挂322块。同时上报了光荣牌悬挂登记表(一人一张表),做好了光荣牌悬挂档案及图片资料归档工作。
二、我乡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夯实了服务体系保障建设,参照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深入开展乡级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及时上报了我乡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站相关材料。
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我乡广泛动员辖区内退伍军人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部分优秀退伍军人主动提出到疫情防控卡点值班值守,充分展现了我乡退伍军人的良好形象,并上报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退伍老兵等先进事迹。
四、为更好的推进退役军人常态化工作,按上级要求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总结阶段性的相关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了上级有关指示和政策文件精神,通报工作进展,研究部署工作,并做好了相关会议记录。同时针对村级服务站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了村级服务站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五、涉军群体维稳情况。我乡要求各村加大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并且积极与司法所密切协同,关注涉军群体的稳定情况,防止上访及突发极端事件,安排乡包村干部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稳控,我乡退伍军人群体目前较稳定,未出现上访情况。
六、政治文化环境建设。我乡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完成了乡本级和28个村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场地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情况,乡工作人员及时安排到位,确保有专人干事,并落实了村级服务站站长人选,确定了工作职责。同时我乡服务站设置了单独办公用房,并在办公室外已挂牌且设立了相应窗口。村级服务站也进行了挂牌同时设立了窗口。8项制度、工作流程已上墙。并且放置退役军人来访登记簿,做到有来访、有记录、有解决。
退役士兵报到工作总结11
1、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我市严格按照“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指导手册的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积极投入此项工作。通过前期宣传,我市共接收768人提交补缴社保申请,材料齐全并且已受理742人。同时我局在疫情期间积极会同专班人员对已受理人员进行养老、医疗以及犯罪记录等集中审核,确保了整个办理过程零误差。截至20_年12月31日,我市共有543人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办结率100%。
2、部分退役军人安置任务工作。我市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国家安置政策落实安置任务,无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20_年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9人,市政府拿出21个事业编制岗位,8月底前全部安置到位。20_年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军官一名,市政府拿出2个行政编制岗位,10月底前安置到位。
3、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切实做好20_年度退出现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我局按照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的工作思路,按照自愿参加、自主选择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市场需求和退役士兵的自身意愿,科学合理地设置汽车驾驶、汽车维修和电工等工种,截止到11月我市实际完成技能培训人数为86人,已全部完成培训任务。
退役士兵报到工作总结12
20_年,在龙洞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导的关心指导和社区同事们的帮助下,坚持认真学习退役军人各项政策法规,踏实工作,严格自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一、坚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服务本领
工作一年来,不定期学习更新政策知识,扎实工作,热情服务,精进业务能力。同时,按照区局安排,在五峰山宾馆进行5天的封闭培训。在就业创业、退役士兵安置与接收、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干部政策解读、信访相关、双拥政策、优抚政策、智能化服务平台的操作上进行深入学习。
二、认真完成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办理拥军卡、光荣牌悬挂工作
三、积极参与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考核相关工作
按照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三个到位”要求,积极参与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考核相关工作,参与撰写龙洞街道退役军人示范站创建工作自查自评和文字介绍,撰写辖区退役军人事迹报告11篇。
四、广泛开展慰问帮扶工作
截止到20_年12月,辖区内退役军人共计484名,其中生活困难退役军人1名(和苑);残疾优抚军人11人(和苑1人、全运村5人,西江华府5人)。根据街道安排及时告知相关帮扶政策,为符合条件者及时申请救助。核实辖区内残疾军人伤残类别、残疾性质、残疾等级等多项基本信息,整理材料照片,协助进行换证工作,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五、发放抗美援朝纪念章
