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总结(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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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01 21:00:1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20_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总结一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0_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总结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_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_市_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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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_分局、_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_普法网站及_法治_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20_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总结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武汉会议”和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精神,落实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部署,持续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刚才,吴军书记对今年以来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通报,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结合自身职能,对开展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协同互动、积极作为,围绕“三个显著提升”总体目标,坚持高位推动、依法严惩、深挖彻查、标本兼治,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取得的成绩只是阶段性的、初步的。当前,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已完成对全国第一批十个省市的督导,明年上半年,将完成对剩余省市的督导。苏州扫黑除恶督导组将于本月对我市进行督导,对照督导要求和标准,我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思想认识、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及查处“保护伞”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要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提出的新要求,紧盯既定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在“八个抓落实”上下功夫,着力实现关键阶段“十个新突破”,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以来,习近平***多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纵深推进专项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昨天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决定调整完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并加强实体化工作专班力量。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对应建立专门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做到有组织、有部署、有举措、有成效,以打准打深打透的实际成效,全面形成扫黑除恶压倒性态势,不断提升全市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一要深入线索摸排。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目标,组织开展新一轮线索大摸排,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摸清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真实情况。各成员单位要重点加强行业领域乱象(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高利放贷、非法劳务中介等)的线索摸排;属地板块要重点加强突出治安问题(如操纵经营“黄赌毒”、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违法犯罪)和涉及民生问题(如占地拆迁、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问题)的线索摸排。要不断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现、分类处理、线索核查、线索移送、责任追究等机制,制发《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整改建议书》等督促整改;对镇(街道)、成员单位以及村(社区)及部门下属行业提交的线索排摸情况,要建立审核确认机制;对群众实名举报的线索,要在规定时间内核准核实及时反馈,给群众一个交代。

二要坚持依法严惩。政法部门要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公安部门要加大案件侦办力度,规范细化证据标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重点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检察院要完善提前介入制度,建立健全专业化办案组,充分发挥“捕诉合一”模式的优越性,提高办案效率;法院要聚焦审判重心,成立专门合议庭,推动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判;纪委(监委)要加强与法检公政法部门的配合,凡是已明确的涉黑涉恶案件要提前介入,对上级挂牌重大案件要增加侦审专门力量配备;司法局要加强对律师的执业指导,完善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制度,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

三要突出深度打击。市委政法委(扫黑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会战,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面盘点,强化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全链条打击,努力在年底前审结挂牌案件,再查处一批重点领域大案要案,打击一批黑恶人员,肃清一批隐匿在重点行业的违法犯罪。继续加大追逃力度,坚决把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抓捕归案,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罚金等措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一要办案“毁伞”动真碰硬。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尽早实现“保护伞”破零。纪委(监委)要以“2.1”涉黑案件为突破口,同时紧盯涉恶犯罪集团案件,按照中央督导组“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三同步”(同步宣传、同步排摸、同步打击)要求开展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部、民政局要会同市扫黑办,提前做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相关准备工作,按照“五选七不选”标准严把入口关,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各镇(街道)要积极探索“两委”班子候选人联审机制、无黑恶势力问题“零报告”承诺机制等创新举措。

二要压实责任强化监督。市级将建立市领导分片督导制度,以板块为主、条线为辅成立若干个督导组,加强对全市专项斗争的督导检查。市扫黑办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对接,建立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突出问题督促整改、重大问题说明情况等制度。纪委(监委)要依据即将下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查问责处理意见》,对开展专项斗争不力、问题未发现、整改不及时等进行问责。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掀起新一轮宣传攻势,通过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专项斗争氛围,确保领导干部知晓率达到100%,群众知晓率超过90%。要坚持成员单位和属地板块并重,通过大型展板、横幅标语、宣传资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村、社区干部和三级网格员走村入户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怯邪的良好风气。

