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质监局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汇总(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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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04 21:11:3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精选质监局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汇总一

大家好!

一年来,我主要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今年我局主要工作目标是:1、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2、全区千人重伤率在0.074‰以下;3、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21,争取达到0.19;4、完成全区230家生产经营单位 “1+3”安全监控体系创建工作;5、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活动;6、建立全区重大危险源监控档案;7、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8、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努力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地完成了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配合局领导,积极筹备3月28日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集体(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认真谋划,积极部署xx年安全生产工作,对考核合格的单位等额奖励风险抵押金计12万余元。根据各街道和部门的实际和今年的工作要点任务,制定个性化的责任状,量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指标,层层落实责任,继续收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强化各部门和街道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一)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行动。

1、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6月13日,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及消防、住建、卫生、教育等部门开展咨询日活动,共展出18块展板,发放了余份宣传资料,接受咨询300人次,整个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区共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共80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市民达8000余人。同时组织宣传版画到社区、学校、市场及有关企业巡回展览,送安全知识到机关、学校、工厂,提高了广大市民的安全生产和法制意识。

2、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市民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开展了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全区有7000人参加了活动;组织有关企业人员观看安全案例教育片5场次,受教育达350人;发放1000余份“告广大居民书”,向广大居民宣传烟花爆竹私储私销的危害,告知居民如何购买识别正宗烟花爆竹,公布举报电话;联合消防大队和消防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情系一片绿、心防一把火”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讲解了初期火灾扑救、火场逃生及夏季防火注意事项等消防安全知识;协助汇通市场淮汽集团商贸部举行了以“1+3”、“安全月”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组织《安全在我心中》专题宣传大型文艺晚会,全区近1000人观看了晚会;在网站、报纸发表安全监管信息54篇(次);参加全省《安全歌曲》大赛,取得三等奖的好成绩;组织各街道、部门开展征订《安全生产杂志》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全区上下形成了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排查整改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xx〕15号)和江苏省安委会《关于开展xx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安〔xx〕4号)精神,下发《关于开展xx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河安发[xx]5号),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同时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年度执法计划,认真贯彻执法程序规定,规范文书使用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大对职业危害、建筑施工、危化行业、商贸等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寓执法与服务之中,以执法强基础、促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今年继续开展打非打违活动,此次专项行动以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依法取缔关闭、蓄意隐瞒事故、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关闭取缔、停产停业整顿等执法措施为手段,从重从快的打击了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本着“以块为主、条条牵动、清理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安监、消防、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成立检查组,由主管领导带队对可能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场所进行了地毯式检查。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查处非法违法行为22起。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格条件、规范经营”的原则,切实加强监管,联合公安、街道不定期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检查,出动人员300多人次, 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62户,排查隐患25条,已全部整改到位。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箱。

危化品专项整治。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把准入关口,提高危化品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召开了危化品监管专项会议,聘请专家对化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各类隐患3处,均已整改到位。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油漆经营户)进行了治理,督促35户未办证的经营户参加培训班,并主动为经营户联系市培训中心。

气瓶专项整治。联合市安监支队及有关部门开展气瓶整治,打击掺混二甲醚行为;联合清河区公安分局取缔一非法气体供应点,扣押91个装了乙炔、氧气、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气瓶,淮安电视台和《淮海晚报》对此进行了宣传报导。

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协同各有关职能单位及部门对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对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18处,已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上报区工程建设监管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提高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完成辖区内生产、经营、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企业140家建档监控。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7个街道和21个部门都编制完成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纳入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国庆前编制了《关于印发〈清河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成立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构建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网络,并下发到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汇通市场、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了以火灾事故为背景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今年来,我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警自律,保持廉洁从政的党员干部形象,特别是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没有违反52个“不准”的现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2、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3、没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没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4、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没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5、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6、没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没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7、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没有下列行为:(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8、没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没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二)虚报工作业绩;(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同时,在工作中,我能自觉服从组织领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各项决定;能顾全事业发展的大局,不计较个人的得失与恩怨,做到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能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干部职工打成一片,以诚相待,平等相处,精诚团结和带领大家工作,并坚决执行廉洁承诺各项内容。

