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材料如何写(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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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7 10:27:3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对于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材料如何写一

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宣城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切实提升我县燃气安全水平。

20_年6月至12月

全面排查我县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倒气等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城镇燃气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1、重点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规范设置下属瓶装气配送点,各经营企业要对城区及各乡镇现有配送点进行整合,合理布局,缩减数量,并逐步予以取缔。到20_年底,各乡镇力争只保留一家瓶装气配送点,整合后暂时保留的配送点内不得再存放有气气瓶,配送点必须设置单独瓶库并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瓶装气配送点一律予以取缔,加强对配送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掺假、销售瓶装燃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充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擅自排放残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钢瓶等危险行为。

4、加大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食堂和流动商贩、烧烤摊、农贸市场等)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行为。

5、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6、加大燃气设备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1.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2.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3.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4.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2、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内容详见附件1);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详见附件2)。

3、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五)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2、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下属配送点的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一)严格隐患销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

(二)明确配送标准。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送液化气的,应当申请许可;使用三轮车、电动车开展城市内“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可以不申请许可,但要确保配送安全。

(三)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核发,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

(四)实施智能管控。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

(五)强化监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街镇和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一)住建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交通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五)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或“黑名单”管理。

(六)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八)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学校、福利机构、旅游景点、医疗机构等领域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九)各乡镇、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液化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督促整改;负责排查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液化气的,要及时处置和上报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做好企业“点供”燃气自备站(lng)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点供”用气治理、取缔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工作。

(十)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年6月10日前)。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相关燃气管理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_年6月至10月)。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钢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6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依法开展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依法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年1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_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请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于20_年6月10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对于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材料如何写二

集团公司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集团公司的具体工作要求,公司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工作会议,深入分析公司在整治重点问题“三个不良风气”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结合企业实际,针对性制定相关工作措施,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公司成立了总经理袁鸿刚为组长,分管领导xx为副组长的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作风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自查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公司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市纪委和集团有关要求,坚决用上级决策指示统一各级思想,引导大家充分认清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增强了自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开展约谈提醒。通过集团分管领导与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等一系列方式,确保约谈对象自上而下,从班子成员到一般干部职工谈话覆盖全面,把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做到人人了解,人人熟知。经统计,我公司共有干部职工xx人,参与换届纪律约谈提醒xx人,谈话率100%。

三是深入自查自纠。公司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查阅各种档案资料xx本、合同文本xx份、和业务合方作核实情况xx次、查阅账务资料xx份,对“三个不良风气”18个具体问题深入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核实排查,全公司x个部门和xx个岗位人员均无违纪问题。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我公司深入全面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查找问题、正视问题的积极性,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以下三个方面把作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一是抓好纪律教育,规范管理。把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公司发展的长效机制,及时抓好上级指示要求和政策法规学习,特别是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及时搞好对表,确保始终与上级步调一致、同频共振,与政策法规合拍合节。继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用好“问题牵引、课题牵引”的有效办法,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和工作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做到务实高效、以公司为家,与企业共进。

二是抓好问责落实,规范制度。认真梳理近几年推进作风建设成果,力求把成功做法经验化、零散探索系统化、有效措施制度化,建立完善的管人、管物、管事的制度措施,切实做到有据可依、有规可循。加强对采购部、销售部、售后服务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等重点敏感岗位的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三是完成发展目标,促进发展。公司不断深入强化作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增强干部职工投身公司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在公司营造创先进业绩、争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对于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材料如何写三

按照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现将全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我市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5个,处理11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2人,以监督执纪问责实效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提供坚强保障。各责任单位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工作落实,配合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合力推进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针对4大类14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79项,梳理整改问题181个,其中10月底已整改完成86个, 11月底整改落实到位77个,需要长期持续整改28个,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成效初显。

一是压实责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明确14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落实。9月30日下午,市纪委监委召集18家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及联络员召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实行周报制度,及时掌握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三是通报曝光。市纪委监委筛选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一)关于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周口市教体局联合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了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工作,经过核查,全市疑似失学儿童已由今年年初的70820人下降到2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4人。需劝返21人,正在按照“一人一案”的工作要求,分类别开展逐人精准劝返。

(二)关于解决贫困地区乡村缺医疗卫生机构、缺合格医生的问题。20_年争取中央投资项目4个,总投资1.52亿元,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改扩建3个县级医院和1个妇幼保健院,目前有三个项目开工建设。全市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已建成中医馆123个,培养基层全科医生1308名。看病就医方面,提高80岁以上老人医保报销比例,17种抗癌药品纳入我市药品目录。全市70.1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