20_年是_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根据区局安排,向抗美援朝志愿军颁发“_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街道退役军人负责人及社区工作人员、专职联络员,走访慰问老兵,并为辖区2位抗美援朝老兵颁发“_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并开展事迹宣传工作。
六、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专项工作
退役士兵报到工作总结13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武都县电力局属甘肃省中二型企业,省级文明单位。现有职工439名,其中退伍士兵81名。共有基层供电所11座,职能科室18个,全局共有35千伏供电线路公里,10千伏供电线路公里,担负着全县44个乡镇700余个行政村的供电任务。
近年来,武都县电力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法规。认真研究解决退役士兵安置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服从大局,积极配合支持政府的安置工作。很好地完成了政府安排的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一、领导重视,服从大局
武都县电力局始终把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认真落实,历届领导班子都能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接收、培训和安排管理工作。多年来努力完成政府交给的退役军人安置任务,从大局出发,不打折扣,不讲条件。近年来,按政府安排每年平均安置退役士兵10人左右。自以来,共接受了62 名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实际安置了62人,安置率 100%,圆满完成了政府交给的安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了退伍士兵安置义务,有力地支持了政府的工作。
二、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接受退役军人安置是一个企业为国防建设作贡献的具体表现。武都县电力局结合实际,正确处理企业人员饱和,效益下滑与接收退役士兵之间的矛盾。坚决以大局为重,采取先接收培训,再合理安排的办法。按照培训成绩和特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同时,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退役士兵的思想实际,深入宣传现有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使退役士兵了解企业深化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引导退役士兵正确认识改革和建设的形势,正确认识当前就业安置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念;支持和体谅国家的困难,服从政府安排,保持人民军队优良传统,积极投身改革开放事业,把自己尽快融入电力事业得发展建设之中,以局为家,努力奉献,为武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三、制定完善的退役士兵管理制度
为了能很好地安排退役士兵工作岗位,促进退役士兵树立以局为家,积极投身电力事业建设的责任感,局里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退役军人实习、培训和工资待遇充分享受优先待遇的制度,制度充分体现了优先照顾退役士兵的主导思想。如按照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安排退役士兵进兰州电力技工学校学习培训,使他们学习电力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学有所长,学有所成,培育他们成为企业技术骨干力量;将退役军人的实习期由原来的一年变成半年,考核合格优先转正定级,按劳动局通知调转工资执行。在调整工资中将军龄计算为局龄(即进入电力局工作时间,作为局里职工调资的一项依据);对于年龄较大的退伍志愿兵,只实行半年的岗前培训和实习期,不再进电力技校学习,半年期满考核合格即可执行调转工资。通过以上各方面的工作,使退役士兵安心工作,积极进取,充分发挥他们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敢打敢拼的精神,使他们真正成为局里各项工作的技术骨干力量。
四、精心组织、认真管理、充分发挥退役士兵的模范带头作用
1、严格制度,加强管理、造就一支能打能拼的地方经济建设钢铁队伍。武都县电力局向来以管理严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工作扎实的企业风格而闻名遐迩。为了促使安置到该局的退役士兵能继续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局里对退役士兵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首先是继续采取半军事化的管理,对新安置进来的退役士兵严格要求上岗前集中进行一个月的强化培训,作息时间和体能训练是全按照部队的作法,促使他们永葆部队本色;其次对退伍士兵进行全面的业务技术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电力基本操作技能,如上杆、架线等,提高了业务素质,增强了地方企业工作能力和经验。为他们能胜任地方工作,成为有用人才奠定了基础。
2、大胆起用退役士兵,为企业的发展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退役士兵有着许多军营里训练出来的优良作风。武都县电力局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对业务素质强的退役士兵大胆启用,聘用为单位的中层管理人员,目前,全局37名中层管理干部中有11名退伍士兵,17名基层管理人员中有8人为退役士兵,占47%,许多基层单位的'退役士兵作为班组长,成为工作中的技术中坚和骨干力量,在全局各项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他们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大胆管理,扎实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过硬的工作作风、过硬的工作作风、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雷厉风行的工作风格完成了局里交给的一项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