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重点学习了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思想。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过程中,撰写了学习心得,论文、调研报告计2篇,完成读书笔记1.5万字以上,并多次组织全局人员开展学习。

1、今年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劳动法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局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执法换证培训和市区法制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同时在5月、6月和12月积极组织法制宣传,展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通过宣传,市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2、在单位落实重大决策时没有因违背法律法规而造成损失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况。3、我分管工作年内无行政纷争、行政诉讼的案件、复议案件,也没有收到不作为、乱作为并受处理的投诉案件。4、在职能工作中我能依法落实责任制,办事程序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办事,并能公开、公平、公正,没有因违法办事引起信访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5、我个人知法守法,没有违法情形和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情况发生。

今后,我一定更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会议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着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和拒腐防变等五项能力,把所负责的每一项事情和工作都办好、办出色,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精选质监局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汇总二

20__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平安海盐”、和谐社会建设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三个零增长”年度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预防工作,实现了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

一、今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状况

安全生产整体形势趋于好转,各项主要指标同比全部下降,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86起,同比-25%;死亡63人,同比-6%;伤160人,同比-19.6%;直接经济损失3_.7万元,同比–20.7%,死亡人数占嘉兴市全年控制指标84%,未出现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其中:

工矿企业事故15起,同比-11.8%;死亡9人,同比-25%;直接经济损失256.4万,同比-17.3%,死亡人数占市控指标的81.8%。

道路交通事故152起,同比-19.6%,死亡54人,同比持平,受伤154人,同比-20.6%,经济损失20.1万元,同比-60.2%。死亡占市控制指标的91.5%。事故有遏制,但仍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领域。

水上交通事故3起,同比-40%,无死亡和重伤事故,经济损失15.2万元,同比+234.9%。

火灾事故16起,同比-56.7%,无死亡和重伤事故,经济损失16万元,同比-30.6%。

二、今年以来主要工作

(一)完善安全职责体系,确保安全监管职责到位

安全生产职责体系更趋完善。坚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初县政府与8镇和13个政府部门(新增卫生局)签订了安全生产职责书,受县政府委托,安监局与其他相关部门签订了职责书,同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力求不留安全监管的空白点和盲区。各镇(区)、各部门逐层逐级与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社区)等签订了安全生产职责状,推行了重点监管单位安全职责制备案制度,实现了“扩面下移”的年度职责制建设目标。

安全职责落实更加具体。县委、县政府领导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的经常性研究部署,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强化县级层次安全监管工作。各部门、镇(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创新监管方式,突出重点抓关键,推进了工矿、道路交通、建筑、消防、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治理。

安全职责奖惩更合理。层层分解嘉兴市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完善20__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使考核办法更科学,更具激励约束作用。各镇(区)、各部门也相应建立了奖惩制度,在平安企业、诚信示范企业等各类评创活动中,普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4家外地建筑施工企业由于职责制考核不合格被清退出海盐建设市场两年。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更加完善。坚持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春节、“五一”、“国庆”、夏季高温和防台抗汛等重点时段,由县、镇(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部门负责人参加,上下联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结合季节性特点规律,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公共聚集场所、商贸、民用爆炸物品、在建工程和道路交通等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发现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

落实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推荐更加有力。今年省市人大联动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状况的执法大检查。全县各级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都认真配合与参与了大检查活动,虚心理解监督,县政府组织各镇(区)、各部门认真进行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推荐,专题研究、逐条落实,并贯彻到整个工作部署中,先后两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整改汇报,得到了人大常委会和广大代表的肯定。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实现监管重心下移

第一、加强安全投入,提高各行业个性是工矿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全县财政共投入1000余万,重点用于危险桥梁、公路养护、路面智能监测建设、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整治。继续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我县矿山企业100%实行了先进的中深孔爆破作业,到达全省水平,全年无一矿山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强化基层安监网络建设。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评,督促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基层安监站建设,做到工作制度、职责、人员和专项经费“四落实”,提高改善办公条件。县级各部门也下大力气推进基层队伍建设,县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农村交通管理队伍建设,8月底在各镇(区)都建成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并新招录12名交警,充实到交通管理基层岗位。提高镇级专职消防队伍的财政保障力度,各镇专职消防队专项经费增加到每人每年8000元,发展了社会化消防管理。