(三)关于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利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竣工验收10699户,资金拨付8887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_年度7899户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严肃查处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党纪处理3人,通报批评2人。农村饮水安全实现“村村通”,累计解决94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人口8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已基本解决。

(四)关于纠正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问题。市扶贫办在全市开展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专项治理,从20_年国家、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以及省督查巡查组暗访调研发现的问题中梳理问题清单,扎实进行整改。从8月份开始,对全市已脱贫的19.89万户79.15万人进行“回头看”。10月12日,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对建立的问题台账进行排查核实和规范完善,计划11月底完成问题整改。

(五)关于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的问题。全市共受理食品药品农资犯罪案件81起,违法案件42起,捣毁窝点22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2名,行政拘留11人,涉案金额1800多万。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9305家次,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479起;查处餐饮服务违法案件369起;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433户次,发现74家有违法行为;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0562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99份,共处理违法情况53个;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者1428家,发现91家有违法行为;检查农贸市场65家,发现3家有违法行为;检查农贸销售者1302家,发现30家有违法行为;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3814批次,发现农药、兽药残留问题40批次,立案7件。

(六)关于纠正截留克扣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和减轻中小学及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制定有力措施,保证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到实处。减轻中小学及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截止目前,共收到来自基层学校反馈问题100多条,目前正按职责权限分类整理,建立档案,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七)关于重点解决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问题。认真开展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工作,及时转发省《关于印发河南省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目前全市医保系统共清理拖欠两定机构医保费用14.6亿元。组织开展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互查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已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412家,处理违约违规定点医药机构913家,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50家,拒付医保基金801.2万元,追回医保基金130.89万元。

(八)关于解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20_年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交办的121件群众举报件,除周口市经济开发区杨脑干渠、周口市沈丘县蔡河黑臭水体治理正按时序推进外,其余全部整改到位。10月份,接到上级转办案件 17件,已办结15件,正在办理2件。周口市“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受理案件203件,办结55件,按照时间节点正在办理148件。

(九)关于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全市共完成“四乱”问题整治175处。在全市清“四乱”行动中,共清理河道长度355公里,清理违章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清理垃圾34200立方,清理养殖场436处,清理河面漂浮物52160平方米,关停非法排污口86处。

(十)关于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截至目前,已排查特殊困难群体270815人,排查疑似“脱保”“漏保”人员线索856条,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11人,16岁以下儿童119人,残疾人278人。 疑似“脱保”“漏保”人员中已审批办理589人。

(十一)关于整治租赁机构乱象问题。全市自查自纠中介机构55个,发现问题31个。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中介机构50家,已处理企业29个,联合市公安局破获张鹏博采取“高进低出”经营模式骗取房东房客租金一案,涉案金额20余万元,受害房东房客43人,现犯罪嫌疑人张鹏博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关于纠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7家单位,共同抓好整改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梳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集中督促整改。开通“12345”“12328”政务热线,“12345”接到督办投诉案件25件,办结率100%; “12328”督办投诉案件37件,办结率100%。

(十三)关于解决水电气网路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市水利局持续推进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计划投入1815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和灌排工程维修养护,目前,已落实资金1527.9万元。市电力公司计划在全市实施275个(含鹿邑22个)电网薄弱行政村电网改造任务,截至10月份,改造升级工程已全部完工。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238.82千米、低压线路1131.41千米,新建配变台区406个,容量103.280兆伏安,改造配变台区375个,容量103.080兆伏安,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全用电和可靠用电。周口三家通信运营商新建、扩容农村4g基站近2974座,投资2.06亿。全市农村驻地网计划12月底新增端口206476万线,投资8311万元,覆盖率达98%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加大“百县通村入组工程”推进力度,全市农村公路完成投资9.1亿元,新改建里程1084公里,为省年度签订责任书目标460公里的235%。11月1日,召开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场推进会,对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工作进行了再次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十四)关于解决统计造假问题。市统计局下发《周口市统计局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截止目前,共针对5大类24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其中已整改完成10项。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市直各责任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但从工作实践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负责单位没有真正肩负起牵头整治项目的主体责任,与配合单位之间联络对接、协调配合不到位。二是一些单位聚焦问题不突出,推进措施不具体,存在大而化之特别是针对整治项目,没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阶段性成效不明显。三是个别单位存在不愿、不敢、不会整治的现象。有的认为有些问题根深蒂固,不好整治,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怕陷入复杂矛盾,难以自找;有的攻坚克难的能力不强,工作没方法,成效不明显。

