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实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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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6 17:01:4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描写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实用一

按照xxx局党委部署安排,我认真学习xx省第一巡视组组长xxx同志下沉我市xx区的讲话,现将思想汇报如下:

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学习习近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不透彻的问题,缺乏对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的研究,导致学用脱节;注重干好本职工作,缺少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研究热情,对当前我市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

二是宣传发动不广。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宣传工作上采取的办法简单,方法灵活,内容老套,不接地气,利用信息化手段宣传造势的工作做得不够好,主动开展宣传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整体效果不理想。

三是落实力度不强。党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较少,导致工作配合不够密切,导致在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对于运政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参与力度不大,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参与相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一是理想信念根基扎得还不够牢。上述问题的出现,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还缺乏不忘初心、时刻警醒和自我革新的决心定力。存在不学不用,急学急用的实用主义问题。

二是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作为一名党员,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锤炼、对革命意志的再磨砺和对品行的再提升,没有时刻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是理论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客观地说,由于本职岗位特点,不能深入学习研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文件和专业知识;主观上觉得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落实好具体工作事项,导致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学以致用做得不到位。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把握机关支部集体学习时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积极参与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突出宣传教育,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相关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微信平台大力传播社会。

描写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实用二

同志们:

市局已制定了《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下面,我从纪检监察的角度,就如何优化营商环境,讲几点意见。

一、认识形势,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自觉性。

1、新冠疫情半年以来对我国经济建设影响很大,许多企业复工复产面临很多问题,许多服务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市场疲软。就麻城而言,经济下行严重,上半年财政收入锐减,全市三公经费压缩了10%,项目经费压缩了20%,市级财政支出压力很大。企业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经济运行迫在眉婕。

2、市委将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对市直部门采取季度考核,并与各项年度考核评比挂钩,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企业投诉多、社会反响差,年度排名后5位的市直单位,考核评定为“较差”等次,取消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对营商环境年度考评后3位的市直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连续两年居后3位的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3、优化营商环境是今年市委市纪委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市委已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6个常委、5个副市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规格之高足以说明市委市政府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程度,市纪委肯定会加大暗访检查力度,抓破坏营商环境典型,并对坏典型进行全市通报或媒体曝光。市纪委监委已建立破坏营商环境追责问责机制,对吃拿卡要、“钓鱼”执法、乱执法、乱摊派、乱罚款和慢作为、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追责问责。

二、切实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行政审批办事卡”的问题。市局政务服务窗口少数个别工作人员存在业务不熟悉、服务态度差、办事拖拉,上班迟到早退,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推进“一门全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力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着力打造企业和群众“双满意”的一流政务服务窗口。

2、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业务不熟悉。对本系统执法法律依据不熟悉,权力界限和边界不清晰,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受理投诉不及时,不持证上岗,办理案件超时效,文书制作不规范;三是滥用自由裁量权,搞“钓鱼执法”“狮子大张口”,选择性执法,该立案不立案,办关系案、人情案,大案小办,执法不透明等。要完善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回应、解决企业和消费者诉求。严控涉企检查执法频次,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严格落实“不诉不查”“不举不查”原则,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严格执行涉企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违不罚”情形清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处罚决定审核心三项制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依规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一是责任未压实,特监股与各监管所责任边界不明确,监管责任未认领。到目前为止有鼓楼所、龙池所、开发区所、铁门所、歧亭所、乘马所、福田河所、木子店所、阎河所、盐田河所等十个监管所未认领监管任务。二是各监管所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认识不够,监管人员怕担责。三是监管能力不足,对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业务不熟悉,对现场监察缺乏直观认识,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未展开。要求特监股要继续组织人员培训,必要时要组织考试。同时每月每周要到各基层监管所进行现场指导、示范,逐步提高基层监管所特种设安全监管能力。

4、财务方面的问题。一是事前审批履行不到位,先办事后请示,导致费用报销手续不合规,程序不合逻辑。二是报账员对自己单位的财务监督履行不够。三是结算不及时,20_年半年将过,部分所收入费用一次都未结算。这里我强调一下,各所要严格按照财务规定的时间结完帐、结好帐,逾期的所写说明给我,没有写的要通报,搞工作不能拖拖拉拉。