第三、创新监管机制。县安监局推行了机关工作人员分片联镇制度,在全县500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办法,同时在矿山、危化品、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4家矿山企业完成了省级首批评审,1家机械企业成为嘉兴市透过省级验收的机械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县质监部门制订巡视巡查通则及细则、特种设备办事规则,完善夜间巡查制度。县海洋与渔业局实行了《渔船“定人联船”安全督导服务实施办法》,明确登记在册53艘渔船的督导服务人和工作要求,加强对主要区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第四、大力开展群众性安全监管活动。用心推进“五好平安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参与非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活动,广泛动员企业和职工查找整改安全隐患,规范安全行为,县城镇企业办以企业安全管理员为主体、行业为单位组建的安全生产合作组,在落实上级部署、改善企业硬件和软件建设、实现安全生产全覆盖等方面发挥了用心作用。

(三)做好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摸、督查整改和应急管理工作

为强化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机制,年初县安委会专门发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各类事故隐患排摸,经各镇(区)、部门上报、县安委办组织审核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县安委会发文公布了9个单位(设施、场所)为20_年度县级安全重大隐患,明确整改意见、整改期限和整改职责部门,并透过督查、通报等形式,做好督促工作,目前除2个整改项目因种种原因推迟整改验收外,其余整改完毕。另外,01省道两处市级道路交通多发点段,透过路口亮化、缩小开口、施划导向标线等,整治工作已全面完成。在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治理中,省级危险路段乍秦线已投资100万对6.7公里路段设置了防护栏,并投资20万全线增设警示标志,整治已完工。2家市级和2家县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目前均已整改完毕。此外,根据市、县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县及有关镇、有关部门加强了长山河水上危桥整治工作,并制定了分三期(20_年---20__年)总投资1.8亿元整改规划,目前正在抓紧实施。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修订完善了《海盐县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新编了《海盐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11月10日组织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演练,透过演练带动应急救援投入、救援队伍建设,检验预警响应机制的灵敏度、应急处置的有效度,提高应急救援潜力。各镇(区)、各部门及企业各级应急救援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完善加强。12月12日14时26分许,浙江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一辆装载20吨丙烯的危险化学品运输槽灌车,途经海盐新桥北路与东西大道环形转盘时,驾驶操作失误、发生侧翻,县政府立即启动《海盐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海盐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于应急救援得当,成功地处置了这起发生在我县境内的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避免了危化品泄漏。

(四)强化综合监管,深化专项整治

始终树立大安全理念,确保全县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坚持日常监管基础上,今年更加注重专项整治,在道路交通等9个专项整治中,检查单位1573家,查处隐患26_(条、处),整改隐患2505(条、处),停产停业整顿28家,罚款821万元,扣押证件26本,行政(刑事)处罚9.1万次,吊销证照20本,安全评估22家,审查发证100本,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以道路交通安全为目标,狠抓“平安畅通县”、农机安全、客运车辆安全、中小学接送车安全、城乡公交安全等专项整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危险桥梁、公路养护、路面智能监测建设、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整治,督促客运企业加大投入,增添了危险品检测查堵设备,推广行车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系统安装。推行户籍化和制度化管理,对全县9座(含)以上公路客运车辆、拖拉机(含700辆外籍车辆)实行“一车一档”。推行中小学接送校车长效化管理。推行道路交通持久化整治,囤警路面加大执勤,今年先后组织了酒后驾驶、遮挡污损牌照、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10多个专项整治,县公安交警、道理交通、农机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客运车辆驾驶”、“黄金周城乡公交专项整治”、“拖拉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预防拖拉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等活动,着力营造安全礼貌、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2、以除隐患保平安为主线,狠抓消防安全。扎实开展“多合一”建筑、“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和“二十百工程”等9个专项整治,排摸出的14家“多合一”企业责令业主严格按要求落实措施,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对紧固件、灯泡、服装、小家电等特色产业集聚区,以打开“生命通道”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畅通消防通道,提高职工疏散逃生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以水上作业运输安全为动力,狠抓渔船捕捞和水上交通安全。开展了以“查处渔船违章搭客”为主要资料的专项整治,水上交通开展了危险化学品运输“百日会战”专项整治、“安全畅通通航区”建立和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等活动,对12家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实行资质管理和每季安全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设施、应急预案和抢险设备配备状况,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和海洋捕捞行业的安全运行。