一要加强组织保障。着力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市扫黑办要对工作专班职责任务进行再梳理、再明确,扩充工作专班力量,组建专门办案队伍,真正实现实体化、精细化运作。要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专班”制度,建立黑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要分层次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办案干警参加法院庭审,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和攻坚能力。

二要加强调研考核。要密切关注涉黑涉恶犯罪新趋势新动向,掌握黑恶势力涉及的行业领域态势,及时了解掌握各地专项斗争进展动态,解决一些难点问题,提高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安定杯、部门绩效考核和镇(街道)绩效考核内容,对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适时开展评先评优,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

三要加强查漏补短。各地各部门要及早做好迎接中央、省、苏州市督导准备工作,深刻领会上级相关部署要求,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分析存在不足和短板弱项,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对有硬性标准的“规定动作”,务必做到精准到位、无一缺漏;同时,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梳理,形成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的工作台账备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_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总结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民政局党组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彭金强为组长,副局长刘铁林为第一副组长,副局长林海武、贺仁斌,社会救助局局长谢钧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的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1、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下一步,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20_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总结五

按照要求,就xx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应对,精心组织,周密配置,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合力。先后于 1 月 30 日、4月 3 日、4 月 24 日分别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和 2 次市委常委会议,传达中央、省和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市委常务委员、市政法律委员会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成员的全市扫黑专业斗争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扫黑专业斗争。同时,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也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上下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体系。制定《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对全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具体安排领导小组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清除黑色和邪恶的执行。不断健全清除黑色的工作机制,明确压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清除黑色的特殊斗争工作发出声威,取得实效。建立扫黑除恶的日常接触工作责任制,确定各乡镇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为接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管辖区的警察确定为接触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接触工作的人被逮捕、管理、问题,真正形成常态。

立专案专办打击机制。凡属涉黑涉恶案件,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统一办案、统一侦查、统一协调指挥、统一资料管理。同时刑侦大队对收集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实行专案专办、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做到及时发现、露头就打。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三)广泛开展宣传,壮大扫黑除恶声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在 xx 市电视台、xx 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播放《xx 市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xx市关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鼓励投案自首的公告》、《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充分展示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在市区和各乡镇的人员流动密集区内悬挂宣传板,在市区各企事业单位 led 屏上和全市 1000 余台出租车滚动字幕上持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悬挂宣传 30 块,播放 led 电子滚屏 150 余块,悬挂横幅 200 余幅,张贴公告 1 万余份。同时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

(四)整顿基层组织,铸造扫黑除恶堡垒。经过征求意见、排查摸底,确定 15 个基层党组织为 20_ 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整顿力度,以点带线、由线及面,逐步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由市级领导分别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包保,将整顿工作纳入全市基层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整顿工作落实到位。年初以来,全市领导干部共深入软弱涣散基础党组织 19余人次,累计解决问题 11 个。注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结合村党组织换届,对工作能力差、群众意见大的村党组织带头人进行重新选配,目前已经调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 4 名。制定印发《xx市基层党建工作手册》,完善 17 项组织生活制度,建立组织生活日常纪实、巡视督查、季度审签机制,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深入开展“党员+”先锋行动,鼓励、支持和要求基层党员干部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不断凝聚强大正能量。

虽然我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摸排工作不深入,全市尚未发现涉恶团伙、涉恶集团三人三起以上的案件; 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 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

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 110 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组织交通、城建等行业部门,成立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和勇敢市民荣誉评定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三是整章建制,扩大成果。充分发展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两高、两部联合颁布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部门、各乡镇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治边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20_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总结六

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利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精心部署,积极行动,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现将20_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如下:

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在局班子会议上进行研究部署,并专门召开由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各镇(场)水利水电管理所负责人等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水利部、省、市、县关于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政治责任的认识,研究部署推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惠来县水利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人综股、计财股、建管股、农水股、水政水资源和河湖管理股、水政大队、水土保持站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1、加强巡查监管。一是按照“分片巡查、分组负责、队长负总责”的方式,水政监察大队分为二个片区于每周星期二、星期五进行分片巡查,重点加强对原已取缔违法采砂点及乱建、乱搭、乱倒等区域的巡查监管,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二是向各镇(场)水利水电管理所和局直属各单位下发通知,按属地管理范围,由各单位填报“扫黑除恶”、“环境犯罪”专项行动排查表,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由局建管、计财等职能股室,重点围绕水利工程建设等易被黑恶势力破坏的领域,特别是对在建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进行全面排查,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经过排查监管,目前暂未发现在建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存在违法操作等问题。