5、“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担当意识不够,责任心不强,市局党组部署的工作选择性落实,有的党组会议或安排的工作不传达或打折扣。有的同志上自由班,迟到早退,工作散漫,有的对领导安排的工作讲价钱、讲困难、推三阻四。二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批评的不够,总是从关心爱护同事出发,教育的多,问责的少。三是对上级及党组部署的工作纪检监察督办的少。各单位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一定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敢于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亮剑。

6、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要树立不抓主体责任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各单位要根据自已的职能职责,制定好本单位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到室、组、人,责任上肩,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履职尽责,确保市局党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把两个责任常记心头,不断健全各项制度,形成责任落实长效机制。提高主体责任履职能力。

7、抓好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市局这个方案提出了大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五大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各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大家要结合各自的岗位职责,把握好时间节点,按照任务清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市局纪检监察、主责办要加强任务清单督查督办,确保任务清单全面完成。

三、强化履职监督,坚决惩治腐败

市局纪检监察、主责办结合各基层监管所、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职能,立足于单位部门岗位职能,强化履职尽责监督。领导班子层面:主要是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既要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又要监督其分管联系单位,竖持“责任制管责任人,责任人管一班人”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使责任制在领导干部心中有位、身上有责、肩上有压、工作有效。同时强化对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监督,一是廉政勤政方面,看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规定的廉洁纪律,是否存在接受行政相对人吃请,是否存在工作日饮酒、是否存在收受行政相对人礼品礼金、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二是履职尽责方面:看各单位是否认真落实上级和市局党组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监管到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规定的廉洁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同志们,上面我讲到的问题,希望大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希望大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履职尽责,守住纪律红线,做个清楚人、明白人。

描写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实用三

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学习习近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不透彻的问题,缺乏对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的研究,导致学用脱节;注重干好本职工作,缺少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研究热情,对当前我市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

二是宣传发动不广。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宣传工作上采取的办法简单,方法灵活,内容老套,不接地气,利用信息化手段宣传造势的工作做得不够好,主动开展宣传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整体效果不理想。

三是落实力度不强。党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较少,导致工作配合不够密切,导致在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对于运政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参与力度不大,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参与相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一是理想信念根基扎得还不够牢。上述问题的出现,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还缺乏不忘初心、时刻警醒和自我革新的决心定力。存在不学不用,急学急用的实用主义问题。

二是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作为一名党员,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锤炼、对革命意志的再磨砺和对品行的再提升,没有时刻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是理论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客观地说,由于本职岗位特点,不能深入学习研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文件和专业知识;主观上觉得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落实好具体工作事项,导致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学以致用做得不到位。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把握机关支部集体学习时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积极参与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突出宣传教育,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相关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微信平台大力传播社会。

描写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实用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宁东基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伟大号召,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四个新定位”以及“12111”战略,优化提升营商环,有力促进了宁东基地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20_-20_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378亿元,年均增长11.3%,固定资产投资截至9月份达到5130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年均增长12.1%;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6%,占全区的近1/3;全口径财政收入近百亿元,年均增长36.8%;今年1-9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1%,工业增加值增长9.7%。获评中国化工园区30强第6位,“聚焦重点降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典型经验做法三次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宁东基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宁东20_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包含简化企业开办手续、财产登记手续等10个行动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要求。多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对宁东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打造世界一流煤化工能源基地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健全完善政策制度。

印发了招商引资政策十条、金融扶持民营经济扶持政策十六条、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十条等一系列有力度、有温度、接地气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框架和机制,为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夯实基础。

(一)落实简政放权。

一是持续推进“不见面”改革,做好国务院、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目前管委会589项政务服务事项中86.25%的事项进驻大厅办理,“不见面”办理率83.70%。编制了《宁东基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了宁东基地部门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