4、以防爆防泄漏防中毒为原则,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及时动员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20_行动”和“秋风一号”行动。高温期间开展了防硫化氢中毒、民用爆炸物品、液化气储配等专项安全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工作,严格安全管理。春节期间开展了烟花爆竹1号、2号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了非法买卖行为,有效防止事故发生。

5、以创礼貌标准工地为契机,狠抓建设安全管理。连续组织了春节前建筑系统安全专项检查、“千个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模板支撑和外脚手架专项检查”、“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检查”等。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从全面落实监管职责,督促建设、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严格许可等方面,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6、以排查设备隐患为重点,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等10多项专项整治,大力查处无证上岗、超期未检、无证安装使用等违法案件,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其他领域也都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特点,组织了各类专项整治,确保安全无事故。

(五)全方位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防护潜力

一是突出重点抓好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下发了实施意见,逐层分解落实嘉兴市下达的8.5万名培训任务,培训了655名师资人员,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培训格局,及时发放培训教材、大纲等,全县已培训各类人员8.9万人,累计完成计划的105.1%,得到了省、市安监部门的肯定。

二是坚持不懈组织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全年共培训电工、电焊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危险品从业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2487人。

三是普遍加强机关和基层安全监管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修,其中安监站人员资格复审和新上岗培训率到达100%,安监局与县电大联合开办了安全管理专业大专学历函授教育,致力建设一支熟悉业务、忠于职守、作风优良的安监队伍。

四是日常性和集中性宣传教育相结合,提高社会大众安全意识。注重发挥社会新闻传媒的宣传教育作用,在电台、电视台开办专题节目,在电台每一天播放安全提醒语。创办了《安全导报》赠刊、《港航在线》赠刊,编发道路交通、校园安全、家居安全、消防安全等各类宣传资料,组织“百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各类主题教育和“安康杯”竞赛活动等,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了送法进企业、“新三毛话安全”漫画比赛、《平安祝福》文艺晚会等“十个一”活动,还采取横幅(标语)、宣传画、知识竞赛、图片展、技术比武等形式,扩大教育面。抓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教育,连续组织各个层次的学习解读,发送了4000多册单行本,把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到基层。

(六)强化依法治安,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加大执法力量,提高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县安监局强化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职能,增强执法潜力,扩大行政处罚面和处罚种类,全年处罚款58.1万元,发出整改指令书77份、强制措施决定书21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成由检察院、监察局、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死亡一人以上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对有关职责人员个性是负有领导职责人员从严查处。公安交警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1万起,质监部门查处违规单位15家,水上交通部门查获违法船舶3009艘,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22起,建设部门先后责令22个工程局部停工整改。群众举报投诉成为发现和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渠道。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社会个性是工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高。许多中小企业安全投入欠账较多,厂房、设备安全隐患较多,甚至出现“多合一”企业,由于受资金、土地供应等制约,一时难以解决。一部分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规操作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在交通管理上,由于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不强,安全事故仍处于高发状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均占当年发生数的80%以上。

二是基层安监力量紧张。我县工矿商贸企业1.5万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450多家,而镇级安全监管干部仅有30人,而且兼职交叉工作多,难以集中全力用于安全管理工作,导致很多隐患难以得到发现和整治。

三是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上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由于体制和机制等因素,执法工作还是处在以各部门各自检查和执法为主、联合检查和执法为辅的状况,影响了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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