特别是在《关于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专项督查巡查情况通报》中,对我市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一是“三保障”仍存在短板。住房安全、医疗保障、教育扶贫等方面,存在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流于形式等问题。二是工作不精准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政策落实和帮扶措施中,仍然存在不符合条件人员依旧享受帮扶政策的问题。三是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有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有的违规使用资金,有的项目招标不规范。四是干部作风转变不到位。存在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甚至流于形式。

下一步,结合全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压实各负责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后续工作任务不落空。发挥市纪委监委牵头抓总作用,压实各项目负责单位对本系统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确保后续任务有人抓、有人盯、有人促。市纪委监委将不定期召开各负责单位联络员会议,实施周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对本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为专项整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是深化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中开展好以策促改,确保制度化常态化要求落到实处。结合前期专项整治成果和案件查处情况,组织负责单位,筛选一批专项整治查处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机制漏洞,形成常态长效,防止反弹回潮。从现在开始就盯紧抓实,做到专项整治与以案促改同步推进、同步进行。

对于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材料如何写四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嘉峪关市扎实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主要围绕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企业、群众“办事难”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

1、责任单位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政策措施“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形成“中梗阻”,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的。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七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

3、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

4、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资金项目、涉农、涉路、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扶贫攻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案(事)件或存在重大隐患的。

5、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窗口单位慵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

6、行政审批不及时,程序仍然繁琐,手续仍然繁杂,审批时限仍然较长,以及通过中介机构或指定服务性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敛、不收手的。

7、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强化督查。市效能办《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对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梳理承担的任务,逐项检查工作进展情

况,对进展缓慢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领导干部认真对照职责责任,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作风转变情况,解决好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全面落实考勤制度,采取日考核,月汇总、月上报、季通报、年度考核的办法,建立制度的刚性约束。

(二)明察暗访,督促整改。市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立了6个督查暗访小组,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精神,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事项,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查勤、查学、查能、查绩,通过跟踪办事、模拟办事、走访调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7轮开展督查暗访活动,着力发现并纠正迟到早退等工作拖拉问题,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对明察暗访及各单位考勤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拖拉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加大电子监察力度,开展超时办结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对各单位今年以来行政审批情况电子监察结果进行通报,并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共发出黄牌525个,红牌180个。对有关部门单位监管不力的,视情况公开通报批评,并作为明察暗访的重点;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三)查处问题,加强考核。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明察暗访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的32条问题线索,认真督办,全面调查处理,立案1件,查处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2起,办结率100%。密切关注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类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媒体关切,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干部工作中层层签批、有布置无回音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加强督查工作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运用市委年度考核这一平台,将“为官不为”问题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履责跟踪监督管理机制,对管理“散”、工作推动“慢”、精神状态“差”、推诿扯皮“耗”、碌碌无为“庸”、患得患失“浮”、应付了事“懒” 的“太平官”、“逍遥官”予以问责和坚决调整,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局面。

(四)民主评议,以评促改。把开展不作为慢作为7个方面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了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的重要内容,广泛征求基层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市民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共收集到18类220余条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明察暗访及各单位考勤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拖拉的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五)纠正四风,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其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共梳理出问题76项,提出整改措施108条,市政府查找出11个方面问题,剖析出4个方面根源,提出了5个方面整改措施。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宗旨意识、加强班子建设、深化改革、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党、改进文风会风、领导调研、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立行立改。市委专门研究,在全市开展了窗口服务单位优质服务行动、农民技能培训行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交通秩序及出租车和谐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处理行动、城市宠物规范管理行动等“八大行动”,市政府在全市政府系统推行“三步钉钉法”,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成效

(一)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增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到:不作为慢作为为官不为问题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格格不入,与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必须坚决予以整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风暴行动的关系,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上率下,进一步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解决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树立了“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督促解决实际问题增多。市效能办认真督促各单位就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受理的投诉问题进行整改。各部门各单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也列入了制度的废改立范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全市所有残疾人实现免费乘车,完成了2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实现居家老人上门医疗服务城乡全履盖,一批校舍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全市“政风行风热线”接到群众咨询、投诉和短信息150余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700余个,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却事难办”,杜绝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着力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管理收费等方面进行整改和治理,发生了明显变化。嘉峪关车务段大厅卫生状况不佳的问题在市文明办、嘉峪关消防支队的协助下得到有效解决。嘉峪关供电公司着力打造十分钟缴费圈,部分银行也增加了自助服务网点,着力解决了排长队办理业务的问题。

(三)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部门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加强了行业自律,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诚信服务。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了便捷优质热情的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各公共服务部门行业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营业大厅等公示岗位职责、服务承诺、业务办理流程、业务资费、便民措施及社会监督方式。积极推行绩效管理,规范施政行为,大幅度提高了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一些窗口单位继续推行“五零”工作法,即服务受理零推托、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过程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推进政风行风明显转变。