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要求,对违规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以备案、登记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等行为进行自查,严格依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实现了“44证合一”,印发《压缩企业注册登记时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工商注册类事项审批时间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50%以上。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企业开办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食品经营许可、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方式实施“证照分离”。

(三)减税降费利企便民。

制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案》,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截止8月底,宁东基地共减免税费5.9亿元。

(四)建立开放包容市场环境。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不在清单之内、不符合规定和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进行清理取消,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三、加强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秩序

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依托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完成宁东基地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计划20_年全面实现市场监管行业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

四、优化服务,提升品质增强便利

(一)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三减一提升”活动,按照“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的要求,全面开展办事流程优化和办事材料精简工作,做到无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各部门(单位)较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前缩减了114项申请材料、压减83个环节、缩短1228个工作日,审批效率大幅提升。按照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宁东实际,共承接政务服务事项589项。

二是创新实施“套餐式服务”模式。以给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跨部门、跨行业的事项办理流程,形成8个“套餐”,实现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流转。

三是大力推行一网通办,打造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梳理,并于6月底完成事项要素与国家平台对接。积极推行便民服务代办,辖区9个社区(村)设立代办点,群众不出家门、不出社区就能申请办理事项,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

(二)开展投资企业“全程代办”,做好“店小二”服务。

精心设计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办事流程(备案类)/(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流程图》,指导企业按流程提交各项资料。通过优化流程,项目建设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到48个工作日,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最快可实现4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20_年以来,共为606家企业代办2671件事项,其中为102家招商企业代办1840件事项,协调督办3172件事项。为企业抢抓发展机遇争取了宝贵时间。

(三)继续实施“多评合一”工作。

一是管委会自20_年以来共出资近1.1亿元为79家招商引资企业120个项目提供环评、安评等282项“多评合一”评估事项服务,极大的降低了投资企业的成本,使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效率和成本效能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二是按照基地投资项目“多评合一”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日常管理与考核评价,对服务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严重逾期、重大质量问题等严重违规行为的26家中介机构予以清退出库,进一步规范了“多评合一”中介机构服务行为。

(四)切实降低企业投资成本,率先开展区域评估工作。

率先在全区启动园区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等事项的“区域评”工作。目前,核心区水资源论证报告已通过水利厅批复;“十三五”规划环评已通过生态环境厅批复,煤化工园区、临河综合工业园区、灵州工业园区、化工新材料园区、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等5个规划环评已通过管委会环保局组织的专家审查,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预计年底前取得批复文件;园区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于11月16日通过专家审查,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预计年底前取得批复文件。

(五)“预审代办”助力企业早建设、早投产。

针对宁东基地受气候影响施工周期短的地域特点,启动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投资项目“预审代办”实施办法(试行)》。截止目前,已为弘丰,恒泰,享誉,中泰富瑞等9家企业办理预审业务,确保项目早开工两个月。

(六)提供优质可靠的公共服务。

一是简化水、电、暖、气办理手续。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20_年,为企业降低成本近3.5亿元。

二是推进“互联网+教育”。选派骨干教师参加“互联网+教育”系列专题培训,宁东学校与银川市二十一小、江苏常州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等区内外学校联合开展在线课堂和校际课堂教学交流研讨活动。

三是推进“互联网+医疗”。宁东医院实现和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远程心电诊疗合作,同银川市120急救中心建成网络医院,加入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集团。借助银川都市圈建设,开通建设在线互联网门诊,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打造高质量生活服务软环境。编制精细版电子地图,引入网约车平台和共享单车服务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500套,配租3106户,解决企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问题。

五、优化机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一)全面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启动煤化工科技成果产业化中试基地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开展20_年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申报工作,计划组建国能宁煤集团等7家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及重点实验室。

(二)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争取各类政策资金1.13亿元用于扶持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注资20亿元做大宁东投融资平台和担保公司,引导、撬动社会总投资133亿元,累计为企业贷款担保32亿元。

(三)持续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与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院校建立合作育人长效机制。通过举办招聘会、网上招聘、学校定向培养等方式,累计解决企业用工9619人;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供给,开展了13个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