2、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积极联合县环保、自然资源、公安等县直部门及各镇(场)进行打击整治行动。一是联合县环保、建设等部门开展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20_年惠来县共摸查入河排污口48个,编制完成了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二是分阶段对河道堤岸等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清理、拆除。共清理拆除违章构建物130多宗,合计8000平方米,清除乱堆乱弃物237处。三是开展河道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专项行动。共清理河流长度943.642千米,清理池塘140个。

3、加大宣传引导。粘贴《揭阳市扫黑除恶线索办理流程图》,加强工作指引,营造扫黑除恶的宣传声势;依托“众剑行动”红袖章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借助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等媒介多渠道进行正面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4、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开展专项斗争以来的传达贯彻、会议纪要、有关股室和下属单位每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情况等进行整理汇总,确保各项工作有登记、不遗漏。同时,根据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的要求,落实专人,每月二次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交办案件情况。我局自接收线索排查案件后均第一时间落实专人,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回复调查核实情况。阶段来,我局共收到交办案件5个,所有线索案件均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将借历史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深挖扩线力度,不断强化巡查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移交案件情况。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经过排查核实,依据有关程序规定取证后,于20_年移交公安部门案件1宗后,今年尚无线索移交。

我局将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工作部署,根据“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要求,继续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水务系统安全稳定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继续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确保发现一起、上报一起。二是继续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继续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完善工作台账。做到每件工作留痕和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来龙去脉清晰可查。

20_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总结七

自20_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_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检验之年、实现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遂宁市、射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按照市扫黑办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清仓见底等各项工作的要求,我镇结合实际情况,20_年至20_年积极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排查梳理黑恶线索,治理行业乱象,现将三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岗位变动后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细则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保证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工作和扫黑除恶“百日攻坚”工作任务中,我镇组织镇村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加强街道乱摆摊设点等乱象治理,制定措施,纳入常态化管理。二是下属各村(社区)为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高效开展,充分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如开广播会、挂横幅、led显示屏、定点宣传、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三年共计制作并悬挂了扫黑除恶宣传横幅18幅;散发宣传资料400余份,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斗争方向,保持对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三是积极配合镇派出所在破获团伙盗鸡案件,震慑了黑恶势力,保护了人民群众安全,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三、强化措施,推动打击工作整体提升。

我镇要求各村(社区)强化线索摸排,建立长效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把工作落到实处。对占用街道摆摊问题进行了整治,落实农户到市场摆摊贩卖农产品。协调、配合公安、城管、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的镇旅店、ktv、网吧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宣传,减少隐患,保证辖区群众的幸福感。

四、强化防范,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我镇通过印发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制作滚动播放电子标语,现场一对一宣传等形式,加大禁止在主街道乱摆摊设点、流动销售的宣传和教育,号召农户到市场摆摊销售,营造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加大对黑恶势力巡逻力度,严防严控,严查严管,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建立完善举报机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想辖区内群众进行了宣传,拓宽完善线索来源渠道,提高群众对黑恶势力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安排干部、村组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人员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全力维护社会秩序,给群众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生活环境。

五、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报送时效。

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认真梳理重要案件线索,根据上级要求,按时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资料。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各项工作部署,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学习的全面性、深入性,加大线索摸排工作,落实督导长效机制,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20_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总结八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_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总结九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0_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总结十

20_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党的十九大以来,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以建强基层组织为着力点,以农村领域为重点,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分别是:

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997年至20_年,狄治民依仗家族势力,暴力破坏选举,违规发展党员,长期把持操控村级政权;随意殴打辱骂村民,敲诈村民财物;利用手中权力包揽村里大小工程;长期霸占村小学操场,导致学生多年无法上体育课;坐地起利,随意设卡强行收取过往车辆“补偿款”;以停电相要挟,强行向施工方供应劣质砂石,从中谋利;以债务纠纷为名,强行私扣施工承包方车辆,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归还;多次威胁围攻乡政府、烟站工作人员,破坏烟叶收购秩序;以取消低保相威胁,强迫贫困户为其劳动,动辄拳脚相加;到贫困户家里“理直气壮”地拿走上级送的慰问品;弄权使绊,村民到村委盖章办事被迫向其送烟送钱;虚报冒领、侵吞克扣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村卫生室改造、人畜饮水工程、粮食补贴、村保洁员工资等各项惠农扶贫资金;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捞取盗取政治荣誉。狄治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案涉及的5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其中,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红武,县林业局原党组副书记、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韦晓乐,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海报,兴华镇原党委书记任元生等4人在先后担任兴华乡(后改为兴华镇)党委书记期间,以及洛宁县公安局景阳镇派出所原所长蒋小军、县公安局拘留所原指导员付建伟等2人在先后担任兴华镇派出所负责人、所长期间,因包庇、纵容狄治民涉黑犯罪团伙,同时因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洛宁县委原书记孙君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洛宁县委书记张献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_年12月,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逃税罪、非法经营罪对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文烈宏等人立案侦查。为此,文烈宏多次找时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请求关照(周因经常在文烈宏开设的赌场赌博而相识)。20_年上半年,周符波违规指示长沙市公安局暂缓侦查,并出面协调文烈宏与举报人的关系。后长沙市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违规与案件当事人文烈宏接触,向其通风报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财物。周符波、单大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_年以来,惠州市以严少亮、张伟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多次制毒贩毒、聚众斗殴、引发命案,并与该市以张奋强、吴新明为首的另一涉黑犯罪团伙争夺地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有的民警甚至长期充当该犯罪团伙“保护伞”,涉及刑侦、禁毒等警种共21人。其中,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其涉黑犯罪线索过程中,多次意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惠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曾高收受张奋强亲属钱款,违规安排会见,承诺帮助其减轻处罚;收受吴新明钱款,未采取有效抓捕措施,致其长期潜逃在外。其他民警存在索取、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贿赂,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帮助违法嫌疑人减轻、逃避处罚等问题。刘来发、曾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违纪违法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_年至20_年,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的刘永祥长期与该县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当选政协委员、协调工程项目等方面为李佳等人谋取利益,收受李佳39.15万元;出资入股李佳经营的安棉采石场,并获利40.65万元;接受李佳请托,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向司法机关打招呼,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刘永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电子商务中心原主任梁志刚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_年7月至20_年,梁志刚在担任日照市东港区贸易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局执法科科长期间,利用职权长期为张守刚、张守玉兄弟涉黑犯罪团伙实际控制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违法行为提供保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梁志刚在生猪屠宰活动监管过程中,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参与、配合执法,违反规定由该公司折价处理查处的肉品。将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就餐、加油、车辆维修等费用共计20.25万元在该公司报销,其中梁志刚个人以电话费补贴的名义报销2万元。收受该公司经理所送现金1万元,放任该公司人员暴力执法,致使多名猪肉经营业户被殴打。梁志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该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从曝光的这五起典型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的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惩治不力、疏于监管、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了黑恶势力的蔓延坐大。这些问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要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直接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惩治。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挂牌督办或重点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介入、同步跟进,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确保除恶务尽。要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在深挖问题线索上想办法,在信息共享上做文章,在协同办案上下功夫,在专项督导上齐用力,稳步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推动以案治本,对于典型案件,既要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深入剖析、堵塞漏洞,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用专项斗争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同志们,我们要严格落实上级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一是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二是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和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三是全体共产党员要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牢记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勇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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