(四)履职能力显著提升。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抓手,坚持以各类培训、竞赛活动为载体,各部门各单位促进党员干部职工观念转变、能力提升。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的学习、思考、行动、管理、公共服务、沟通协调、创新、应对突发事件、心理调适、应对公众等方面的能力得到快速提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减要件,减程序,减时间,减收费项目,真正实现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 、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与群众座谈的多了 ,跟干部谈心的多了,领导之间沟通商量多了,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的多了。会风进一步改进,开短会、讲短话,说实话,提高会议实效。不作为慢作为、门好进事却难办等不良作风得到有效整顿,营造了风正、心齐、劲足、气顺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对于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材料如何写五

为切实纠正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根据省、市、县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县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切实纠正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根据教育局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我校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的调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组 长:杨聪明

副组长:刘晨曦、冯云伟、邓雪亚、李斌、蒋红艳

成 员:徐斌、贾伟、杨军、李杰、吴少平、陈江雄、李志国、周平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斌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动员部署阶段

4月11日,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召开了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教育局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精神和《**小学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目标任务。

1、无教育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我校减负政策明确、条例宣传到位。几年来,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规定,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没有使用任何与现行政策有抵触的收费情况;没有教师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乱收费治理情况;代新华书店收的教辅费及时公开,书店人员也及时来收取,确保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宣传到位;经查学校无任何自立项目、搭车收费的情况发生。

2、无违规挪用、占用、挤占教育专项经费问题

我校的教育工程项目建设按上级部门的规定、要求,均组织公开设计、招标,无违规建设;按时发放农村义务教育“三免一补”资金,严格执行农村营养改善计划,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严格执行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无挪用、占用资金情况,让国家的惠民资金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受益每一个家庭。

3、无违规办学行为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省定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方针;严格执行“减负提质”有关规定及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情况;小学教材教辅选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

4、我校注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我校建立了食堂安全制度,注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食堂环境情况的改善;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均进行健康体检,并加强卫生知识的要求培训;我校落实好采购制度,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情况,无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做好每顿饭菜的48小时留样工作;做到食堂内不会客,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严格要求食堂不出售野生菌、豆豉、发芽洋芋、四季豆。

5、重视学校安全问题

我校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机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人人都是安全管理员,人人都是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学家校学生安全管理机制,学生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家庭和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责任;每学期、每月开展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注重校园及周边治安,每天学生上学、放学值日领导和教师均到学校门外迎、送学生,每天晚上9点半,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均巡视校园周边和校园内;我校严禁教师单独让学生进入宿舍或办公室,无猥亵、性侵学生的情况发生;我校重视校园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大课间、国旗下讲话、宣传栏等有利方式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提高师生自律、自防、自护能力,强化安全意识,形成全校师生齐抓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寒暑假我校均向每一位家长发《假期告家长书》,要求家长在假期里带好自己的孩子,确保安全,希望家长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同时也对家长提出了各方面的安全要求。4月25日,针对4月24日**出现的溺水事件,我校各班召开安全专题班会,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为切实加强我校全体教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行为作风建设、领导作风建设工作,以创建

“务实、廉洁、高效、和谐、学习型”的文明校园为出发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根本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我校先后制订、修改了《**中心小学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等方案,加强教师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师德师风规范。经自查无教师违规有偿家教及收受财物等问题,无教师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问题。

1、片区学校新食堂正在建设中,老的食堂建筑面积没有达到卫生部门的要求,食堂经营许可证还没有办到。我校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进度,尽快改善食堂办证情况。

2、因为学校操场在改建中,原定于每个月组织师生开展防震逃生和消防安全逃生自救演练的活动,自去年11月至今年3月未开展。4月9日我校再次认真研究场地和路线,制定演练方案,于10日和11日上午进行了三次应急避险、自救逃生、火灾逃生演练。今后将坚持每月一次演练。

1、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长抓不懈,警钟长鸣。

2、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对于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材料如何写六

为认真汲取湖北省襄阳市“4.14”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20日,在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保证全系统不发生任何火灾事件。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卫生局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及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和管理制度、措施为主要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住院楼、门诊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

(三)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情况。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情况。

(五)化验室、供应室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六)基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八)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情况。

(九)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操作熟练情况、对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性能和底数的掌握情况、对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熟悉情况。

(十)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治活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

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将任务分解到人。卫生局将对各单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对期间发生火灾的单位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

各单位要及时向卫生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6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自查小结报卫生局人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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