描写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实用五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xx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及时完善了xx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今年7月份在xx市木乐工业园区内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园区内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受到了企业及员工的高度赞扬,截止目前,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1354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xx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xx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一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描写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实用六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我国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企业负担仍需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仍待缓解,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审批难审批慢依然存在,一些地方监管执法存在“一刀切”现象,产权保护仍需加强,部分政策制定不科学、落实不到位等。目前亟需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牵头负责在20_年底前修订并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有关部门和地方按职责分工尽快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信等领域,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牵头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在核查清理后的ppp项目库基础上,加大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推进力度,督促地方政府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加快项目进度。发展改革委要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二)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人民银行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工具,细化监管措施,强化政策协调,提高政策精准度,稳定市场预期。抓好支小再贷款、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银保监会要抓紧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修改完善尽职免责实施办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要指导各地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各地区要通过设立创业启动基金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银保监会、税务总局要积极推进“银税互动”,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银保监会要督促有关金融机构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三)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要在20_年底前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_年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负责在20_年底前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查处并公布一批行政垄断案件,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发展改革委要监测评价城市政务诚信状况,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各地区要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同时,要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

(五)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_年3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对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资金补助、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进行专项督查。商务部要督促各地区20_年底前在省级层面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要组织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20_年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工作。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要加快推动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外资基础性法律。

(六)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给予用地、用海审批等支持,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_年3月底前完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_年底前制定出台征管办法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区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的要求。

(七)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和推进通关便利化。财政部要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抓紧建立并启动相关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区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的要求,抓紧制定公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海关总署要牵头商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推动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能退出口岸验核的退出,20_年底前整体通关时间比20_年压减1/3,到20_年压减1/2。商务部要尽快完成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调整,减去已无必要监管的产品。

(八)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财政部、税务总局要抓紧制定出台完善出口退税政策的操作文件,简并退税率,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要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提高退税审核效率,确保20_年底前将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由目前13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尽快实现电子退库全联网全覆盖,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九)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20_年底前公布投资审批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20_年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20_年出台指导地方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文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同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部等有关部门,在20_年底前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修订工作,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推动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同时,再提出一批优化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建议。20_年在全国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地方统一审批流程,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转变管理方式、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措施,完善审批体系,努力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试行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用地企业可直接开工建设,不再需要各类审批,建成投产后,有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国务院审改办、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时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或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办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并于20_年11月10日前向社会公开。要按照涉企许可证全覆盖的要求,抓紧梳理形成中央设定的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组织各地区梳理地方设定的各类审批事项,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广。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在全面梳理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事项基础上,20_年底前研究提出疏解“堵点”、优化流程的改革措施,编制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破解企业注销难题。

(十一)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20_年底前,国务院审改办要牵头组织各部门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论证,再推动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20_年3月底前修订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外许可事项一律视作违规审批。国务院审改办要在20_年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国务院审改办要组织有关部门试点开展现有行政许可的成本和效果评估,充分听取企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许可。

(十二)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务院办公厅要督促各地区抓紧以省为单位公布各层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协调各有关方面加快编制全国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20_年统一事项办理标准。同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

(十三)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要组织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20_年底前公布货车“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要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严禁各地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市场监管总局要在20_年底前再取消10%以上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种类或改为以自我声明方式实施,科学合理简化认证管理单元,减少认证证书种类,提升认证、检测“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能力;增加认证机构数量,引导和督促认证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严肃整改问责。

(十四)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要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在20_年3月底前,对本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要推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金融类协会规范合理收取会费、服务费,减轻企业负担。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要在20_年底前部署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并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

(十五)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进一步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地区要落实管控责任,切实做好管控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地方要严肃追究责任。财政部要抓紧研究提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的具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医保局等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抓紧制定出台降低社保费率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十六)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局要采取措施提高专利、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确保20_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0%以上。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在20_年底前制定出台对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实施办法;对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知识产权局要牵头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引导电商平台运用“互联网+”高效处理侵权假冒投诉,在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推进线上信息共享、办案咨询、案件协查。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要积极配合加快推进专利法修订实施工作,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援助。

(十七)加快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完成不利于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_年底前将清理情况汇总报国务院。发展改革委要配合高法院继续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力度,20_年6月底前再审理公布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

(十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适合我国高质量发展要求、全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十九)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既提高监管效能,又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市场监管总局要在20_年底前研究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快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规范认证行业发展,通过质量认证和监管、完善标准规范,促进企业提品质、创品牌,让群众放心消费。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20_年底前完成50个以上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国务院办公厅要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力争20_年9月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

(二十)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生态环境部要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及时纠正一些地区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并严肃追责。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要依法精简行政处罚事项,分别制定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办法,指导各地区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财政部要督促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问责。

(二十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措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同志要具体抓到位,并层层明确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抓落实的措施,制定落实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

(二十二)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省(区、市)政府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梳理分析本地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切实承担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的职责,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同时,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推出更多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三)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在20_年底前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等方式在2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20_年在各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若干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编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_年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二十四)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稳定性。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防止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给市场造成大的波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20_年底前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出台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

(二十五)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总结推广基层利企便民的创新典型做法,借鉴吸收国内外有益经验,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二十六)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凡是与上述政策要求不符的文件,要及时进行修订,防止出现惠企政策被原有规定堵住、卡壳等现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自查。各地区要在20_年底前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国务院。

描写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实用七

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学习习近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不透彻的问题,缺乏对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的研究,导致学用脱节;注重干好本职工作,缺少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研究热情,对当前我市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

二是宣传发动不广。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宣传工作上采取的办法简单,方法灵活,内容老套,不接地气,利用信息化手段宣传造势的工作做得不够好,主动开展宣传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整体效果不理想。

三是落实力度不强。党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较少,导致工作配合不够密切,导致在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对于运政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参与力度不大,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参与相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一是理想信念根基扎得还不够牢。上述问题的出现,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还缺乏不忘初心、时刻警醒和自我革新的决心定力。存在不学不用,急学急用的实用主义问题。

二是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作为一名党员,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锤炼、对革命意志的再磨砺和对品行的再提升,没有时刻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是理论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客观地说,由于本职岗位特点,不能深入学习研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文件和专业知识;主观上觉得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落实好具体工作事项,导致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学以致用做得不到位。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把握机关支部集体学习时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积极参与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突出宣传教育,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相关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微信平台大力传播社会。

描写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实用八

为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现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以来,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全力打造“公平、稳定、透明”营商环境新高地目标,围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良好的政务环境、良好的法制环境”,创新推进营商环境由拼感情投入向拼环境改善转变,由拼土地价格向拼制度设计转变,由拼税收政策向拼服务质量转变,由拼人力成本向拼人才建设转变的“四个转变”。

(一)将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纳入目标任务进行严格考核。已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xx县20xx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工作体系,作为营商环境24个指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考核。

(二)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xx县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赫县减负通〔20xx〕2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xx〕39号)、《xx县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赫委办字〔20xx〕54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xx〕53号)等营商环境建设文件;

《xx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xx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考核实施方案》、《xx县“减证便民”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xx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xx县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营商环境制度文件即将出台。

(三)密集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截止到6月,密集召开了研究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专题会、碰头会、常务会、推进会累计达18次;

其中,5月17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徐磊副县长主持召开了招商引资及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组织讨论《xx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xx县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6月15日,对进《xx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xx县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行再次讨论;

(四)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毕节市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毕节市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切实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提质增效,调度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等12个指标牵头部门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填报自查整改台账。目前已累计上报台账6期;

(五)狠抓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曝光整改工作。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1起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要求,对我县有关部门“放管服”工作滞后问题,已发函至涉及的工信局、生态环境xx分局、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4个单位,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强化担当,严肃纪律,对存在问题逐一研究解决。

(六)启动了迎接省20xx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培育工作。根据5月17日xx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推进会要求及贵州省20xx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帅选标准,调度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对标先进,协作联动,集中力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贵州省20xx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

(七)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宣传工作。重点对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xx县投资软、硬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开展情况,营商环境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等进行宣传。现已在xx电视台滚动播放省、市、县投资投诉热线。

二、工作亮点

通过扎实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动和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提升。在20xx年全省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我县综合得分78.82分,排名全省88个县(自治县、区)第34位,比20xx年的53位上升19位;

全市8个县(自治县、区)中排第5位,比20xx年上升1位。其中,“缴纳税费”单项指标在省、市均排名第1位。

三、存在问题

(一)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中央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够,优惠措施落实不到位,“双诚信、双兑现”执行不通畅,“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待加强。地方保护主义和轻视地方企业同时并存,部门和行业存在垄断现象,第三方市场(中介组织)运行不规范,法治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信贷过程不规范,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未得到根本性缓解,税费负担依然较重。硬件不硬、软件不软,软硬环境建设亟待进一步完善。

(二)“放管服”改革不彻底。仍然存在上下级权限交叉,权限不清,导致企业“两头跑”现象;

存在部门间各自为政,缺乏协作,相互设置前置事项,互相推诿;

存在审核环节过多,材料较多,时间冗长,成本偏高。存在网上办事数据不能共享、系统不稳定、使用不便。

(三)政务服务不便捷。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处理不够快速,入驻不彻底;

资料繁多,信息更新不及时,并联办理环节少,便民服务不够;

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窗口工作人员少,业务能力不足、不专业。

(四)公共服务不完善。公共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其它公共服务企业质量不高;

第三方市场(中介组织)成为权力寻租新领域,存在运行不规范、服务不透明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对标对表,紧扣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大“便利度”和服务最高“满意度”目标,紧盯时间、成本、环节等核心要素,推动指标牵头单位采取有力措施,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突出实效,着力缩短指标差距,全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结合省级营商环境总体部署,针对省20xx年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反馈的政府层面和第三方层面问题,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继续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力解决企业难点痛点问题。

(三)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曝光工作。以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为抓手,真查真治,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营商环境明察暗访,通过检查发现一些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个漏洞,完善一个制度,建立一个标准,强化一个监督;

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四)启动迎接省20xx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培育工作。按照样本企业筛选要求,紧盯“手续个数最少、时间最短、成本最低”核心要素,采用“部门联动,精锐出战,集中办理”方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符合要求的样本企业。

(五)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及时把政府权力清单、服务项目、服务程序等通过政府网、电视、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审批、阳光收费,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六)进一步开通民间投资服务“直通车”。对重大民间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和“特事特办”,切实用“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为投资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在二次利、多途利用上仔细研究,提出科学合理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七)统一民间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及办结回复的督促指导。确保投资企业及投资人投诉事项得到及时受理和解决,及时收集投资企业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并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跟踪办理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八)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力度。给予本地企业与招商引资企业相应的政策优惠,享受相同的服务。同时,应该充分利用和继续培养本地企业家对家乡的深爱情感,解决更多就业问题。

(九)持续实施营商环境动态跟踪工作。严格执行《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动态跟踪考核办法》(毕府办函〔20xx〕67号),继续做好营商环境动态跟踪,充分集聚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宣传工作。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网上网下联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全面掀起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宣传高潮。

描写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实用九

同志们:

全省营商环境考核我市综合排名末位,138个县区、开发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排名后10位中我市就占了6位,一个单项工作在全省大面积落后,在xx发展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面对这种形势再不下硬茬、出狠招整治提升,势必将影响到全市对外形象和转型发展追赶超越大局,也无法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代。会前,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营商环境考核情况汇报,新荣同志对搞好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宏玉同志通报了半年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情况,延长、宜川和高新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税务局作了检查,子长、延川、富县、甘泉、洛川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xx供电局、地电xx分公司、市天然气公司提交了书面检查,远勃同志就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强追责问责作出安排,希望各级各部门警醒起来、汲取教训、引以为鉴,扎扎实实做好整改提升。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把xx确定为7个全国营商环境试评价城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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